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以及使用它的电动吸尘器。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具备:抽吸件主体(5),其下表面具有抽吸灰尘的抽吸口;连接管,其一端安装于抽吸件主体(5);以及第一照明部(12)和第二照明部(13),其设置于抽吸件主体(5),照射被清扫面。第一照明部(12)和第二照明部(13)设置成第一照明部(12)的光轴(P1)与第二照明部(13)的光轴(P2)在抽吸件主体(5)的前方相交叉。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以及使用它的电动吸尘器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以及使用它的电动吸尘器。
技术介绍
以往,在这种抽吸件中,为了提高被清扫面上的灰尘的可视性,提出了一种将照明部配置于抽吸件的吸尘器的抽吸喷嘴(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图10是表示以往的吸尘器的抽吸喷嘴的整体立体图。如图10所示,以往的吸尘器的抽吸喷嘴205的内部形成腔室(未图示),并且具备外壳202、管状的配件203以及一对照明部204。外壳202设为底面形成有与腔室(未图示)连通的抽吸口201。配件203安装于外壳202的后面,与腔室(未图示)连通。照明部204配置于外壳202的前面202a,照明外壳202的前方。而且,在以往的吸尘器的抽吸喷嘴205中,照明部204配置成其光轴位于离外壳202的底面30mm以下的高度且与外壳202的底面大致平行,并且形成为照明部204的照射角度为25°以下。然而,在上述以往的吸尘器的抽吸喷嘴205中,从提高被清扫面上的灰尘的可视性这种观点出发仍然有改进的余地。即,在上述以往的吸尘器的抽吸喷嘴中,照明部配置于外壳的前面,使得一对照明部的光轴与外壳的底面平行,并且一对照明部的光轴相互平行。因此,在位于外壳前方的中央部附近的被清扫面上大范围地形成无法被从一对照明部照射出的光照明的部分。其结果,存在无法通过一对照明部照明存在于无法被从该一对照明部照射出的光照明的部分中的灰尘的情况。因此,存在使用者无法可靠地视觉识别存在于无法被从一对照明部照射出的光照明的部分中的灰尘导致残留该灰尘的情况。专利文献1:日本授权技术专利第3138321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具备:抽吸件主体,其下表面具有抽吸灰尘的抽吸口;连接管,其一端安装于抽吸件主体;以及第一照明部和第二照明部,其设置于抽吸件主体,照射被清扫面。第一照明部和第二照明部设置成第一照明部的光轴与第二照明部的光轴在抽吸件主体的前方相交叉。由此,能够通过从第一照明部和第二照明部照射出的光,大范围地照明抽吸件主体的前方的被清扫面。因此,能够充分防止在抽吸件主体的前方的被清扫面上形成无法被从第一照明部或者第二照明部照射出的光照明的部分这一情况,能够提高被清扫面上的灰尘的可视性,并且能够提高抽吸件的可用性。附图说明图1是安装了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电动吸尘器的整体立体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整体立体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底视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抽吸件主体的局部分解图。图5是图2示出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A-A线处的抽吸件主体的截面图。图6是安装了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2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电动吸尘器的整体立体图。图7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2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整体立体图。图8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2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底视图。图9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2中的抽吸件主体的局部分解图。图10是表示以往的吸尘器的抽吸喷嘴的整体立体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参照附图详细说明本专利技术的电动吸尘器的优选实施方式。此外,在以下说明中,对相同或者相当部分附加相同的附图标记并省略重复的说明。(实施方式1)使用图1~图5说明本专利技术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实施方式1。图1是安装了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电动吸尘器的整体立体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整体立体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底视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1中的抽吸件主体的局部分解图。图5是图2示出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的A-A线处的抽吸件主体的截面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100主要具备吸尘器主体1、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2、软管3以及伸缩自如或者连接自由的延长管4。吸尘器主体1内置产生抽吸风的电动鼓风机1a。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2抽吸被清扫面的灰尘。软管3的一端拆卸自由地与吸尘器主体1连接。延长管4的一端拆卸自由地与软管3的另一端连接,另一端拆卸自由地与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2连接。吸尘器主体1内置有产生抽吸风的电动鼓风机1a和集尘部1b,该集尘部1b配置于电动鼓风机1a的上游侧,收集被由电动鼓风机1a产生的抽吸风抽吸的灰尘。另外,在吸尘器主体1的前部形成有与集尘部1b连通的抽吸口1c。并且,在吸尘器主体1的后方的两侧转动自由地安装有一对行进用的车轮(未图示)。另外,在吸尘器主体1的下表面的前方旋转自由地安装有行进用的脚轮(未图示)。软管3具有连接管3a和前端管3c。连接管3a设置于软管3的吸尘器主体1侧的端部,拆卸自由地与吸尘器主体1的抽吸口1c连接。前端管3c设置于软管3的延长管4侧的端部,拆卸自由地与延长管4进行连接,并且具有用于使用者在进行打扫时保持的把手部3b。如图2~图4所示,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2主要具备抽吸件主体5、辅助抽吸件6以及连接管7。抽吸件主体5的下表面具有抽吸灰尘的抽吸口5a。辅助抽吸件6拆卸自由地连接于抽吸件主体5的后方的中央部。连接管7转动自由地安装于辅助抽吸件6的后部。此外,在本实施方式中,说明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2具有拆卸自由地与抽吸件主体5进行连接的辅助抽吸件6并且连接管7转动自由地安装于该辅助抽吸件6的结构。但是,也可以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2为以下结构:主要包括抽吸件主体5和连接管7,连接管7转动自由地安装于抽吸件主体5的后方的中央部。在辅助抽吸件6的下表面形成有开口部(未图示),该开口部在从抽吸件主体5取下辅助抽吸件6的状态下抽吸被清扫面的灰尘。该开口部(未图示)构成为在将辅助抽吸件6安装到抽吸件主体5的状态下与抽吸件主体5的抽吸口5a连通。另外,在辅助抽吸件6的侧面形成有与后述的拆卸操作部11的卡合部11b卡合的被卡合部(未图示)。并且,在辅助抽吸件6的后部转动自由地安装有与开口部(未图示)连通的连接管7。连接管7包括第一连接管部7a和第二连接管部7b。第一连接管部7a的一端转动自由地安装于辅助抽吸件6的后部。第二连接管部7b的一端转动自由地安装于第一连接管部7a的另一端,并且另一端拆卸自由地安装有延长管4。第一连接管部7a以在抽吸件主体5的左右方向、即抽吸件主体5的长度方向上转动自由的方式安装于辅助抽吸件6的后部。另外,第二连接管部7b以相对于被清扫面在高低方向、即抽吸件主体5的上下方向上转动自由的方式安装于第一连接管部7a的另一端。抽吸件主体5内置有旋转刷8、电动机9以及对旋转刷8与电动机9进行连结的带10。旋转刷8以面对抽吸件主体5的抽吸口5a的方式配置于抽吸件主体5,扫起被清扫面的灰尘。电动机9配置于抽吸件主体5的后部,旋转驱动旋转刷8。在抽吸件主体5的后部配置有拆卸操作部11,该拆卸操作部11在抽吸件主体5的后部的中央部拆卸自由地保持辅助抽吸件6。拆卸操作部11包括操作部11a、卡合部11b以及推上部11c。操作部11a在使用者从抽吸件主体5取下辅助抽吸件6时进行操作。卡合部11b与操作部11a以及设置于辅助抽吸件6的被卡合部(未图示)卡合,在抽吸件主体5的后部的中央部保持辅助抽吸件6。推上部11c与操作部11a的动作连动地将辅助抽吸件6推向抽吸件主体5的上方。而且,拆卸操作部11具有以下结构:当操作部11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具备:抽吸件主体,其下表面具有抽吸灰尘的抽吸口;连接管,其一端安装于上述抽吸件主体;以及第一照明部和第二照明部,其设置于上述抽吸件主体,照射被清扫面,其中,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与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在上述抽吸件主体的前方相交叉。
【技术特征摘要】
2012.02.24 JP 2012-0384641.一种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具备:抽吸件主体,其下表面具有抽吸灰尘的抽吸口;连接管,其一端安装于上述抽吸件主体;以及第一照明部和第二照明部,其设置于上述抽吸件主体,照射被清扫面,其中,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是半值角处于15°以上且65°以下的范围的LED元件,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与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在上述抽吸件主体的前方相交叉,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与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所形成的角度为60°以上且120°以下,以及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安装位置配置在离上述抽吸件主体的底面所接触的被清扫面的高度为30mm以上且60mm以下的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其特征在于,上述连接管安装于上述抽吸件主体后方的中央部,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分别设置于上述抽吸件主体的前部的相对于上述连接管的中心轴的左侧和右侧,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与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相对于上述连接管的中心轴呈线对称。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和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在上述抽吸件主体的前方与被清扫面相交叉。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及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与被清扫面所形成的角度为15°以上且35°以下。5.根据权利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吉川达夫,藤田孝一,羽田野刚,福岛雅一,伊藤昭人,曾根健次,森宏,土田英也,锦织环,
申请(专利权)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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