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7233238 阅读:10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2-04 12:00
一种显示设备包括:透光区域,包括第一透光区域;以及发光区域,围绕透光区域并且包括围绕第一透光区域设置的第一发光区域,其中第一发光区域包括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一部分的第一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显示设备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于2019年7月26日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韩国专利申请第10-2019-0091131号的优先权和权益,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0003]本公开涉及一种显示设备,并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透明显示设备。

技术介绍

[0004]包括用于处理并显示大量信息的显示设备的显示技术持续迅速地发展。作为研究和开发重点的显示设备的示例包括液晶显示(LCD)设备、等离子体显示面板(PDP)、场发射显示(FED)设备、电致发光显示(ELD)设备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设备。
[0005]近年来,已经对透明显示设备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透明显示设备允许用户查看设置在显示设备背面的物体或背景。透明显示设备在空间利用、室内设计方面具有优势,并且可应用于各种用途和领域。透明显示设备使用透明电子器件实现信息识别、信息处理和信息显示功能,从而解决现有电子设备的空间和视觉限制。例如,透明显示设备可以应用于建筑物或车辆的窗户,并且可以被实现为显示背景或显示图像的智能窗户。
[0006]透明显示设备可以被实现为OLED显示设备。在这种情况下,透明显示设备可以分为按原样透射入射光的透射部分以及发光的发光部分。当发光部分不发光时,用户可以通过透射部分查看透明显示设备背面的背景,并且,当发光部分发光时,用户可以查看由发光部分显示的图像。
[0007]应当理解,该
技术介绍
部分部分地旨在提供为理解技术有用的背景。然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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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还可以包括不作为在本文所公开主题的对应有效申请日之前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已知或已领会的一部分的想法、概念或认知。

技术实现思路

[0008]本公开的各方面提供了一种高分辨率显示设备。
[0009]应当注意,本公开的目的不限于上面提及的目的,并且根据以下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并且应该清楚地理解本公开的精神和范围内的其他目的。
[0010]根据实施例的显示设备可以包括:透光区域,包括第一透光区域;以及发光区域,围绕透光区域设置并且包括围绕第一透光区域设置的第一发光区域。第一发光区域可以包括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一部分设置的第一-第一发光区域、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二部分设置的第一-第二发光区域、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三部分设置的第一-第三发光区域以及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四部分设置的第一-第四发光区域。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可以包括发射第一颜色光的第一发光部分、发射第二颜色光的第二发光部分和发射第三颜色光的第三发光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第一-第四发光区域中的至少两个发光区域可以包括第一发光部分、第二发光部分和第三发光部分
中的至少两个发光部分。
[0011]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可以均包括第一发光部分、第二发光部分和第三发光部分。
[0012]第一透光区域可以包括设置在第一部分处的第一侧、设置在第二部分处的第二侧、设置在第三部分处的第三侧以及设置在第四部分处的第四侧,其中第一-第一发光区域可以邻近于第一侧设置,第一-第二发光区域可以邻近于第二侧设置,第一-第三发光区域可以大致邻近于第三侧设置,并且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可以邻近于第四侧设置。
[0013]透光区域可以包括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一部分设置的第二透光区域、大致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二部分设置的第三透光区域、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三部分设置的第四透光区域以及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四部分设置的第五透光区域,其中,第一-第一发光区域可以设置在第一透光区域与第二透光区域之间,第一-第二发光区域可以设置在第一透光区域与第三透光区域之间,第一-第三发光区域可以设置在第一透光区域与第四透光区域之间,并且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可以设置在第一透光区域与第五透光区域之间。
[0014]第一发光区域可以进一步包括接近第一透光区域的拐角部分设置的第一-第五发光区域。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均可以包括第一发光部分和第二发光部分。第三发光部分可以设置在第一-第五发光区域中。
[0015]彼此邻近的第一发光部分与第二发光部分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大致小于彼此邻近的第二发光部分与第三发光部分之间的间隔距离。
[0016]第一-第一发光区域和第一-第三发光区域可以均包括第一发光部分、第二发光部分和第三发光部分,并且第一-第二发光区域和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可以均包括第二发光部分。
[0017]显示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第一基板、与第一基板相对设置的第二基板以及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设置在第一基板与第二基板之间并且设置在每个发光区域中,其中发光元件可以包括设置在每个发光区域中的像素电极、与像素电极相对设置的公共电极以及设置在像素电极与公共电极之间的有机发光层。
[0018]第一基板可以是显示基板,并且第二基板可以是封装基板。
[0019]显示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可以部分地覆盖像素电极并包括黑色有机膜的堤层,其中堤层可以不设置在透光区域中。
[0020]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可以沿着显示设备的至少一个边缘彼此联接。
[0021]公共电极可以不设置在透光区域中。
[0022]显示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第一基板以及设置在第一基板上的每个发光区域中的发光元件,其中发光元件可以包括设置在每个发光区域中的像素电极、与像素电极相对设置的公共电极以及设置在像素电极与公共电极之间的有机发光层。
[0023]显示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设置在发光元件上的第一无机封装膜、设置在第一无机封装膜上的有机封装膜以及设置在有机封装膜上的第二无机封装膜。
[0024]根据实施例的显示设备可以包括:透光区域,包括第一透光区域;以及发光区域,围绕透光区域设置并且包括围绕第一透光区域设置的第一发光区域。第一发光区域可以包括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一部分设置的第一-第一发光区域和第一-第二发光区域以及邻近于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二部分设置的第一-第三发光区域和第一-第四发光区域,第二部
分设置在第一部分的相对侧,第一透光区域设置在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之间。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均可以包括发射第一颜色光的第一发光部分、发射第二颜色光的第二发光部分和发射第三颜色光的第三发光部分。
[0025]每个发光区域的第一发光部分和第二发光部分可以设置在第一方向上,并且第三发光部分可以与第一发光部分和第二发光部分两者设置在与第一方向交叉的第二方向上。
[0026]第一透光区域在第一方向上的宽度可以朝向中央部分逐渐增大。
[0027]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可以不围绕第一透光区域的中央部分设置。
[0028]显示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显示基板、与显示基板相对设置的封装基板以及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设置在显示基板与封装基板之间并且设置在每个发光区域中,其中发光元件可以包括设置在每个发光区域中的像素电极、与像素电极相对设置的公共电极以及设置在像素电极与公共电极之间的有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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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多个透光区域,包括第一透光区域;以及多个发光区域,围绕所述多个透光区域设置并且包括围绕所述第一透光区域设置的第一发光区域,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区域包括:第一-第一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一部分设置;第一-第二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二部分设置;第一-第三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第三部分设置;以及第一-第四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第四部分设置;所述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所述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均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发射第一颜色光的第一发光部分;发射第二颜色光的第二发光部分;和发射第三颜色光的第三发光部分,并且所述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所述第一-第四发光区域中的至少两个发光区域包括所述第一发光部分、所述第二发光部分和所述第三发光部分中的至少两个发光部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所述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均包括所述第一发光部分、所述第二发光部分和所述第三发光部分。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透光区域包括:第一侧,设置在所述第一部分处;第二侧,设置在所述第二部分处;第三侧,设置在所述第三部分处;和第四侧,设置在所述第四部分处,其中所述第一-第一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侧设置,所述第一-第二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二侧设置,所述第一-第三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三侧设置,并且所述第一-第四发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四侧设置。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多个透光区域包括:第二透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所述第一部分设置;第三透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所述第二部分设置;第四透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所述第三部分设置;第五透光区域,邻近于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所述第四部分设置,其中所述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设置在所述第一透光区域与所述第二透光区域之间,所述第一-第二发光区域设置在所述第一透光区域与所述第三透光区域之间,所述第一-第三发光区域设置在所述第一透光区域与所述第四透光区域之间,并且所述第一-第四发光区域设置在所述第一透光区域与所述第五透光区域之间。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区域进一步包括接近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拐角部分设置的第一-第五发光区域,所述第一-第一发光区域至所述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均包括所述第一发光部分和所述第二发光部分,并且所述第三发光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第五发光区域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彼此邻近的所述第一发光部分与所述第二发光部分之间的间隔距离小于彼此邻近的所述第二发光部分与所述第三发光部分之间的间隔距离。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第一发光区域和所述第一-第三发光区域均包括所述第一发光部分、所述第二发光部分和所述第三发光部分,并且所述第一-第二发光区域和所述第一-第四发光区域均包括所述第二发光部分。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进一步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设置;以及发光...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郑雄喜金基范金振永朴晑妸梁泰勋李宗璨
申请(专利权)人: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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