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尾灯和被照亮的装饰条的发光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8465093 阅读:34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7-18 15:33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发光装置,其由两个车辆尾灯和被照亮的装饰条组成,它们不仅在功能方面而且在造型方面彼此协调。为此,装饰条具有设置有玻璃盖的光射出件,光导体布置在所述光射出件下方。玻璃盖向外设置有半透明的铬膜。装饰条的基体同样在其表面镀铬。光导体、发光器件和发光器件的控制装置以及用于电流供给的接头集成在装饰条基体中。光导体的电流供给和控制与尾灯的电流供给和控制耦合。在此,该耦合涉及在共同亮起来方面在时间上的耦合。此外,可由发光器件的控制装置调节的被馈入到光导体的颜色选择在强度和颜色观感方面可与尾灯的控制装置协调一致。

Light emitting device with tail lamp and illuminated decorative strip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light emitting device consisting of two vehicle taillights and illuminated decorative strips which are not only in the function but also in the shape of each other. For this purpose, the decorative strip is provided with a light emitting element provided with a glass cover, and a light conductor is arranged below the light emitting part. The glass cover is provided with a translucent chromium film. The substrate of the decorative strip is also chrome plated on its surface. A control device for a light conductor, a light-emitting device and a light-emitting device, and a joint for current supply are integrated in the decorative strip substrate. The current supply and control of the photoconductor are coupled with the current supply and control of the taillight. Here, the coupling involves coupling in time in terms of common illumination. In addition, the color selection that can be fed into the light conductor, which is regulated by the control device of the light emitting device, can be coordinated with the control device of the taillight in the intensity and color percep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具有尾灯和被照亮的装饰条的发光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尤其用于车辆尾部的发光装置,其具有两个可控制的尾灯和可控制的被照亮的装饰条以及设置有发光器件的装饰条,所述设置有发光器件的装饰条以特殊方式被匹配用于发光装置。
技术介绍
由DE102012025490A1第24和44段公开了一种具有后部照亮装置的装饰条。该后部照亮装置从可视侧观察,位于装饰条后方。装饰条本身具有金属表面,所述金属表面通过蒸镀被施加以铝或铬。层厚在此如此选择,使得发光器件可照透该层。装饰条基体由塑料制成。装饰条具有相应的装配器件,以便将其固定在车辆的保险杠上。此外,可以控制装饰条的照亮。照亮器件通过安装在保险杠中的接近传感器来控制。因而在车辆尾部实现环境照亮,当车辆使用者靠近尾部,例如在夜间想打开车辆后盖或行李舱时,接通该环境照亮。由DE102014016250A1公开了一种车辆用加装件。该加装件用于车辆的间接侧向照亮,并照亮车门、车辆踏板或车辆的侧门槛。照亮本身利用光导体元件来进行,来自发光器件的光输入耦合到所述光导体元件中。利用该加装件实现车辆的所谓环境照亮。该加装件也承担装饰条的功能。而该照亮本身不得直接照射其它交通参与者,而是仅通过间接照亮而可见。因而在环境照亮情况下,镀铬装饰条的照透问题是不存在的。由此,前述被照亮的装饰条分别满足独立的照亮任务。与车辆尾灯的匹配或尾灯和装饰条的照亮的协同并未由此公开。
技术实现思路
因而,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给出一种用于车辆后部照亮的发光装置,其中,被照亮的装饰条与尾灯一起亮起来,尾灯和装饰条在日间和夜间对于车辆尾部可实现造型和功能上的设计元件。该解决方案利用具有独立权利要求特征的装饰条和发光装置实现。该解决方案主要利用一种发光装置实现,所述发光装置由两个车辆尾灯和被照亮的装饰条组成,它们不仅在功能方面而且在造型方面彼此协调。为此,装饰条具有设置有玻璃盖的光射出件,光导体布置在所述光射出件下方。玻璃盖向外设置有半透明的铬膜。装饰条的基体同样在其表面镀铬。光导体、发光器件和发光器件的控制装置以及用于电流供给的接头集成在装饰条基体中。光导体的电流供给和控制与尾灯的电流供给和控制耦合。在此,该耦合涉及在共同亮起来方面在时间上的耦合。此外,可由发光器件的控制装置调节的被馈入到光导体的颜色选择在强度和颜色观感方面可与尾灯协调一致。因而可以获得如下优点:车辆尾部的设计可以凭借与尾灯协调一致的装饰条而得以提升品质。由于装饰条对于发光器件的强度和颜色选择并且由此对于向外通过半透明的铬膜而显现的颜色观感具有自身控制,所以装饰条关于强度和颜色选择可以与车辆尾灯控制无关地进行调节。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向外显现的颜色观感受到半透明铬膜的影响。向外可被感受的发光强度因此无法简单地由尾灯强度调节来承担或导出。对于日间设计,即当尾灯和装饰条不被照亮时,装饰条仍然通过装饰条基体被镀铬以及在玻璃盖上施加半透明的铬膜来满足其装饰功能。通过可调节的颜色选择,装饰条可以在被照亮状态下与车辆的第三制动尾灯形成鲜明对照。在强度方面,装饰条可以在其感觉方面不仅与环境光条件而且与尾灯感觉协调一致。在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方式中,用于装饰条的和尾灯的发光器件的分开的控制处于分开的控制器中。由此,于是一个控制器集成在装饰条中,而在每个尾灯中分别集成一控制器。主要优点在于车辆在制造商生产线上的生产或装配。装饰条和尾灯可以由不同制造商生产、调节、编程和交付,最后作为完全能工作且已彼此协调一致的部件交付给生产线以便装配在车辆上。在本专利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不仅装饰条而且尾灯都具有自己的控制器和自己的控制程序,然而协调一致的颜色选择的协作和强度控制仅由尾灯控制器进行。为此于是在控制器中实现有程序模块,其使装饰条和尾灯的两个控制器协作。当车辆制造商期望尽可能自己进行协调时这具有优点。尤其是在生产线上刷写控制器时,可以由此减少待刷写控制器的数量——如果想自己刷写。然而在此也存在将控制器在已刷写好的情况下交付给生产线的可能性。当然于是也得到了通常独立控制的前述方案的优点。在本专利技术另一实施方式中,尾灯具有附加的设计元件,其在形状和颜色方面与在被照亮状态下的装饰条相对应。这可以是加工在尾灯遮盖件中的光导体,所述光导体的颜色和发光强度可由尾灯控制器调节。这增强了由尾灯和被照亮的装饰条组成的发光装置的统一感觉,并且由此在可能情况下降低了对其它交通参与者的刺激。尤其还进一步降低了被照亮的装饰条与第三制动灯混淆的风险。可能情况下,尾灯和装饰条中的共同功能和设计元件,在车辆认证时还可实现发光装置的共同认证。有利地可以通过尾灯和装饰条中协调一致的分别被照亮的设计元件获得新的照亮功能。例如可以通过共同的设计元件实现车辆尾部的日间行驶灯。在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方式中,将所谓的RGBLED用作为发光器件。因此将具有红、绿、蓝原色的三个发光二极管共同安装在具有配套控制电子装置的电路板上并且将其光馈入到装饰条的光导体中。通过更改颜色组合或更改各个颜色的各个发光强度可以实现颜色选择,其在透过半透明铬膜之后与尾灯中的各个设计元件的颜色观感相对应。也可以有利地调节用于装饰条的颜色选择,其明显有别于制动灯功能的红色。可能情况下,制造商可以进行具有高辨识度的特定颜色设计。这可以实现制造商特定的颜色选择的调节,如果所述颜色选择得以贯彻,则所述颜色选择指明车辆产品或车辆制造商。在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方式中,发光装置由两个尾灯和一个具有两个光导体的装饰条组成,其中,每个尾灯与一个光导体耦合。在另一实施方式中,发光装置由两个尾灯和一个具有一个光导体的装饰条组成,其中,所述光导体仅与一个尾灯耦合。在另一实施方式中,发光装置由两个相应分开的尾灯和两个被照亮的装饰条组成,所述装饰条与尾灯的位于车辆后盖上的部分耦合,所述两个装饰条也安装在所述车辆后盖上。在另一实施方式中,发光装置由两个相应分开的尾灯和一个被照亮的装饰条组成,其中,装饰条耦合在尾灯的与装饰条一起位于后盖上的部分上。附图说明其它细节包含在附图内并在以下予以详细阐释。图中:图1示范性示出车辆尾部上的本专利技术发光装置的原型;图2以俯视图示出本专利技术装饰条的示意图;图3是图2的本专利技术装饰条的横截面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发光装置的框图,其具有运行发光装置的最重要的技术单元。具体实施方式图1示出被构造为可正常工作的本专利技术原型的视图,并且示出在车辆尾部可见的最重要的功能性设计元件。发光装置包括两个具有附加装饰元件2的两件式的尾灯1以及在两个尾灯之间的装饰条3。装饰条和装饰元件在其形式语言上彼此对应并且在颜色上彼此协调一致。装饰条在两个尾灯之间水平布置在车辆行李舱盖上,延长了尾灯上边缘并因而将它们在视觉效果上彼此相连。装饰条优选定位在行李舱盖的水平凹槽上,尾灯上边缘与其齐平地也对准该凹槽。因而获得两类效果和两类优点。首先,车辆的完整尾部外观起到稳静和愉悦作用;其次,装饰条支持行李舱盖中的水平凹槽的设计效果。因而无需更改车辆行李舱盖的设计,车辆生产商可以提供装饰条作为可选车辆装备。第二个优点在于改进了在晨昏和夜间车辆的辨识。行李舱盖的设计观感以及进而车辆的设计观感在日间通过镀铬的装饰条和尾灯中的装饰元件共同确定,而在夜间和晨昏,如果打开尾灯,则通过照亮装饰条和尾灯中的装饰元件而扩展到晨昏和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发光装置,其具有两个尾灯(1)和至少一个可被照亮的装饰条(3),所述装饰条具有镀铬的承载体(4),所述承载体定位在所述两个尾灯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在可视侧具有可被照透的盖板(9),至少一个光导体(5)定位在所述盖板下方,并且所述盖板涂覆有半透明的铬膜(10)。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2.05 DE 102015015841.41.一种发光装置,其具有两个尾灯(1)和至少一个可被照亮的装饰条(3),所述装饰条具有镀铬的承载体(4),所述承载体定位在所述两个尾灯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在可视侧具有可被照透的盖板(9),至少一个光导体(5)定位在所述盖板下方,并且所述盖板涂覆有半透明的铬膜(10)。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馈入到所述光导体(5)的光能够在颜色选择方面加以调节,尤其是所述装饰条(3)能够通过所调节的颜色选择而与第三制动尾灯区别开来。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3)和所述尾灯(1)具有分开的控制器件。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3)和所述尾灯(1)具有分开的控制程序。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3)的控制器件由所述尾灯(1)之一中的控制程序控制。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灯具有至少一个装饰元件(2...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O·埃尔万格
申请(专利权)人:戴姆勒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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