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农药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后期管理的方法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土壤管理
,具体涉及一种农药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后期管理的方法。
技术介绍
[0002]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和修复效果评估三个阶段,其中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是目前该项工作的最终环节。但农药污染地块污染组份复杂、污染深度大、修复处理难度高、异味问题突出、环境风险大。据已完成修复治理的农药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异味问题发生信访投诉或相关新闻报道的案例超过50%。农药污染地块风险高、异味扰民成为农药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的共性难题,即便修复后仍可能存在污染反弹和异味问题。
[0003]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开展对于修复后污染地块的跟踪管理工作,污染地块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合格后,就直接进入安全利用和开发建设程序,风险管控效果的长期有效性难以保证,地块安全利用开发建设期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影响无人管理,此外,部分地块修复或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后,土壤污染物含量仍高于GB3660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上述问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均产生一定的风险。
[0004]为规范农药污染地块再利用过程,防止土壤再利用时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周边土壤与地下水,针对不同利用方式,综合考虑地块适用性和周边环境协调性,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制定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农药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后期管理技术方法十分必要和迫切,有助于确保农药污染地块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
专利技术内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农药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后期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获取地块信息:对农药污染地块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根据资料分析结果,获取地块信息并确定后期管理对象;所述地块信息包括地块污染类型、污染范围和污染深度、前期采取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修复治理的效果评估情况以及地块后期规划利用情况;S2、制定后期管理方案:根据步骤S1得到的后期管理对象,选择对应的一种或多种后期管理方式,再根据后期管理方式,设计后期管理方案,所述后期管理方式包括制度控制、开发建设期环境监理和长期跟踪监测;其中,所述制度控制方式对应的方案包括:针对农药污染地块,实施通知和公告地块潜在风险、制定限制进入条例、限制地块使用方式、限制土壤及地下水利用方式、跟踪土壤及地下水去向以及开展施工过程环境监理;所述开发建设期环境监理对应的方案包括:针对经修复后的农药污染地块,环境监理过程中进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核、二次污染的防治、土壤开挖过程的异味防治以及风险管控设施保护和前期调查评估过程未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所述长期监测对应的方案包括:针对农药污染地块涉及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土壤气、环境空气和室内空气,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设计布点方案、明确检测指标和实验室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S3、实施后期管理工作:根据步骤S2确定的后期管理方案,选择后期管理对象的检测指标,并进行现场采样以及实验室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与分析,结合前期调查评估和后期管理监测结果,分析土壤污染物含量和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得到评估与分析结果,然后编制制度控制检查报告以及阶段性长期监控报告;S4、终止后期管理:根据农药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与中轻度污染地块的规划用途,判断地块规划用途是否变更;若变更,则受限终止对地块的后期管理工作,否则进行第二步判断;所述第二步判断为:根据步骤S3中的检测指标值与已有标准值对比,判断后期管理是否能保障地块的安全利用,若能,则进行第三步判断,否则受限终止对地块的后期管理工作并采取措施;所述第三步判断为:判断步骤S3中的评估与分析结果是否达标;若达标,则达标终止对地块的后期管理工作,否则继续实施后期管理工作。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农药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后期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中所述后期管理对象包括:实施风险管控的农药污染地块、修复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标准值的农药污染地块、采用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地下水修复目标值的农药污染地块、采用原位修复技术的农药污染地块、修复后仍存在异味的农药污染地块。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农药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后期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根据所述后期管理对象,选择的后期管理方式为:对于实施风险管控的农药污染地块,选择制度控制方式与长期监测方式,其中,采用制度控制方案的管理主体为保护风险管控措施不被破坏,采用长期监测方案的管理主体为确
保风险管控措施长期有效;对于修复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标准值的农药污染地块,选择制度控制方式与长期监测方式,其中,采用制度控制方案的管理主体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降至标准值,采用长期监测方案的管理主体为地下水长期监测和/或土壤长期监测;对于采用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地下水修复目标值的农药污染地块,选择制度控制方式与长期监测方式,其中,采用制度控制方案的管理主体为限制地下水利用;采用长期监测方案的管理主体为地下水长期监测;对于采用原位修复技术的农药污染地块以及修复后仍存在异味的农药污染地块,选择制度控制、开发建设期环境监理与长期监测方式,其中,采用制度控制方案的管理主体...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梅,杨璐,李群,范婷婷,张胜田,万金忠,邓绍坡,宋成业,陈樯,
申请(专利权)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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