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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与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4816863 阅读:61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3-15 11:24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具有这样的特征,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由原告一方登录会员系统,提交信息,待被告确认;步骤S2:被告,判断是否同意;步骤S3:不同意,则返回系统,同时通知立案人,不予立案;步骤S4:同意,填写答辩内容,提交证据,请随机抽选律师;步骤S5:系统将案件材料提交给判案组,判案组确定开庭日期;步骤S6:开庭后,主审人员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步骤S7:在原告或被告举证结束,且对方发表质证意见,判案律师询问举证方后,主审人员操作系统;步骤S8:在法庭辩论结束,且经过当事人互相询问;步骤S9:在当事人最后陈述结束后,主审人员操作系统;步骤S10:最后,自动生成判决书。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子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与系统
技术介绍
中国公民对于发生争议后走诉讼,上法院本身具有抵触情绪,而且实际上通过诉讼,不但会碰到立案难、审理时间长、诉讼费和律师费用高,而且有时候法院审理确实存在个别不平公开、不公平现象,通过非诉途径却存在不专业等情况;本专利技术的最终模拟判决与法院判决不同,它只是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的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与各调解机构不同,本专利技术是通过专业法律人员多人参与以审理的方式进行,不对当事人以劝说方式解决纠纷,而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模拟审判方式解决纠纷。目前政府或非政府组织调解法律纠纷大多通过线下方式进行,还没有类似本系统的在线模拟法庭以审理的方式解决法律纠纷的技术存在。法院存在有类代远程判案系统,但却是简单通过视频会议的技术系统进行在线审理。仅仅是视频的交互,不具有文字、图片、语音短信等多种媒体以及多种交互方式。局限于现有法律规定,法官是法院指定,因此,不具有在线随机抽选判案人员的系统功能,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公开,但判案不公开,不具有在线当庭公开判案功能,也不具有在线立案功能。虽然具有在线观看(旁听)远程审理功能。但不具有旁听人员在线实时查阅案卷材料、本案争议焦点、判案人员身份、旁听人员在线评论等功能。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进行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实时在线的,即时通信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与系统。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具有这样的特征,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由原告一方登录会员系统,提交信息,待被告确认;步骤S2:被告,判断是否同意;步骤S3:不同意,则返回系统,同时通知立案人,不予立案;步骤S4:同意,填写答辩内容,提交证据,随机抽选律师,显示费用,提交,形成订单,立案人立即得到交费或申请减免交判案费,若任何一方既不交费,也不提交减免费的,退回不予立案;步骤S5:双方都交费或经审核同意减免费的,系统将案件材料提交给判案组,判案组确定开庭日期,设置好判案问题选项后,将判案开庭日期、案件材料、判案问题抽选的顺序和数量发送给被抽选的判案律师,判案律师收到后,同意参加则确认,如无时间,则不确认,超过预定时间,视为不参加,判案组发送备选律师,如备选律师也没时间,则由平台指定律师参加;步骤S6:开庭后,主审人员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判案人员依序展示相关人员发言,系统将为主审人员设置控制按钮,未经主审人员许可,当事人发言和所有信息均无法显现,同一个人的信息,主审人员可以根据通过系统操作同意显现多种媒体形式;步骤S7:在原告或被告举证结束,且对方发表质证意见,判案律师询问举证方后,主审人员操作系统,设置对于每项证据判案律师的选项,并同时推送至判案律师端和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判案律师选择后,在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8:在法庭辩论结束,且经过当事人互相询问,律师询问后,主审人员操作系统,设置对于每项争议的焦点问题以及应当适用的法律,并同时推送至判案律师端和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判案律师选择后,在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9:在当事人最后陈述结束后,主审人员操作系统,设置对于每项诉讼请求判案律师的选项,并同时推送至判案律师端和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判案律师选择后,在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10:最后,陈述完毕以及判案律师就所有判案选项问题作出选择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判决书,主审人员审核判决书无误后,在最后陈述预定时间后,公布判决书。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还具有这样的特征:其中,确定开庭日期后,被告提交反诉状,反诉后,反诉的材料递交判案组,重新确定开庭日期,在开庭前预定撤回时间内原告撤回立案,撤回立案退还全部判案费,若超过预定撤回时间收取部分判案费,开庭时未参加一方的,判案费全部不予退还。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还具有这样的特征:其中,为方便当事人,开庭时间可以选定在节假日休息日,可以选择在晚上7点至10点前进行,也可以选择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开庭时,判案律师及当事人通过网站或客户端进入虚拟法庭,除非主审人员宣布休庭,判案律师及当事人不得离线,离庭,任何判案律师或当事人一方断线的,主审人员应宣布休庭,主审人员断线的,则系统自动宣布休庭,超预定休庭时间的,则应则择日,继续开庭。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还具有这样的特征:其中,在法庭审理当中,允许其它人员旁听,旁听人员可以评议或相互讨论。其内容判案人员、原被告和其它旁听人员电脑或手机端可以查阅,但不显示在虚拟法庭系统,不影响判案。旁听人员可能通过系统查阅判案律师身份,原被告同意披露的身份,以及案件材料、以及判决书。本专利技术还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系统,具有这样的特征:在线判案发起、屏蔽、送达与接受系统;判案人员随机抽选与当事人身份保密系统,与在线判案发起、屏蔽、送达与接受系统连接;在线公开审理系统,与判案人员随机抽选与当事人身份保密系统连接;以及在线公开判案系统,与在线公开审理系统连接,其中,在线判案发起、送达、屏蔽与接受系统,提交信息后,申请判案,根据预先设置的规则,不符合接受条件的自动退回发起人,符合条件的送达被告,被告确定同意参与远程判案的,由双方选定了随机选定判案人员,确定在线判案时间,并通知各方,不同意的将再次退回发起人,判案人员随机抽选与当事人身份保密系统,原告与被告可以在线随机抽选若干系统中的判案人员,根据判案人员类型和区域抽选,抽选结果只显示编号,不显示真实身份,并且在接受判案申请后,递交给判案人员的材料中系统将屏蔽当事人真实身份信息,在线公开审理系统,参与在线判案的判案人员与当事人处于同一个在线虚拟判案法庭中,主审人员将根据审理要求按顺序或同时呈一种或多种媒体交互信息,并在审案公开区域内显示,播放,达到多人信息交互的目的,在线公开判案系统,根据原告与被告提交的证据、判案要求适用的法律、争议的焦点问题和判案请求,主审人员将提前或实时设置所需要判定的问题选项,并由系统形成选项,判案人员实时通过系统进行选择,每位判案人员的选项及其身份也将同时公开在审理系统公开显示区,应纠纷当事人要求,判案人员可以当庭解释选择理由,根据判案人员简单多数票构成判案组对事实、法律适用、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的认定,并通过自动判决系充生成判决书。本专利技术还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系统,还具有这样的特征,包括:旁听与回放系统,与在线公开判案系统连接,对于正在进行的判案,虚拟判案法庭外进行标识,此时允许非法律纠纷当事人进入正在进行的虚拟判案法庭,旁听人员可以查阅判案人员身份资料,案件材料,发表评论,评论判案参与人可以看到,对于已判过的案件,系充提供在线回放功能,任何人可以观看判案回放视频,对于即将开庭的判案,系统在虚拟判案法庭进行预告。本专利技术还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系统,还具有这样的特征:其中,信息为原告的信息、请求解决事项、事实与理由、证据。本专利技术还提供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系统,还具有这样的特征:其中,参与在线判案的判案人员与原告、被告之间通过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在判案过程发言、提问、回答、提交资料等交互行为。专利技术作用和效果根据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与系统

【技术保护点】
一种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由原告一方登录会员系统,提交信息,待被告确认;步骤S2:所述被告,判断是否同意;步骤S3:不同意,则返回系统,同时通知立案人,不予立案;步骤S4:同意,填写答辩内容,提交证据,请随机抽选律师,显示费用,提交,形成订单,所述立案人立即得到交费或申请减免交判案费,若任何一方既不交费,也不提交减免费的,退回不予立案;步骤S5:双方都交费或经审核同意减免费的,所述系统将案件材料提交给判案组,所述判案组确定所述开庭日期,设置好判案问题选项后,将判案所述开庭日期、所述案件材料、所述判案问题抽选的顺序和数量发送给被抽选的判案律师,所述判案律师收到后,同意参加则确认,如无时间,则不确认,超过预定时间,视为不参加,所述判案组发送备选律师,如所述备选律师也没时间,则由平台指定律师参加;步骤S6:开庭后,主审人员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判案人员依序展示相关人员发言,系统将为所述主审人员设置控制按钮,未经所述主审人员许可,当事人发言和所有信息均无法显现,同一个人的信息,所述主审人员可以根据通过系充操作同意显现多种媒体形式;步骤S7:在原告或被告举证结束,且对方发表质证意见,所述判案律师询问举证方后,所述主审人员操作所述系统,设置对于每项证据所述判案律师的选项,并同时推送至判案律师端和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所述判案律师选择后,在所述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8:在法庭辩论结束,且经过当事人互相询问,律师询问后,所述主审人员操作所述系统,设置对于每项争议的焦点问题以及应当适用的法律,并同时推送至所述判案律师端和所述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所述判案律师选择后,在所述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9:在所述当事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所述主审人员操作所述系统,设置对于每项诉讼请求所述判案律师的选项,并同时推送至所述判案律师端和所述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所述判案律师选择后,在所述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10:最后,陈述完毕以及所述判案律师就所有所述判案选项问题作出选择后,所述系统将自动生成判决书,所述主审人员审核判决书无误后,在最后陈述预定时间后,公布判决书。...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由原告一方登录会员系统,提交信息,待被告确认;步骤S2:所述被告,判断是否同意;步骤S3:不同意,则返回系统,同时通知立案人,不予立案;步骤S4:同意,填写答辩内容,提交证据,请随机抽选律师,显示费用,提交,形成订单,所述立案人立即得到交费或申请减免交判案费,若任何一方既不交费,也不提交减免费的,退回不予立案;步骤S5:双方都交费或经审核同意减免费的,所述系统将案件材料提交给判案组,所述判案组确定所述开庭日期,设置好判案问题选项后,将判案所述开庭日期、所述案件材料、所述判案问题抽选的顺序和数量发送给被抽选的判案律师,所述判案律师收到后,同意参加则确认,如无时间,则不确认,超过预定时间,视为不参加,所述判案组发送备选律师,如所述备选律师也没时间,则由平台指定律师参加;步骤S6:开庭后,主审人员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判案人员依序展示相关人员发言,系统将为所述主审人员设置控制按钮,未经所述主审人员许可,当事人发言和所有信息均无法显现,同一个人的信息,所述主审人员可以根据通过系充操作同意显现多种媒体形式;步骤S7:在原告或被告举证结束,且对方发表质证意见,所述判案律师询问举证方后,所述主审人员操作所述系统,设置对于每项证据所述判案律师的选项,并同时推送至判案律师端和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所述判案律师选择后,在所述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8:在法庭辩论结束,且经过当事人互相询问,律师询问后,所述主审人员操作所述系统,设置对于每项争议的焦点问题以及应当适用的法律,并同时推送至所述判案律师端和所述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所述判案律师选择后,在所述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9:在所述当事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所述主审人员操作所述系统,设置对于每项诉讼请求所述判案律师的选项,并同时推送至所述判案律师端和所述虚拟法庭共公信息展示区,所述判案律师选择后,在所述虚拟法庭实时公开显示;步骤S10:最后,陈述完毕以及所述判案律师就所有所述判案选项问题作出选择后,所述系统将自动生成判决书,所述主审人员审核判决书无误后,在最后陈述预定时间后,公布判决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确定所述开庭日期后,所述被告提交反诉状,反诉后,反诉的材料递交所述判案组,重新确定所述开庭日期,在开庭前预定撤回时间内所述原告撤回立案,撤回立案退还全部判案费,若超过所述预定撤回时间收取部分所述判案费,开庭时未参加一方的,所述判案费全部不予退还。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人即时信息交互判案与调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为方便所述当事人,所述开庭时间可以选定在节假日休息日,可以选择在晚上7点至10点前进行,也可以选择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开庭时,所述判案律师及所述当事人通过网站或客户端进入所述虚拟法庭,除非所述主审人员宣布休庭,所述判案律师及当事人不得离线,离庭,任何所述判案律师或所述当事人一方断线的,所述主审人员应宣布休庭,所述主审人员...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贾伟涛
申请(专利权)人:贾伟涛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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