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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应急灯的电子控制的摩托车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0754879 阅读:29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4-03 12:11
一种摩托车(1),包括:‑摩托车主体(2、3、4),该主体具有前部(2)、尾部(4)以及包括在前部(2)和尾部(4)之间的中部(3);至少两个车轮(5、6),受限于摩托车主体(2、3、4),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受限于摩托车主体(2、3、4)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至少一个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固定至摩托车主体(2、3、4),布置并定位为以便由跟随摩托车(1)的车辆可见;‑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的电子控制单元(100),操作性地连接至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其特征在于:摩托车(1)包括检测系统(101、102),该检测系统适用于检测摩托车(1)的两个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的抓地力损失和/或抓地力损失的风险,该检测系统连接至或者至少部分集成到电子控制单元(100)中;‑如果检测系统(101、102)检测出抓地力损失和/或抓地力损失的风险,则电子控制单元(100)适于并被配置为激活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使用应急灯的电子控制的摩托车所有者:Piaggio&C.S.P.A.专利技术人:MarioDonatoSantucci,OnorinoDiTanna
本描述涉及机动车辆的
,并且具体地涉及使用应急灯的电子控制的摩托车。
技术介绍
摩托车上早已安装允许摩托车安全使用的照明系统。摩托车实际上设置有前大灯、尾灯、方向指示器、至少一个制动灯等。前大灯使得能够照亮摩托车前面的地面区域并且使位于摩托车前面的人能看见摩托车。尾灯使摩托车后面的车辆看到该摩托车。制动灯用于将进行中的制动传信给后面的车辆,以便防止所述车辆和摩托车之间的碰撞或者尽可能地减少此类碰撞危险。具体地,当驾驶员致动摩托车的制动等级和/或制动踏板时,自动激活摩托车的制动灯。摩托车还设置有可以由驾驶员手动激活的应急灯。通常,此类应急灯包括相同的后部方向指示器和相同的前部方向指示器,它们通过手动致动单个开关同时、间歇性地以及以同步方式激活。例如,由于各种原因,摩托车易遭受其后面的车辆大于其他车辆(诸如,汽车)的碰撞危险。例如,制动系统(并且因此制动灯)可以由驾驶员延迟激活或者即使及时激活,然而,这种灯不会提供有关制动强度的信息。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更有效地将摩托车的存在传信给后面的车辆,以便防止它撞翻摩托车。
技术实现思路
本描述的总体目标是提供使用应急灯的电子控制的摩托车,其使得能够克服或者至少部分减少现有技术的问题。借助于在权利要求1中以其最普通的形式以及在其从属权利要求中以一些具体实施方式限定的摩托车实现该目标和其他目标。附图说明通过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的详细说明将更好地理解本专利技术,其实施方式以举例的方式支撑并且因此不以任何方式局限于附图,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摩托车的非限制性实施方式的侧视图;图2示出了图1中的摩托车的平面图;图3示出了通过将图1中的摩托车的电子控制系统以示例方式提供的实施方式的功能框图。附图中的相似或等同元件借助于相同的参考标号指示。具体实施方式在附图中示出了摩托车1的实施方式,在具体实例中,因为没有引入任何限制,因此该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1,并且具体地,包括具有前轮5和后轮6的两轮小型摩托车。在下文中,在本描述中,将参考一般的摩托车1,因此意味着以下描述通常可以应用于类别L的任何类型的摩托车1,包括:-摩托车主体2、3、4;-至少两个车轮5、6,受限于摩托车主体2、3、4;-牵引发动机7,例如,热力或电力或混合发动机,受限于摩托车主体2、3、4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例如,前述摩托车1是:两轮摩托车,诸如小型摩托车或摩托自行车;或者三轮的三轮摩托车,其中至少两个前轮是转向的和倾斜的;或者是四轮车,具有两对倾斜车轮,其中至少两个车轮是转向的。摩托车主体2、3、4沿着纵轴L-L延伸,该纵轴与摩托车1的驱动轴平行,并且摩托车具有前部2、尾部4以及包括在前部2和尾部4之间的中部3。中部3是摩托车1的一部分,骑车者的身体在摩托车1的正常使用和驾驶状态下横跨摩托车1和/或坐在摩托车1上。在实例中,中部3包括平台35、下鞍式支撑36和鞍形座的前侧部分37。在实例中,前部2包括前罩21、转向把手22、控制仪表板70、前轮5、前轮51的制动装置、两个制动杆10、前挡泥板23、两个前部方向指示器62、前大灯12。在实例中,后部4包括鞍形座的后侧部分47、行李架45、一两个后悬挂装置41、后轮6、后轮61的制动装置、牵引发动机7、两个后部方向指示器64、后挡泥板43、制动灯15。例如,制动灯15包括与尾灯14的灯泡不同的LED或者白炽灯泡。在可替换的实施方式中,制动灯15集成到尾灯14的灯泡中,后者例如包括旨在用作制动灯的专用灯丝。例如,制动灯15和尾灯14集成到相同的灯组中,命名为后灯组,固定至摩托车主体2、3、4的尾部4。前大灯12被固定至前部2并且尾灯14被固定至尾部4且指向相对于前大灯12的相反方向。在其中转向把手22不转动的情况下,即,在其中前轮5和后轮6沿着纵轴L-L对齐的条件下,前大灯12使得发射沿着纵轴L-L普遍位于中心并且朝向位于相对于摩托车1的前面的地面部分指向的光束。尾灯14使得发射非定向光辐射,通常聚集在尾灯本身的高度处,以便避免可能使跟随摩托车1的车辆出现眩光。摩托车1包括:至少一个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该光学紧急传信装置固定至摩托车的主体2、3、4,布置并定位为以便被跟随摩托车1(即,摩托车1的后面)的车辆可见;以及光学紧急传信装置54的电子控制单元100,操作性地连接至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根据非限制性实施方式,前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包括两个后部方向指示器64。根据非限制性实施方式,前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可以是相对于两个后部方向指示器64的额外装置。这种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光源。根据非限制性实施方式,前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包括两个后部方向指示器64和两个前部方向指示器62这两者。在后者情况下,可以通知该车辆前面的任何行人和/或车辆潜在的紧急情况。根据非限制性实施方式,前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包括两个后部方向指示器64和制动灯15这两者。摩托车1包括检测系统101、102,该检测系统适用于检测摩托车1的两个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的抓地力损失和/或抓地力损失的风险,该检测系统连接至或者至少部分集成到电子控制单元100中。电子控制单元100适于并被配置为激活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即,在关于此描述的非限制性实例中,如果检测系统101、102检测到两个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并且因此摩托车1的抓地力损失和/或抓地力损失的风险,则激活后部方向指示器64以及可选地前部方向指示器62。发生这种情况以便为跟随摩托车1(即,后面的车辆)的车辆指示与摩托车1的碰撞危险。表述“传信给车辆”不必解释为局限于“传信给单个车辆”的意义,因为如果多于一辆,还可以由后面的多个车辆检测到该信令。根据实施方式,从摩托车1的加速或减速单独激活前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根据实施方式,检测系统101、102包括防抱死系统ABS101。如所知,例如,基于由与摩托车1的各个车轮5、6相关联的至少一个速度传感器(诸如,音轮)提供的电信号,当检测出制动时由车轮确切地说由车轮的轮胎相对于路面的抓地力损失所引起的摩托车1的车轮5、6阻塞时,ABS制动系统101主动介入。可替换地或者此外,检测系统101、102包括牵引力控制系统TCS102。如所知,还称为防滑系统的牵引力控制系统TCS是有源电子控制系统,该系统在加速期间防止车辆的驱动轮滑移,并且尤其是用于摩托车,该系统还可以用作防前轮滑行系统。我们认为ABS系统和TCS系统现在是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知的控制系统,并且因此这种系统不需要更详细的描述。这种控制系统通常设置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并且设置有适用于获取和处理由传感器提供的数据以实现例如在牵引发动机和/或制动系统上产生的校正动作的处理和控制单元。在图3的实例中,这种系统101、102示出为电子控制单元100以外的系统,但是它们还可以部分集成到电子控制单元中,除了需要安装在电子控制单元外部的可能的传感器。根据优选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实施方式,电子控制单元100是摩托车1的ECU(发动机控制单元)并且使得还控制摩托车1的牵引发动机7。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摩托车(1),包括:‑摩托车主体(2、3、4),具有前部(2)、尾部(4)以及包括在所述前部(2)和所述尾部(4)之间的中部(3);‑受限于所述摩托车主体(2、3、4)的至少两个车轮(5、6),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受限于所述摩托车主体(2、3、4)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固定至所述摩托车主体(2、3、4)的至少一个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所述至少一个光学紧急传信装置被布置并定位为由跟随所述摩托车(1)的车辆可见;‑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的电子控制单元(100),所述电子控制单元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托车(1)包括检测系统(101、102),所述检测系统适用于检测所述摩托车(1)的所述两个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的抓地力损失和/或抓地力损失的风险,所述检测系统被连接至或者至少部分集成到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中;‑如果所述检测系统(101、102)检测出所述抓地力损失和/或所述抓地力损失的风险,则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适于并被配置为激活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8.04 IT 1020160000823451.一种摩托车(1),包括:-摩托车主体(2、3、4),具有前部(2)、尾部(4)以及包括在所述前部(2)和所述尾部(4)之间的中部(3);-受限于所述摩托车主体(2、3、4)的至少两个车轮(5、6),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受限于所述摩托车主体(2、3、4)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固定至所述摩托车主体(2、3、4)的至少一个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所述至少一个光学紧急传信装置被布置并定位为由跟随所述摩托车(1)的车辆可见;-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的电子控制单元(100),所述电子控制单元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托车(1)包括检测系统(101、102),所述检测系统适用于检测所述摩托车(1)的所述两个车轮(5、6)中的至少一个的抓地力损失和/或抓地力损失的风险,所述检测系统被连接至或者至少部分集成到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中;-如果所述检测系统(101、102)检测出所述抓地力损失和/或所述抓地力损失的风险,则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适于并被配置为激活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1),其中,所述电子控制单元(100)由此间歇性地接通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1),其中,所述光学紧急传信装置(64)的间歇照明具有熄灭持续时间不同于点亮持续时间的占空比。4.根据权利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马里奥·多纳托·圣图奇奥诺里诺·迪·坦纳
申请(专利权)人:比亚乔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意大利,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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