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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个引发器的充气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109946 阅读:183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与汽车气囊一起使用的双重引发器式充气器,包括第一和第二引发器以及第一和第二发气剂。当测出弱冲击汽车碰撞时,气囊所接收的基本上所有充气气体是由于出自第一发气剂的燃烧气体和装放充气器箱体中的贮放气体造成的。在预定的时间延迟之后,第二发气剂由第二引发器点燃。当测出强冲击汽车碰撞时,第一和第二发气剂基本上同时点燃,气囊接收的充气气体是由出自第一和第二发气剂的燃烧产物连同贮放气体共同造成的。(*该技术在2019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具有多个引发器的充气器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多于一个引发器和多于一种发气药剂的充气器。充气器用于汽车中间气囊或其他可充气装置充气。可充气装置意图在发生汽车碰撞时保护乘坐者。与一定种类的充气器相结合,它们的运作方式取决于涉及汽车的碰撞是否被检测出来是一强冲击型或一弱冲击型汽车碰撞。这样一个充气器的气囊设计得当汽车遭遇特定的冲击或超出这一冲击时予以充气。可能发生不同的汽车冲击。一种弱冲击型碰撞一般发生在冲击者汽车以一较低速率行进的时候。与此相关,一种弱冲击型碰撞可能发生在当一冲击者汽车冲击被冲击者汽车时前者以较低速率行进的时候。反之,一种强冲型撞碰撞的特征是,冲击者和被冲击者两汽车之一,或二者都以较高的速率行进。在气囊中生成的压力,对于弱和强冲击型碰撞,不需要是相同的。在发生强冲击型碰撞时,希望把气囊充气到一较高的压力。另一方面,在弱冲击型碰撞的情况下,希望把气囊充气到一较低的压力。与此相关,取决于汽车乘坐者的年龄和/或身材,可能最好是控制一下由气囊施加的压力。对于幼小儿童,通常希望在气囊中采用小于汽车乘坐者是一成年人或身材较为高大的人时的压力。已经提出许多意图考虑诸如汽车撞击程度、汽车乘坐者年龄和/或身材,以及/或者乘坐者在汽车中的位置等各种因素的充气装置。在一种先前技术中的装置中,用于以气体充灌一气囊的多个气体生成器可以任由选择地予以启动。一个以上的这种生成器在希望于气囊中形成较高压力时予以启动。在另一先前技术中的已知装置中,使用一电控通气阀,连同两个点燃器。通气阀提供了一条不同于气囊充气通道的气体通道。按照这种结构,如果电子控制器保持通气阀是关闭的并点着两个点燃器中的每一个,则气囊以所生成气体的100%充气。另一方面,比如,如果通气阀受控制而开启,而且只点着两个点燃器中的一个,则气囊以可能生成的最大数量气体的一部分充气。虽然各种充气装置在控制气囊充气方面先前已有改进,但有利的是,装有一不甚复杂的设置以满足与控制气囊充气相关联的各种关键性要求,包括依靠已经可供作用或用于这样一种装置之中的各部件,对气囊模块作出必需-->的一些很少的修改和保持尽可能少地向它添加零部件。按照本专利技术,披露一种用于一部汽车之中的多引发器充气器。在一项实施例中,提供一双重引发器充气器,其中两个引发器中的每一个都以预定方式任由选择地予以启动,取决于充气器所在的汽车是否承受一弱冲击型碰撞、一强冲击型碰撞或一在弱与强冲击之间的冲击碰撞(中等冲击碰撞)。充气器可以设计得用于设置在汽车中许多汽车部位中的任一个部位处。在一项实施例中,充气器是一乘客用充气器,设置得可向一接触乘客前部的气囊或可充气装置充气。在另一实施例中,充气器是一司机用充气器,设置得可向一接触汽车司机前部的气囊充气。乘客用充气器包括一充气器箱体,用于贮放一种加压介质。加压介质或贮放气体可以包括一或多种气体并最好是由氧气和一种惰性气体组成。充气器箱体具有第一和第二端部,设置在充气器箱体长度的对置两端处。在第一端部处,一包括一第一引发器的第一引发器总成接合于充气器箱体。一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位于第一引发器总成附近。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包含一第一发气剂。点着之后,第一发气剂生成包含各种发气剂气体的燃烧产物,后者与贮放气体一起用以充灌或加压可充气装置。亦即,各种充气用气体,是一种由点着第一发气剂而生成的各种燃烧产物与贮放气体的组合,流向可充气装置并向它充气。在这方面,充气器还包括一出口总成,充气用各种气体通过它流进可充气装置。在一项实施例中,出口总成位于第一引发器总成附近并包括一扩散器,可充气装置或气囊模块的可充气装置从其接收充气气体。在此实施例中,出口总成包括一射弹和一封堵构件或圆盘。当充气器被启动而第一引发器被点着时,可使射弹穿过封堵构件而使之破裂或捅开,以便让充气气体流向扩散器。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还具有一出口构件,后者具有许多沿周向间隔开来的孔眼,包括由于点燃第一发气剂而生成的充气气体的各种燃烧产物能够从这些孔眼逸出。这些发气剂气体与贮放气体相混合并能够在封堵构件破裂之后从充气器箱体流出。在第二或与第一端部对置的端部处,乘客用充气器包括一第二引发器总成,后者包括一第二引发器,取决于出现弱冲击、强冲击或其他冲击型(比如中等)汽车碰撞,可以有控制地予以启动。包含一种第二发气剂的一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设置在第二引发器附近。当第二引发器被点着时,第二发气剂生成各种燃烧产物。这些燃烧产物能够通过气体生成器总成的一出口端从此总-->成流出。这一出口端可使燃烧产物在大体上平行于充气器箱体长度的方向上逸出。当检测出强冲击型碰撞时,第一和第二引发器二者最好是同时或基本上同时予以启动(两启动之间不超过大约5毫秒)。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用于加压气囊的发气剂气体是由第一和第二发气剂两者产生的,由于第一发气剂的燃烧而造成的发气剂气体大约是总发气剂气体的70%,而与第二发气剂的燃烧相关联的发气剂气体是其余的大约30%。这些发气剂气体与贮放气体相结合而流出充气器。当检测出弱冲击型碰撞时,生成一控制或触发信号并施用于第一引发器。一当引发器被启动,第一发气剂即被点燃而可充气装置接着接收充气气体,后者是由于贮放气体与因点着第一发气剂而来的燃烧产物相结合而形成的。在弱冲击事件期间,不点燃用来增添用以充灌气囊的充气气体的第二发气剂。不过,为了在启动充气器之后不让存在一种未用过的或可点燃的发气剂和/或引发器,在距触发第一引发器一预定时间之后,另一控制信号施用于第二引发器。基于点着第一引发器和点着第二引发器的时间之间的这样一个延迟,由于这种依次启动第二引发器和点燃第二发气剂而基本上不产生任何用于向气囊充气的充气气体。在一项实施例中,两次点火之间的预定延迟是至少大约20毫秒。为了确保由于点燃第一发气剂而形成的燃烧产物不会点燃第二发气剂,在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出口端处沿径向设置的各孔眼不对齐于或不共轴线于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的出口端。由于这种结构,出自第一发气剂的燃烧产物将通过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的敞开端部燃第二发气剂的可能性实际上就被消除了。当检测出强冲击型碰撞时,加压充气装置的充气气体是利用出自第一和第二发气剂二者的发气剂气体与贮放气体一起形成的。第一和第二充气器中的每一个基本上是同时启动的。由于第一发气剂的燃烧而形成的发气剂气体在体积或数量上大于由于第二发气剂的燃烧而形成的发气剂气体。在一项实施例中,司机一侧充气器包括一环圈状箱体,用于装放加压介质或贮放气体。一气体生成器箱体设置在此环圈箱体之内。一中心轴线通过此气体生成器箱体的中心和环圈箱体的中心而形成。此实施例的司机用充气器包括一第一引发器总成,具有一第一引发器,以及一第二引发器总成,具有一第二引发器。第一和第二引发器设置于此中心轴线的对置两侧。这两个-->引发器的每一个具有一纵向中心轴线。第一引发器总成包括一第一通道,连通于一第一腔室。第一腔室装放一第一发气剂。同样,第二引发器总成包括一第二通道,连通于一第二腔室。第二腔室装放一第二发气剂。第二腔室设置在第一腔室之内。一发气剂罩帽分隔开两个腔室。发气剂罩帽具有一孔口,通过它,出自第二发气剂的燃烧产物能够逸出。一封堵罩帽设置在至少发气剂罩帽的一些部分外面并盖住发气剂罩帽孔口。第一通道只连通于第一腔室而不连通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汽车用双重引发式充气器,包括:一充气器箱体,用于贮放一加压介质;一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第一发气剂,可生成包括发气剂气体在内的燃烧产物;一第一引发器总成,用于引发所述第一发气剂的点燃;一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第二 发气剂,可生成包括发气剂气体在内的燃烧产物;一第二引发器总成,用于引发第二发气剂的点燃;以及一出口总成,使用所述第一发气剂和所述第二发气剂之中的至少一种所生成的充气气体通过它流进汽车中的可充气装置;其中,当汽车承受弱冲击时,所述 第一引发器总成被启动,在起始于启动所述第一引发器总成的延迟之后,所述第二引发器总成被启动。

【技术特征摘要】
US 1998-9-21 09/157,7421.一种汽车用双重引发式充气器,包括:一充气器箱体,用于贮放一加压介质;一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第一发气剂,可生成包括发气剂气体在内的燃烧产物;一第一引发器总成,用于引发所述第一发气剂的点燃;一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第二发气剂,可生成包括发气剂气体在内的燃烧产物;一第二引发器总成,用于引发第二发气剂的点燃;以及一出口总成,使用所述第一发气剂和所述第二发气剂之中的至少一种所生成的充气气体通过它流进汽车中的可充气装置;其中,当汽车承受弱冲击时,所述第一引发器总成被启动,在起始于启动所述第一引发器总成的延迟之后,所述第二引发器总成被启动。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器,其中:当汽车承受所述弱冲击事故时,基本上所有流向可充气装置的发气剂气体是由所述第一发气剂生成的。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器,其中:当汽车承受强冲击事故时,所述第一引发器总成和所述第二引发器总成基本上同时启动。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延迟大于大约20毫秒。5.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第二气体生成箱体,具有一敞开端部,当所述第二发气剂被点燃时,出自所述第二发气剂的燃烧产物通过敞开端部流出所述第二气体生成箱体;而且其中所述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第一气体生成箱体,具有一带有各孔眼的出口构件,由所述第一发气剂生成的发气剂气体通过孔眼流出所述第一气体生成箱体,而所述各孔眼是不同轴线于所述第二气体生成箱体的所述敞开端部。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各孔眼沿径向设置在所述第一气体生成箱体的所述出口构件上。7.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具有各孔口的喷射构件,当所述第二发气剂被点燃时,发气剂气体流过这些孔口,而且其中所述喷射构件设置在所述敞开端部与所述第二发气剂之间。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第一引发器总成包括一第一引发器和一第一通道,所述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装放所述第一发气剂的第一腔室,而且其中当所述第一引发器被启动时,所述第一通道连通于所述第一腔室,而充气器具有一与所述第一引发器间隔开来的中心轴线,而所述第一引发器具有一纵向中心轴线,且所述第一通道在侧向上与所述第一引发器的所述纵向、中心轴线间隔开来。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第二引发器总成包括一第二引发器和一第二通道,所述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装放所述第二发气剂的第二腔室,而且其中当所述第二引发器被启动时,所述第二通道连通于所述第二腔室,所述第二引发器具有一纵向中心轴线和所述第二通道在侧向上与所述第二引发器的所述纵向中心轴线间隔开来。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第一引发器总成包括一第一引发器和一第一通道,而所述第一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装放所述第一发气剂的第一腔室,以及一腔室封堵构件,腔室封堵构件具有一第一部分,在所述第一引发器被启动时敞开,以致所述第一通道连通于所述第一腔室。11.按照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第二引发器总成包括一第二引发器和一第二通道,所述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装放所述第二发气剂的第二腔室,而且其中所述腔室封堵构件具有一第二部分,在所述第二引发器被启动时敞开,以致所述第二通道连通于所述第二腔室。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充气器,其中:所述第二气体生成器总成包括一发气剂罩帽...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布伦特A帕克斯罗恩J巴特布赖恩K汉密尔顿戴维W斯特拉克曼斯坦利W皮尔斯
申请(专利权)人:奥艾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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