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尾灯及一种车辆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2994148 阅读:28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1-01 05:18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车辆尾灯及一种车辆,车辆尾灯包括:壳体,壳体的前侧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反射光线的反射腔,反射腔内设置有安装孔;灯泡,灯泡的数量与反射腔的数量相同,安装于反射腔的安装孔中;线束组,设置于壳体的后侧,灯泡穿过安装孔安装线束组上的灯座,灯泡通过线束组与车辆控制系统连接;尾灯还包括衬框和双色面罩,衬框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衬框上对应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双色面罩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灯泡发出的光线直接或经反射后通过衬框上的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再通过面罩向外出射,实现至少一种尾灯的信号功能。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车辆尾灯结构简单,能实现多种信号功能。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车辆尾灯及一种车辆
本技术涉及车灯
,尤其涉及一种车辆尾灯及一种车辆。
技术介绍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交通行业的日渐发达,汽车越来越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汽车尾灯是汽车上重要的功能件,起到警示和信号提醒的作用。汽车尾灯一般包括刹车灯、位置灯、转向灯以及后雾灯等。现有技术中汽车尾灯通过结构复杂,功能单一。因此需要开发一种结构简单,能同时实现多种信号功能的车辆尾灯及具有该尾灯的车辆。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同时实现多种信号功能的车辆尾灯及具有该尾灯的车辆。本技术公开了一种车辆尾灯,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的前侧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反射光线的反射腔,所述反射腔内设置有安装孔;灯泡,所述灯泡的数量与所述反射腔的数量相同,安装于所述反射腔的安装孔中;线束组,设置于壳体的后侧,所述灯泡穿过所述安装孔安装到所述线束组上的灯座上,灯泡通过所述线束组与车辆控制系统连接;所述尾灯还包括衬框和双色面罩,所述衬框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所述衬框上对应所述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所述双色面罩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灯泡发出的光线直接或经反射后通过衬框上的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再通过面罩向外出射,实现至少一种尾灯的信号功能。优选地,所述衬框上对应一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第一颜色的第一透光区域,所述双色面罩上对应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位置设置有第二颜色的第二透光区域;所述灯泡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第一透光区域和所述第二透光区域后,以第三颜色向外出射。优选地,所述第一颜色为绿色,所述第二颜色为红色,所述第三颜色为黄色。优选地,所述反射腔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散热片,位于靠近所述灯泡的位置。优选地,所述衬框上设置有用于反射壳体内部光线的反射区域,所述反射区域位于所述镂空区域和/或透光区域的上方。优选地,所述衬框与壳体通过卡扣连接,所述双色面罩与壳体通过摩擦焊固定连接。优选地,所述双色面罩朝向壳体的一面上有多个棱状的光学花纹,构成回复反射结构,用于反射壳体内部的光。优选地,所述壳体前侧并排设置有第一反射腔、第二反射腔、第三反射腔;所述第一反射腔、第二反射腔、第三反射腔内分别设置有第一灯泡、第二灯泡、第三灯泡;所述衬框上对应所述第一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第一镂空区域,对应所述第二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绿色透光区域,对应所述第三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第二镂空区域。所述双色面罩上对应所述第一镂空区域和第二镂空区域的位置为第一红色透光区域,所述双色面罩上对应所述绿色透光区域的位置为第二红色透光区域,第一红色通光区域的透射率小于第二红色透光区域的透射率;所述第一灯泡在用于在不同电压下发出不同亮度的光,直接或经第一反射腔反射后,通过第一镂空区域和第一红色透光区域向外出射,实现刹车灯或位置灯功能;所述第二灯泡发出的光直接或经第二反射腔反射后,通过所述绿色透光区域和所述第二红色透光区域向外出射,实现转向灯功能;所述第三灯泡发出的光直接或经第三反射腔反射后,通过第二镂空区域和第一红色透光区域向外出射,实现后雾灯功能。本技术还公开了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的尾灯。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汽车尾灯结构简单,能同时实现多种信号功能;2.通过衬框和双色面罩上不同区域颜色的叠加,使出射的光线满足法规的颜色要求。附图说明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中车辆尾灯的爆炸图;图2为图1中双色面罩朝向所述壳体一侧局部区域的示意图。附图标记:100-壳体,101-第一反射腔,102-第二反射腔,103-第三反射腔,201-第一灯泡,202-第二灯泡,203-第三灯泡,300-衬框,301-第一镂空区域,302-绿色透光区域,303-第二镂空区域,304-反射区域,400-双色面罩,401、403-第一红色透光区域,402-第二红色透光区域,404-光学花纹,500-线束组,600-通风帽,701、702-散热片。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技术的优点。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在本公开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公开。在本公开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应当理解,尽管在本公开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公开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时”或“当……时”或“响应于确定”。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在后续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诸如“模块”、“部件”或“单元”的后缀仅为了有利于本技术的说明,其本身并没有特定的意义。因此,“模块”与“部件”可以混合地使用。参见附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中的车辆尾灯,包括:-壳体100所述壳体100的前侧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反射光线的反射腔,所述反射腔内设置有用于安装灯泡的安装孔。优选地,所述反射腔内表面镀铝。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壳体100前侧并排设置有第一反射腔101、第二反射腔102、第三反射腔103。优选地,所述安装孔设置于反射腔的中心位置。-灯泡所述灯泡的数量与所述反射腔的数量相同,安装于所述反射腔的安装孔中,用于产生光线,来实现车灯功能。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反射腔101、第二反射腔102、第三反射腔103内分别设置有第一灯泡201、第二灯泡202、第三灯泡203。-线束组500所述线束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车辆尾灯,包括:/n壳体,所述壳体的前侧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反射光线的反射腔,所述反射腔内设置有安装孔;/n灯泡,所述灯泡的数量与所述反射腔的数量相同,安装于所述反射腔的安装孔中;/n线束组,设置于壳体的后侧,所述灯泡穿过所述安装孔安装到所述线束组上的灯座上,灯泡通过所述线束组与车辆控制系统连接;其特征在于,/n所述尾灯还包括衬框和双色面罩,所述衬框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所述衬框上对应所述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n所述双色面罩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灯泡发出的光线直接或经反射后通过衬框上的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再通过所述双色面罩向外出射,实现至少一种尾灯的信号功能。/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车辆尾灯,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的前侧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反射光线的反射腔,所述反射腔内设置有安装孔;
灯泡,所述灯泡的数量与所述反射腔的数量相同,安装于所述反射腔的安装孔中;
线束组,设置于壳体的后侧,所述灯泡穿过所述安装孔安装到所述线束组上的灯座上,灯泡通过所述线束组与车辆控制系统连接;其特征在于,
所述尾灯还包括衬框和双色面罩,所述衬框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所述衬框上对应所述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
所述双色面罩固定连接于壳体前侧,灯泡发出的光线直接或经反射后通过衬框上的镂空区域或透光区域,再通过所述双色面罩向外出射,实现至少一种尾灯的信号功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衬框上对应一反射腔的位置设置有第一颜色的第一透光区域,所述双色面罩上对应所述第一透光区域的位置设置有第二颜色的第二透光区域;
所述灯泡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第一透光区域和所述第二透光区域后,以第三颜色向外出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尾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颜色为绿色,所述第二颜色为红色,所述第三颜色为黄色。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腔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散热片,位于靠近所述灯泡的位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尾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衬框上设置有用于反射壳体内部光线的反射区域,所述反射区域位于所述镂空区域和/或透光区域的上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迪
申请(专利权)人:长春海拉车灯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吉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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