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的外科用磷酸钙基水硬性胶凝材料。磷酸钙胶凝材料(CPC)是一种或多种能与水反应生成新型磷酸钙化合物(通常为磷灰石)的磷酸钙粉末的混合物。通过这些化学反应,含水的膏状物被硬化。在体内的研究表明,CPC通常是生物相容的、骨传导的和以某种方式生物可再吸收的。所以,CPC已成为大量医疗团体的研究项目。有几种产品已进入市场。但是,所有这些产品都存在一些缺点。从US-A 4880610已知一种α-磷酸三钙(α-TCP;Ca3(PO4)2)、一水合磷酸单钙(MCPM;Ca(H2PO4)2·H2O)和碳酸钙(CC;CaCO3)的水溶液混合物。由于MCPM的存在,膏状物最初是酸性的。所以,在固化反应的最初数秒内生成二水合磷酸二钙(DCPD;CaHPO4·2H2O)晶体,从而使膏状物变硬。这些晶体必需破碎,以便使膏状物保持稠度以及以便用胶凝材料膏状物填充骨的缺陷。膏状物的硬化在第二步中通过生成碳酸化的磷灰石来完成。由于膏状物以两步变硬,所以胶凝材料不能用杵和刮刀来混合需要使用提供巨大机械力的混合机械(用于破碎DCPD晶体)。对于外科医生来说,这显然是一个缺点。从US-A 5338356已知一种α-TCP、磷酸四钙(TTCP;Ca4(PO4)2O)、磷酸二钙(DCP;CaHPO4)和羟基磷灰石(HA;Ca5(PO4)3OH)的水溶液混合物。这种膏状物通过单一的固化反应来固化,生成磷灰石。因此,混合步骤很简单。但是,高碱性磷酸钙(TTCP)的存在使这种胶凝材料的生物再吸收性下降[4],这是不希望的。此外,胶凝材料配方有四种不同的粉末组 ...
【技术保护点】
一种外科用磷酸钙基水硬性胶凝材料,所述的材料含有(A)含有α-磷酸三钙粉末颗粒的第一组分;(B)含有二水合硫酸钙(CSD)的第二组分;(C)含有水的第三组分,其特征在于,(D)所述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不含 有大于所述二水合硫酸钙(CSD)总量10%的半水合硫酸钙(CSH)。
【技术特征摘要】
CH 2002-6-19 PCT/CH02/003321.一种外科用磷酸钙基水硬性胶凝材料,所述的材料含有(A)含有α-磷酸三钙粉末颗粒的第一组分;(B)含有二水合硫酸钙(CSD)的第二组分;(C)含有水的第三组分,其特征在于,(D)所述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不含有大于所述二水合硫酸钙(CSD)总量10%的半水合硫酸钙(CSH)。2.根据权利要求1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胶凝材料的半水合硫酸钙(CSH)的数量小于所述二水合硫酸钙(CSD)的5%。3.根据权利要求2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胶凝材料的半水合硫酸钙(CSH)的数量小于所述二水合硫酸钙(CSD)的2%、优选小于1%。4.根据权利要求3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在胶凝材料中基本上不含可测定的半水合硫酸钙(CSH)。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分粉末颗粒的平均直径小于20微米、优选小于10微米。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种胶凝材料组分中至少一种含有固化调节剂。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凝材料组分中至少一种含有固化加速剂。8.根据权利要求7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或第二组分含有固化加速剂。9.根据权利要求7或8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固化加速剂为磷灰石粉末。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固化加速剂为缺钙的羟基磷灰石或羟基磷灰石粉末。11.根据权利要求7或8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固化加速剂为水溶性磷酸盐,优选选自Na2HPO4、NaH2PO4、K2HPO4、KH2PO4或NH4H2PO4。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第三组分含有固化加速剂。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固化加速剂为溶解的磷酸盐,优选选自Na2HPO4、NaH2PO4、K2HPO4、KH2PO4或NH4H2PO4。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固化调节剂为缓凝剂。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第一或第二组分含有缓凝剂。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缓凝剂选自柠檬酸盐、焦磷酸盐、碳酸盐或镁离子。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在37℃下通过混合所述的三种组分制得的胶凝材料膏状物的固化时间为1-20分。18.根据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在37℃下胶凝材料膏状物的固化时间为2-15分。19.根据权利要求18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在37℃下胶凝材料膏状物的固化时间为5-12分。20.根据权利要求1-19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通过将所述的三种组分混合制得的胶凝材料膏状物的Ca/P摩尔比大于1.5。21.根据权利要求20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胶凝材料的Ca/P摩尔比等于1.667。22.根据权利要求20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胶凝材料的Ca/P摩尔比大于1.667。23.根据权利要求20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胶凝材料的Ca/P摩尔比等于或大于2.0。24.根据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其中一种所述组分含有射线造影剂。25.根据权利要求24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射线造影剂为一种液体化合物,优选一种碘化合物。26.根据权利要求25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射线造影剂为一种有机碘化合物,优选碘必乐(C17H22I3N3O8)、碘海醇(C19H26I3N3O9)和碘曲仑(C37H48I6N6O18)。27.根据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种组分中的一种、优选第三组分含有一种控制胶凝材料流变性的添加剂。28.根据权利要求27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第三组分含有一种控制胶凝材料流变性的添加剂。29.根据权利要求27或28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用于控制胶凝材料流变性的添加剂选自多糖衍生物,优选透明质酸或盐、硫酸软骨素、硫酸皮肤素、硫酸乙酰肝素、肝素、葡聚糖、藻酸盐、硫酸角质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脱乙酰壳多糖、黄原酸胶、瓜尔胶或角叉菜聚糖。30.根据权利要求27或28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用于控制胶凝材料流变性的添加剂为透明质酸和/或透明质酸盐。31.根据权利要求27-30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用于控制胶凝材料流变性的添加剂的浓度大于第三组分的1%(重量)、优选大于2%(重量)。32.根据权利要求1-31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第三组分的体积VL为0.5VT≤VL≤10.0VT,其中VT为第一和第二组分的粉末总体积。33.根据权利要求32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第三组分的体积VL为1.0VT≤VL≤2.5VT,其中VT为第一和第二组分的粉末总体积。34.根据权利要求1-33中任一项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胶凝材料的第一或第二组分还含有直径比所述第一组分的所述粉末颗粒的平均直径至少大2倍、优选至少大10倍的颗粒。35.根据权利要求34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颗粒的平均直径为100-500微米。36.根据权利要求35的胶凝材料,其特征在于,颗粒的平均直径为200-350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伯纳,
申请(专利权)人:HC罗伯特马泰斯斯蒂夫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CH[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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