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免疫疗法的组合物和方法
交叉引用
[0001]本申请要求2018年12月7日提交的中国专利申请号201811501797.8;2019年1月25日提交的PCT申请号PCT/CN2019/073252;2019年4月12日提交的中国专利申请号201910297171.8;以及2019年7月26日提交的PCT申请号PCT/CN2019/097996的优先权,其每一个通过引用全部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0002]作为免疫疗法的一个实例,过继性T细胞疗法涉及肿瘤特异性T细胞的分离和离体扩增,以获得比单独接种可获得的T细胞数量更多的T细胞。然后将肿瘤特异性T细胞注入癌症患者体内,使他们的免疫系统能够通过可攻击和杀死癌症的T细胞压倒剩余的肿瘤。虽然有多种形式的过继性T细胞治疗癌症,但它们总体上存在各种缺陷。其中包括细胞耗竭、制备时间长和工程化细胞组成无效。
技术实现思路
[0003]鉴于上述情况,非常需要替代组合物和方法来进行免疫疗法。本公开内容的组合物和方法解决了这种需要,并且还提供了另外的优点。特别地,本公开内容的各个方面提供了用于免疫细胞调节的系统。
[0004]一方面,本公开内容提供了一种施用包含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和/或工程化T细胞受体(TCR)的工程化免疫细胞的细胞疗法的方法,包括:将包含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的免疫细胞群体输注到有需要的受试者中,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不超过2周或1周未经历离体扩增,并且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所述群体中的中央记忆T细胞(TCM)比效应记忆T细胞(TEM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施用包含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和/或工程化T细胞受体(TCR)的工程化免疫细胞的细胞疗法的方法,包括:将包含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的免疫细胞群体输注到有需要的受试者中,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1周或更多周未经历离体扩增,并且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所述群体中的中央记忆T细胞(TCM)比效应记忆T细胞(TEM)更丰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6天的离体扩增。3.根据权利要求1
‑
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5天的离体扩增。4.根据权利要求1
‑
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72小时的离体扩增。5.根据权利要求1
‑
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48小时的离体扩增。6.根据权利要求1
‑
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24小时的离体扩增。7.根据权利要求1
‑
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CM是CD45RO+CD62L+。8.根据权利要求1
‑
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EM是CD45RO+CD62L
‑
。9.根据权利要求1
‑
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中的细胞耗竭相比,观察到所述群体中的细胞耗竭减少。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所述耗竭减少的特征在于所述群体包含较少的表达PD1和LAG3的细胞。11.根据权利要求1
‑
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是T细胞、NK细胞和/或NKT细胞。12.根据权利要求1
‑
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CR包含(i)对配体特异的配体结合域和(ii)跨膜域。13.根据权利要求1
‑
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i)对配体特异的配体结合域,(ii)跨膜域,和(iii)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14.根据权利要求12
‑
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CR或CAR的所述配体是VEGFR
‑
2、CD19、CD20、CD30、CD22、CD25、CD28、CD30、CD33、CD52、CD56、CD80、CD86、CD81、CD123、cd171、CD276、B7H4、BCMA、CD133、EGFR、GPC3、PMSA、CD3、CEACAM6、c
‑
Met、EGFRvIII、ErbB2、ErbB3、HER3、ErbB4/HER
‑
4、EphA2、IGF1R、GD2、O
‑
乙酰基GD2、O
‑
乙酰基GD3、GHRHR、GHR、Flt1、KDR、Flt4、CD44V6、CEA、CA125、CD151、CTLA
‑
4、GITR、BTLA、TGFBR2、TGFBR1、IL6R、gp130、Lewis、TNFR1、TNFR2、PD1、PD
‑
L1、PD
‑
L2、HVEM、MAGE
‑
A、间皮素、NY
‑
ESO
‑
1、RANK、RORl、TNFRSF4、CD40、CD137、TWEAK
‑
R、LTPR、LIFRP、LRP5、MUC1、TCRα、TCRβ、TLR7、TLR9、PTCH1、WT
‑
1、Robol、Frizzled、OX40、CD79、Notch
‑1‑
4和/或Claudin18.2。15.根据权利要求13
‑
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跨膜域来自CD8α、CD4、CD28、CD45、PD
‑
1和/或CD152。16.根据权利要求13
‑
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来自CD3ζ、CD28、CD54(ICAM)、CD134(OX40)、CD137(4
‑
1BB)、GITR、CD152(CTLA4)、CD273(PD
‑
L2)、
CD274(PD
‑
L1)、DAP10和/或CD278(ICOS)。17.根据权利要求13
‑
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至少2个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18.根据权利要求13
‑
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至少3个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19.根据权利要求13
‑
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还包含铰链。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铰链来自CD28、IgG1和/或CD8α。21.根据权利要求13
‑
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进一步包含信号肽,并且其中所述信号肽源自IgG1、GM
‑
CSF和/或CD8α。22.根据权利要求1
‑
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来自外周血、脐带血、骨髓和/或诱导多能干细胞。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来自外周血,并且其中所述外周血细胞是T细胞。24.根据权利要求1
‑
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观察到更大的记忆和/或干性。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与TEM相比,TCM多2倍。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与TEM相比,TCM多4倍。27.根据权利要求1
‑
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输注是静脉内的。28.根据权利要求1
‑
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包括输注约1x104/kg体重的工程化免疫细胞。29.根据权利要求1
‑
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包括输注约3x105/kg体重的工程化免疫细胞。30.根据权利要求1
‑
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10%的所述免疫细胞表达所述CAR和/或所述TCR。31.根据权利要求1
‑
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40%的所述免疫细胞表达所述CAR和/或所述TCR。32.根据权利要求1
‑
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向有需要的所述受试者施用第二药剂。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药剂是治疗有效量的免疫刺激剂、免疫抑制剂、抗真菌剂、抗生素、抗血管生成剂、化疗剂、放射性剂和/或抗病毒剂。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刺激剂是IL
‑
2。35.根据权利要求1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所述施用后从有需要的所述受试者获得外周血。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中的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从所述外周血中量化。37.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量化所述受试者中的生长因子水平。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长因子选自IL
‑
10、IL
‑
6、肿瘤坏死因子α(TNF
‑
α)、IL
‑
1β、IL
‑
2、IL
‑
4、IL
‑
8、IL
‑
12和/或IFN
‑
γ。39.根据权利要求1
‑
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包括重复所述输注。
40.根据权利要求1
‑
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细胞群体对于有需要的所述受试者是同种异体的。41.根据权利要求1
‑
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细胞群体对于有需要的所述受试者是自体的。42.根据权利要求1
‑
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患有癌症。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是血液学的。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血液癌症是白血病、骨髓瘤、淋巴瘤和/或其组合。45.根据权利要求42
‑
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白血病是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急性髓样白血病(AML)、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B
‑
ALL)、T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T
‑
ALL)和/或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46.根据权利要求43
‑
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淋巴瘤是套细胞淋巴瘤(MCL)、霍奇金淋巴瘤、T细胞淋巴瘤和/或非霍奇金淋巴瘤。47.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是实体的。48.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实体癌选自:肾母细胞瘤、尤因氏肉瘤、神经内分泌瘤、胶质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黑色素瘤、皮肤癌、乳腺癌、结肠癌、直肠癌、前列腺癌、肝癌、肾癌、胰腺癌、肺癌、胆道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食道癌、胃癌、头颈癌、甲状腺髓样癌、卵巢癌、神经胶质瘤或膀胱癌。49.根据权利要求1
‑
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需要的受试者具有BCR
‑
ABL突变,并且其中所述突变在BCR
‑
ABL激酶结构域中。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需要的受试者在所述BCR
‑
ABL激酶结构域中具有T315I和/或V299L突变。51.根据权利要求1
‑
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显示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的抗性。52.根据权利要求1
‑
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患有肿瘤或在化疗后易患肿瘤。53.根据权利要求1
‑
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施用之前使用化学疗法对所述受试者进行预治疗。54.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学疗法包括施用氟达拉滨、环磷酰胺和/或阿糖胞苷。55.根据权利要求1
‑
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具有微小残留病变(MRD),并且其中所述MRD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56.根据权利要求1
‑
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增殖、细胞毒性和/或骨髓迁移相比,在所述群体中观察到更大的增殖、细胞毒性和/或骨髓迁移。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细胞毒性至少高0.1、0.2、0.3、0.4、0.5、0.5、0.6、0.7、0.8、0.9、1.0、1.1、1.2、1.3、1.4、1.5、2.0、2.5或3.0倍。58.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经历离体
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增殖至少高1倍。59.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骨髓迁移至少高0.1倍、0.2倍、0.3倍、0.4倍、0.5倍、0.6倍、0.7倍、0.8倍、0.9倍、1倍、1.1倍、1.2倍、1.3倍、1.4倍、1.5倍、2倍、2.5倍、3倍、3.5倍、4倍、4.5倍、5倍、6倍、7倍、8倍、9倍或10倍。60.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标是癌细胞、所述TCR或所述CAR的配体或趋化因子。61.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趋化因子是基质细胞衍生因子
‑
1(SDF
‑
1),并且其中所述SDF
‑
1在所述受试者的骨髓中表达。62.根据权利要求56
‑
6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所述群体具有更大百分比的CXCR4阳性细胞。63.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方法,其中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表达的CXCR4阳性细胞的中值百分比相比,所述群体具有更大的CXCR4阳性细胞的中值百分比,所述中值百分比大至少10%。64.根据权利要求63所述的方法,其中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细胞表面上的CXCR4密度相比,所述群体在所述CXCR4阳性细胞的细胞表面上具有更大的CXCR4密度。65.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密度是通过评估所述CXCR4阳性细胞的所述细胞表面上的CXCR4的平均荧光强度(MFI)测量的。66.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毒性是在体内测定中测量的。67.根据权利要求6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在施用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可比受试者中观察到的癌症负担相比,当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群体时,在所述受试者中观察到癌症负担降低。68.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施用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所述可比受试者相比,所述癌症负担在用所述群体治疗的所述受试者中降低至少10%、20%、30%、40%、50%、60%、70%、80%、90%、95%或99%。69.一种施用包含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和/或工程化T细胞受体(TCR)的工程化免疫细胞的细胞疗法的方法,包括:将包含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的免疫细胞群体输注到有需要的受试者中,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1周或更多周未经历离体扩增,并且其中至少15%的所述群体是干细胞样记忆性T细胞(TSCM)。70.根据权利要求69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20%的所述群体是TSCM。71.根据权利要求69
‑
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25%的所述群体是TSCM。72.根据权利要求69
‑
7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30%的所述群体是TSCM。73.根据权利要求69
‑
7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50%的所述群体是TSCM。74.根据权利要求69
‑
7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SCM是CD45RO
‑
CD62L+。75.根据权利要求69
‑
7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5天的离体扩增。76.根据权利要求69
‑
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
于72小时的离体扩增。77.根据权利要求69
‑
7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48小时的离体扩增。78.根据权利要求69
‑
7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已经经历了少于24小时的离体扩增。79.根据权利要求69
‑
7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CR包含(i)对配体特异的配体结合域和(ii)跨膜域。80.根据权利要求69
‑
7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i)对配体特异的配体结合域,(ii)跨膜域,和(iii)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81.根据权利要求79
‑
8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CR或CAR的所述配体是VEGFR
‑
2、CD19、CD20、CD30、CD22、CD25、CD28、CD30、CD33、CD52、CD56、CD80、CD86、CD81、CD123、cd171、CD276、B7H4、BCMA、CD133、EGFR、GPC3、PMSA、CD3、CEACAM6、c
‑
Met、EGFRvIII、ErbB2、ErbB3、HER3、ErbB4/HER
‑
4、EphA2、IGF1R、GD2、O
‑
乙酰基GD2、O
‑
乙酰基GD3、GHRHR、GHR、Flt1、KDR、Flt4、CD44V6、CEA、CA125、CD151、CTLA
‑
4、GITR、BTLA、TGFBR2、TGFBR1、IL6R、gp130、Lewis、TNFR1、TNFR2、PD1、PD
‑
L1、PD
‑
L2、HVEM、MAGE
‑
A、间皮素、NY
‑
ESO
‑
1、RANK、RORl、TNFRSF4、CD40、CD137、TWEAK
‑
R、LTPR、LIFRP、LRP5、MUC1、TCRα、TCRβ、TLR7、TLR9、PTCH1、WT
‑
1、Robol、Frizzled、OX40、CD79、Notch
‑1‑
4和/或Claudin18.2。82.根据权利要求80
‑
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跨膜域来自CD8α、CD4、CD28、CD45、PD
‑
1和/或CD152。83.根据权利要求80
‑
8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来自CD3ζ、CD28、CD54(ICAM)、CD134(OX40)、CD137(4
‑
1BB)、GITR、CD152(CTLA4)、CD273(PD
‑
L2)、CD274(PD
‑
L1)、DAP10和/或CD278(ICOS)。84.根据权利要求80
‑
8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至少2个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85.根据权利要求80
‑
8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至少3个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86.根据权利要求80
‑
8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还包含铰链。87.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铰链来自CD28、IgG1和/或CD8α。88.根据权利要求80
‑
8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进一步包含信号肽,并且其中所述信号肽源自IgG1、GM
‑
CSF和/或CD8α。89.根据权利要求69
‑
8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来自外周血、脐带血、骨髓和/或诱导多能干细胞。90.根据权利要求8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来自外周血,并且其中所述外周血细胞是T细胞、NK细胞和/或NKT细胞。91.根据权利要求69
‑
9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输注是静脉内的。92.根据权利要求69
‑
9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包括输注约1x104/kg体重的工程化免疫细胞。93.根据权利要求69
‑
9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包括输注约3x105/kg体重的工程化免疫细胞。
94.根据权利要求69
‑
9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10%的所述免疫细胞表达所述CAR和/或所述TCR。95.根据权利要求69
‑
9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40%的所述免疫细胞表达所述CAR和/或所述TCR。96.根据权利要求69
‑
9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向有需要的所述受试者施用第二药剂。97.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药剂是治疗有效量的免疫刺激剂、免疫抑制剂、抗真菌剂、抗生素、抗血管生成剂、化疗剂、放射性剂和/或抗病毒剂。98.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刺激剂是IL
‑
2。99.根据权利要求69
‑
9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所述输注后从有需要的所述受试者获得外周血。100.根据权利要求99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来自所述外周血的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进行量化。101.根据权利要求100所述的方法,其中量化细胞因子的水平。102.根据权利要求10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因子是IL
‑
10、IL
‑
6、肿瘤坏死因子α(TNF
‑
α)、IL
‑
1β、IL
‑
2、IL
‑
4、IL
‑
8、IL
‑
12和/或IFN
‑
γ。103.根据权利要求69
‑
10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包括重复所述输注。104.根据权利要求69
‑
10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中的细胞耗竭相比,观察到所述群体中的细胞耗竭减少。105.根据权利要求10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所述耗竭减少的特征在于所述群体包含较少的表达PD1和LAG3的细胞。106.根据权利要求69
‑
10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增殖、细胞毒性和/或骨髓迁移相比,在所述群体中观察到更大的增殖、细胞毒性和/或骨髓迁移。107.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细胞毒性至少高0.1、0.2、0.3、0.4、0.5、0.5、0.6、0.7、0.8、0.9、1.0、1.1、1.2、1.3、1.4、1.5、2.0、2.5或3.0倍。108.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增殖至少高0.5倍、1倍、2倍、3倍、4倍、5倍、6倍、7倍、8倍、9倍、10倍、50倍、100倍、500倍、1000倍、5000倍或10000倍。109.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骨髓迁移至少高0.1倍、0.2倍、0.3倍、0.4倍、0.5倍、0.6倍、0.7倍、0.8倍、0.9倍、1倍、1.1倍、1.2倍、1.3倍、1.4倍、1.5倍、2倍、2.5倍、3倍、3.5倍、4倍、4.5倍、5倍、6倍、7倍、8倍、9倍或10倍。110.根据权利要求10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标是癌细胞或趋化因子。111.根据权利要求1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趋化因子是基质细胞衍生因子
‑
1(SDF
‑
1),并且其中所述SDF
‑
1在所述受试者的骨髓中表达。112.根据权利要求109
‑
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
可比群体相比,所述群体具有更大百分比的CXCR4阳性细胞。113.根据权利要求112所述的方法,其中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表达的CXCR4阳性细胞的中值百分比相比,所述群体具有更大的CXCR4阳性细胞的中值百分比,所述中值百分比大至少5%、10%、15%、20%、25%、30%、35%、40%、45%、50%、60%、70%、80%、90%或100%。114.根据权利要求113所述的方法,其中与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细胞表面上的CXCR4密度相比,所述群体在所述CXCR4阳性细胞的细胞表面上具有更大的CXCR4密度。115.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密度是通过评估所述CXCR4阳性细胞的所述细胞表面上的CXCR4的平均荧光强度(MFI)测量的。116.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毒性是在体内测定中测量的。117.根据权利要求11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在施用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可比受试者中观察到的癌症负担相比,当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群体时,在所述受试者中观察到癌症负担降低。118.根据权利要求117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施用经历离体扩增1周或更多周的可比群体的所述可比受试者相比,所述癌症负担在用所述群体治疗的所述受试者中降低至少10%、20%、30%、40%、50%、60%、70%、80%、90%、95%或99%。119.一种产生表达嵌合抗原受体(CAR)和/或工程化T细胞受体(TCR)的工程化免疫细胞的群体的方法,包括:(a)用激活部分激活包含免疫细胞的细胞群体;并同时;以及(b)引入编码至少所述CAR和/或所述TCR的多核苷酸,从而产生表达所述CAR和/或所述TCR的工程化免疫细胞群体,其中所述CAR包含(i)对配体特异的配体结合域,(ii)跨膜域,和(iii)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其中(a)和(b)进行不超过24小时。120.根据权利要求1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激活部分结合:CD3/T细胞受体复合物和/或提供共刺激。121.根据权利要求1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激活部分是抗CD3和/或抗CD28中的任一种。122.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激活部分与固相缀合。123.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相是珠、板和/或基质中的至少一种。124.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相是珠。125.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入包括用病毒载体和/或转座子载体转导所述细胞群体。126.根据权利要求1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病毒载体是逆转录病毒载体、慢病毒载体和/或腺相关病毒载体。127.根据权利要求1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转座子载体是睡美人载体和/或PiggyBac载体。128.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和(b)在72小时内进行。129.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和(b)在48小时内进行。
130.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和(b)在24小时内进行。131.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和(b)在3小时内进行。132.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和(b)在1小时内进行。133.根据权利要求119
‑
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和(b)同时进行。134.根据权利要求125
‑
1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转导包括添加感染剂。135.根据权利要求13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感染剂是聚凝胺。136.根据权利要求119
‑
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以约104/mL至约108/mL的密度接种所述细胞群体。137.根据权利要求125
‑
1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病毒载体以约0.1至约10的传染性平均值(MOI)平板接种。138.根据权利要求119
‑
1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用细胞因子刺激所述细胞群体。139.根据权利要求1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因子是IL2、IL7、IL15和/或IL21。140.根据权利要求119
‑
1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CR包含(i)对配体特异的配体结合域和(ii)跨膜域。141.根据权利要求119
‑
1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i)对配体特异的配体结合域,(ii)跨膜域,和(iii)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142.根据权利要求140
‑
1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TCR或CAR的所述配体是VEGFR
‑
2、CD19、CD20、CD30、CD22、CD25、CD28、CD30、CD33、CD52、CD56、CD80、CD86、CD81、CD123、cd171、CD276、B7H4、BCMA、CD133、EGFR、GPC3、PMSA、CD3、CEACAM6、c
‑
Met、EGFRvIII、ErbB2、ErbB3、HER3、ErbB4/HER
‑
4、EphA2、IGF1R、GD2、O
‑
乙酰基GD2、O
‑
乙酰基GD3、GHRHR、GHR、Flt1、KDR、Flt4、CD44V6、CEA、CA125、CD151、CTLA
‑
4、GITR、BTLA、TGFBR2、TGFBR1、IL6R、gp130、Lewis、TNFR1、TNFR2、PD1、PD
‑
L1、PD
‑
L2、HVEM、MAGE
‑
A、间皮素、NY
‑
ESO
‑
1、RANK、RORl、TNFRSF4、CD40、CD137、TWEAK
‑
R、LTPR、LIFRP、LRP5、MUC1、TCRα、TCRβ、TLR7、TLR9、PTCH1、WT
‑
1、Robol、Frizzled、OX40、CD79、Notch
‑1‑
4和/或Claudin18.2。143.根据权利要求140
‑
1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跨膜域来自CD8α、CD4、CD28、CD45、PD
‑
1和/或CD152。144.根据权利要求140
‑
1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来自CD3ζ、CD28、CD54(ICAM)、CD134(OX40)、CD137(4
‑
1BB)、GITR、CD152(CTLA4)、CD273(PD
‑
L2)、CD274(PD
‑
L1)、DAP10和/或CD278(ICOS)。145.根据权利要求141
‑
1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至少2个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146.根据权利要求141
‑
1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包含至少3个细胞内信号传导结构域。147.根据权利要求141
‑
1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AR还包含铰链。148.根据权利要求14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铰链来自CD28、IgG1和/或CD8α。149.根据权利要求119
‑
1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工程化之前富集所述免疫细胞。150.根据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富集包括收集单核细胞部分。
151.根据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富集包括从单核细胞部分中分选所述免疫细胞。152.根据权利要求14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富集包括基于一种或多种标志物的表达来分选所述免疫细胞。153.根据权利要求15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标志物包括CD3、CD28、CD4和/或CD8。154.根据权利要求151
‑
1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抗CD3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和/或抗CD28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来分选所述免疫细胞。155.根据权利要求151
‑
153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与所述抗CD3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缀合的珠和/或与所述抗CD28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缀合的珠来分选所述免疫细胞。156.根据权利要求119
‑
1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群体的特征在于所述群体中的细胞记忆T细胞(TCM)比效应记忆T细胞(TEM)更丰富。157.根据权利要求119
‑
1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15%的所述群体是干细胞样记忆性T细胞(TSCM)。158.根据权利要求119
‑
1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20%的所述群体是干细胞样记忆性T细胞(TSCM)。159.根据权利要求119
‑
1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25%的所述群体是干细胞样记忆性T细胞(TSCM)。160.根据权利要求119
‑
1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30%的所述群体是干细胞样记忆性T细胞(TSCM)。161.根据权利要求119
‑
1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50%的所述群体是干细胞样记忆性T细胞(TSCM)。162.根据权利要求119
‑
16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a)和(b)完成后72小时内将所述工程化免疫细胞群体输注给有需要的受试者的步骤。163.根据权利要求119
‑
1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经历(a)和(b)不是同时进行的可比方法的可比群体中的细胞耗竭相比,观察到所述群体中细胞耗竭减少。164.根据权利要求16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所述耗竭减少的特征在于所述群体包含较少的表达PD1和LAG3的细胞。165.根据权利要求119
‑
1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群体的进一步特征在于,与经历(a)和(b)不是同时进行的可比方法的可比群体中的增殖、细胞毒性和/或骨髓迁移相比,在所述群体中观察到更大的增殖、细胞毒性和/或骨髓迁移。166.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进行(a)和(b)进行超过24小时的可比群体相比,所述细胞毒性在所述群体中至少高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2.0、2.5或3.0倍。167.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a)和(b)进行超过24小时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增殖至少高0.5倍、1倍、2倍、3倍、4倍、5倍、6倍、7倍、8倍、9倍、10倍、50倍、100倍、500倍、1000倍、5000倍或10000倍。168.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当所述群体和可比群体接触靶标时(a)和
(b)进行超过24小时的可比群体相比,在所述群体中所述骨髓迁移至少高0.1倍、0.2倍、0.3倍、0.4倍、0.5倍、0.6倍、0.7倍、0.8倍、0.9倍、1倍、1.1倍、1.2倍、1.3倍、1.4倍、1.5倍、2倍、2.5倍、3倍、3.5倍、4倍、4.5倍、5倍、6倍、7倍、8倍、9倍或10倍。169.根据权利要求16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标是癌细胞或趋化因子。170.根据权利要求16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趋化因子是基质细胞衍生因子
‑
1(SDF
‑
1),并且其中所述SDF
‑
1在所述受试者的骨髓中表达。171.根据权利要求168
‑
1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a)和(b)进行超过24小时的可比群体相比,所述群体具有更大百分比的CXCR4阳性细胞。172.根据权利要求17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a)和(b)进行超过24小时的可比群体表达的CXCR4阳性细胞的中值百分比相比,,所述群体具有更大的CXCR4阳性细胞的中值百分比,所述中值百分比大至少10%。173.根据权利要求172所述的方法,其中与(a)和(b)进行超过24小时的可比群体的细胞表面上的CXCR4密度相比,所述群体在所述CXCR4阳性细胞的细胞表面上具有更大的CXCR4密度。174.根据权利要求17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密度是通过评估所述CXCR4阳性细胞的所述细胞表面上的CXCR4的平均荧光强度(MFI)测量的。175.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胞毒性是在体内测定中测量的。176.根据权利要求175所述的方法,其中与在施用(a)和(b)进行超过24小时的可比群体的可比受试者中观察到的癌症负担相比,当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群体时,在所述受试者中观察到癌症负担降低。177.根据权利要求176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施用(a...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何佳平,孙哲,张永亮,林南静,何妍,刘欣,李超,刘晶华,刘丽萍,沈连军,江鹏斐,曹卫,
申请(专利权)人:苏州亘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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