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防盗装置的机动车锁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0710936 阅读:27 留言:0更新日期:2021-11-10 11:02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锁(1),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2),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3)、至少一个锁定爪(4)、闭锁装置(14)和防盗装置(8),其中,借助于锁定爪(4)能将转动锁叉(3)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借助于闭锁装置(14)能使外致动杆(20)失效,借助于防盗装置(6、7、8)能使内致动杆(17)失效,其中,设置有防盗元件(8),借助于安全元件(24)能使防盗元件(8)保持在该防盗元件的端部位置(E、A)中。A)中。A)中。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具有防盗装置的机动车锁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锁,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至少一个锁定爪、闭锁装置和防盗装置,其中,借助于锁定爪能将转动锁叉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借助于闭锁装置能使外致动杆失效,借助于防盗装置能使内致动杆失效。

技术介绍

[0002]在机动车的锁系统中能集成一系列功能。因此,除了将机动车上的可动构件锁住的主要任务之外,闭锁装置、尤其是电动闭锁装置目前按照标准也包含在机动车锁系统中。附加地,锁系统可以具有儿童安全装置、主动的惯性锁闭装置和/或防盗装置。
[0003]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功能是可电动操作的。如果应当使门内侧把手被锁住以防止门或舱盖未经允许就打开,则使用防盗装置。如果防盗装置被激活,则机动车的锁系统既不能通过操作内致动杆而从内部打开、也不能通过操作外致动杆而从外部打开。因此,即使在例如穿过被损坏的窗玻璃伸进汽车中的情况下也不能从内部打开车门。在此已知的是,借助于电动驱动装置来操作防盗装置。文献DE 20 2007 010 301U1公开了一种具有防盗装置、儿童安全装置和中央闭锁装置的锁设备。
[0004]文献DE 10 2005 052 190A1公开了一种具有联接元件的锁设备,该联接元件可以相对于致动杆系占据至少三个位置,由此可以使内致动杆系、外致动杆系或这两者被激活或去激活。因此,可以使锁设备的儿童安全装置和/或防盗装置被激活或去激活。现有的机动车锁原则上被证明是合适的,防盗装置的电气接入如今也属于通用标准。但是汽车工业中追求的是,将机动车锁集成在尽可能小的结构空间中并且在高功能性的情况下减轻锁系统的重量。为此提出了本专利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机动车锁。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尤其是,提供一种机动车锁,在该机动车锁中能可靠地实现并保持防盗装置的端部位置。此外,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低成本的、用于固定端部位置的解决方案。
[0006]根据本专利技术,该目的通过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征来实现。本专利技术的有利的设计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给出。应指出的是,以下描述的实施例并非限制性的,本专利技术包括在说明书、从属权利要求、附图中描述的特征的任意变型的可能方案。
[0007]根据权利要求1,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以如下方式实现:提供一种机动车锁,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至少一个锁定爪、闭锁装置和防盗装置,借助于锁定爪能将转动锁叉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借助于闭锁装置能使外致动杆失效,借助于防盗装置能使内致动杆失效,设置有防盗元件,借助于安全元件能使防盗元件保持在该防盗元件的端部位置中。通过具有防盗元件的机动车锁的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构造,能够可靠地实现端部位置,其中,防盗元件能借助于独立的安全元件固定。在此,防盗元件与安全元件协同作用,使得防盗元件被固定到其端部位置中。在此,安全元件对防盗元件施加力,该
力将防盗元件推到端部位置中。因此,除了使防盗元件运动之外,还存在附加的力,该力使防盗元件运动到端部位置中。借助于该附加的力,在任何时刻都能确保,防盗元件不是位于中间位置,而是在安全元件的支持下移动到端部位置。
[0008]防盗元件优选地借助于电动驱动装置致动并且运动到其端部位置中。在驱动单元具有自锁的传动装置的情况下,端部位置可以至少在传动装置的支持下得到保持。在驱动装置不具有自锁结构的情况下,存在防盗元件由于振动和/或冲击而从其端部位置移出的危险。因此,借助于安全元件不仅能对占据端部位置进行支持,而且安全元件能将防盗元件保持在端部位置中。
[0009]如果根据本专利技术提及机动车锁,那么同义词、如锁设备或门锁与之同义。术语“机动车门锁”也包括如下的锁:该锁在机动车的车门、滑动门、舱盖和/或盖板中使用,总之用在需要将以可摆动或可移动的方式安装在机动车上的构件固定地保持就位的任何应用中。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机动车锁优选地涉及侧门锁。这种机动车锁包括由转动锁叉和锁定爪组成的锁定机构。
[0010]锁定机构此外也可以配备有两个以上的锁定爪、或者例如具有锁定杆或锁死杆。这种锁定爪由现有技术已知。在此,锁定爪直接与转动锁叉接合,锁定杆或锁死杆将锁定爪的位置固定在锁定位置中、优选地固定在主锁定位置中。
[0011]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机动车锁具有闭锁装置。闭锁装置能被电动操作,但也能被手动地接入。闭锁装置的特点在于,在机动车锁被闭锁之后,机动车锁不再能借助于外致动杆或门外侧把手而被解锁。在此情况下,例如鲍登拉索是否布置在机动车锁与门外侧把手之间或者外致动杆是否能被电动操作都是无关紧要的。如果对外致动杆的操作不再能使锁定机构解锁,则存在闭锁。因此,当闭锁装置处于闭锁状态时,外致动杆失效。借助于开锁使外致动杆重新起作用。
[0012]防盗装置使内致动杆失效。换言之,不再能借助于内致动杆使锁定机构、因此使机动车锁设备解锁。防盗装置可以手动地被接入,也可以电动地被接入。在接入防盗装置之后,不再能够例如借助于门内侧把手使机动车锁解锁。借助于防盗装置使在门内侧把手与内致动杆和/或后置的释放杆和/或后置于释放杆的联接件之间的致动链中断或能使之被禁止。
[0013]用于使锁定机构解锁的致动杆系例如由外致动把手、布置在外致动把手与门锁之间的鲍登拉索、布置在鲍登拉索上的外致动杆、与外致动杆接合的释放杆和能借助于释放杆致动的联接杆形成。联接杆或释放杆本身又与锁定爪协同作用,并使锁定爪和/或锁死杆从与转动锁叉接合的区域中松开。当然,在门内侧把手的范围内可以实现类似的致动链。当然也可以设想,在机动车锁中存在具有更多或更少构件的、替代的致动链。对于本专利技术重要的是,在防盗装置接入之后,对门内侧把手的操作不会引起锁定机构的解锁。在防盗装置接入并且门内侧把手被操作之后,机动车锁保持在锁止的位置中、因此保持关闭。
[0014]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方案变型中,安全元件能形锁合地与防盗元件接合。安全元件的形锁合接合的优点是,能以最简单的结构措施提供端部位置的固定。在最简单的情况下,例如一壳体造型部可以与防盗元件协同作用,从而不需要提供用于固定端部位置的其它构件。因此,得到结构简单且尤其低成本的、用于固定防盗元件的可能方案。如果例如防盗元件具有可供壳体造型部嵌入的凹部,或反之,便可以保持或固定防盗元件的端部位置。
[0015]有利地在本专利技术构思的一种改进方案中提出,安全元件能构造为独立的构件。使用独立构件提供了结构自由度高的优点,这一点尤其是在仅为集成安全元件提供了很小空间的情况下是有利的。这样安全元件便可以个性化地适配于可用的结构空间。因此,安全元件可集成到机动车锁中并且可在任意部位处作用在防盗元件上。因此存在以下可能性:将安全元件安装在机动车锁中存在可用结构空间的位置处。
[0016]在本专利技术的另一实施方案变型中,安全元件构造为弹簧元件。弹簧元件的使用、尤其是由板片形式或金属丝形式的弹簧钢制成的弹簧元件的使用实现了低成本地提供安全元件的可能方案。金属的弹簧元件能以多种方式并且成本极低地提供,从而可以借助于安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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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机动车锁(1),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2),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3)、至少一个锁定爪(4)、闭锁装置(14)和防盗装置(8),其中,借助于锁定爪(4)能将转动锁叉(3)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借助于闭锁装置(14)能使外致动杆(20)失效,借助于防盗装置(6、7、8)能使内致动杆(17)失效,其特征在于,设置有防盗元件(8),借助于安全元件(24)能使防盗元件(8)保持在该防盗元件的端部位置(E、A)中。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1),其特征在于,安全元件(24)能形锁合地与防盗元件(8)接合。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锁(1),其特征在于,安全元件(24)能构造为独立的构件。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其特征在于,安全元件(24)能构造为弹簧元件(24),特别是能构造为螺旋弹簧。5....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方良张红军阮全才欧艳伟许强王海强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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