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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和用于安全地阻止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的倾斜运动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5530689 阅读:33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9-04 17:18
一种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其中至少两个前车轮(10',10”)包括:‑机动车(1)的倾斜阻止系统100;‑电子控制单元(200),适于控制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在发生由预定干预逻辑建立的机动车的一个或多个行驶条件时对其进行调节;‑命令装置(300),连接到所述电子控制单元(200),并且能够被驾驶员P激活以请求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命令装置(300)是具有至少两个位置,即,停用位置和激活位置的控制器,并且被配置为只要命令装置300被施加外力就保持位置。电子控制单元(200)配置成激活倾斜阻止系统(100),以仅在命令装置(300)处于激活位置时才阻止机动车(1)的倾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和用于安全地阻止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的倾斜运动的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机动车,并且涉及一种用于安全地阻止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的倾斜运动的方法。特别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机动车可以是在前部具有两个倾斜转向车轮并且在后部具有固定的轴驱动车轮的机动车。
技术介绍
在机动车领域中,“混合动力”车辆的供应日益增长,其结合机动车的特性(在易于操作方面)与四个车轮车辆的稳定性。这样的模型例如是具有两个转向前车轮的三个车轮机动车和被称为四轮车的四个车轮机动车。更详细地,上述三个车轮机动车可在前部设置两个倾斜(或侧倾)和转向的车轮并且在后部设置固定的轴驱动车轮。后车轮的目的是提供扭矩,因此允许牵引,而成对的前车轮的目的是为车辆提供方向性。除转向外,前架上的成对车轮可能会倾斜和侧倾。通过该解决方案,对于具有三个车轮,其中两个位于后部的机动车,在前架具有两个车轮的机动车等同于真实的摩托车,因为机动车可以像摩托车一样精确地在弯道上倾斜。然而,对于仅具有两个车轮的机动车,与在汽车上提供的类似,在前架上具有两个成对车轮的这种车辆通过在前车轮的地面上的双重支撑而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前车轮通过运动学机构在运动学上彼此连接,这允许它们以同步和镜像的方式倾斜和/或转向,例如通过铰接的四边形的插入。这种机动车还配备有两个独立的悬架,两个前车轮中的每个悬架分别配备有也是独立的减震器。因此,具有三个车轮的倾斜的机动车旨在向用户保证对两个车轮机动车的操纵,并且同时确保四个车轮机动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例如,在同一申请人名下的意大利专利申请IT2003MIA001108中描述了这种类型的三个车轮倾斜机动车。由于其结构特点,这种类型的机动车可能由于在特定行驶条件下(例如,以非常低的速度或在站立或停车时)不受控制的和/或意外的倾斜运动而翻车。通过为上述车辆配备倾斜阻止系统已经解决了这种缺陷,该系统能够由用户手动地和/或由自动控制系统来致动。通常,自动控制系统遵循倾斜阻止系统的致动逻辑,该逻辑包括仅在机动车的倾斜角和行驶速度低于预定阈值时才激活阻止系统。由此,仅在低速(即,机动车几乎停止)并且倾斜角可忽略不计(即,中心线平面基本垂直的机动车)下才允许倾斜阻止系统的操作,从而排除了潜在的危险条件,以确保机动车的稳定性。还提供这种自动系统以使驾驶员能够通过打开节气门来停用倾斜阻止系统。用于这种机动车的防倾斜系统例如在同一申请人名义的意大利专利申请EP1561612A1中描述。通常,三个车轮倾斜机动车的静态稳定性与机动车本身的轮迹相关,即两个前车轮之间的距离。静态稳定性意味着在主动式防倾斜条件下的稳定性。轮迹越宽,机动车的稳定性越高。这也适用于意外或不受控制的倾斜运动,随着轮迹的增加,这种运动的危险性可能会降低。在操作上,倾斜阻止用于提高机动车的安全性,从而防止车辆在特定行驶条件下以非常慢的速度或在停车的情况下因失控和/或意外的倾斜运动而翻车。然而,阻止倾斜是一种干预措施,其降低了机动车的自由度,限制了驾驶员干预的可能性,并且其因此可能以安全相关的风险影响机动车的机动性。通常,由于这些原因,如上所述,仅在非常低的速度或车辆停止时才允许阻止倾斜。在窄轮迹机动车上,即使在非常低的速度下或在车辆停止时,如果在水平方向上没有完全稳定的机动车驱动时,也无法阻止倾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阻止倾斜可能触发机动车的不平衡,驾驶员无法有效地对比该平衡,并且可能导致机动车翻车。在宽轮迹机动车上,由于机动车具有固有的稳定平衡,因此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此,倾斜阻止在启动后不会对驾驶员的安全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以构造术语提供的描述可以解释如下。三个车轮机动车通过一对前车轮和后车轮定义了所谓的“支撑三角形”。换句话说,三角形的支撑表面通过三个周边线作为几何连接来界定、产生,这三个周边线将一对前车轮和后车轮彼此连接。因此,前架轮迹(即,一对前车轮之间的距离(轴距相同))越大,由支撑表面界定的面积越大。分隔支撑表面的中间平面定义了母线。在三个车轮车辆中,支撑表面提供了机动车平衡的估计。特别地,当具有激活的倾斜阻止的机动车刚性地倾斜时,它保持自身的平衡状态,直到垂直于地面的车辆和驾驶员系统的重心落在支撑表面内。当相对于母线的偏离落在支撑表面之外时,机动车失去平衡状态。由于这个原因,通过减小轮迹,相对于母线的可能偏差非常小或基本为零。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将倾斜阻止应用于狭窄的轮迹机动车中,而不是帮助驾驶员保持平衡,反而可能会阻碍他或她,从而导致刚性侧倾,并因此导致安全性差。当前,如上所述,驾驶员停用倾斜阻止系统需要打开节气门,因此需要机动车加速。在机动车初始平衡失衡的情况下,执行这种停用操纵(打开油门)可能不是驾驶员本能的。因此,这然后会导致阻止系统的停用延迟,从而使平衡失衡情况恶化。还应该注意的是,这种操纵虽然确定了机动车的轻微加速,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无法帮助驾驶员恢复机动车的平衡状态。鉴于以上描述,因此,需要如上所述的窄轨倾斜机动车,以实现与传统的倾斜阻止系统类似的倾斜阻止,其降低了由于不受控制的和/或意外的倾斜运动而在机动车停止或低速行驶时出现不稳定状况的风险,同时,如果发生机动车初始平衡失衡状况,则可以立即将其关闭,以使得驾驶员完全有行动自由,而不必打开节气门。还需要以结构上简单的方式实现的倾斜阻止。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需要解决参考现有技术的上述缺点和限制。根据权利要求1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和根据权利要求16的用于安全地阻止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的倾斜运动的方法满足了这种需求。附图说明通过以下以非限制性示例的方式给出的优选实施例的描述,本专利技术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明显,其中:-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的示意性透视图;以及-图2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的仪表板的示意图。与以下描述的实施例相同的元件或部件将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具体实施方式参考前述附图,根据本专利技术,附图标记1总体上表示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为了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一词必须被广义地理解,如下面更详细地描述的,包括具有至少三个车轮,即两个前车轮以及至少一个后车轮的摩托车。因此,在机动车的定义中也包括所谓的四个车轮车,其在前架上具有两个车轮并且在后部具有两个车轮。根据一般实施例,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的倾斜机动车1具有至少两个前车轮10′、10″。机动车1包括:-机动车1的倾斜阻止系统100;-电子控制单元200,适于控制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在发生由预定干预逻辑建立的机动车的一个或多个行驶条件时对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进行调节;-命令装置300,连接到电子控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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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倾斜的机动车,所述机动车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其中,至少两个前车轮(10',10”)包括:/n-所述机动车(1)的倾斜阻止系统(100);/n-电子控制单元(200),适于控制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在发生由预定干预逻辑建立的所述机动车的一个或多个行驶条件时对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进行调节;/n-命令装置(300),所述命令装置(300)连接到所述电子控制单元(200),并且能够被驾驶员(P)激活以请求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的所述干预,/n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是具有至少两个位置的命令器件,所述两个位置为一个停用位置和一个激活位置,并且被配置为只要外力被施加到所述命令装置(300)上就保持所述激活位置,并且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单元(200)被配置为激活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以仅在所述命令装置(300)也处于所述激活位置时阻止所述机动车(1)的倾斜。/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1221 IT 1020170001481251.一种倾斜的机动车,所述机动车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其中,至少两个前车轮(10',10”)包括:
-所述机动车(1)的倾斜阻止系统(100);
-电子控制单元(200),适于控制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在发生由预定干预逻辑建立的所述机动车的一个或多个行驶条件时对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的干预进行调节;
-命令装置(300),所述命令装置(300)连接到所述电子控制单元(200),并且能够被驾驶员(P)激活以请求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的所述干预,
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是具有至少两个位置的命令器件,所述两个位置为一个停用位置和一个激活位置,并且被配置为只要外力被施加到所述命令装置(300)上就保持所述激活位置,并且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单元(200)被配置为激活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以仅在所述命令装置(300)也处于所述激活位置时阻止所述机动车(1)的倾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被布置在所述机动车(1)的所述驾驶员(P)驾驶时的人体工程学位置,所述位置使得当所述机动车自身的初始平衡失衡出现时,所述驾驶员(P)本能地释放所述命令装置(300),使得所述命令装置(300)移回到所述停用位置,并且由所述电子控制单元(200)停用所述机动车的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被配置为使得能够由所述驾驶员以不舒适的姿势形态进行操作,诸如当发生所述机动车的初始平衡失衡的情况时,能够由所述驾驶员自己(P)自然地放弃所述命令装置(300),使得所述命令装置(300)移回到所述停用位置,并且由所述电子控制单元(200)停用所述机动车的所述倾斜阻止系统(100)。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由脚踏板组成,所述脚踏板只能由所述驾驶员(P)用两只脚来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由一个或两个踏板组成,以由所述驾驶员(P)分别使用一只或两只脚来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由至少一个按钮(300a;300b)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按钮布置在所述机动车的仪表板上。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按钮布置在所述机动车的对置罩(40)上。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按钮(300a;300b)布置在所述机动车的车把(31)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由布置在所述机动车的车把(31)上的两个按钮(300a;300b)构成,优选地,每个按钮被布置在所述车把(31)的一个把手(32)附近,这样的方式使得所述命令装置(300)只能由所述驾驶员(P)用两只手来致动。


11.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命令装置(300)由至少一个杆组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机动车,其中,所述至...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安德烈亚·拉法埃利
申请(专利权)人:比亚乔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意大利;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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