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处理网络和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859399 阅读:129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处理至少包含两方当事人的交易的方法包括,建立定义多个发起实体和多个目的实体的组合之间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并且将该规则存储在与主计算机系统连接的存储设备中。该方法还包括在该主计算机系统中接收涉及该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的交易信息。当事人中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发起实体的具体的一方,且当事人中的一方当事人包括目的实体的具体的一方。交易信息至少包含一个识别符,从中至少一方当事人可以被识别。该方法还包括在该主计算机系统中使用该交易信息以识别至少一方当事人并且咨询存储设备从而确定定义对于至少一方当事人的交易处理的规则。该方法还包括至少部分基于规则处理交易。(*该技术在202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相关申请的交互引用本申请是由Nauman等人申请于2002年6月11日,名为“封闭的循环金融处理系统和方法”的共同待批共同转让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0/388,047(Attorney Docket No.020375-027300)的非临时申请并要求对上述申请的利益,上述申请的所有揭示内容为全部目的通过引用而结合在本文中。
技术介绍
本专利技术基本涉及计算机系统的领域以及使用该系统的方法。尤其是,本专利技术涉及经被编程用于通过一个或多个处理网络以可选择的方式处理价值交易的计算机系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中接受电子支付形式的商户通常与银行或者其他实体有用于处理交易的协议。作为该协议的一部分,商户在银行保持一个账户用于与商户电子付款交易相关的资金的存入和取出。卡或诸如支票或者射频装置(RF fob)的其他标志的形式的账户识别符通过各种账户发行机构包括银行、零售商或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发行给账户持有人。在例如VISA或者MASTERCARD卡产品、ACH、或者银行发行的借记卡的“互换”账户的情况下,存在一个第三方品牌拥有人(卡协会或者借记网络或者联邦储备系统)作为商户的银行和账户发行机构之间的中间人用来完成这个交易。(品牌拥有人通常许可其他实体以它的品牌名发行账户,而不是由它自己发行账户和账户识别符标志)这个中间人不仅许可它的品牌并且设置了使用账户的规则,而且运行一个计算机处理系统,该系统通常叫品牌网络,发送并结算其自己品牌的交易。在例如由零售商发行的信用卡的“私人标签”信用卡的情况下通常没有中间人;因此,这样的卡通常仅由发行实体(或者在一些情况下由它的附属公司)接受。当账户持有人出示账户标识用来从商户购买货物或者服务的时候,一个典型的电子支付销售交易开始了。该商户将一个授权请求传送给它的银行。在互换账户的情况下,商户的银行通常不直接访问关于账户状态的信息,因而该商户的银行将这个请求转发到适当的网络要求授权。如果交易被授权,那么一个授权代码被返回给商户。该商户通过交付货物或服务并且在交换中获得表示持卡人同意支付给卡发行人的票据从而完成销售交易。这张票据通常是一张纸(通常由持卡人签字)或者一个电子等价物。该票据提供足够的信息来鉴别持卡人、使用的账户识别标志、商户和销售交易的数额。接着,商户通过提交票据给银行从而收取销售交易的支付款。通常,该商户累积一定数量的销售交易票据(例如,一天中的所有交易)并且将一批票据一起提交给银行。该商户的银行接受票据并且将资金存入到商户的账户中。一般而言,存入该商户账户的资金额要低于销售交易额一个在该商户和它的银行之间建立的百分比(“折扣率”)。该商户的银行也可以通过暂时扣留一部分资金对商户的账户保留一定的备用金,用以化解银行后来无法从账户发行人那里收到商户交易支付款的风险。被保留的备用资金通常在一段时间之后返还给商户的账户。该商户的银行将票据提交给账户发行人用于结算。结算请求可以被批量处理并且通过品牌网络传递而不是被直接发送给账户发行人。账户发行人在票据交换中将资金转移到该商户的银行。转移的资金额通常低于销售交易的资金额,因为账户发行人扣除了反映账户发行人支付资金到商户和账户持有人支付到发行人之间的延迟的“互换费”,以及商户的欺诈损失和与使用品牌互换服务的相关费用。结算后在一些点上,账户发行人开出账单给账户持有人要求支付所有交易费用,或者从账户持有人的账户中扣除该数额。在一个零售或者无品牌账户被使用的交易中,除了商户的银行和账户发行人通常是一个实体外处理是类似的。这样,账户发行人直接授权该交易,并且发行人和商户的银行之间的结算就不需要了。众所周知,依据所使用的产品以及被各种账户发行人和协会采用的结算协议条款,获取和结算处理可以有许多其它的变化(例如,一些协会直接和商户结算并且不通过中间人转移资金)。这样,商户的银行就面对关于管理付款处理操作的值得重视的复杂性,尤其是当银行给接受各种不同品牌和/或发行人的支付类型的大量商户提供处理服务的时候更是如此。交易必须被接收和传递,且在获取和结算期间资金的借贷账户必须被维持。每个商户的信息必须保持是最新的。周期性的账户报表和其他活动的报告必须被生成并被发送给每个商户。更进一步,商户的银行可以将它的一些或所有的支付处理操作外包给一个处理服务的第三方提供商。这些第三方提供商面对一个更高水平的复杂性,因为需要管理多个银行的数据和交易。电子支付处理规则以及这些规则代表的业务关系由支付类型和支付处理流程在其上进行的网络定义,而不是由涉及交易的各方定义。这样,对于商户和账户发行人就不可能很简单地定义和实施代表个体业务关系的新规则。许多类型的电子价值交换交易包含相似等级复杂性的处理方法。例如,货币转账、折扣凭证交换、忠诚点数交易、“预付费”商品购买、个人间的易货交易等,所有这些都包含一定数量的交易步骤。最终,提高这些交易的处理水平的系统以及使用这样的系统的方法被要求其能被扩展处理不断增加的交易类型,且能够建立多种掌控所述交易的业务关系。
技术实现思路
因而,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处理至少包含两方当事人的交易的方法。这个方法包括建立定义多个发起实体和多个目的实体的组合之间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并且将该规则存储在一个与主计算机系统连接的存储装置中。该方法还包括在主计算机系统中接收涉及该两方当事人之间交易的交易信息。当事人中的一方为发起实体的具体一方,且当事人中的一方为目的实体的具体一方。交易信息至少包含一个识别符,从中至少一方当事人可以被识别。该方法还包括在主计算机系统中使用交易信息来识别至少一方当事人并且咨询存储设备从而确定定义对于该至少一方当事人的交易处理的规则。该方法还包括至少部分基于该规则来处理该交易。在一些实施例中,规则定义了交易的路径、与交易相关的费用、结算的时间、结算的方法、集合和报告、争议的解决、守则、欺诈的检测以及风险的分担。在一些例子中,交易可以涉及信用卡交易、零售卡交易,借记卡交易、账户提款、货币转账、赠卡、可流通票据、忠诚或奖励点、预付费商品、保险赔付、移动电话记录、储值卡和折扣凭证等。接收交易信息可以包括从交易处理装置接收电子信息或传输的消息。该交易处理装置可以是自动出纳机、商品扫描仪、销售点装置、数据录入装置、射频装置、销售终端计算机、货币转帐装置、电话机和个人数字助理(PDA)等。处理交易可以包括将表示至少一部分交易的信息转发到网络或目的处理系统。该网络可以包括自动化结算所网络、联邦储备网络、品牌网络、银行业务网络、国际银行业务网络、货币转帐网络、忠诚网络、医疗保健赔付网络、折扣凭证结算所和互联网等等。在本专利技术的其他实施例中,一种用于处理包括至少两方当事人的交易的系统包括主计算机系统和存储设备。该存储设备被配置成用来存储定义多个发起实体和多个结算实体的组合之间的交易处理的规则。该主计算机被编程而用来接收与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相关联的交易信息。一方当事人是发起实体的具体一方,且一方当事人是目的实体的具体一方。该交易信息至少包含一个识别符,从中至少一方当事人可以被识别。主计算机系统被进一步编程来用交易信息识别至少一方当事人并且咨询存储设备从而确定定义对于至少一方当事人的交易处理的规则。该主计算机系统也被编程用来使交易至少部分基于该规则而被处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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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处理包括至少两方当事人的交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建立定义多个发起实体和多个目的实体的组合之间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将该规则存储在与主计算机系统连接的存储设备中;在该主计算机系统接收涉及该两方当事人之间交易的交易信息,其中,一方当事人包括发起实体的具体一方,且一方当事人包括目的实体的具体一方,和其中,交易信息至少包含识别符,从中至少一方当事人可以被识别;在该主计算机系统中,使用该交易信息来识别至少一方当事人;咨询存储设备从而确定定义对于该至少一方当事人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和至少部分基于该规则处理该交易。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US 2002-6-11 60/388,0471.一种处理包括至少两方当事人的交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建立定义多个发起实体和多个目的实体的组合之间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将该规则存储在与主计算机系统连接的存储设备中;在该主计算机系统接收涉及该两方当事人之间交易的交易信息,其中,一方当事人包括发起实体的具体一方,且一方当事人包括目的实体的具体一方,和其中,交易信息至少包含识别符,从中至少一方当事人可以被识别;在该主计算机系统中,使用该交易信息来识别至少一方当事人;咨询存储设备从而确定定义对于该至少一方当事人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和至少部分基于该规则处理该交易。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规则定义了一个或多个交易路径、与交易相关的费用、结算的时间、结算的方法、集合和报告、争议的解决、守则、欺诈的检测以及风险的分担。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交易涉及从由信用卡交易、零售卡交易,借记卡交易、账户提款、货币转账、赠卡、可流通票据、忠诚或奖励点数、预付费商品、保险赔付、移动电话分钟数、储值卡和折扣凭证组成的群组中的选择。4.如权利要求所述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接收交易信息包括接收来自交易处理装置的电子消息或传输。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交易处理装置包括从由自动出纳机、商品扫描仪、销售点装置、数据录入装置、射频装置、销售终端计算机、货币转帐装置、电话机和个人数字助理(PDA)组成的群组中的选择。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处理交易包括将表示至少一部分交易的信息转发到网络或目的处理系统。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网络包括一个或多个自动化结算所网络、联邦储备网络、品牌网络、银行业务网络、国际银行业务网络、货币转帐网络、忠诚网络、医疗保健赔付网络、折扣凭证结算所,和互联网。8.一种用于处理包括至少两方当事人的交易的系统,该系统包括主计算机系统;和存储设备,其中,该存储设备被配置成存储定义多个发起实体和多个结算实体的组合之间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其中,该主计算机被编程用来接收与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相关联的交易信息,其中,一方当事人包括发起实体的具体一方,且一方当事人包括目的实体的具体一方,和其中,交易信息至少包含识别符,从中至少一方当事人可以被识别;使用交易信息识别至少一方当事人;咨询存储设备从而确定定义对于至少一方当事人的交易处理的规则;和使交易至少部分基于规则被处理。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在接收交易信息中,主计算机系统被进一步编程从而从交易起始装置接收电子消息或传输。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交易起始装置包括从由自动出纳机、商品扫描仪、销售点装置、销售终端计算机、数据录入装置、射频装置、货币转帐装置、电话机和PDA组成的群组中的选择。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在使交易被处理中,主计算机系统被进一步编程,从而将表示至少一部分交易的信息转发到目的计算机处理系统。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目的计算机处理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自动化结算所网络、联邦储备网络、品牌网络、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乔治瑙曼朱迪图雷克道格斯沃茨维基埃布尔
申请(专利权)人:第一数据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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