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33433907 阅读:6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5-19 00:23
显示装置包括:基础衬底;外堤部,在基础衬底上并且包括限定发射区域的开口;发光元件,在发射区域中至少包括有源层并且在第一方向上延伸;防混色构件,在外堤部上并且具有限定透射区域的开口;以及颜色控制层,在由防混色构件限定的开口中,其中,当从顶部观察时,透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且其中,第一参考线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第一距离等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第一参考线之间的第二距离。间的第二距离。间的第二距离。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显示装置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要求于2020年11月16日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第10

2020

0152506号韩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和权益,该韩国专利申请的公开内容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本文中。


[0003]本公开涉及显示装置。

技术介绍

[0004]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发展,显示装置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目前正在使用诸如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装置和液晶显示(LCD)装置的各种显示装置。
[0005]显示装置用于显示图像并且包括诸如发光显示面板或液晶显示面板的显示面板。在这些显示面板中,发光显示面板可包括发光元件。例如,发光元件可包括使用有机材料作为发光材料的有机发光元件和使用无机材料作为发光材料的无机发光元件。

技术实现思路

[0006]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方面提供了具有提高的光发射效率的显示装置。
[0007]应当注意,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方面和特征不限于上述方面和特征,并且从以下描述中,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其它方面和特征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是显而易见的。
[000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一方面,提供了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包括:基础衬底;外堤部,在基础衬底上并且具有限定发射区域的开口;发光元件,在发射区域中至少包括有源层并且在第一方向上延伸;防混色构件,在外堤部上并且具有限定透射区域的开口;以及颜色控制层,在由防混色构件限定的开口中,其中,当从顶部观察时,透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且其中,在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穿过发光元件的有源层的中央的第一参考线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第一距离等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第一参考线之间的第二距离。
[0009]在实施方式中,当从顶部观察时,发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且其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距离等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之间的距离。
[0010]在实施方式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等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
[0011]在实施方式中,有源层定位成从发光元件的中央更靠近第一方向上的一侧,且其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不同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
[0012]在实施方式中,当从顶部观察时,发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且其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等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
[0013]在实施方式中,有源层定位成从发光元件的中央更靠近第一方向上的一侧,且其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距离不同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之间的距离。
[0014]在实施方式中,第一参考线与在第一方向上均等地划分透射区域的第二参考线重叠。
[0015]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了显示装置,显示装置包括:基础衬底;外堤部,在基础衬底上并且具有限定发射区域的开口;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各自在发射区域中在第一方向上延伸并且至少包括有源层;防混色构件,在外堤部上并且具有限定透射区域的开口;以及颜色控制层,在由防混色构件分隔(限定)的开口中,其中,当从顶部观察时,透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其中,第一发光元件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相邻,且第二发光元件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相邻,其中,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彼此间隔开,其中,第一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在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穿过第一发光元件的有源层的中央,其中,第二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在第二方向上穿过第二发光元件的有源层的中央,且其中,第一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第一距离等于第二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之间的第二距离。
[0016]在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在第一方向上彼此间隔开。
[0017]在实施方式中,当从顶部观察时,发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且其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距离等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之间的距离。
[0018]在实施方式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第一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等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第二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
[0019]在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元件的有源层定位成相对于第一发光元件的中央更靠近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其中,第二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在第二方向上穿过第二发光元件的有源层的中央,且其中,第一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第一距离等于第二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之间的第二距离。
[0020]在实施方式中,当从顶部观察时,发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且其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第一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等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第二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
[0021]在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元件的有源层定位成相对于第一发光元件的中央更靠近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其中,第二发光元件的有源层定位成相对于第二发光元件的中央更靠近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其中,第一发光元件的有源层和第二发光元件的有源层面向相同的方向,且其中,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一侧边之间的距离不同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与透射区域的第二侧边之间的距离。
[0022]在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在与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上彼此间隔开。
[0023]在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和第二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中的每个与在第一方向上均等地划分透射区域的第二参考线重叠。
[0024]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了显示装置,显示装置包括:基础衬底;外堤部,在基础
衬底上并且具有限定发射区域的开口;发光元件,在发射区域中在第一方向上延伸并且包括有源层;防混色构件,在外堤部上并且具有限定透射区域的开口;以及颜色控制层,在由防混色构件分隔(限定)的开口中,其中,在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穿过有源层的中央的第一参考线与在第一方向上均等地划分透射区域的第二参考线重叠。
[0025]在实施方式中,发光元件的第一端部与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不同于发光元件的第二端部与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
[0026]在实施方式中,在第一方向上均等地划分发射区域的第三参考线与第二参考线重叠。
[0027]在实施方式中,当从顶部观察时,发射区域包括在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其中,发光元件的第一端部与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间隔开并且面对发射区域的第一侧边,其中,发光元件的第二端部与发射区域的第二侧边间隔开并且面对发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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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显示装置,包括:基础衬底;外堤部,在所述基础衬底上并且具有限定至少一个发射区域的开口;发光元件,在所述发射区域中至少包括有源层并且在第一方向上延伸;防混色构件,在所述外堤部上并且具有限定透射区域的开口;以及颜色控制层,在由所述防混色构件限定的所述开口中,其中,当从顶部观察时,所述透射区域包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以及其中,在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穿过所述发光元件的所述有源层的中央的第一参考线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之间的第一距离等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参考线之间的第二距离。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当从所述顶部观察时,所述发射区域包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以及其中,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之间的距离。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有源层定位成从所述发光元件的中央更靠近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一侧,以及其中,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不同于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当从所述顶部观察时,所述发射区域包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以及其中,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发光元件之间的距离。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有源层定位成从所述发光元件的中央更靠近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一侧,以及其中,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之间的距离不同于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之间的距离。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参考线与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均等地划分所述透射区域的第二参考线重叠。8.显示装置,包括:基础衬底;外堤部,在所述基础衬底上并且具有限定发射区域的开口;第一发光元件和第二发光元件,各自在所述发射区域中在第一方向上延伸并且至少包括有源层;防混色构件,在所述外堤部上并且具有限定透射区域的开口;以及
颜色控制层,在由所述防混色构件限定的所述开口中,其中,当从顶部观察时,所述透射区域包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元件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相邻,且所述第二发光元件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相邻,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元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元件彼此间隔开,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在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穿过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所述有源层的中央,其中,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第一参考线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穿过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所述有源层的中央,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所述第一参考线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之间的第一距离等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所述第一参考线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之间的第二距离。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元件和所述第二发光元件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彼此间隔开。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当从所述顶部观察时,所述发射区域包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一侧处的第一侧边和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相对侧处的第二侧边,以及其中,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透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之间的距离。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一侧边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所述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发射区域的所述第二侧边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所述第一参考线之间的距离。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尹海柱李民圣金珍栗南重建
申请(专利权)人: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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