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8998891 阅读:161 留言:1更新日期:2013-08-02 18:56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白色按键经第一计数器(1)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黄色按键经第二计数器(2)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绿色按键经第三计数器(3)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显示器与控制器的输出端相连接。该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实施,能对实习带队教师进行自动考评。(*该技术在202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
技术介绍
高职院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作为高职院校的重要教学场所,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中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但很多高职院校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不能对在校外实习基地带队实习的教师的教学绩效情况进行实时与智能化考评,使得部分实习带队教师责任心不强,教学效果差等现象,如何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带队教师进行有效的考评管理,如何提高实习带队教师的教学效果,因此,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尤显必要。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要解决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实施,能对实习带队教师进行自动考评。本技术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白色按键经第一计数器(I)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黄色按键经第二计数器(2)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绿色按键经第三计数器(3)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显示器与控制器的输出端相连接。所述的控制器采用单片机。本技术的有 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技术具有以下优点:I)实现教师考评的自动化。该装置利用按键、计数器、控制器和显示器实现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的自动化。2)易于实施,成本低。采用单片机作为控制器实现系统的整体控制,为成熟技术,易于实施,投入不高,有利于推广实施。附图说明图1为实施例1的总体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说明。实施例1:如图1所示,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其特征在于,白色按键经第一计数器(I)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黄色按键经第二计数器(2)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绿色按键经第三计数器(3)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显示器与控制器的输出端相连接。所述的控制器采用单片机。该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的工作原理是:考评人员利用不同颜色的按键和计数器对被考评教师进行等级评判和等级统计,其中,白色代表不合格,黄色代表合格,绿色代表优秀,第一计数器(I)对不合格的票数进行统计,第二计数器(2)对合格的票数进行统计,第三计数器(3)对优秀的票数进行统计,并将各个等级的票数统计结果送至控制器,控制器首先根据每个等级对应的分数乘以该等级的票数求出该等级的得分,再将三个等级的得分相加后除以考评人员人数求出该教师的最后得分,最后将该教师的最后得分转换为对应的等级(60分以下对应不合格,60分到89分对应合格,9 0分至100分对应优秀),并将该等级传送至显示器。权利要求1.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其特征在于,白色按键经第一计数器(O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黄色按键经第二计数器(2)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绿色按键经第三计数器(3)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显示器与控制器的输出端相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采用单片 机。专利摘要本技术公开了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白色按键经第一计数器(1)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黄色按键经第二计数器(2)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绿色按键经第三计数器(3)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显示器与控制器的输出端相连接。该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实施,能对实习带队教师进行自动考评。文档编号G09B7/00GK203102646SQ20132000298公开日2013年7月31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5日专利技术者陈超群 申请人: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高职院校校外实习基地教师考评装置,其特征在于,白色按键经第一计数器(1)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黄色按键经第二计数器(2)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绿色按键经第三计数器(3)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显示器与控制器的输出端相连接。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超群
申请(专利权)人: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1条评论
  • 来自[美国] 2015年02月15日 21:30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响应教育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划,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从2012年起开始试办本科层次的专业(与本科院校合办)。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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