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缓释脂质体麻醉剂组合物治疗髋部疼痛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2021年1月11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3/135,849的优先权,通过引用将该申请全文纳入本文。
技术介绍
[0003]国际疼痛研究协会将疼痛描述为“与实际或潜在的组织损伤相关联,或以这种损伤来描述的不愉快的感觉或情绪体验”。参见Raja,Srinivasa N.a等,“国际疼痛研究协会修订后的疼痛定义:概念、挑战与妥协(The revised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 definition of pain:concepts,challenges,and compromises),”PAIN: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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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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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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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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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页,doi:10.1097/j.pain.0000000000001939因此,疼痛的表现和感知是一种复杂的现象,有多种病因和因素对疼痛的感知产生影响。疼痛的感知随持续时间、频率和模式而不同,这取决于疼痛的起因和慢性程度。
[0004]髋部和骨盆相关髋部疼痛是髋关节内及其周围的病理状态的临床表现,包括急性和慢性过程。髋部疼痛可能来自其他病变部位,例如脊柱或内脏器官,或者也可能源于髋关节内及其周围的病变。急性髋部疼痛通常是局限性的,通过适当的非手术和手术治疗即可缓解,而慢性疼痛则是一种长期病症,需要根据诊断持续治疗。髋部疼痛作为一个总的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治疗对象的髋部疼痛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对象施用药物组合物,该药物组合物包含:a)多囊脂质体,其包含至少一种两性脂质和至少一种中性脂质;以及b)水相,其包含磷酸布比卡因;其中,水相被包封在多囊脂质体内。2.一种治疗对象的髋部疼痛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对象施用药物组合物,该药物组合物包含包封有磷酸布比卡因的多囊脂质体,所述多囊脂质体包含:布比卡因或其盐;磷酸;脂质成分,其包含至少一种两性脂质和至少一种缺少亲水性头基的中性脂质;以及任选地,胆固醇和/或植物固醇;其中,所述多囊脂质体通过包括以下步骤的工艺制得:a)制备包含磷酸的第一水性成分;b)制备脂质成分,其包含至少一种有机溶剂、至少一种两性脂质、和至少一种缺少亲水性头基的中性脂质;c)混合所述第一水性成分和所述脂质成分,以形成油包水乳液,其中至少一种成分包含布比卡因或其盐;d)将所述油包水乳液与第二水性成分混合,以形成溶剂小球;以及e)从溶剂小球中除去有机溶剂,以形成包封有磷酸布比卡因的多囊脂质体。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水相还包含盐酸。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两性脂质选自磷脂酰胆碱、磷脂酰乙醇胺、鞘磷脂、溶血磷脂酰胆碱、溶血磷脂酰乙醇胺、磷脂酰甘油、磷脂酰丝氨酸、磷脂酰肌醇、磷脂酸、心磷脂、二酰基二甲基铵丙烷和硬脂胺。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中性脂质是至少一种甘油三酯。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药物组合物包含治疗有效量的磷酸布比卡因。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药物组合物包含等价于约20mg~约300mg布比卡因的量的磷酸布比卡因。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药物组合物包含等价于约133mg~约266mg布比卡因的量的磷酸布比卡因。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方法不包括通过硬膜外注射来施用药物组合物。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方法包括通过腹横肌平面(TAP)阻滞来施用药物组合物。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完成髋部治疗之后施用药物组合物。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中,方法包括通过超声引导下的腹横肌平面(TAP)阻滞来施用药物组合物。1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方法不包括在完成治疗之后向对象施用阿片类药物。1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方法包括在完成治疗之后向对象施用阿片类药物。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方法包括在完成治疗之后向对象施用少于200mg、例如少于100mg、例如少于50mg、例如少于25mg的阿片类药物。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阿片类药物是羟考酮,并且方法包括在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施用总量少于或等于10mg的羟考酮或施用总量少于或等于15mg的吗啡。17.如权利要求1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方法包括在完成治疗之后向对象施用非阿片类镇痛药。18.如权利要求14~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象是第一对象,在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于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其中,第二对象未接受包含以下成分的药物组合物:a)多囊脂质体,其包含至少一种两性脂质和至少一种中性脂质;以及b)水相,其包含磷酸布比卡因;其中,水相被包封在多囊脂质体内。19.如权利要求14~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象是第一对象,在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于在第二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其中,第二对象未接受包含以下成分的药物组合物:包封有磷酸布比卡因的多囊脂质体,所述多囊脂质体包含:布比卡因或其盐;磷酸;脂质成分,其包含至少一种两性脂质和至少一种缺少亲水性头基的中性脂质;以及任选地,胆固醇和/或植物固醇;其中,所述多囊脂质体通过包括以下步骤的工艺制得:a)制备包含磷酸的第一水性成分;b)制备脂质成分,其包含至少一种有机溶剂、至少一种两性脂质、和至少一种缺少亲水性头基的中性脂质;c)混合所述第一水性成分和所述脂质成分,以形成油包水乳液,其中至少一种成分包含布比卡因或其盐;d)将所述油包水乳液与第二水性成分混合,以形成溶剂小球;以及e)从溶剂小球中除去有机溶剂,以形成包封有磷酸布比卡因的多囊脂质体。20.如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二对象在完成髋部治疗后接受非脂质体布比卡因或其盐。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二对象在完成髋部治疗后接受非脂质体布比卡因盐酸盐。22.如权利要求18、19、20或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比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约20%,例如低至少约30%,例如低至少约40%,例如低至少约50%。23.如权利要求18、19、20、21或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24小时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于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24小时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24.如权利要求18~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48小时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于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48小时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
25.如权利要求18~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天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于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7天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26.如权利要求18~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14天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于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14天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27.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24小时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比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24小时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至少约20%,例如低至少约30%,例如低至少约40%,例如低至少约50%。28.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48小时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比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48小时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至少约20%,例如低至少约30%,例如低至少约40%,例如低至少约50%。29.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天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比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7天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至少约20%,例如低至少约30%,例如低至少约40%,例如低约50%。30.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14天内,向第一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比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14天内向第二对象施用的阿片类药物的总量低至少约20%,例如低至少约30%,例如低约40%。31.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完成治疗后的最初72小时内,对象的VAS疼痛强度评分的AUC为约100~约200,例如约125~175,例如约140~160,例如约150,例如约147.9。32.如权利要求18~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第一对象的VAS疼痛强度评分的AUC为约100~约200,例如约125~175,例如约140~160,例如约150,例如约147.9;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第二对象的VAS疼痛强度评分的AUC为约150~约250,例如约165~200,例如约170~190,例如约175~180,例如约178.5。33.如权利要求18~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第一对象的VAS疼痛强度评分的AUC比在第二对象完成髋部治疗后的最初约72小时内的第二对象的VAS疼痛强度评分的AUC低至少约10%,例如低至少约17%,例如低至少约27%~约25%,例如低至少约25%。34.如权利要求1~18或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象根据OBAS量表确定具有瘙痒评分小于4分,例如0、1、2或3分的痛苦。35.如权利要求18~30或32~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一对象根据OBAS量表确定具有低于第二对象的瘙痒评分的痛苦。36.如权利要求1~17、31或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于等价于约133mg布比卡因的本文所述的药物组合物的量,在完成治疗后的约120小时后,对象体内的布比卡因的血
浆浓度为约150ng/mL~约250ng/mL,例如约175ng/mL~约225ng/mL,例如约200ng/mL,例如约210ng/mL。37.如权利要求18~30、32~33或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对象完成治疗后的约120小时后,第一对象体内的布比卡因的血浆浓度比第二对象体内的布比卡因的血浆浓度高至少约10%,例如高至少约20%,例如高至少约30%,例如高至少约40%,例如高50%。38...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
申请(专利权)人:帕西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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