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251957 阅读:22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6-20 05:25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门锁,其配备有主要由锁叉和锁爪组成的锁定机构。此外,设置至少一个锁定元件(3)和用于锁定元件(3)的驱动装置(5,6,7)。锁定元件(3)撞击锁定杆(4),锁定杆进而将致动杆(14)引导到对于锁定机构不起作用的锁定位置以及引导到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锁定元件(3)经由转动杆(12)作用在锁定杆(4)上,由此转动杆(12)将锁定元件(3)的线性运动转换成锁定杆(4)的转动。

Motor vehicle door lock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motor vehicle door lock, which is provided with a locking mechanism mainly composed of a lock fork and a lock paw. In addition, at least one locking element (3) is provided and a driving device (5,6,7) for locking the element (3). The locking element (3) hits the lock rod (4), and the lock rod then leads the actuating rod (14) to the locking position that does not work for the locking mechanism and the unlocking position that leads to the interaction of the locking mechanism. According to the invention, the locking element (3) acts on the lock rod (4) via the rotating rod (12), and the rotation rod (12) converts the linear motion of the locking element (3) to the rotation of the lock rod (4).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机动车门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锁定结构的机动车门锁,所述锁定机构主要包括锁叉和锁爪,此外具有至少一个锁定元件和用于锁定元件的驱动装置,其中锁定元件撞击锁定杆,锁定杆进而将致动杆转向到相对于锁定机构的无效锁定位置并进入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
技术介绍
具有至少一个锁定元件的机动车门锁的许多设计是已知的。因此,锁定元件通常可以是根据DE19530726A1或US5802894A的现有技术中描述的闩锁元件或中心闩锁元件。在这种情况下,驱动装置被设计为闩锁驱动或中心闩锁驱动。然而,锁定元件也可以被设计为防盗装置或防盗装置元件。那么所述驱动装置是防盗装置驱动器。最后,在机动车门锁的现有技术中,通常也已知被设计为儿童锁或儿童锁元件的锁定元件。那么所述驱动装置是儿童锁驱动装置。根据DE19530726A1或根据US5802894A的现有技术描述了一种中心锁定系统,该中心锁定系统示出了所有这些锁定元件。这意味着,已知的机动车门锁或相关的机动车门锁既配备有闩锁又配备有防盗装置和最后的儿童锁。通常,“锁定”功能位置对应于在冲击期间外部致动杆链空运行。相反,内部致动杆链仍然有效。相反,如果机动车门锁处于“解锁”位置,则外部致动杆链的关闭方式与内部致动杆链和相关机动车门打开的方式相同。在“防盗装置开启”功能位置,通常不仅外部致动杆链被中断,而且内部致动杆链也被中断。因此,即使当玻璃板被粉碎时,相关的机动车门也不能被致动。在“防盗装置关闭”功能位置,至少内部致动杆链是有效的,因为机动车门锁处于其“锁定”位置。解锁位置再次对应于外部致动杆链和内部致动杆链两者都闭合,因此锁定机构能够被打开。“儿童锁开启”功能位置通常仅用在相关机动车辆的后侧门上。事实上,“儿童锁开启”位置对应于相关的后侧门不能从内部打开,因此内部致动杆链被中断。这在无论机动车门锁处于“解锁”或“锁定”位置的情况下都适用。相反,如果儿童锁处于“儿童锁关闭”位置,则相关的后侧门可以打开。公知的是,参考前面描述了这些功能的DE19530726A1或相应的US5802894A.在根据DE202011005086U1或根据US2014/0091580A1的特定类别现有技术中,描述了一种锁系统,其实现或可以实现中央锁定、防盗装置或儿童锁的功能。已知的锁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杆或锁定元件和用于杆的位置锁定单元。位置锁定单元具有至少一个弹性元件,并且设置成限定杆的至少稳定位置。为了保证功能安全性,弹性元件在开口的区域中穿过杆。开口允许杆相对于弹性元件在指定的摆动角度区域中的摆动/枢转。为此目的,详细地,杆中的开口配备有用于相关弹性元件的两个相邻表面,这两个支承表面主要彼此相对且彼此间隔开一定距离。弹性元件是线性的并且确保设立杆的两个稳定位置。这些对应于锁定和解锁位置。根据DE202011005086U1或根据US2014/0091580A1的现有技术已被基本上证明。然而,用于锁定元件的这种驱动装置所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存在并且观察到相对较大的质量来回移动。事实上,通常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即驱动装置通过小齿轮轴作用在蜗轮上,涡轮进而撞击锁定元件。除了包括锁定元件的蜗轮的相对较大的质量之外,观察和设定马达的轻微制动效果,以便于例如当发动机故障时手动调节锁定元件。全部这些导致或可以导致例如在碰撞的情况下和在力撞击机动车门锁的情况下锁定元件从其锁定位置转移到其解锁位置。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即在碰撞的情况下观察到致动杆链的意外运动,则可能无意地打开配备有相关的机动车门锁的机动车门。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在碰撞中撞击力最初或同时确保锁定元件处于其解锁位置,并且致动杆系统最初或随后被意外撞击。由于致动杆系统在锁定元件的解锁位置中的撞击导致机动车门打开,通常在机动车门中的安全装置,例如侧面安全气囊、横向碰撞保护等不再有效。因此,机动车乘客的事故保护大大减少。这是本专利技术作为一个整体希望提供帮助的地方。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基于进一步开发机动车门锁的技术问题,使得尤其是碰撞安全性得到改进,并且在发生特别是外部的力的所有情况下都防止锁定元件意外移动到解锁位置。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特定种类的门锁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的特征在于,锁定元件经由转动杆作用在锁定杆上,由此转动杆将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转换成锁定杆的转动或摆动/枢转。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在第一种情况下,机动车门锁的解锁位置和锁定位置被采用并且限定为使得驱动装置以线性方式移动锁定元件。为此,锁定元件通常被设计为主要以线性方式移动的传动杆。因此,所讨论的驱动装置使锁定元件或传动杆在至少锁定和解锁位置中转向。随着线性移动的锁定元件(间接地经由插入的转动杆)撞击锁定杆,和因此将致动杆转向到其相对于锁定机构的无效锁定位置并且进入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锁定元件的线性移动转变成锁定杆的相关转动或摆动。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到锁定杆的转动或摆动的变换在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内通过转动杆进行。即,转动杆主要确保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转换为转动杆的期望的转动,由此转动杆进而使锁定杆转动或摆动。由于锁定杆的这种转动或摆动的结果,致动杆也采取锁定或解锁位置。在锁定位置,与锁定杆相互作用的致动杆以其触发侧端部完全接合到锁定杆的凹部中。相反,致动杆的解锁位置对应于致动杆通过其触发侧端部与锁定杆的凹部相距一定距离。也就是说,致动杆和锁定杆首先形成组合杆。锁定杆安装在致动杆上或附接到致动杆,并且可相对于致动杆移动或摆动。致动杆的总体锁定位置以及因此还有包括致动杆和安装的锁定杆的组合杆对应于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缩回位置。因为在该锁定位置中,致动杆以其触发侧端部完全接合到锁定杆的凹部中。由此实现的包括致动杆和锁定杆的杆因此示出了用于锁定机构的触发杆的空行程对应的距离。即由于执行空运行,致动杆在打开方向上的撞击不会导致触发杆借助于组合杆或致动杆被撞击。相反,执行的距离确保空运行。因此,锁定机构保持在锁定位置不被撞击。相反,致动杆的解锁位置对应于安装在致动杆上的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暴露位置。因为在该解锁位置中,致动杆的触发侧端部与锁定杆的已经参考的凹部间隔开。因此,包括致动杆和锁定杆的组合杆由于锁定杆的缩回位置而相对于致动杆伸长。因此,组合杆和触发杆之间的距离也减小。因此,在解锁位置,组合杆可以与触发杆相互作用。致动杆的撞击以及因此由致动杆和锁定杆构成的组合杆的撞击由此自动地导致锁定机构能够通过被撞击的触发杆打开。由于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施用到转动杆的转动以及最终转动杆的转动施用到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转动或摆动,总体设计可以使得在碰撞力被施加到锁定元件上的情况下不会自动导致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转动或摆动。即,例如通过触发侧端部完全接合到致动杆的锁定杆的凹部中而可处于锁定位置的组合杆不离开所采取的锁定位置。代替地,在所示的碰撞情况下,锁定元件在某些情况下移动,但是转动杆在转动方面没有碰撞或几乎没有碰撞。然而,碰撞力不足以将安装在致动杆上的锁定杆转移到其暴露位置,在该暴露位置中,致动杆的触发侧端部与锁定杆的凹部相距一定距离。因为从锁定位置到解锁位置的这种移动需要借助于转动杆的特定且增大的力撞击,以便通过延伸所述组合杆将连接到致动杆的锁定杆从其在锁定位置的实际完全附接位置转移到远离位置。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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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门锁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具有锁定机构的机动车门锁,所述锁定机构包括锁叉和锁爪,还具有至少一个锁定元件(3)和用于锁定元件(3)的驱动装置(5,6,7),其中,锁定元件(3)撞击锁定杆(4),锁定杆进而将致动杆(14)引导到对于锁定机构不起作用的锁定位置以及引导到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元件(3)经由转动杆(12)作用在锁定杆(4)上,从而转动杆(12)将锁定元件(3)的线性运动转换成锁定杆(4)的摆动。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具有锁定机构的机动车门锁,所述锁定机构包括锁叉和锁爪,还具有至少一个锁定元件(3)和用于锁定元件(3)的驱动装置(5,6,7),其中,锁定元件(3)撞击锁定杆(4),锁定杆进而将致动杆(14)引导到对于锁定机构不起作用的锁定位置以及引导到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元件(3)经由转动杆(12)作用在锁定杆(4)上,从而转动杆(12)将锁定元件(3)的线性运动转换成锁定杆(4)的摆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在锁定位置,与锁定杆(4)相互作用的致动杆(14)通过其触发侧端部(14a)完全接合到锁定杆(4)的凹部(4a)中。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在解锁位置,致动杆(14)的触发侧端部(14a)与锁定杆(4)的凹部(4a)相隔一距离。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门锁,其特征在于,在锁定位置,由致动杆(14)和安装在其上的锁定杆(4)组成的组合杆(14,...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翔飞刘玉会杨波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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