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PD-1轴结合拮抗剂、抗代谢物和铂剂治疗肺癌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8566328 阅读:40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5-25 18:03
本公开提供用于治疗个体的肺癌(比如非小细胞肺癌,例如IV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个体施用PD‑1轴结合拮抗剂(比如抗PD‑L1抗体,例如阿特珠单抗)、抗代谢物(例如培美曲塞)和铂剂(例如顺铂或卡铂)。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PD-1轴结合拮抗剂、抗代谢物和铂剂治疗肺癌的方法相关专利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8年7月1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700,184和2018年9月21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734,936的权益,其各自的内容在此通过引用全部并入本文。以ASCII文本文件提交序列表以下提交的ASCII文本文件的内容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格式(CRF)(文件名:146392045140SEQLIST.TXT,记录日期:2019年7月12日,大小:37KB)。
本公开涉及通过施用PD-1轴结合拮抗剂(例如阿特珠单抗(Atezolizumab))与抗代谢物(例如培美曲塞(pemetrexed))和铂剂(例如卡铂或顺铂)联合来治疗癌症的方法。
技术介绍
肺癌仍然是全球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它是男性中最常见的癌症,约占2008年所有新癌症的13%(Jemal等人,(2011)CACancerJ.Clin61:69-90)。据估计,2012年欧洲有313,000例新肺癌病例和268,000例肺癌死亡(GL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治疗患有肺癌的个体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个体施用有效量的抗PD-L1抗体、抗代谢物和铂剂,其中所述治疗延长所述个体的无进展生存期(PFS)。/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718 US 62/700,184;20180921 US 62/734,9361.一种治疗患有肺癌的个体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个体施用有效量的抗PD-L1抗体、抗代谢物和铂剂,其中所述治疗延长所述个体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延长所述个体的总生存期(OS)。


3.一种治疗患有肺癌的个体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个体施用有效量的抗PD-L1抗体、抗代谢物和铂剂,其中所述治疗延长所述个体的总生存期(OS)。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将所述个体的PFS延长至少约6个月。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将所述个体的OS延长至少约15个月。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包括:
(a)重链可变区(VH),其包含含有GFTFSDSWIH(SEQIDNO:1)的氨基酸序列的HVR-H1、含有AWISPYGGSTYYADSVKG(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的HVR-2和含有RHWPGGFDY(SEQIDNO:3)的氨基酸序列的HVR-3,和
(b)轻链可变区(VL),其包含含有RASQDVSTAVA(SEQIDNO:4)的氨基酸序列的HVR-L1、含有SASFLYS(SEQIDNO:5)的氨基酸序列的HVR-L2和含有QQYLYHPAT(SEQIDNO:6)的氨基酸序列的HVR-L3。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包含含有SEQIDNO:7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VH)和含有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VL)。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为阿特珠单抗。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5-氟尿嘧啶、6-巯基嘌呤、卡培他滨、阿糖胞苷、氟尿苷、氟达拉滨、羟基脲或甲氨蝶呤。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铂剂为卡铂。


12.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铂剂为顺铂。


13.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其中所述铂剂为卡铂且以足以达到AUC=6mg/ml/min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


14.根据权利要求1-10和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其中所述铂剂为顺铂且以75mg/m2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


15.根据权利要求1-11和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四个21天周期中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所述抗代谢物和所述铂剂,并且在第1至第4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为阿特珠单抗且在第1天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在第1天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铂剂为卡铂且在第1天以足以达到AUC=6mg/ml/min的剂量施用。


16.根据权利要求1-10、权利要求12和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所述抗代谢物和所述铂剂在四个21天周期中施用,并且在第1至第4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为阿特珠单抗且在第1天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在第1天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铂剂为顺铂且在第1天以75mg/m2的剂量施用。


17.根据权利要求15-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1至第4周期的第1天依次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抗代谢物和所述铂剂。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1至第4周期的第1天,在所述抗代谢物之前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并且其中在所述铂剂之前施用所述抗代谢物。


19.根据权利要求15-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4周期之后进一步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和所述抗代谢物,在第4周期后每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为阿特珠单抗且在第1天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在第1天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4周期后每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依次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和所述抗代谢物。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4周期后的第1天,在所述抗代谢物之前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


22.根据权利要求1-11和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四个21天周期中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所述抗代谢物和所述铂剂,并且在第1至第6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为阿特珠单抗且在第1天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在第1天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铂剂为卡铂且在第1天以足以达到AUC=6mg/ml/min的剂量施用。


23.根据权利要求1-10、权利要求12和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四个21天周期中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所述抗代谢物和所述铂剂,并且在第1至第6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为阿特珠单抗且在第1天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在第1天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铂剂为顺铂且在第1天以75mg/m2的剂量施用。


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1至第6周期的第1天依次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抗代谢物和所述铂剂。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1至第6周期的第1天,在所述抗代谢物之前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并且其中在所述铂剂之前施用所述抗代谢物。


26.根据权利要求22-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6周期之后进一步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和所述抗代谢物,在第6周期后每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为阿特珠单抗且在第1天以1200mg的剂量施用,并且其中所述抗代谢物为培美曲塞且在第1天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6周期后每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依次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和所述抗代谢物。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6周期后每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在所述抗代谢物之前施用所述抗PD-L1抗体。


29.根据权利要求1-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所述铂剂和所述抗代谢物抑制剂各自静脉内施用。


30.根据权利要求1-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肺癌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NSCLC为IV期非鳞状NSCLC。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从未接受过对IV期非鳞状NSCLC的治疗。


33.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从未接受过对IV期非鳞状NSCLC的化疗。


34.根据权利要求1-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为亚洲人。


35.根据权利要求1-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至少65岁。


36.根据权利要求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为从不吸烟者。


37.根据权利要求1-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为PD-L1高。


38.根据权利要求1-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为PD-L1阴性。


39.一种治疗患有IV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个体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个体施用有效量的阿特珠单抗、培美曲塞和卡铂,其中所述阿特珠单抗以1200mg的剂量施用,所述培美曲塞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并且所述卡铂以足以达到AUC=6mg/ml/min的剂量施用,其中所述治疗延长无进展生存期(PFS)。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中治疗延长所述个体的总生存期(OS)。


41.根据权利要求39或4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四个21天周期中施用阿特珠单抗、培美曲塞和卡铂,并且在第4周期后的21天周期中进一步施用阿特珠单抗和培美曲塞;其中在第1至第4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以1200mg的剂量施用阿特珠单抗,在第1至第4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以500mg/m2的剂量施用培美曲塞,并且在第1至第4周期的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以足以达到AUC=6mg/ml/min的剂量施用卡铂,并且其中在第4周期...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G·香卡A·桑德勒D·S·陈林伟瑜
申请(专利权)人: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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