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
技术介绍
广告不同于一般大众传播和宣传活动,主要表现在:广告是一种传播工具,是将某一项商品的信息,由这项商品的生产或经营机构(广告主)传送给一群用户和消费者;做广告需要付费;广告进行的传播活动是带有说服性的;广告是有目的、有计划,是连续的;广告不仅对广告主有利,而且对目标对象也有好处,它可使用户和消费者得到有用的信息。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中国互联网已经形成规模,互联网应用走向多元化。互联网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方式,甚至影响着整个社会进程。互联网广告就是通过网络广告平台在网络上或者广告机上投放广告。与传统的四大传播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及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实施现代营销媒体战略的重要一部分。现有的广告服务系统在对广告进行投放时,前期审核过程较为复杂,并且对于计费过程较为单一,无法很好地满足广告主或者广告机构的管理使用,在将广告投放在广告系统后,对于广告的投放时长与内容的顺序投放都无法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可以有效解决
技术介绍
中现有的广告服务系统在对广告进行投放时,前期审核过程较为复杂,并且对于计费过程较为单一,无法很好地满足广告主或者广告机构的管理使用,在将广告投放在广告系统后,对于广告的投放时长与内容的顺序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广告内容审核模块、广告时长审核模块、广告计费审核模块、广告投放系统、控制模块、广告管理系统、存储模块与服务终端;/n所述广告内容审核模块、广告时长审核模块、广告计费审核模块均与广告投放系统通信连接,所述广告投放系统、广告管理系统、存储模块均与控制模块通信连接,所述控制模块与服务终端通信连接,所述广告管理系统与广告投放系统通信连接;/n所述广告内容审核模块用于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广告内容包括:商业广告、文化广告、公益广告与政治广告,由于不同广告内容收费标准不同,因此需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前期的广告内容分类;所述广告时长审核模块用于对广告时长进行审核;所述广告计费审核模块用于对不同广告内容以及不同广告时长的广告计费进行审核;/n所述广告投放系统用于接收广告内容、广告时长与广告计费发送到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广告内容、广告时长与广告计费进行信息处理,并将其分别处理为广告内容数据、广告时长数据与广告计费数据;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将处理的数据传送给服务终端;/n所述广告管理系统用于收集投放进的广告,并对其进行上架与下架的管理,以及投放中期的信息 ...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广告内容审核模块、广告时长审核模块、广告计费审核模块、广告投放系统、控制模块、广告管理系统、存储模块与服务终端;
所述广告内容审核模块、广告时长审核模块、广告计费审核模块均与广告投放系统通信连接,所述广告投放系统、广告管理系统、存储模块均与控制模块通信连接,所述控制模块与服务终端通信连接,所述广告管理系统与广告投放系统通信连接;
所述广告内容审核模块用于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广告内容包括:商业广告、文化广告、公益广告与政治广告,由于不同广告内容收费标准不同,因此需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前期的广告内容分类;所述广告时长审核模块用于对广告时长进行审核;所述广告计费审核模块用于对不同广告内容以及不同广告时长的广告计费进行审核;
所述广告投放系统用于接收广告内容、广告时长与广告计费发送到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广告内容、广告时长与广告计费进行信息处理,并将其分别处理为广告内容数据、广告时长数据与广告计费数据;所述控制模块用于将处理的数据传送给服务终端;
所述广告管理系统用于收集投放进的广告,并对其进行上架与下架的管理,以及投放中期的信息维护,并生成广告管理信息,所述广告管理系统将管理信息发送到广告投放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内容数据的具体处理过程如下:
步骤一:将存储模块内商业广告对应的数据标记为A,文化广告对应的数据标记为B,公益广告对应的数据标记为C,政治广告对应的数据标记为D;
步骤二:当投放进的广告时长占比90%和商业广告对应的数据A相似时,此时投放的广告内容即为商业广告A1;
步骤三:当投放进的广告时长占比90%和文化广告对应的数据B相似时,此时投放的广告内容即为文化广告B1;
步骤四:当投放进的广告时长占比90%和公益广告对应的数据C相似时,此时投放的广告内容即为公益广告C1;
步骤四:当投放进的广告时长占比90%和政治广告对应的数据D相似时,此时投放的广告内容即为政治广告D1;
步骤五:当投放进的广告时长占比不符合上述的要求时,需要人工对其广告内容进行判定,此时投放的广告内容为其他广告E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广告设计智能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时长数据的具体处理过程如下:
步骤1:将投放的广告时长进行采集标记为F,广告总时长≤40S;
步骤2:当F≤10S时,此时投放的广告为超短广告G1;
步骤3:当F≤20S时,此时投放的广告为短广告H...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大榕,汪建军,辛园庆,王星,其他发明人请求不公开姓名,
申请(专利权)人:马鞍山元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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