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
本专利技术属于无人机驾驶的
,具体涉及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
技术介绍
目前,大升阻比无人机多数采用姿态驾驶仪,该种驾驶仪一般采用主流的PID控制方案,其控制器内回路为姿态角控制,外回路为轨迹控制,控制器结构简单明了,控制效果好,且易于工程实现。但是,该驾驶仪对设计者的实际经验依赖性较大,另外其固定的控制律参数,导致无人机在全包线范围内的控制品质变化较大,尤其是遇到外界环境强烈扰动时,由于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无人机的空速、角速度及过载易超出其本身的限制边界,易使无人机进入不稳定状态,影响飞行品质,严重者会使飞机失速造成飞行事故。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本专利技术是在不改变原有控制律结构的基础上加入边界保护控制,当各信号在超出边界时,可通过迅速调整飞行姿态来保证各信号重新进入被保护范围,有效的解决了上述问题,从而保护无人机的飞行安全。本专利技术主要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姿态驾驶控制回路中加入边界保护项,所述边界保护项为被保护信号的误差值与增益K的乘积。/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姿态驾驶控制回路中加入边界保护项,所述边界保护项为被保护信号的误差值与增益K的乘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空速边界保护,所述空速边界保护是在纵向升降舵控制回路θg中加入空速边界保护项,且控制律结构为:
其中:ΔVLAS为误差信号值。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空速边界保护范围如下:
当VLAS≤IASB0时:ΔVIAS=IASB0-IASB1;
当IASB0<VLAS≤IASB1时:ΔVIAS=VIAS-IASB1;
当IASB1<VIAS≤IAST0时:ΔVIAS=0;
当IAST0<VIAS≤IAST1时:ΔVIAS=VIAS-IAST0;
当IAST1<VIAS时:ΔVIAS=IAST1-IAST0;
其中VLAS为指示空速;
当无人机受扰空速大于速度保护边界值时,则通过空速保护项增加俯仰角给定值,以令升降舵出舵拉起无人机姿态以减小空速,使空速重新进入安全范围;当无人机受扰空速小于速度保护边界值时,则通过空速保护项减小俯仰角给定值,以令升降舵出舵压低无人机姿态以增大空速,使空速重新进入安全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角速度边界保护,所述角速度边界保护包括滚转角速度边界保护;所述滚转角速度边界保护包括前馈补偿环节和反馈补偿环节,且前馈补偿环节保护连续两拍滚转角的误差小于等于20°/s,反馈补偿环节在副翼舵控制内回路φg中加入角速度边界保护项,且控制律结构为:
其中ΔP为误差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滚转角速度边界保护范围如下:
A)前馈补偿环节:
|(φ-φg)k-(φ-φg)k-1|≤20°/s×ΔT;
B)反馈补偿环节:
1)当滚转角速度|P|≤15°/s时:ΔP=0;
2)当滚转角速度15°/s<P≤30°/s时:ΔP=P-15;
3)当滚转角速度-30°/s≤P<-15°/s时:ΔP=P+15;
4)当滚转角速度P>30°/s时:ΔP=15;
5)当滚转角速度P<-30°/s时:ΔP=-15。
当无人机受到外界干扰滚转角速度超出边界保护值时,可以增大或减小滚转角给定值,最终通过副翼舵出舵来减小滚转角速度,使滚转角速度重新进入受保护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大升阻比无人机边界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角速度边界保护还包括俯仰角速度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赵东宏,金波,张瞿辉,熊维康,夏炎,
申请(专利权)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四川;51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