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utility model relates to an accelerator device for electric vehicles driving electric vehicles, such as electric wheelchairs. An accelerator device capable of reliably preventing electric vehicles from running contrary to the driver's intention is provided. The accelerator device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is equipped with an accelerator rod (33), a handle unit (30), which operates on the driving of an electric vehicle through the press operation of the accelerator lever, and the motor (18) drives the electric vehicle by applying a driving force to the rear wheel (13), and the control unit, which has a driving control unit. When the motor (18) stops the driving force of the rear wheel (13), the drive control unit adds the driving force of the motor (18) to the rear wheel (13) when the operation part of the accelerator (33) is operated at least for 2 time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本申请以日本专利申请2016-177246(申请日:2016年9月12日)和日本专利申请2016-253338(申请日:2016年12月27日)为基础,享受这些申请的优先权。本申请参照这些申请从而包含这些申请的全部内容。
本技术涉及使电动轮椅等电动车辆行驶的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
技术介绍
在电动轮椅等电动车辆中,如专利文献1所述,配置在前轮的上方的手柄构成为具备:手柄弯折部,其具备手柄握持部;以及箱主体,其相对于手柄握持部隔开一些间隔附设有加速器杆。这种电动车辆通过用手指按下加速器杆而行驶。
技术实现思路
但是,在驾驶员不切断电动车辆的电源而上下车时,驾驶员的手、身体的一部分、衣服等误接触到加速器杆而导致该加速器杆被按下时,在万一的情况下,电动车辆有可能意外地行驶。本技术是考虑到上述情况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能可靠地防止电动车辆违背驾驶员的意图而行驶的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本技术的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加速器杆;加速器操作部,其通过该加速器杆的按下操作对电动车辆的行驶进行操作;电动机,其对驱动轮施加驱动力;以及控制装置,其具有驱动控制部,该驱动控制部在上述电动机停止对上述驱动轮提供驱动力时,并且在上述加速器操作部连续被操作至少2次时将上述电动机的驱动力施加到上述驱动轮。根据本技术,在电动车辆处于停车状态而加速器操作部连续被操作至少2次时,控制部允许电动车辆的行驶,因此例如在电动车辆的驾驶员未切断电源而进行上下车时,即使驾驶员的手、身体的一部分等对加速器杆误进行了一次按下操作,也不会允许电动车辆的行驶。其结果是,能可靠地防止电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加速器杆;加速器操作部,其通过该加速器杆的按下操作对电动车辆的行驶进行操作;电动机,其对驱动轮施加驱动力;以及控制装置,其具有驱动控制部,该驱动控制部在上述电动机停止对上述驱动轮提供驱动力时,并且在上述加速器操作部连续被操作至少2次时将上述电动机的驱动力施加到上述驱动轮。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9.12 JP 2016-177246;2016.12.27 JP 2016-253331.一种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加速器杆;加速器操作部,其通过该加速器杆的按下操作对电动车辆的行驶进行操作;电动机,其对驱动轮施加驱动力;以及控制装置,其具有驱动控制部,该驱动控制部在上述电动机停止对上述驱动轮提供驱动力时,并且在上述加速器操作部连续被操作至少2次时将上述电动机的驱动力施加到上述驱动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装置的上述驱动控制部在检测出上述加速器操作部被操作后并且在规定时间以内再次被操作时,将上述电动机的驱动力施加到上述驱动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装置的上述驱动控制部在检测出上述加速器操作部被操作并且当前的操作量超过前次的操作量时,将上述电动机的驱动力施加到上述驱动轮。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装置的上述驱动控制部在检测出上述加速器操作部被操作并且当前的操作量超过前次的操作量时,将上述电动机的驱动力施加到上述驱动轮。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加速器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控制装置的上述驱动控制部在检测出上述加速器操作部被操作并且当前的操作持续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岩本研一,辻本孝则,高木俊弥,
申请(专利权)人:铃木株式会社,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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