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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以IL-22Fc融合蛋白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给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2715641 阅读:64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3-20 08:14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用于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例如,急性或慢性GVHD,包括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方法、用途和组合物(例如,制品和试剂盒)。制品和试剂盒)。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以IL

22 Fc融合蛋白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给药
[0001]序列表
[0002]本申请包含序列表,该序列表已经以ASCII格式以电子方式提交,并以引用方式以其全部内容并入本文。所述ASCII副本创建于2020年7月23日,命名为50474

200TW3_Sequence_Listing_7.23.20_ST25,大小为106,631字节。


[0003]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预防或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包括急性GVHD(aGVHD)或慢性GVHD(cGVHD)的方法、组合物和试剂盒。

技术介绍

[0004]急性GVHD(aGVHD)是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常见且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预防aGVHD是接受HSCT的患者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迄今为止,尚无批准用于预防aGVHD的药物疗法。大多数治疗中心组合使用靶向T细胞活化的免疫抑制剂,包括钙调磷酸酶抑制剂(CNI、环孢素(cyclosporine)或他克莫司(tacrolimus))、甲氨蝶呤(methotrexate)、霉酚酸酯(mycophenolate)和mTOR抑制剂。其他疗法包括T细胞耗竭剂,诸如移植前施用的抗胸腺细胞球蛋白(ATG),以及细胞毒性剂,诸如移植后施用以消除活化T细胞的环磷酰胺。目前用于预防aGVHD的免疫抑制策略会增加严重感染的发生率、推迟血液学恢复并降低移植物抗肿瘤效应,从而导致复发率增加。尽管使用了标准治疗(SOC)预防措施,HSCT后仍有约35%

50%的患者发展II

IV级aGVHD,以及约15%的患者发展重度aGVHD(III

IV级)。在发展II

IV级aGVHD的患者中,多达75%的患者将发展慢性GVHD(cGVHD)。
[0005]因此,迫切需要新的非免疫抑制疗法以预防aGVHD(例如,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以及接受HSCT的患者相关的显著长期发病率和死亡率。还存在对新的非免疫抑制疗法的显著未满足需求,以降低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专利技术尤其提供了预防和治疗GVHD(例如,aGVHD或cGVHD)的方法、降低发展cGVHD的风险的方法、降低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以及相关组合物、用途和试剂盒。
[0007]在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dosing cycle)的给药方案(dosing regimen)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白介素

22(IL

22)Fc融合蛋白,其中该给药周期包括在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

HSCT)的同时或之后向受试者施用的IL

22 Fc融合蛋白的第一剂量(C1D1)和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在一些实施例中,给药周期中的各剂量相等。在一些实施例中,以每周(q1w)、每两周(q2w)、每三周(q3w)或每四周(q4w)向受试者施用给药周期的剂量。在一
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第二剂量(C1D2)。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和第三剂量(C1D3)。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和第四剂量(C1D4)。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C1D4和第五剂量(C1D5)。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C1D4、C1D5和第六剂量(C1D6)。在一些实施例中,给药周期包括IL

22 Fc融合蛋白的C1D1、C1D2、C1D3、C1D4、C1D5和C1D6。在一些实施例中,给药周期中的各剂量是约30μg/kg至约120μg/kg。在一些实施例中,给药周期中的各剂量相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各剂量是约60μg/kg。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给药周期中向受试者施用总共约180μg/kg至约720μg/kg的IL

22 Fc融合蛋白。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给药周期中向受试者施用总共约180μg/kg至约540μg/kg的IL

22 Fc融合蛋白。
[0008]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IL

22 Fc融合蛋白,其中该给药周期包括多至且不超过六个总剂量的IL

22 Fc融合蛋白,其中该给药周期包括第一剂量(C1D1)和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其中各剂量是约60μg/kg,并且其中以q1w、q2w、q3w或q4w向受试者施用该剂量。在一些实施例中,在allo

HSCT之前(例如,1天、2天、3天、4天、5天、6天、1周、2周或3周之前)、同时或之后向受试者施用C1D1。
[0009]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一种预防受试者的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IL

22 Fc融合蛋白,其中该给药周期包括多至且不超过六个总剂量的IL

22 Fc融合蛋白,其中该给药周期包括IL

22 Fc融合蛋白的第一剂量(C1D1)和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其中各剂量是约30μg/kg,并且其中以q1w、q2w、q3w或q4w向受试者施用该剂量。在一些实施例中,在allo

HSCT之前(例如,1天、2天、3天、4天、5天、6天、1周、2周或3周之前)、同时或之后向受试者施用C1D1。
[0010]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IL22 Fc融合蛋白,其中该给药周期包括IL

22 Fc融合蛋白的第一剂量(C1D1)和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其中各剂量是约30μg/kg,并且其中以q4w向受试者施用该剂量。在一些实施例中,在allo

HSCT之前(例如,1天、2天、3天、4天、5天、6天、1周、2周或3周之前)、同时或之后向受试者施用C1D1。
[0011]在另一方面,本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包含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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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白介素

22(IL

22)Fc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在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

HSCT)的同时或之后向所述受试者施用的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的第一剂量(C1D1),以及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中的各剂量相等。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每周(q1w)、每两周(q2w)、每三周(q3w)或每四周(q4w)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给药周期的剂量。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第二剂量(C1D2);(i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和第三剂量(C1D3);(ii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和第四剂量(C1D4);(iv)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C1D4和第五剂量(C1D5);和/或(v)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C1D4、C1D5和第六剂量(C1D6)。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的所述C1D1、C1D2、C1D3、C1D4、C1D5和C1D6。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中的各剂量是约30μg/kg至约120μg/kg。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中的各剂量是相等的。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中各剂量是约60μg/kg。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给药周期中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总共约180μg/kg至约720μg/kg的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10.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IL

22Fc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多至且不超过六个总剂量的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第一剂量(C1D1)和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其中各剂量是约60μg/kg,并且其中以q1w、q2w、q3w或q4w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剂量。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同时或之后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的1至3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的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15.根据权利要求10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第二剂量(C1D2);(i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和第三剂量(C1D3);(ii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和第四剂量(C1D4);(iv)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C1D4和第五剂量(C1D5);
(v)所述给药周期包括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的所述C1D1、C1D2、C1D3、C1D4、C1D5和第六剂量(C1D6);和/或(vi)以q2w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剂量。16.根据权利要求10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具有约70(
±
3)天的时长。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i)所述给药周期具有约70天的时长;和/或(ii)所述给药周期包括C1D1、C1D2、C1D3、C1D4、C1D5和C1D6,并且其中在allo

HSCT之前的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在allo

HSCT之后的13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2,在allo

HSCT之后的27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3,在allo

HSCT之后的4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4,在allo

HSCT之后的5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5,并且在allo

HSCT之后的69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6。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后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1和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后的1至3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1、权利要求18和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的2天内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后的一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22.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IL

22Fc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多至且不超过六个总剂量的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第一剂量(C1D1)和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其中各剂量是约30μg/kg,并且其中以q1w、q2w、q3w或q4w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剂量。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同时或之后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的1至3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前的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27.根据权利要求22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第二剂量(C1D2)。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所述C1D1、C1D2和第三剂量(C1D3)。29.根据权利要求22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和第三剂量(C1D3);(i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和第四剂量(C1D4);
(iii)所述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至少包括C1D2、C1D3、C1D4和第五剂量(C1D5);和/或(iv)所述给药周期包括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的所述C1D1、C1D2、C1D3、C1D4、C1D5和第六剂量(C1D6)。30.根据权利要求22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以q2w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剂量。31.根据权利要求22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具有约70(
±
3)天的时长。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i)所述给药周期具有约70天的时长;和/或(ii)所述给药周期包括C1D1、C1D2、C1D3、C1D4、C1D5和C1D6,并且其中在allo

HSCT之前的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在allo

HSCT之后的13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2,在allo

HSCT之后的27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3,在allo

HSCT之后的4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4,在allo

HSCT之后的5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5,并且在allo

HSCT之后的69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6。33.根据权利要求22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以q4w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剂量。34.根据权利要求22至29和权利要求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具有约55(
±
3)天的时长。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i)所述给药周期具有约55天的时长;和/或(ii)所述给药周期包括C1D1、C1D2和C1D3,并且其中在allo

HSCT之前的1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在allo

HSCT之后的27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2,并且在allo

HSCT之后的55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3。36.根据权利要求22、23和权利要求27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后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37.根据权利要求22、23和权利要求27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后的1至3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38.根据权利要求22、23和权利要求27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的2天内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39.根据权利要求37或3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llo

HSCT之后的一天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C1D1。40.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GVHD的风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包含给药周期的给药方案中向有此需要的受试者施用IL

22Fc融合蛋白,其中所述给药周期包括所述IL

22Fc融合蛋白的第一剂量(C1D1)和一个或多个另外的剂量,其中各剂量是约30μg/kg,并且其中以q4w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剂量。41.一种预防受试者的急性GVHD、降低受试者发展慢性GVHD的风险、或降低受试者的皮质类固醇难治性急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
申请(专利权)人:豪夫迈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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