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癌症的组合物和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37349299 阅读:14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4-22 21:46
公开了包括Centyrin的嵌合抗原受体(CAR)(即CARTyrin)、编码本公开的CAR和CARTyrin的转座子、被修饰以表达本公开的CAR和CARTyrin的细胞以及制备所述CAR、所述转座子、所述细胞的方法和使用所述CAR、所述转座子、所述细胞进行过继性细胞疗法的方法。行过继性细胞疗法的方法。行过继性细胞疗法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治疗癌症的组合物和方法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于2020年4月14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第63/009,569号的优先权和权益。本申请的内容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0003]本公开涉及分子生物学,并且更具体涉及嵌合抗原受体、含有一个或多个CAR的转座子,以及制备和使用所述嵌合抗原受体、含有一个或多个CAR的转座子的方法。
[0004]序列表的并入
[0005]创建于2021年4月13日的大小为54.6KB的命名为“POTH

057_001WO_SequenceListing.txt”的文本文件的内容以全文引用的方式特此并入。

技术介绍

[0006]本领域长期以来但尚未满足的需求是,不使用传统抗体序列或其片段来指导免疫细胞的特异性的方法。本公开提供了一种优良的嵌合抗原受体。

技术实现思路

[0007]本公开提供一种治疗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受试者施用: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一组合物包括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的T细胞群,其中所述CAR包括与B细胞成熟抗原(BCMA)特异性结合的抗原识别结构域;以及第二组合物,所述第二组合物包括抗CD20剂。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第三组合物,所述第三组合物包括至少一种淋巴细胞清除剂。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抗CD20剂是利妥昔单抗(rituximab)、奥法木单抗(ofatumumab)、奥瑞珠单抗(ocrelizumab)、碘i131托西莫单抗(iodinei131 tositumomab)、奥滨尤妥珠单抗(obinutuzumab)或替伊莫单抗(ibritumomab)。在一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抗CD20剂是利妥昔单抗。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抗原识别结构域包括Centyrin、scFv、单结构域抗体、VH或VHH。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抗原识别结构域包括Centyrin。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抗原识别结构域包括VH。
[0008]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治疗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受试者施用:包括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的T细胞群的第一组合物,其中所述CAR包括抗原识别结构域和包括抗CD20剂的第二组合物。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组合物包括包含表达多于一个CAR的T细胞群的第一组合物。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多于一个CAR中的每个CAR与不同的抗原结合。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第三组合物,所述第三组合物包括至少一种淋巴细胞清除剂。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抗CD20剂是利妥昔单抗(rituximab)、奥法木单抗(ofatumumab)、奥瑞珠单抗(ocrelizumab)、碘i131托西莫单抗(iodinei131 tositumomab)、奥滨尤妥珠单抗(obinutuzumab)或替伊莫单抗(ibritumomab)。在一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抗CD20剂是利妥昔单抗。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抗原识别结构域包括Centyrin、scFv、单结构域抗体、VH或VHH。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Centyrin特异性地结合B细
胞成熟抗原(BCMA)。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VH特异性地结合BCMA。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Centyrin特异性地结合前列腺特异性膜抗原(PSMA)。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scFv结合粘蛋白1(MUC

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scFv结合MUC1

C。
[000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提供了与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但未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患者相比,所述患者对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抗药物抗体(ADA)应答降低至少50%。
[00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提供了与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但未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患者相比,所述患者体内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持久性增加至少7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提供了与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但未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患者相比,所述患者体内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持久性增加至少90%。在一些实施例中,持久性的度量是血浆浓度曲线的曲线下面积(AUC)。
[00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组合物以多次输注形式施用,其中所述多次输注包括分成第一次输注和第二次输注的总剂量,并且其中i)所述第一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并且ii)所述第二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二,并在所述第一次输注后至少10天施用。
[00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组合物以多次输注形式施用,其中所述多次输注包括分成第一次输注和第二次输注的总剂量,并且其中i)所述第一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二;并且ii)所述第二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并在所述第一次输注后至少10天施用。
[00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组合物以多次输注形式施用,其中所述多次输注包括分成第一次输注、第二次输注和第三次输注的总剂量,并且其中i)所述第一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ii)所述第二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并在所述第一次输注后至少10天施用;并且iii)所述第三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并在所述第二次输注后至少10天施用。
[00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次输注与所述第二次输注之间的时间或所述第二次输注与所述第三次输注之间的时间为至少1周、2周、3周、4周、5周或6周。
[00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二组合物和所述第三组合物依次施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二组合物和/或所述第三组合物同时施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组合物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之前施用。
[00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组合物以多于一个剂量施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组合物每天施用一次,并且其中所述第三组合物的第一剂量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至少5天施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组合物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3天、4天和5天施用。
[00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组合物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之前施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组合物以多于一个剂量施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一剂量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12天施用,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二剂量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5天施用,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后每周一次施用后续剂量持续至少8周。
[001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受试者先前未用抗癌剂进行治疗。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受试者i)在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一剂量之前2周内;或ii)在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一
剂量之前抗癌剂的5个半衰期内未接受抗癌剂。
[001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受试者在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后未接受抗癌剂。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受试者先前未用免疫抑制剂进行治疗。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受试者i)在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一剂量之前2周内;或ii)在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一剂量之前免疫抑制剂的5个半衰期内未接受免疫抑制剂。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受试者在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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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治疗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受试者施用: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一组合物包括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的T细胞群,其中所述CAR包括与B细胞成熟抗原(BCMA)特异性结合的抗原识别结构域;以及第二组合物,所述第二组合物包括抗CD20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但未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患者相比,所述患者对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抗药物抗体(ADA)应答降低至少50%。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但未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患者相比,所述患者体内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持久性增加至少75%。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施用所述第一组合物但未施用所述第二组合物的患者相比,所述患者体内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持久性增加至少90%。5.根据权利要求3或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持久性的度量是血浆浓度曲线的曲线下面积(AUC)。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第三组合物,所述第三组合物包括至少一种淋巴细胞清除剂。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剂是利妥昔单抗(rituximab)、奥法木单抗(ofatumumab)、奥瑞珠单抗(ocrelizumab)、碘i131托西莫单抗(iodine i131 tositumomab)、奥滨尤妥珠单抗(obinutuzumab)或替伊莫单抗(ibritumomab)。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剂是利妥昔单抗。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原识别结构域包括Centyrin、scFv、单结构域抗体、VH或VHH。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抗原结合结构域包括Centyrin。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原结合结构域包括VH。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以多次输注形式施用,其中所述多次输注包括分成第一次输注和第二次输注的总剂量,并且其中i)所述第一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并且ii)所述第二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二,并在所述第一次输注后至少10天施用。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以多次输注形式施用,其中所述多次输注包括分成第一次输注、第二次输注和第三次输注的总剂量,并且其中i)所述第一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ii)所述第二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并在所述第一次输注后至少10天施用;并且iii)所述第三次输注占所述总剂量的约三分之一,并在所述第二次输注后至少10天施用。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输注与所述第二次输注之间的时间或所述第二次输注与所述第三次输注之间的时间为至少1周、2周、3周、4周、5周或6周。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二组合物和/或
所述第三组合物依次施用。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组合物、所述第二组合物和/或所述第二组合物同时施用。17.根据权利要求3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组合物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之前施用。18.根据权利要求3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组合物以多于一个剂量施用。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组合物每天施用一次,并且其中所述第三组合物的第一剂量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至少5天施用。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组合物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3天、4天和5天施用。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在所述第一组合物之前施用。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以多于一个剂量施用。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一剂量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12天施用,其中所述第二组合物的第二剂量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前5天施用,并且其中在所述第一组合物的所述第一次输注后每周一次施用后续剂量持续至少8周。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先前未用抗癌剂进行治疗。25.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E
申请(专利权)人:波赛达治疗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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