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及回收废气中所含气态烃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712928 阅读:135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处理或回收废气中气态烃的方法,通过采用一对吸附装置交替进行吸附和脱附过程,其中含有气态烃的废气通过其中一个吸附装置,使气态烃被吸附剂层所吸附,从而使从此吸附装置排出的经处理后的废气中几乎不含有气态烃,同时,另外的吸附装置转换到脱附过程,被吸附剂吸附的气态烃用真空泵抽出使其与吸附剂层分离,这样,气态烃可以从分离流出的清洗气体中回收出来,所述方法特征在于: (1)采用双圆筒或多圆筒型吸附装置作为所述的吸附装置,其中每个吸附剂层由冷却水间接冷却; (2)每个吸附剂层用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或多种填充:活性炭、合成沸石及疏水硅胶; (3)吸附和脱附过程的转换时间设定在1-15分钟; (4)在脱附过程中,每个吸附剂层在真空下抽空,与此同时,使用部分从吸附剂层抽出的干净气体和/或空气清洗每个吸附层;以及 (5)从流出的清洗气体中回收气态烃。(*该技术在2016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简便而有效地从含有气态烃的废气中回收气态烃的方法。本专利技术也涉及处理废气中的气态烃的方法,以便通过将该废气中所含一种能引起光化学烟雾的气态烃物质的浓度减少到体积的1%或更少,处理后而可以排放。
技术介绍
被排放到空气中的气态烃(一种能引起光化学烟雾的物质)的浓度,不仅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欧洲国家及日本等国的法律中被严格控制,而且在台湾、墨西哥及中国也同样受到控制。尽管每个国家依据自身的条件制定不同的限制标准,但除了日本以外的发达国家基本上采用由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制定的限制标准,即体积百分比占1%或更少(38毫克/升或更少)。其中,美国及欧洲国家严格遵照这一标准。近来甚至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挥发性烃在储存或运输时的装卸过程中会排放出含有气态烃的废气,因此要特别关注。能产生上述废气的情况包括运油卡车、列车、储油罐及国内贸易中的运油船等。众所周知,处理及回收废气中的气态烃常常采用的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1)基于不挥发性烃溶剂吸收的方法(即常压吸收、减压回收的办法);(2)基于气体分离膜的薄膜气体分离法;(3)低温处理方法,该方法中废气被冷却到极低的温度;以及(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川井利长田原弘铃木谦一郎
申请(专利权)人:宇宙工程公司出光工程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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