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锁解锁控制系统以及上锁解锁控制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0374817 阅读:63 留言:0更新日期:2021-10-16 18:01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上锁解锁控制系统以及上锁解锁控制方法。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包括:第一信息取得部,其被构成为,取得与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是否存在于车辆内或设施内的预定区域中相关的存在信息,所述预定区域具有门,所述门被构成为,通过由上锁解锁控制装置实施的上锁解锁处理而被上锁解锁;上锁解锁控制部,其被构成为,在根据所述存在信息而判断为所述货物存在于所述预定区域中、且所述门被上锁时,执行预定处理,以不许可由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门的解锁。的解锁。的解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上锁解锁控制系统以及上锁解锁控制方法
[0001]本申请为,申请号为201811487080.2、申请日为2018年12月06日、专利技术名称为“上锁解锁控制系统以及上锁解锁控制方法”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0002]本专利技术涉及上锁解锁控制系统以及上锁解锁控制方法。

技术介绍

[0003]近年来,正在推进一种行李箱共享系统的开发,该行李箱共享系统作为有效地对集配服务的利用者与实施集配的配送运营商之间的集配物(货物)进行交接的单元,而将利用者所指定的车辆的行李舱作为集配物的交接场所来利用。例如,在日本特开2006

206225中提出了一种系统,该系统在实施集配物的集配时,在该配送运营商的集配用通信装置与被搭载于指定车辆上的车辆用通信装置之间实施认证处理,且在成功地进行了该认证时,能够进行指定车辆的上锁解锁。

技术实现思路

[0004]在此,在如上述的行李箱共享系统那样利用车辆来实施货物的集配的系统中,当欲通过多个用户来利用该车辆时,有时会担心与被配置于车辆中的货物相关的安全性。例如,在多个配送运营商欲向车辆配送货物的情况下,当在由一个配送运营商先配送的货物残留于车辆中的状态下欲实施由其他的配送运营商所实施的配送时,由于该其他的配送运营商能够与已经被配送的货物接触,因此,会担心其安全性。另外,在利用车辆来实施由配送运营商所实施的货物的集货的情况下,当在该集货预定的配送运营商到达车辆之前实施了由其他的配送运营商所实施的货物的配送时,仍然会担心安全性。
[0005]另外,担心针对于货物的安全性的情况并未被限定于多个配送运营商利用车辆的情况。例如,可以例举出如下的情况等,即,在一个车辆用户以预定的目的(由配送运营商所实施的集货或将货物向第三者的交付等)而将该货物配置在车辆的预定区域内的状态下,其他的车辆用户实施车辆的驾驶,此时,欲临时地利用该预定区域的情况。这样的事件也容易在对车辆的行李箱(相当于预定区域的区域)进行共享、且也对车辆本身进行共享这样的情况中发生。另外,即使在未将车辆用于货物的配送中,而是将预定的设施内的预定区域利用于货物的配送中的情况下,也可能产生同样的问题。
[0006]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在对用户对于以可上锁解锁的方式而构成的车辆内或设施内的预定区域的出入进行控制的系统中,有助于提高针对于已经被配置于预定区域中的货物的安全性的技术。
[0007]本申请人在通过一个用户而将货物配置在车辆内或设施内的预定区域内的状态下,以无法实施其他的用户向该预定区域的出入的方式而实施预定处理。即,该预定处理对其他的用户向预定区域的出入进行限制,其结果为,提高了安全性。
[0008]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式提供一种上锁解锁控制系统。所述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包括:第
一信息取得部,其被构成为,取得与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是否存在于车辆内或设施内的预定区域中相关的存在信息,所述预定区域具有门,所述门被构成为,通过由上锁解锁控制装置实施的上锁解锁处理而被上锁解锁;上锁解锁控制部,其被构成为,在包含下列条件的双方在内的出入禁止条件成立时,执行预定处理,以不许可由与第一用户不同的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门的解锁,所述条件为:(i)上锁解锁控制部根据所述存在信息而判断为所述货物存在于所述预定区域中;(ii)所述门被上锁。根据上述结构,在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存在于预定区域、且该预定区域被上锁的情况下,第二用户未被允许对该预定区域进行解锁,从而无法出入该货物。因此,能够较高地维持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的安全性。
[0009]在所述第一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即,所述控制系统被构成为,通过向至少包括所述第二用户在内的用户的用户终端发行预定的认证信息,从而控制至少包括所述第二用户在内的用户对所述预定区域的出入,所述预定的认证信息为,使由所述上锁解锁控制装置实施的所述上锁解锁处理执行的信息。根据上述结构,为了执行上锁解锁处理,用户能够使控制系统向该用户的用户终端发行认证信息,并利用该用户终端且通过其与上锁解锁控制装置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使该上锁解锁控制装置执行上锁解锁处理。
[0010]在所述第一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即,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在从所述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接收到请求所述门的上锁解锁的许可的许可要求信号的情况下,在满足所述出入禁止条件时,将不实施所述第二用户用的认证信息的发行的处理作为所述预定处理来执行。采用这样的预定处理的结果为,在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存在于预定区域且该预定区域被上锁的情况下,针对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将不会发行第二用户用认证信息。因此,第二用户无法利用其用户终端来使上锁解锁控制装置执行上锁解锁处理,因而由用户实施的预定区域的解锁将不被许可。
[0011]在所述第一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即,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将使已经针对所述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而被发行的所述第二用户用的认证信息无效化的处理作为所述预定处理来执行。采用这样的预定处理的结果为,在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存在于预定区域且该预定区域被上锁的情况下,即使针对于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而已经发行了第二用户用认证信息,该第二用户用认证信息也会被无效化,从而无法实现利用该信息而进行的上锁解锁处理。
[0012]在所述第一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即,所述上锁解锁控制系统也可以还包括第二信息取得部,所述第二信息取得部被构成为,取得与出入许可条件相关的信息,所述出入许可条件为,即使在所述货物存在于所述预定区域中时也许可由所述第二用户实施的对所述预定区域的出入的条件,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也可以被构成为,即使在满足了所述出入禁止条件时,但在所述货物为满足所述出入许可条件的货物的情况下,也通过不执行所述预定处理从而许可由所述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门的解锁,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也可以被构成为,在满足了所述出入禁止条件的情况下,且在所述货物为不满足所述出入许可条件的货物的情况下,通过执行所述预定处理从而不许可由所述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门的解锁。
[0013]由此,对于不要求较高的安全性的货物等,经由出入许可条件的设定,从而无论货物是否存在于预定区域内,都能够进行第二用户向预定区域的出入。
[0014]在所述第一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即,所述第二信息取得部被构成为,
取得由所述第一用户设定的出入许可条件。
[0015]在所述第一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即,所述车辆内或所述设施具有代替区域,所述代替区域为独立于所述预定区域的区域、且具有第二门,所述第二门的上锁解锁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和所述上锁解锁控制装置而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二用户能够出入,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在所述出入禁止条件成立时,发行用于使所述第二用户对所述第二门进行上锁解锁的代替区域用认证信息,以许可由所述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第二门的解锁。通过采用这样的结构,即使在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存在于预定区域的情况下,第二用户也能够代之而利用代替区域。此时,由于由第二用户所实施的预定区域的解锁继续未被许可,因此,关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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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信息取得部,其被构成为,取得与关联于第一用户的货物是否存在于车辆内或设施内的预定区域中相关的存在信息,所述预定区域具有门,所述门被构成为,通过由上锁解锁控制装置实施的上锁解锁处理而被上锁解锁;上锁解锁控制部,其被构成为,在包含下列条件的双方在内的出入禁止条件成立时,执行预定处理,以不许可由与第一用户不同的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门的解锁,所述条件为:(i)上锁解锁控制部根据所述存在信息而判断为所述货物存在于所述预定区域中;(ii)所述门被上锁,所述控制系统被构成为,通过发行预定的认证信息,从而控制至少包括所述第二用户在内的用户对所述预定区域的出入,所述预定的认证信息为,使由所述上锁解锁控制装置实施的所述上锁解锁处理执行的信息,所述上锁解锁控制系统还包括第二信息取得部,所述第二信息取得部被构成为,取得与出入许可条件相关的信息,所述出入许可条件为,即使在所述货物存在于所述预定区域中时也许可由所述第二用户实施的对所述预定区域的出入的条件,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即使在满足了所述出入禁止条件时,但在所述货物为满足所述出入许可条件的货物的情况下,也通过不执行所述预定处理从而许可由所述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门的解锁。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在满足了所述出入禁止条件的情况下,且在所述货物为不满足所述出入许可条件的货物的情况下,通过执行所述预定处理从而不许可由所述第二用户实施的所述门的解锁。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息取得部被构成为,取得由所述第一用户设定的出入许可条件。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在从所述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接收到请求所述门的上锁解锁的许可的许可要求信号的情况下,在满足所述出入禁止条件时,将不实施所述第二用户用的认证信息的发行的处理作为所述预定处理来执行。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将使已经针对所述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而被发行的所述第二用户用的认证信息无效化的处理作为所述预定处理来执行。6.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上锁解锁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内或所述设施具有代替区域,所述代替区域为独立于所述预定区域的区域、且具有第二门,所述第二门的上锁解锁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的用户终端和所述上锁解锁控制装置而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二用户能够出入,所述上锁解锁控制部被构成为,在所述出入禁止条件成立时,发行用于使...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辻村宽子金冈庆前田隼室崎芳廣兼市大辉阵内邦明
申请(专利权)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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