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医学用途的包含三种OspA融合蛋白的组合物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包含SEQ ID NO:1(LipS1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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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D1)的OspA融合蛋白、SEQ ID NO:2(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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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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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hybD1)的OspA融合蛋白和SEQ ID NO:3(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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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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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D1)的OspA融合蛋白的组合物,其用于疫苗或用于在人中诱发针对莱姆病(Lyme disease)的免疫应答的方法。
技术介绍
[0002]莱姆疏螺旋体病(Lyme borreliosis)(本文中也称为“LB”),也称为莱姆病(本文中也称为“LD”),是由螺旋体广义伯氏疏螺旋体(Borrelia burgdorferi sensu lato)(s.l)的数种基因种引起的新发的、蜱传播的动物原性疾病(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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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ne zoonotic disease)。其是欧洲和北美最常见的病媒生物传播的疾病[Mead P.S.,Epidemiology of Lyme Disease,Infect Dis Clin N Am 29(2015)187
‑
210]。在欧洲,每年有65,000至85,000个病例被通报,然而,由于病例报告不一致和LB经常未被诊断的事实,这个数字无疑是低估的[Rizzoli A,et al.Lyme borreliosis in Europe.Euro Surveill 16.(2011);Lind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组合物,其包含SEQ ID NO:1(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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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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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D1)的融合蛋白、SEQ ID NO:2(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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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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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hybD1)的融合蛋白和SEQ ID NO:3(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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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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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D1)的融合蛋白,所述组合物用于疫苗,其中所述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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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以每剂120至200μg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施用于成人或人儿童至少三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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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以每剂60至100μg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施用于人儿童至少三次。2.组合物,其包含SEQ ID NO:1(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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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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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D1)的融合蛋白、SEQ ID NO:2(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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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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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hybD1)的融合蛋白和SEQ ID NO:3(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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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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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D1)的融合蛋白,所述组合物用于在人中引发针对莱姆病的免疫应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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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剂120至200μg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施用于成人或人儿童至少三次;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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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剂60至100μg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施用于人儿童至少三次。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至少6周至至多3个月的期间进行,和/或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至少5个月至至多7个月的期间进行。4.根据权利要求1至3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至少50天至至多70天的期间,特别是在至少55天至至多60天的期间,尤其是在56天进行;和/或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至少170天至至多190天的期间,至少175天至至多185天的期间,尤其是在180天进行。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在第一次施用之后至少15个月至至多21个月的期间,特别是在至少17个月至至多19个月的期间,尤其是在18个月进行第四次施用。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为每剂135μg至180μg,特别是对于成人或人儿童为每剂135μg或180μg,或者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为每剂67.5μg至90μg,特别是对于幼儿为每剂67.5μg或90μg。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占所述组合物中所有蛋白质的至少60%,优选至少70%,更优选80%。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重量比为1:1:1(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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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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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D1: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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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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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hybD1: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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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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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D1)的所述融合蛋白。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佐剂。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铝佐剂,优选具有低铜含量、优选低于1.25ppb铜的铝佐剂。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成人或人儿童为每剂135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56天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0天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行。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幼儿为每剂67.5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56天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0天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
行。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成人或人儿童为每剂180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56天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0天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行。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幼儿为每剂90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56天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0天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行。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成人或人儿童为每剂135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2个月之日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6个月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行。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幼儿为每剂67.5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2个月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6个月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行。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成人或人儿童为每剂180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2个月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6个月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行。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3种融合蛋白的总蛋白含量对于幼儿为每剂90μg,其中第二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2个月之日进行,其中第三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6个月进行,并且其中任选的第四次施用在第一次施用之后18个月进行。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在第三次施用之后每年再次施用,特别是在1年之后、2年之后和3年之后进行。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引发的免疫应答包含具有杀菌活性的抗OspA血清型1、抗OspA血清型2、抗OspA血清型3、抗OspA血清型4、抗OspA血清型5和/或抗OspA血清型6抗体应答。21.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引发的免疫应答包含针对疏螺旋体血清型1、2、3、4、5和6的抗体。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针对疏螺旋体血清型1、2、3、4、5和6的所述免疫应答持续至少约60天、持续至少约180天、持续至少约365天或持续至少约540天。23.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低于1.25ppb的铜或足量的L
‑
甲硫氨酸。24.权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铜为离子的形式,特别是作为Cu
+
或Cu
2+
的形式。25.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L
‑
甲硫氨酸以至少10mmol/l的浓
度存在。26.权利要求23至25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以mol/l计的L
‑
甲硫氨酸的浓度至少与所述组合物中铜的浓度等同。27.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还包含反应性化合物,其中所述反应性化合物选自氧化还原活性化合物、自由基构建化合物、稳定化合物及任意其组合,尤其是其中所述反应性化合物选自甲醛、乙醇、氯仿、三氯乙烯、丙酮、tri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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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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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脱氧胆酸盐、二乙基焦碳酸盐、亚硫酸盐、Na2S2O5、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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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内酯、聚山梨醇酯例如吐温吐温O2、苯酚、普朗尼克型共聚物及任意其组合。28.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成人是18岁或更大,例如18至65岁的对象。29.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成人是50岁或更大的年长对象。30.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人儿童是5至17岁,例如12至17岁或5至11岁的对象。31.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人儿童是0至4岁,例如1至4岁或2至4岁的对象。32.根据权利要求1至31中任一项所述应用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以0.25毫升(ml)至1.0ml,例如0.25ml、0.3ml、0.4ml、0.5ml、0.6ml、0.7ml、0.8ml、0.9ml或1.0ml的体积施用于成人或人儿童。33.根据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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