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针对CD3和CD20的双特异性抗体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针对CD3和CD20的双特异性抗体以及这种抗体在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中的用途。还提供了有利的治疗方案。
技术介绍
[0002]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是起源于骨髓中不成熟淋巴细胞的不受控制的增殖,并且涉及在血液中循环肿瘤细胞的B细胞恶性肿瘤。CLL的特征在于克隆性CD5+CD19+CD20+CD23+B细胞在骨髓、血液和淋巴样器官诸如淋巴结和脾脏中的积累(Zenz等人,Nat Rev Cancer 2010;10:37
‑
50)。CLL通常是缓慢生长的癌症。CLL主要是老年人的疾病,诊断时的中位年龄为70岁。在西方国家中,CLL是成人中最常见的白血病,占美国所有白血病的大约25%至30%,估计有20,720个新病例和3,930例死亡(Siegel等人,CA Cancer J Clin2019;69:7
‑
34)。在世界范围内,每年约有105,000个病例,其中35,000例死亡(Global Burden of Disease Cancer,Fitzmaurice等人,JAMA Oncol 2018;4:1553
‑
68)。
[0003]相反,淋巴瘤起源于骨髓以外器官中淋巴细胞的不受控制的增殖。虽然在一些淋巴瘤中,骨髓也可以具有肿瘤细胞浸润。淋巴瘤细胞通常不会出现在外周血中。据观察,CLL的CD20表达低于正常外周B细胞或其他恶性NHL(Almasri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在人受试者中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双特异性抗体,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i)包含第一抗原结合区的第一结合臂,所述第一抗原结合区与人CD3ε(epsilon)结合并且包含可变重链(VH)区和可变轻链(VL)区,其中所述VH区包含SEQ ID NO:6的VH区序列中的CDR1、CDR2和CDR3序列,并且所述VL区包含SEQ ID NO:7的VL区序列中的CDR1、CDR2和CDR3序列;和(ii)包含第二抗原结合区的第二结合臂,所述第二抗原结合区与人CD20结合并且包含VH区和VL区,其中所述VH区包含SEQ ID NO:13的VH区序列中的CDR1、CDR2和CDR3序列,并且所述VL区包含SEQ ID NO:14的VL区序列中的CDR1、CDR2和CDR3序列;其中在28天周期中以12
‑
60mg范围的剂量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24mg的剂量施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48mg的剂量施用。4.根据权利要求1
‑
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每周施用一次(每周施用)。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周施用进行2.5个28天周期。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每周施用之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每两周施用一次(每两周施用)。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两周施用进行6个28天周期。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每两周施用之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每四周施用一次。9.根据权利要求4
‑
8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12
‑
60mg的首次每周剂量之前,在28天周期的周期1中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引发剂量。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在施用所述12
‑
60mg的首次每周剂量之前两周施用。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在0.05
‑
0.35mg的范围内。12.根据权利要求9
‑
11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是0.16mg或约0.16mg。13.根据权利要求9
‑
1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引发剂量之后且施用所述12
‑
60mg的首次每周剂量之前,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中间剂量。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周期1的第1天施用所述引发剂量并且在第8天施用所述中间剂量,之后是在第15和22天的所述12
‑
60mg的首次每周剂量。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间剂量在0.6
‑
1.2mg的范围内。16.根据权利要求13
‑
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间剂量是0.8mg或约0.8mg。17.根据权利要求13
‑
1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28天周期施用,其中:a)在周期1中,在第1天施用引发剂量,在第8天施用中间剂量,并且在第15和22天施用12
‑
60mg的全剂量;b)在周期2
‑
3中,在第1、8、15和22天施用12
‑
60mg的全剂量;c)在周期4
‑
9中,在第1和15天施用12
‑
60mg的全剂量;和d)在周期10及随后的周期中,在第1天施用12
‑
60mg的全剂量。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全剂量是24mg或约24mg。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全剂量是48mg或约48mg。20.根据权利要求1
‑
1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皮下施用。21.根据权利要求1
‑
20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LL是复发性和/或难治性CLL。22.根据权利要求1
‑
21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对BTK抑制剂不耐受。23.根据权利要求1
‑
2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已经接受至少两种既往抗赘生疗法线。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两种既往抗赘生疗法的至少一种包括用BTK抑制剂治疗。25.根据权利要求1
‑
2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LL对BTK抑制剂是难治性的...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