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及其操作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6387619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1-19 23:5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该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包括用于在车辆车轮上产生制动力的至少一个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该制动系统还包括第一功能单元,该第一功能单元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以及第一控制系统,藉由该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相应的车轮制动器上产生制动压力,该第一控制系统被设计成控制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制动系统的第二功能单元包括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以及第二控制系统,藉由该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车轮制动器的子集上相应地产生制动压力,该第二控制系统被设计成在第一功能单元失效的情况下控制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第二控制系统进一步被设计成选择性地或一起控制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和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及其操作方法
本公开总体上涉及机动车辆制动系统的领域。具体地,描述了一种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及其操作方法。
技术介绍
根据线控制动(BBW)原理的常规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包括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该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在正常制动模式下在机动车辆的车轮制动器处产生制动压力。为此目的,驾驶员在制动踏板处要求的车辆减速由传感器检测到并且被转换为用于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的激活信号。为了即使在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失效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在车轮制动器处建立制动压力,根据BBW原理的液压制动系统通常还包括主缸,经由该主缸同样可以将液压流体递送至车轮制动器。在正常制动模式下,制动踏板与主缸断开联接,或者主缸与车轮制动器断开联接。在这种情况下,仅藉由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在车轮制动器处建立制动压力。另一方面,在紧急制动模式下,即,例如在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失效的情况下,断开联接被撤消。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自己藉由作用在主缸上的制动踏板在车轮制动器处产生制动压力。由于撤消了制动踏板与主缸的断开联接或主缸与车轮制动器的断开联接,紧急制动模式也称为促推(PT)模式。为驾驶员提供的能够在PT模式下经由主缸在车轮制动器处建立制动压力的可能性产生了冗余,出于安全原因,这在许多情况下是必不可少的。用于自主或半自主驾驶的机动车辆制动系统同样必须是冗余设计的。然而,不能假定在此类情况下驾驶员也在车辆中(例如,在遥控泊车(RCP)模式下),或者不能假定驾驶员可以针对PT模式立即操作制动踏板(例如,如果驾驶员的视线避开了驾驶过程)。换言之,驾驶员不能作为用于制动压力产生的冗余要素。出于这个原因,要求用于自主或半自主驾驶的制动系统不仅包括提供可电激活的主制动功能的功能单元,而且还包括以冗余的方式实施可电激活的辅助制动功能的另一功能单元。于是可以根据安全要求保留或省去布置在其下游的制动踏板和制动主缸。
技术实现思路
本公开的根本目的是提供一种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所述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以冗余的方式包括两个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并且满足高安全要求。根据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所述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具有至少一个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所述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被配置成在车辆车轮处产生制动力。所述制动系统进一步包括第一功能单元,所述第一功能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并且具有第一控制器,藉由所述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各个情况下在车轮制动器处产生制动压力,所述第一控制器被配置成激活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此外,所述制动系统包括第二功能单元,所述第二功能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并且具有第二控制器,藉由所述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各个情况下在车轮制动器的子集上产生制动压力,所述第二控制器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激活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所述第二控制器进一步被配置成单独地或一起激活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和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通过第二控制器对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的激活可以在车辆例如以大于5km/h或大于10km/h的速度移动时发生。特别地,第二控制器对至少一个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的激活可以不同于用于停驻车辆的驻车制动模式。第一功能单元的故障可以是第一功能单元的完全失效或部分失效。例如,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或第一控制器或第一功能单元的另一部件可能失效。还可以设想到的是,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和第一控制器二者同时失效。第一功能单元的故障可以由第一功能单元本身检测到,并发信号通知给第二功能单元。另外或替代性地,第二功能单元也可以被配置成检测第一功能单元的故障。第二功能单元可以被设计成以冗余的方式执行第一功能单元能够执行的一个、多个或所有制动压力调节功能。可以由第一功能单元和/或第二功能单元执行的车辆稳定制动压力调节功能的示例包括以下功能中的一个或多个:防抱死制动系统、牵引力控制、电子稳定控制和自动距离控制。第二功能单元可以进一步被设计成在第一功能单元失效时在特别是制动压力调节的正常制动(也称为行车制动)的背景下激活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车轮制动器可以包括前车轮制动器和后车轮制动器。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所能够产生制动压力的这个车轮制动器子集可以是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所能够产生制动压力的多个车轮制动器的真子集或非真子集。在非真子集的情况下,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也能够产生制动压力的所有车轮制动器处产生制动压力。根据真子集的示例,车轮制动器的子集仅包括机动车辆的前车轮制动器。因此,在该示例中,后车轮的车轮制动器不包括在这个车轮制动器子集中。第一功能单元可以包括制动缸,该制动缸可以与制动踏板联接。此外,第一功能单元可以设置有液压切换装置,该液压切换装置用于将第一制动压力产生器或主缸与至少一个车轮制动器联接。这两个功能单元可以在逻辑上和/或物理上彼此分开。在物理上彼此分开的功能单元至少就它们的某些部件而言可以被容纳在不同的壳体或壳体部件中。不同的壳体或壳体部件可以直接紧固至彼此,即,至少近似没有间隙,并且因此被视为上位整体壳体的两个部分壳体。所述第二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以便产生车辆减速度。在这种情况下,车辆减速度可以仅由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的闭合而产生(例如,如果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和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未激活或不可激活)。替代性地或另外地,所述第二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以便增大或减小现行车辆减速度。因此,例如,通过闭合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可以增大在正常制动模式下由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产生的车辆减速度或在PT模式下通过驾驶员作用在主缸上而产生的车辆减速度。第二控制器还可以被配置成将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从闭合状态转换到打开状态,以便减小现行车辆减速度。所述第二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以便增大由于所述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的激活而产生的车辆减速度。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控制器可以一起激活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和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以便例如在正常制动模式下实现高的车辆减速度。例如,当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和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作用在不同的车辆车轿上时,这样的过程是有利的。所述第二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以便增大由驾驶员藉由制动踏板在主缸中产生的制动压力而产生的车辆减速度。因此,例如在PT模式下,可以藉由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来进行制动力提升。以此方式,即使在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和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失效的情况下,仍可以确保高的车辆减速度。所述第二控制器可以被配置成当驾驶员操作制动踏板以便进行正常制动时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然而,也可以独立于制动踏板的操作,例如与车辆稳定制动力调节(例如,为了补偿车辆的过度转向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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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100),包括:/n至少一个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EPB),所述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被配置成在车辆车轮处产生制动力;/n第一功能单元(110),所述第一功能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32)并且具有第一控制器(180),藉由所述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各个情况下在车轮制动器(VL,VR,HL,HR)处产生制动压力,所述第一控制器被配置成激活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32)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n第二功能单元(120),所述第二功能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并且具有第二控制器(180'),藉由所述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各个情况下在所述车轮制动器(VL,VR,HL,HR)的子集上产生制动压力,所述第二控制器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110)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激活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其中,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进一步被配置成单独地或一起激活以下各项:/n-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以及/n-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412 DE 102018002989.21.一种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100),包括:
至少一个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EPB),所述电动驻车制动致动器被配置成在车辆车轮处产生制动力;
第一功能单元(110),所述第一功能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32)并且具有第一控制器(180),藉由所述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各个情况下在车轮制动器(VL,VR,HL,HR)处产生制动压力,所述第一控制器被配置成激活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32)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
第二功能单元(120),所述第二功能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并且具有第二控制器(180'),藉由所述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能够在各个情况下在所述车轮制动器(VL,VR,HL,HR)的子集上产生制动压力,所述第二控制器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110)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激活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以进行制动压力调节,其中,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进一步被配置成单独地或一起激活以下各项:
-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110)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以便产生、增大或减小车辆减速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以便增大由所述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的激活而产生的车辆减速度。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以便增大由驾驶员藉由制动踏板(130)在主缸(148)中产生的制动压力而产生的车辆减速度。


5.如权利要求2至4之一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当驾驶员操作制动踏板(130)以便进行正常制动时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


6.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110)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和/或在所述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以进行车辆稳定制动力调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一起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以及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动制动压力产生器(188),以进行车辆稳定制动力调节。


8.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一功能单元(110)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依据能够检测制动踏板(130)的操作的传感器(BLS)的信号来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传感器(BLS)是制动灯开关(BLS)或踏板行程传感器(182)。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制动系统(100),其中,
所述第二控制器(180')被配置成依据当前车辆的减速度(ax)来激活所述至少一个驻车制动致动器(EPB)。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F·艾尼格N·艾尔福德A·马克思
申请(专利权)人:ZF主动安全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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