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1704230 阅读:27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27 16:5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能够进行与交通状况的实态相结合的评价的驾驶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驾驶评价系统具有:接近判定部,其判定存在于所述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相对位置取得部,其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以及评价部,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该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

Driving Evaluation System and Storage Media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驾驶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
本专利技术涉及驾驶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以往,公开了对车辆的起动、加速进行安全驾驶评价的系统(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该系统在评价结果理想的情况下,输出赞赏驾驶者的消息,在评价结果不理想的情况下,向驾驶者输出与通知有关的消息(日本特许第5587465号公报、国际公开第2017/022474号)。然而,在现有技术中,有时无法进行与交通状况的实态相结合的评价。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是考虑这种情况而完成的,其目的之一在于,提供能够进行与交通状况的实态相结合的评价的评价系统和程序。本专利技术的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采用以下结构。(1):本专利技术的评价系统的一个方式涉及一种驾驶评价系统,其中,所述驾驶评价系统具有:接近判定部,其判定存在于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相对位置取得部,其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以及评价部,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该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2):在上述(1)的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存在于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上的第一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一规定程度以上,所述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第一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3):在上述(2)的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第一对象物是存在于所述行驶车道上且所述第一对象物的速度比所述车辆的速度小规定速度以上的对象物、或宽度相对于所述行驶车道的宽度为规定以下的对象物中的一方或双方。(4):在上述(2)或(3)的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驾驶评价系统还具有检测在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上存在于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第一对象物的对象物检测部。(5):在上述(1)~(4)的方式中的任意一个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存在于与所述车辆行驶的车道相邻的相邻车道上的第二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二规定程度以上,并且判定所述第二对象物与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在横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三规定程度以上,所述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第二规定程度以上且所述第三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6):在上述(5)的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驾驶评价系统还具有检测存在于所述相邻车道上的第二对象物的对象物检测部。(7):在上述(1)~(6)的方式中的任意一个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小于规定程度的区间作为评价的对象。(8):在上述(1)~(7)的方式中的任意一个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接近判定部使用基于所述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行进方向上的距离和所述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相对速度的指标,判定所述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9):在上述(1)~(8)的方式中的任意一个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评价部实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所述取得的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在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情况下,中断所述评价。(10):在上述(9)的方式的驾驶评价系统的基础上,所述评价部在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小于规定程度的情况下,再次开始进行所述评价。(11):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方式涉及一种存储介质,其中,所述存储介质使计算机进行如下处理:判定存在于所述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参照所述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执行如下的评价处理: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以及将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专利技术效果根据(1)~(11),能够进行与交通状况的实态相结合的评价。附图说明图1是示出评价系统的功能结构的一例的图。图2是示出由数据发送部向终端装置发送的数据的内容的一例的图。图3A示出本车辆在行驶车道上行驶的场景。图3B示出本车辆在行驶车道上行驶的场景。图3C示出本车辆在行驶车道上行驶的场景。图4是示出评价部设为评价对象的区间和设为评价对象外的区间的一例的图。图5A是用于说明评价部的评价处理的图。图5B是用于说明评价部的评价处理的图。图6是示出以第一判定处理部为中心执行的处理流程的一例的流程图。图7是示出以第二判定处理部为中心执行的处理流程的一例的流程图。图8是示出终端装置的功能结构的一例的图。图9是示出实施方式的终端装置的硬件结构的一例的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参照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评价系统和存储介质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第一实施方式>图1是示出评价系统1的功能结构的一例的图。评价系统1例如具有车辆系统10和终端装置50。车辆系统10和终端装置50利用Bluetooth(注册商标)等近距离无线通信标准进行通信。车辆系统10和终端装置50例如能够通过相互进行认证(所谓配对)来进行通信。[车辆系统]车辆系统10是搭载于车辆的系统。车辆例如是二轮、三轮、四轮等的车辆。车辆的驱动源是柴油发动机或汽油发动机等内燃机、电动机或他们的组合。车辆系统10例如具有相机12、车辆传感器14、通信装置20、车辆侧控制部30。这些装置、设备、控制部等通过CAN(ControllerAreaNetwork)通信线等多路通信线、串行通信线、无线通信网等而相互连接。除了上述功能结构以外,车辆系统10也可以包含对车辆的各部进行控制的ECU(ElectronicControlUnit)等。图1所示的结构只不过是一例,可以省略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进一步追加其他结构。相机12例如是利用了CCD(ChargeCoupledDevice)或CMOS(ComplementaryMetalOxideSemiconductor)等固体摄像元件的数字相机。在搭载有车辆系统10的车辆(以下称作本车辆M)的任意部位安装有一个或多个相机12。在对前方进行拍摄的情况下,相机12安装在前风窗玻璃上部或车室内后视镜背面等。相机12例如周期地反复对本车辆M的周边进行拍摄。相机12也可以是立体相机。在车辆上,除了对前方进行拍摄的相机以外,还可以安装对后方或横向进行拍摄的相机。进而,在车辆上,在相机的基础上,还可以搭载雷达装置、LIDAR(LightDetectionandRanging)、物体识别装置。雷达装置向本车辆的周边放射毫米波等电波,并且检测由物体反射的电波(反射波),至少检测物体的位置(距离和方位)。LIDAR向本车辆的周边照射光,测定与所照射的光对应的散射光,根据从发光到受光的时间,检测与对象之间的距离。物体识别装置对相机12、雷达装置和LIDAR中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检测结果进行传感器融合处理,识别物体的位置、种类、速度等。车辆传感器14包含检测本车辆M的速度的车速传感器、检测加速度的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绕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驾驶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评价系统具有:接近判定部,其判定存在于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相对位置取得部,其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以及评价部,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该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1.18 JP 2018-0063311.一种驾驶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评价系统具有:接近判定部,其判定存在于车辆的周边的对象物与所述车辆的接近程度是否为规定程度以上;相对位置取得部,其取得所述车辆相对于所述车辆行驶的行驶车道的相对位置;以及评价部,其参照由所述相对位置取得部取得的所述相对位置,越是所述车辆在所述行驶车道的中央行驶的状态,则评价为所述车辆的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越高,该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存在于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上的第一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一规定程度以上,所述评价部将由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接近程度为第一规定程度以上的区间从评价的对象中除外。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对象物是存在于所述行驶车道上且所述第一对象物的速度比所述车辆的速度小规定速度以上的对象物、或宽度相对于所述行驶车道的宽度为规定以下的对象物中的一方或双方。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所述驾驶评价系统还具有检测在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驶车道上存在于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第一对象物的对象物检测部。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驾驶评价系统,其中,所述接近判定部判定存在于与所述车辆行驶的车道相邻的相邻车道上的第二对象物与所述车辆在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上的接近程度是否为第二规定程度以上,并且判定所述第二对象物与所述车辆行驶的所述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佐藤正行
申请(专利权)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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