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1455190 阅读:16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6-26 05:10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该方法可以包括: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涉及终端
,尤其涉及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
技术介绍
在相关技术中,往往涉及到多个团体之间的合作场景,使得多个团体的团体成员可以协同完成相关事件的处理。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在参与合作的多个团体之间对合作数据进行共享,相关技术中往往通过即时通讯、邮箱等渠道进行数据传输,不仅存在安全性低、难以管控的问题,而且共享效率十分低下。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及装置。为实现上述目的,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技术方案如下: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合作项目;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以设定为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任一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以在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合作项目;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包括:任一团体参与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的合作项目;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审批单元,使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协同单元,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使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六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创建单元,使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合作项目;确定单元,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以设定为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共享单元,使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七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请求单元,使任一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以在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合作项目;共享单元,使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根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第八方面,提出了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包括:参与单元,使任一团体参与跨团体协同平台上创建的合作项目;共享单元,使所述任一团体与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至少一个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合作数据。附图说明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协同系统的架构示意图。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图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图4A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创建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图4B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参与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图5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现跨企业协同的交互过程的示意图。图6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创建申请界面的示意图。图7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审批界面的示意图。图8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图9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参与申请界面的示意图。图10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审批界面的示意图。图1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添加受信任合作方的审批界面的示意图。图1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图1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项目管理界面的示意图。图14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图15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图16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图17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创建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图18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参与方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装置的框图。具体实施方式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并不一定按照本说明书示出和描述的顺序来执行相应方法的步骤。在一些其他实施例中,其方法所包括的步骤可以比本说明书所描述的更多或更少。此外,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单个步骤,在其他实施例中可能被分解为多个步骤进行描述;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多个步骤,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能被合并为单个步骤进行描述。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跨团体协同系统的架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系统可以包括服务器11、网络12、对应于各个团体的若干电子设备,比如团体1的手机131、PC132,团体2的手机141、PC142、团体3的手机151、PC152等。服务器11可以为包含一独立主机的物理服务器,或者该服务器11可以为主机集群承载的虚拟服务器。在运行过程中,服务器11可以运行某一应用的服务器侧的程序,以实现该应用的相关业务功能,比如当该服务器11运行跨团体协同平台的程序时,可以实现为该跨团体协同平台的服务端。手机131~151、PC132~152只是团体对应的成员可以使用的部分类型的电子设备。实际上,显然还可以使用诸如下述类型的电子设备:平板设备、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PDAs,PersonalDigitalAssistants)、可穿戴设备(如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等,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并不对此进行限制。在运行过程中,该电子设备可以运行某一应用的客户端侧的程序,以实现该应用的相关业务功能,比如当该电子设备运行跨团体协同平台的程序时,可以实现为该跨团体协同平台的客户端。需要指出的是:跨团体协同平台的客户端的应用程序可以被预先安装在电子设备上,使得该客户端可以在该电子设备上被启动并运行;当然,当采用诸如HTML5技术的在线“客户端”时,无需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相应的应用程序,即可获得并运行该客户端。而对于手机131~151、PC132~152与服务器11之间进行交互的网络12,可以包括多种类型的有线或无线网络。在一实施例中,该网络12可以包括公共交换电话网络(PublicSwitchedTelephoneNetwork,PSTN)和因特网。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平台侧的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该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比如图1所示的手机131~151、PC132~15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步骤202,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在一实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当所述合作审批流程通过审批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以在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共享团体协同过程中的合作数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包括:所述任一团体发起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跨团体协同的合作项目时,启动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包括:所述任一团体获取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以提供至所述其他团体;当所述其他团体通过所述验证信息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时,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任一团体启动针对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包括:所述任一团体参与所述其他团体发起的跨团体协同的合作项目时,启动针对所述其他团体的合作审批流程。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任一团体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包括:所述任一团体获取所述其他团体提供的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所述任一团体通过该所述验证信息参与至所述合作项目,以实现与所述其他团体之间的跨团体协同。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作项目由作为发起方的所述任一团体或所述其他团体创建;或者,所述合作项目由作为发起方的所述任一团体或所述其他团体向跨团体协同平台发起合作项目创建请求后,由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当所述其他团体为预配置的受信任团体时,所述任一团体在忽略所述合作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与所述其他团体实现跨团体协同。8.一种跨团体的数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跨团体协同平台创建合作项目;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以设定为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已参与所述合作项目的团体,包括以下至少之一:当所述合作项目是基于任一团体发起的项目创建请求而创建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所述任一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当向所述任一团体指示的目标团体发送的项目参与邀请得到确认应答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所述目标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当收到的至少一个团体发送的项目参与请求中包含对应于所述合作项目的验证信息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团体参与所述合作项目;其中,所述验证信息对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可见。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包括: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所述合作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合作方。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包括: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获取任一项目合作方发起的共享对象设置请求;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共享至所述共享对象设置请求指示的项目合作方,并避免向其他项目合作方共享所述任一项目合作方的合作数据。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包括:当部分项目合作方退出所述合作项目时,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剩余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包括: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所述项目合作方产生的合作数据存储于所述合作项目对应的共享空间,所述共享空间对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开放权限。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包括: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将每一项目合作方产生的合作数据,记录于相应的合作方共享空间;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分别对应的合作方共享空间之间实现对合作数据的自动同步。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在所述合作项目的项目合作方之间共享合作数据,包括:所述跨团体协同平台记录至少一个项目合作...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余鹏丁扬姚志高方奕东
申请(专利权)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开曼群岛,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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