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或类似机械的可伸缩起吊摇臂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06748 阅读:282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臂段的塔式起重机可伸缩摇臂.可在摇臂段1和2上移动的一台行车9由车身10和两对支承装置13组成;每一支承装置具有一支承构件14,它安装在小行车16或17上,该小行车可在上述行车9的横向导轨上移动.每一支承构件14具有一个转动滚柱15在摇臂段1和2的导轨6或7上行走.为了便于将支承装置13从一个摇臂段1或2的导轨6或7移动到另一摇臂段2或1的导轨7或6上,该摇臂配备有将该转动滚柱15提升起来的装置30-36.(*该技术在2006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有关塔式起重机或类似机械上的可伸缩起重摇臂;此种摇臂至少包括两根可相互套入的摇臂段以及可在上述摇臂段上移动的滑动行车;每一摇臂段有两根沿纵向延伸的导轨;导轨位于同一摇臂侧面,横向错列;滑动行车包括一个车身和至少一对互相面向的支承装置,两侧各一;该对支承装置的每一个至少具有一个支承构件,该支承构件与行车车身之联接装置使得该支承构件可作横向移动,从而该整个支承装置也能对行车车身作横向移动,以及至少有一个以可旋转方式安装在支承构件上的转动滚柱,它在相应的摇臂侧的摇臂段的导轨上可以行进;该摇臂配备的控制设备可以当行车位于从一个摇臂段移向另一摇臂段的交接位置上时、控制一对支承装置中的支承构件作横向移动,使得支承构件上的转动滚柱从一个摇臂段的导轨上移动到另一摇臂段的导轨上。此种摇臂可使行车在整个摇臂长度内移动到摇臂段的任何部位;行车既可在基段摇臂上,亦可在远段摇臂上行进,而无需该远段摇臂同时缩进或伸展。此种摇臂亦可使摇臂段形成所谓的封闭式结构,当其处于收缩状态时,摇臂的基段可将远段全部封包起来。处于封闭结构时,摇臂段的结构可较之开放式结构的摇臂段大大简化,通常亦能大大减轻重量;这后一个优越性对于长度较大。具有三个或更多摇臂段的摇臂特别具有重要意义。此类摇臂见于法国专利第2,211,393号。在该摇臂中,所有导轨均处于同一水平面,纵贯摇臂的全部长度。行车的转动滚柱都安装在一个基座上;该基座通过一个可变形的平行四边形杆系与行车车身相接,从而使相应的滚柱能够横向平移。该平行四边形之两端各与一个相接的滚柱的部位相对应,将其与摇臂段的诸导向轨中的一根相接。可扭变平行四边形从一个端部向另一端部之位移由传感器自动保证;传感器与该端部相配合、感测出行车从一个摇臂段向另一摇臂段之行进。该传感器包括一个位于摇臂外段的止动器以及一个凸轮;当行车即将由一个摇臂段进入另一摇臂段时,该凸轮与该止动器即协同运作。该凸轮可摆动地安装在行车车身上,且通过一根连杆连接可扭变平行四边形。每当行车从一个摇臂段向另一摇臂段移动时,转动滚柱即从一导向轨横向移动至另一导向轨;这一横向移动引起滚柱与导轨的严重磨损。而且,在这种横向移动时,轴向力会作用于转动滚柱;然而,该滚柱之设计却是为了抗御径向力的。其结果是滚柱的过早磨损。各摇臂段的导轨必须处于同一水平面。每一行车的支承装置与可扭变平行四边形之联结点还会有一种竖起倾向力,这是由于行车、特别是承载重物的重量所引起的。当该可扭变平行四边形的连接点位于一个端部时,相应的滚柱将会被其外凸缘推向导轨,从而刹住滚柱。当该连接点位于另一端时,该滚柱则会被相反往外拉,有脱轨之可能性。当前面或后面的支承装置对跟平行四边形的连接点从一端移向另一端时,行车车身会作一个相当大的上升移动,也就需要一个相当大的力来完成该连接点的位移,使行车从一摇臂段移到另一摇臂段;在行车提吊重物时尤其如此。本专利技术之目标即是克服上述缺陷,推出一种上面所述之可伸缩起重机摇臂,其特征是当行车从一摇臂段向另一摇臂段移动时,使用一种相当简单而有效的方式,达成行车转动滚柱的横向平移,而同时既不造成滚柱和导轨的严重磨损,也位需要使用很大的力。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可伸缩摇臂配备有当一对支承装置的转动滚柱必须从一个臂段的导轨向另一臂段之导轨移动时,能将该转动滚柱从导轨上提升的装置。提升时间至少不短于将支承装置作横向移动的装置所需的运作时间。该提升装置的一部分安装在行车车身上,另一部分安装在其中一根摇臂段的一端的上述位置上。其中一部分包括一对辅助导轨,而另一部分包括与该辅助导轨协同运作滚柱。由于支承装置的转动滚柱在横向位移时不同其导轨的其它任何部位相接触,因此这一位移能够避免滚柱和导轨的磨损。对于这一横向移位而言,也只需要在高度上略作移动而已。在这一移动过程中,行车由这些部分与上述提升转动滚柱的装置之协同运作而支承着。上述部分不作横向移动。在本专利技术的一具体实施例中,在行车处于从一臂段移向另一臂段的交界位置上时,位于臂段上的提升装置部分的安装位置是在离塔式吊车近的侧的摇臂段(基段)上。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值得注意的实施例中,一对支承装置之一的转动滚柱被固定在行车本身的相应高度上,因此提高该转动滚柱的设备也就是提升行车的设备。辅助导轨宜形成一对安装在一个臂段之端部的导轨;而辅助滚柱即为安装在行车上的转动滚柱。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先进实施例中,每一支承装置与行车车身的连接部件,能使支承装置作相对于行车车身的横向移位;其中包括一个安装于行车车身上的横向伸展的导向轨,以及该导向轨所导引的一个部件,该部件具有一个支承构件。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高效实施例上,上述控制支承装置之横向移动的装置包括一个导轨,安装在行车从一个臂段进入另一臂段的交接部位的离塔身较近的一臂段上;以及一个由该导轨导向的部件,安装在相应的支承装置上。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更可取的实施例中,行车配备有支承装置的锁扣保险部件;支承装置可作对于行车车身的横向移动,该锁扣保险装置能防止该支承装置的任何横向外移;(除该装置必须改变导轨时外)。在下文对-塔式起重机之类的可伸缩摇臂作描述时,本专利技术的其它细节及优点亦会同时得到阐明。下文中阐述的仅仅是非限制性实例,阐述时借助附图,其中图1为本专利技术之可伸缩摇臂之示意正视图;图2为沿图1之Ⅱ-Ⅱ线通过部分摇臂之剖视图,比例放大,此时行车处于被提升状态;图3为图1和2中所示之摇臂的一部分的剖视图,比例同图2,行车亦处于被提升将态。图4为行车车身后半部平面图,比例不同于上图,导轨以点和短横线标示之。图5为图4所示之行车的放大比例的正视详图。图6为沿图5之Ⅵ-Ⅵ线的剖视图,辅助导轨之一部分以虚线标示之。各图中,编号相同者标示之构件亦相同。各图中,可伸缩摇臂以一般方式安装在(未画出)的塔式起重机塔的顶部。该摇臂具有两根可互相套入的封闭结构臂段,亦即一根在外部的下段1和一根在内部上段2。每一臂段1和2具有三角形之截面,下端各有两个拼合式型材3,顶端有一个拼合式型材4,以及连接上述型材的管材5。上述所有拼合式型材之横截面呈矩形。臂段2的拼合型材3低于臂段1的拼合型材。从图1中明显可见,臂段1和2的造型和设计使所有拼合型材3的顶部都处于同一平面,摇臂同一侧的顶部还被横向错列,但直接互相邻接。上述顶部即形成行车9的卧式导轨6或7。附图中,臂基段1的两个拼接型材形成导轨6,臂远段的两个拼接型材形成导轨7。行车9包括车身10,承挂吊索的滑轮11安装在车身上。该车身10前后都以索12固定,用以将行车9前后移动。滑动之驱动和行车之位移方式采取一般方法和装置;为简结缘故,图中未画出。摇臂之伸缩方式亦为人所共知。为了简明扼要,将臂段1滑入臂段2的普通装置均未画出。在上述滑进过程中亦以一般方式以臂基段1的滚柱滑道8将臂段2导入,图中标示了某一种方式。行车9的车身10与四个支承装置13相连接,一对在前,一对在后,每一对的两个相互面向。每一支承装置13包括有一个由一管材构成,向上相对于车身10突出的垂直支承构件14,一个可旋转地安装在支承构件14之顶部,可相对摇臂之横向轴线而旋转的转动滚栓15,以及一个由框架16和四个转动滚柱17构成,将支承构件14之底部固定于其上的小行车16,17。上述四个支承装置的每一个的小行车16.17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塔式起重机或类似设备上的可伸缩起吊摇臂,该种摇臂包括至少两根相互套入的摇臂段(1和2)和一台可在该两段摇臂之任何一根上移动的滑动行车(9),每一摇臂段(1或2)具有两根沿摇臂纵长方向的导轨(6或7),这些导轨(6或7)的位置在同一摇臂侧面,横向错列;滑动行车(9)具有一个车身(10)和至少一对互相面向的支承装置(13),每侧各一,该对支承装置(13)中的每个至少具有一支承构件(14),该支承构件(14)与行车车身(10)之间的联结装置(16、17、18)使该支承构件(14)可作横向移动,从而使整个支承装置(13)对于车身作横向移动,至少有一个可旋转式地安装在支承构件(14)上的转动滚柱(15)在其相应的摇臂侧的摇臂段(1或2)的导轨(6或7)上行进,该摇臂配备有控罚设备(26—29),可在行车(9)从一个摇臂段(1或2)向另一摇臂段(2或1)移动的过渡位置上,控制一对支承装置中的支承构件(14)作横向移动,使得支承构件(14)上的转动滚柱(15)从一个摇臂段(1或2)上的导轨(6或7)移动到另一摇臂段(2或1)的导轨(7或6)上,此摇臂的特征在于:配备有当一对支承装置(13)的转动滚柱(15)位于必须从一个摇臂段(1或2)的导轨(6或7)移动到另一摇臂段(2或1)的导轨(7或6)的过渡位置上时,将该转动滚柱(15)提升起来的装置(30—36),提升时间不少于使支承装置(13)作横向移动的设备(26—29)所必需的运作时间,该提升装置的一部分(31、35、36)安装在行车车身(9)上,另一部分(30、32、33、34)安装在摇臂(1或2)的其中一段的端部的上述(过渡)位置上;其中一部分具有一对辅助导轨(32),另一部分配备有跟该辅助导轨(32)协同运作的滚柱(31)。...

【技术特征摘要】
LU 1985-6-5 85.9341.塔式起重机或类似设备上的可伸缩起吊摇臂,该种摇臂包括至少两根相互套入的摇臂段(1和2)和一台可在该两段摇臂之任何一根上移动的滑动行车(9),每一摇臂段(1或2)具有两根沿摇臂纵长方向的导轨(6或7),这些导轨(6或7)的位置在同一摇臂侧面,横向错列;滑动行车(9)具有一个车身(10)和至少一对互相面向的支承装置(13),每侧各一,该对支承装置(13)中的每个至少具有一支承构件(14),该支承构件(14)与行车车身(10)之间的联结装置(16、17、18)使该支承构件(14)可作横向移动,从而使整个支承装置(13)对于车身作横向移动,至少有一个可旋转式地安装在支承构件(14)上的转动滚柱(15)在其相应的摇臂侧的摇臂段(1或2)的导轨(6或7)上行进,该摇臂配备有控罚设备(26-29),可在行车(9)从一个摇臂段(1或2)向另一摇臂段(2或1)移动的过渡位置上、控制一对支承装置中的支承构件(14)作横向移动,使得支承构件(14)上的转动滚柱(15)从一个摇臂段(1或2)上的导轨(6或7)移动到另一摇臂段(2或1)的导轨(7或6)上,此摇臂的特征在于配备有当一对支承装置(13)的转动滚柱(15)位于必须从一个摇臂段(1或2)的导轨(6或7)移动到另一摇臂段(2或1)的导轨(7或6)的过渡位置上时,将该转动滚柱(15)提升起来的装置(30-36),提升时间不少于使支承装置(13)作横向移动的设备(26-29)所必需的运作时间;该提升装置的一部分(31、35、36)安装在行车车身(9)上,另一部分(30、32、33、34)安装在摇臂(1或2)的其中一段的端部的上述(过渡)位置上;其中一部分具有一对辅助导轨(32),另一部分配备有跟该辅助导轨(32)协同运作的滚柱(3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规定的可伸缩摇臂,其特征在于当行车(9)处于从一个摇臂段(1或2)向另一摇臂段(2或1)移动的过渡位置时,安装在摇臂段之一(1或2)的上述提升装置的一部分(30、32、33、34)其安装位置为靠近塔身的摇臂段(1)的端部。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之任何一项所规定的可伸缩摇臂,其特征在于一对支承装置(13)的转动滚柱(15)固定安装在与行车车身(10)相关的高度上,该转动滚柱(15)的提升设备即为提升行车车身(10)的设备。4.根据权利要求3所规定的可伸缩摇臂,其特征在于辅助导轨(32)形成一对安装在摇臂段(1和2)的其中一段之端部的导轨(30),而辅助滚柱(31)是安装在行车车身(10)上的滚柱。5.根据权利要求4所规定的可伸缩摇臂,其特征在于各摇臂段(1和2)的导轨(6和7)位于同一水平面,而辅助导轨(32)在其两端形成方向相反而水平差距相等的坡面。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规定的可伸缩摇臂,其特征在于该行车(9)具有两对支承装置,一对位于行车(9)的前面,另一对在后面;上述提升设备(30-36)具有至少两对辅助滚柱,一对在行车车身(10)之前,另一对在后,其中一对的转动滚柱被横向以固定间距定位。7.根据权利1至6中任何一项所规定的可伸缩摇臂,其特征在于考虑到支承装置(13)...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斯蒂芬西尔万
申请(专利权)人:菲奥迪利吉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LU[卢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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