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癌症治疗的重组多肽和组合
[0001]序列表
[0002]本申请含有已经由E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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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以ASCII格式提交且特此通过参考以其全部结合的序列表。所述ASCII拷贝在2020年6月18日创建,名为“IM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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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_F01WO_SeqListing_ST25.txt”,并且大小为41KB。
[0003]专利技术背景
[0004]免疫原性细胞死亡为细胞死亡或凋亡的一种形式。与主要为非免疫原性的传统凋亡不同,癌细胞中的免疫原性细胞死亡可通过活化树突细胞来诱导有效的抗肿瘤免疫应答。凋亡前状态被定义为胱天蛋白酶3/7活化(细胞凋亡的表现)之前的状态。免疫原性细胞死亡的特征为在濒死细胞表面上的凋亡前损伤相关分子模式(DAMP)的表达。存在3种在免疫原性细胞死亡期间暴露于细胞表面的重要凋亡前DAMP:钙网蛋白(CRT)、HSP70和HSP90。这3种凋亡前DAMP信号在通过CRT的树突细胞募集和吞噬作用以及通过HSP70和HSP90的树突细胞成熟/活化中起重要作用,产生有效的抗肿瘤免疫应答。化学疗法和放射疗法的选定形式可诱导附带的免疫原性细胞死亡。尽管这些疗法可诱导3种凋亡前DAMP信号中的一种或两种,但它们并不诱导所有3种凋亡前DAMP信号的表达。此外,化学疗法和放射疗法为免疫抑制疗法,其减少淋巴细胞的数量并且还引起对周围非肿瘤细胞的附带损伤,分别导致不良的抗肿瘤免疫应答还有不良事件。
[0005]需要通过诱导所有3种凋亡前DAMP信号的表达而以提高的效率和效力诱导免疫原性细胞死亡,同时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用于治疗癌症的方法的包含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或编码包含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的核酸,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给予:i)包含至少一种免疫细胞生长因子的第一组合物;ii)包含至少一种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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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的第二组合物;iii)包含至少一种肿瘤坏死因子α(TNFa)抑制剂的第三组合物;和iv)包含所述重组多肽或所述核酸的第四组合物。2.用于治疗癌症的方法的免疫细胞生长因子,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给予:i)包含所述免疫细胞生长因子和任选地至少一种另外的免疫细胞生长因子的第一组合物;ii)包含至少一种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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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的第二组合物;iii)包含至少一种肿瘤坏死因子α(TNFa)抑制剂的第三组合物;和iv)包含含有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或编码包含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的核酸的第四组合物。3.用于治疗癌症的方法的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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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给予:i)包含至少一种免疫细胞生长因子的第一组合物;ii)包含所述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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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和任选地至少一种另外的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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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的第二组合物;iii)包含至少一种肿瘤坏死因子α(TNFa)抑制剂的第三组合物;和iv)包含含有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或编码包含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的核酸的第四组合物。4.用于治疗癌症的方法的肿瘤坏死因子α(TNFa)抑制剂,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给予:i)包含至少一种免疫细胞生长因子的第一组合物;ii)包含至少一种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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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的第二组合物;iii)包含所述TNFa抑制剂和任选地至少一种另外的TNFa抑制剂的第三组合物;和iv)包含含有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或编码包含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的核酸的第四组合物。5.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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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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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或TNFa抑制剂,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给予包含免疫治疗剂的第五组合物。6.用于治疗癌症的方法的免疫治疗剂,其中所述方法包括给予:i)包含至少一种免疫细胞生长因子的第一组合物;ii)包含至少一种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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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的第二组合物;iii)包含至少一种肿瘤坏死因子α(TNFa)抑制剂的第三组合物;iv)包含含有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或编码包含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的核酸的第四组合物;和v)包含所述免疫治疗剂的第五组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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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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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第一组合物在第二组合物或第三组合物之前至少约24小时进行给予。8.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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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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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给予第一组合物:(a)每天一次,持续至少5天、至少6天、至少7天、至少8天、至少9、至少10天、至少11天、至少12天、至少13天、至少14天、至少15天、至少16天、至少17天、至少18天、至少19天、至少20天、至少21天、至少22天或至少23天;或(b)每天一次,持续约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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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2天;或(c)每天一次,持续约7天。9.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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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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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a)所述第二组合物和所述第三组合物同时或序贯给予;或(b)所述第二组合物在所述第三组合物之前给予;或(c)所述第二组合物在所述第三组合物之后给予。10.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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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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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所述第四组合物作为多次输注给予,其中i)在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1天给予第二次输注;ii)在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4天给予第三次输注;iii)在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5天给予第四次输注;iv)在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8天给予第五次输注;和/或v)在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9天给予第六次输注。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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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所述第三组合物以及所述第四组合物的第一次输注同时或序贯给予。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权利要求11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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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给予所述第四组合物的第一次输注:(a)在给予所述第二组合物之后至少1小时、至少2小时、至少3小时、至少4小时、至少5小时、至少6小时、至少7小时、至少8小时、至少9小时、至少10小时、至少11小时、至少12小时、至少13小时、至少14小时、至少15小时、至少16小时、至少17小时、至少18小时、至少19小时、至少20小时、至少21小时、至少22小时、至少23小时、至少24小时、至少25小时、至少26小时、至少27小时或至少28小时;或(b)在给予所述第二组合物之后约3小时或约4小时。13.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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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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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进一步包括给予包含以下的治疗周期:i)包含至少一种免疫细胞生长因子的第六组合物;ii)受试者中包含至少一种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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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的第七组合物;iii)包含至少一种TNFa抑制剂的第八组合物;和iv)包含含有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
肽或编码包含与SEQ ID NO:9的多肽具有至少95%序列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组多肽的核酸的第九组合物。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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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给予所述治疗周期:(a)至少1次、至少2次、至少3次、至少4次或至少5次;任选地其中给予所述治疗周期不多于5次;和/或(b)在所述第四组合物的第六次输注之后至少1天、至少2天、至少3天、至少4天、至少5天、至少6天、至少7天、至少8天、至少9天、至少10天、至少11天、至少12天、至少13天或至少14天;任选地其中所述第一治疗周期在所述第四组合物的第六次输注之后约1天时给予。15.根据权利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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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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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给予所述第六组合物:(a)在所述第七组合物或所述第八组合物之前至少约24小时;和/或(b)每天一次,持续至少5天、至少6天、至少7天、至少8天、至少9天、至少10天、至少11天、至少12天、至少13天、至少14天、至少15天、至少16天、至少17天、至少18天、至少19天、至少20天、至少21天、至少22天或至少23天;或每天一次,持续总共约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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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4天或约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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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2天。16.根据权利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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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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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a)所述第七组合物和所述第八组合物同时或序贯给予;或(b)所述第七组合物在所述第八组合物之前给予;或(c)所述第七组合物在所述第八组合物之后给予。17.根据权利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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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任何一项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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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所述第九组合物作为多次输注给予,其中i)在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1天给予第二次输注;ii)在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4天给予第三次输注;和iii)在所述第一次输注之后至少5天给予第四次输注。18.根据权利要求17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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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所述第八组合物以及所述第九组合物的第一次输注同时给予。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权利要求18的用于使用的重组多肽、核酸、免疫细胞生长因子、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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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抑制剂、TNFa抑制剂或免疫治疗剂,其中给予所述第九组合物的第一次输注:(a)在给予所述第七组合物之后至少1小时、至少2小时、至少3小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YH,
申请(专利权)人:免疫实验室私人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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