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组相关的免疫疗法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7010530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1-08 17:19
本发明专利技术总体上涉及用于治疗癌症患者的治疗组合物和方法。该组合物和方法能够提高抗癌疗法的功效,或者治疗、预防或抑制由抗癌疗法诱发的肿瘤学治疗诱发的病症(OTIC)。该治疗组合物包含微生物组合物和任选的抗癌治疗剂。该方法包括施用包含微生物组合物的治疗组合物和施用抗癌疗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微生物组相关的免疫疗法专利
本专利技术总体上涉及用于提高抗癌疗法的功效的治疗组合物和方法。本专利技术进一步涉及治疗、预防或抑制由抗癌疗法诱发的肿瘤学治疗诱发的病症(oncology-treatmentinducedcondition,OTIC)。优先权本申请要求以下申请的权益并要求其优先权:2018年2月2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634,503;2018年10月1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743,792;以及2018年10月1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743,794。前述申请的内容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癌症可以通过手术、化学疗法(包括激素疗法)、放射疗法和/或靶向疗法(包括免疫疗法)进行治疗。许多癌症对这些治疗没有反应或反应很差,或者在治疗终止后复发。此外,许多抗癌疗法在所治疗的患者中引起有害的健康影响或与之相关。例如,与检查点抑制剂疗法相关的免疫系统的激活与炎症相关的病症例如结肠炎的发作或恶化相关。因此,持续需要改进的抗癌治疗组合物和治疗方法,以及治疗或抑制与抗癌治疗方法相关的病症的发展或严重程度的组合物和治疗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在一个方面,本公开提供了一种治疗或预防由抗癌疗法诱发的肿瘤学治疗诱发的病症(OTIC)的方法,其包括向受试者施用包含微生物制剂的治疗组合物;其中所述受试者用抗癌疗法治疗;并且其中微生物组合物包含人类提供者的粪便微生物群。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后向受试者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1天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3天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5天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1周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4周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8周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之前向受试者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1天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3天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5天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1周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4周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在用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8周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治疗组合物预防或抑制OTIC。在一些情况下,与抗癌疗法同时向受试者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抗癌疗法是化学疗法,并且在连续的化学疗法施用之间向受试者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抗癌疗法是放射疗法,并且在连续的放射疗法施用之间向受试者施用治疗组合物。在一些情况下,治疗组合物提高抗癌治疗的功效。在一些情况下,抗癌疗法包括手术、放射疗法、施用化学治疗剂、干细胞移植疗法或靶向疗法。在一些情况下,抗癌疗法是放射疗法。在一些情况下,抗癌疗法是切除肿瘤或包含癌细胞的器官/组织的手术。在一些情况下,抗癌疗法包括施用化学治疗剂。在一些情况下,化学治疗剂选自:烷基化剂、烷基磺酸酯、氮丙啶类、乙撑亚胺(ethylenimine)、甲基蜜胺(methylamelamine)、多聚乙酰(acetogenin)、喜树碱(camptothecin)苔藓虫素(bryostatin)、卡利他汀(callystatin)、CC-1065、念珠藻素(cryptophycin)、海兔毒素(dolastatin)、倍癌霉素(duocarmycin)、软珊瑚醇(eleutherobin)、水鬼蕉碱(pancratistatin)、匍枝珊瑚醇(sarcodictyin)、海绵抑制素(spongistatin)、氮芥、亚硝基脲(nitrosurea)、抗生素、达内霉素(dynemicin);双膦酸盐、埃斯波霉素(esperamicin)、新制癌菌素(neocarzinostatin)发色团和相关的色蛋白烯二炔抗生素发色团、阿克拉霉素(acalcinomysin)、放线菌素(actinomycin)、安曲霉素(authramycin)、重氮丝氨酸(azaserine)、博来霉素(bleomycin)、放线菌素C(cactinomycin)、卡拉比星(carabicin)、洋红霉素(caminomycin)、嗜癌素(carzinophilin)、色霉素(chromomycinis)、放线菌素D(dactinomycin)、柔红霉素(daunorubicin)、地托比星(detorubicin)、6-重氮-5-氧代-L-正亮氨酸、阿霉素(ADRIAMYCIN)多柔比星(doxorubicin)、表柔比星(epirubicin)、依索比星(esorubicin)、伊达比星(idarubicin)、麻西罗霉素(marcellomycin)、丝裂霉素(mitomycin)、霉酚酸(mycophenolicacid)、诺加霉素(nogalamycin)、橄榄霉素(olivomycin)、培洛霉素(peplomycin)、波非罗霉素(potfiromycin)、嘌呤霉素(puromycin)、三铁阿霉素(quelamycin)、罗多比星(rodorubicin)、链黑霉素(streptonigrin)、链佐星(streptozocin)、杀结核菌素(tubercidin)、乌苯美司(ubenimex)、净司他汀(zinostatin)、佐柔比星(zorubicin)抗代谢物、叶酸类似物、嘌呤类似物、嘧啶类似物、雄激素、抗肾上腺素(anti-adrenal)、叶酸补充剂、醋葡醛内酯(aceglatone)、醛磷酰胺(aldophosphamide)糖苷、氨基酮戊酸、恩尿嘧啶(eniluracil)、安吖啶(amsacrine)、阿莫司汀(bestrabucil)、比生群(bisantrene)、依达曲沙(edatrexate)、地美可辛(demecolcine)、地吖醌(diaziquone)、依氟鸟氨酸(elformithine)、依利醋铵(elliptiniumacetate)、埃博霉素(epothilone)、依托格鲁(etoglucid)、硝酸镓、羟基脲、香菇多糖(lentinan)、洛尼达宁(lonidainine)、美登素类化合物(maytansinoid)、米托胍腙(mitoguazone)、米托蒽醌(mitoxantrone)、莫哌达醇(mopidanmol)、胺硝吖啶(nitraerine)、喷司他丁(pentostatin)、蛋氨氮芥(phenamet)、吡柔比星(pirarubicin)、洛索蒽醌(losoxantrone)、鬼臼酸(podophyllinicacid)、2-乙基酰肼、甲基苄肼(procarbazine)、PSK多糖复合物、雷佐生(razoxane)、根瘤菌素(rhizoxin)、西佐喃(sizofuran)、锗螺胺(spirogermanium)、细交链孢菌酮酸(tenuazonicacid)、三亚胺醌(triaziquone)、2,2',2"-三氯三乙胺、单端孢霉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治疗或预防由抗癌疗法诱发的肿瘤学治疗诱发的病症(OTIC)的方法,其包括向受试者施用包含微生物制剂的治疗组合物;/n其中所述受试者用抗癌疗法治疗;并且/n其中微生物组合物包含人类提供者的粪便微生物群。/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223 US 62/634,503;20181010 US 62/743,792;20181.一种治疗或预防由抗癌疗法诱发的肿瘤学治疗诱发的病症(OTIC)的方法,其包括向受试者施用包含微生物制剂的治疗组合物;
其中所述受试者用抗癌疗法治疗;并且
其中微生物组合物包含人类提供者的粪便微生物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后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1天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3天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5天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1周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4周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后至少8周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之前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1天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3天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5天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1周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4周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用所述抗癌疗法治疗之前至少8周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6.如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组合物预防或抑制所述OTIC。


17.如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抗癌疗法同时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是化学疗法,并且在连续的化学疗法施用之间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是放射疗法,并且在连续的放射疗法施用之间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治疗组合物。


20.如权利要求18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组合物提高所述抗癌治疗的功效。


21.如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包括手术、放射疗法、施用化学治疗剂、干细胞移植疗法或靶向疗法。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是放射疗法。


23.如权利要求21或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是切除肿瘤或包含癌细胞的器官/组织的手术。


24.如权利要求2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包括施用化学治疗剂。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学治疗剂选自:烷基化剂、烷基磺酸酯、氮丙啶类、乙撑亚胺、甲基蜜胺、多聚乙酰、喜树碱苔藓虫素、卡利他汀、CC-1065、念珠藻素、海兔毒素、倍癌霉素、软珊瑚醇、水鬼蕉碱、匍枝珊瑚醇、海绵抑制素、氮芥、亚硝基脲、抗生素、达内霉素;双膦酸盐、埃斯波霉素、新制癌菌素发色团和相关的色蛋白烯二炔抗生素发色团、阿克拉霉素、放线菌素、安曲霉素、重氮丝氨酸、博来霉素、放线菌素C、卡拉比星、洋红霉素、嗜癌素、色霉素、放线菌素D、柔红霉素、地托比星、6-重氮-5-氧代-L-正亮氨酸、阿霉素多柔比星、表柔比星、依索比星、伊达比星、麻西罗霉素、丝裂霉素、霉酚酸、诺加霉素、橄榄霉素、培洛霉素、波非罗霉素、嘌呤霉素、三铁阿霉素、罗多比星、链黑霉素、链佐星、杀结核菌素、乌苯美司、净司他汀、佐柔比星抗代谢物、叶酸类似物、嘌呤类似物、嘧啶类似物、雄激素、抗肾上腺素、叶酸补充剂、醋葡醛内酯、醛磷酰胺糖苷、氨基酮戊酸、恩尿嘧啶、安吖啶、阿莫司汀、比生群、依达曲沙、地美可辛、地吖醌、依氟鸟氨酸、依利醋铵、埃博霉素、依托格鲁、硝酸镓、羟基脲、香菇多糖、洛尼达宁、美登素类化合物、米托胍腙、米托蒽醌、莫哌达醇、胺硝吖啶、喷司他丁、蛋氨氮芥、吡柔比星、洛索蒽醌、鬼臼酸、2-乙基酰肼、甲基苄肼、PSK多糖复合物、雷佐生、根瘤菌素、西佐喃、锗螺胺、细交链孢菌酮酸、三亚胺醌、2,2',2"-三氯三乙胺、单端孢霉烯、尿烷、长春地辛、达卡巴嗪、甘露莫司汀、二溴甘露醇、二溴卫矛醇、哌泊溴烷、加西托星、阿拉伯糖苷(“Ara-C”)、环磷酰胺、噻替派、紫杉烷类化合物、不含Cremophor的ABRAXANE、紫杉醇和TAXOTERE多西他赛的白蛋白工程化的纳米颗粒制剂、苯丁酸氮芥、GEMZAR吉西他滨、6-硫鸟嘌呤、巯基嘌呤、甲氨蝶呤、铂类似物、长春碱、铂、依托泊苷(VP-16)、异环磷酰胺、米托蒽醌、长春新碱、NAVELBINE、长春瑞滨、诺消灵、替尼泊苷、依达曲沙、道诺霉素、氨基蝶呤、希罗达、伊班膦酸盐、伊立替康(Camptosar,CPT-11)、拓扑异构酶抑制剂RFS2000;二氟甲基鸟氨酸(DMFO)、类视黄醇、卡培他滨、考布他汀、亚叶酸(LV)、奥沙利铂、比美替尼(Mektovi)、康奈非尼(Braftovi)、拉帕替尼(TYKERB)、PKC-α抑制剂、Raf抑制剂、H-Ras抑制剂、EGFR抑制剂、VEGF-A抑制剂,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酸或衍生物,及其组合。


26.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是干细胞移植疗法,其包括外周血移植、骨髓移植、脐带血移植或皮肤来源的干细胞移植。


27.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是靶向疗法。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靶向疗法是免疫肿瘤学疗法。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肿瘤学疗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能够识别肿瘤细胞抗原和/或癌细胞抗原的至少一种化合物。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能够识别肿瘤细胞抗原和/或癌细胞抗原的至少一种化合物是工程蛋白、融合蛋白、抗体或细胞因子。


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肿瘤细胞抗原和/或癌细胞抗原选自:2B4、41BB、A2AR、ALK、B-7家族配体、BRAF、BTK、BTLA、CCR4、CD19、CD20、CD27、CD28、CD35、CD40、CD50、CD73、CD137、CD160/By55、CD172a/SIRPα、CD200、CD223、CD244、CEACAM、CHK1激酶、CHK2激酶、cMET、CSF1R、CTLA-4、CXCR、DNMT、EGFr、GAL9、GITR、HDAC、HER-2、HVEM、ICOS、IDO、KIR、KRAS、LAG3、MEK、mTor、NKG2A、OX40、PARP、PD-1、PD-L1、PD-L2、STAT3、TGF-β、TIGIT、TIM-3、TKI、TLR(Toll样受体),及其组合。


32.如权利要求30或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化合物是抗体,所述抗体选自:纳武单抗、派姆单抗、pidilizumab、RMP1-14、AGEN2034、西米普利单抗、伊匹单抗、9D9、替西木单抗、AGEN1884、RG2077,及其组合。


33.如权利要求28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肿瘤学疗法是基于细胞的免疫肿瘤学疗法。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于细胞的免疫肿瘤学疗法包括对所述受试者进行过继细胞转移(ACT)。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ACT是自体的或同种异体的。


36.如权利要求33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于细胞的免疫肿瘤学疗法中所用的细胞包含嵌合抗原受体(CAR)或工程化的T细胞受体(TCR)。


37.如权利要求33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肿瘤学疗法中所用的细胞是抗原呈递细胞(APC)或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


38.如权利要求29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识别肿瘤细胞抗原和/或癌细胞抗原抑制所述肿瘤细胞抗原和/或癌细胞抗原的下游信号传导。


39.如权利要求29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识别肿瘤细胞抗原和/或癌细胞抗原增强所述肿瘤细胞抗原和/或癌细胞抗原的下游信号传导。


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中靶向疗法包括施用STING激动剂。


41.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中靶向疗法包括施用白细胞介素。


42.如权利要求1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患有癌症。


43.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选自:基底细胞癌、胆道癌;膀胱癌;骨癌;脑和中枢神经系统癌症;乳腺癌;腹膜癌;宫颈癌;绒毛膜癌;结肠和直肠癌;结缔组织癌;消化系统癌症;子宫内膜癌;食道癌;眼癌;头颈部癌症;胃癌;胶质母细胞瘤;肝癌;肝细胞瘤;上皮内肿瘤;肾或肾脏癌;喉癌;白血病;肝癌;肺癌;黑色素瘤;骨髓瘤;神经母细胞瘤;口腔癌;卵巢癌;胰腺癌;前列腺癌;视网膜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直肠癌;呼吸系统癌症;唾液腺癌;肉瘤;皮肤癌;鳞状细胞癌;胃癌;睾丸癌;甲状腺癌;尿路上皮癌;子宫或子宫内膜癌;泌尿系统癌症;外阴癌;淋巴瘤;霍奇金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NHL);B细胞淋巴瘤;小淋巴细胞(SL)NHL;中度恶性/滤泡性NHL;中度恶性弥散性NHL;高度恶性免疫母细胞NHL;高度恶性淋巴母细胞NHL;高度恶性小无裂细胞NHL;大肿块NHL;套细胞淋巴瘤;AIDS相关性淋巴瘤;Waldenstrom巨球蛋白血症;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CLL);急性淋巴母细胞白血病(ALL);毛细胞白血病;慢性成髓细胞白血病;其他癌和肉瘤;及其组合。


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是膀胱癌、头颈部癌、结肠和直肠癌、肾或肾脏癌、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三阴性乳腺癌或尿路上皮癌。


45.如权利要求43或权利要求4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被分类为PDL-1+和/或CTLA4+。


46.如权利要求1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对所述抗癌疗法是难治性的和/或无响应的。


47.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针对检查点分子。


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包括施用派姆单抗、纳武单抗或伊匹单抗中的至少一种。


49.如权利要求1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先前未被诊断出患有所述OTIC。


50.如权利要求1至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是由所述抗癌疗法引起的。


51.如权利要求1至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在即将施用所述抗癌疗法之前没有显示OTIC的症状。


52.如权利要求1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在即将施用所述抗癌疗法之前显示OTIC的症状,并且所述抗癌疗法加剧了所述OTIC。


53.如权利要求1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有发展所述OTIC的风险。


54.如权利要求1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出血。


55.如权利要求1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包括所述受试者的肠道动力障碍。


56.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经历恶心、呕吐、腹胀和/或营养不良。


57.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是癌症消瘦/营养不良综合征。


58.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消瘦/营养不良综合征是恶病质或肌肉减少症。


59.如权利要求1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是与肠-脑轴有关的疾病。


60.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与肠-脑轴有关的疾病是抑郁或焦虑。


61.如权利要求1至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是感染。


62.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感染是病毒感染。


63.如权利要求6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病毒感染是由癌症相关的病毒引起的。


64.如权利要求62或63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病毒化合物。


65.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感染是细菌感染。


66.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细菌感染是由耐抗生素细菌引起的,所述耐抗生素细菌选自:耐抗生素变形菌门、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碳青霉烯肠杆菌科(CRE)、耐氟喹诺酮肠杆菌科、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肠杆菌科(ESBL-E),及其组合。


67.如权利要求1至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是脱发。


68.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癌疗法包括施用化学治疗剂。


69.如权利要求1至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OTIC是移植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洛巴基U·蒂内尔Z·卡萨姆M·圣地亚哥
申请(专利权)人:克雷斯顿沃控股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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