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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PD-L1和CD137结合的结合剂及其用途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4865310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7-10 19:15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新的结合剂及其在医学中的用途。特别地,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结合剂,如结合人PD‑L1和结合人CD137的双特异性抗体。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抗体的用途以及用于产生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抗体的方法、核酸构建体和宿主细胞。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与PD-L1和CD137结合的结合剂及其用途专利
本专利技术涉及新的结合剂及其在医学中的用途。具体而言,本专利技术涉及结合人PD-L1和结合人CD137的结合剂,如双特异性抗体。本专利技术还涉及本专利技术的结合剂的用途以及产生本专利技术的抗体的方法、核酸构建体和宿主细胞。专利技术背景CD137(4-1BB,TNFRSF9)是肿瘤坏死因子(TNF)受体(TNFR)家族的成员。CD137是CD8+和CD4+T细胞、调节性T细胞(Treg)、自然杀伤(NK)和NKT细胞、B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上的共刺激分子。在T细胞上,CD137不是组成型表达,而是在T细胞受体(TCR)激活后诱导。经由其天然配体4-1BBL或激动剂抗体的刺激导致使用TNFR相关因子(TRAF)-2和TRAF-1作为衔接物的信号传导。通过CD137的早期信号传导涉及K-63多泛素化反应,其最终导致核因子(NF)-κB和丝裂原激活蛋白(MAP)-激酶途径的激活。信号传导导致增加的T细胞共刺激、增殖、细胞因子产生、成熟和延长的CD8+T细胞存活。已显示针对CD137的激动性抗体在各种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结合剂,其包含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和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其中所述第二抗原结合区抑制人PD-L1与人PD-1的结合。/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804 EP PCT/EP2017/069839;20180206 EP PCT/EP201.结合剂,其包含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和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其中所述第二抗原结合区抑制人PD-L1与人PD-1的结合。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结合剂,其中所述第二抗原结合区与如SEQIDNO:29中所示的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PD-L1或其成熟多肽结合。


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抗体的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所述抗体与包含以下的抗体竞争人PD-L1结合:
a.重链可变区,其包含重链互补决定区3(HCDR3),所述HCDR3具有SEQIDNO:20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20中多达一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和
b.轻链可变区,其包含轻链互补决定区3(LCDR3),所述LCDR3具有SEQIDNO:23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23中多达两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抗体的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所述抗体具有包含以下的抗体对PD-L1的特异性:
a.重链可变区,其包含HCDR3,所述HCDR3具有SEQIDNO:20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20中多达一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和
b.轻链可变区,其包含LCDR3,所述LCDR3具有SEQIDNO:23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23中多达两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包括HCDR3的重链可变区(VH),所述HCDR3具有SEQIDNO:20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20中多达一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包括HCDR2的重链可变区(VH),所述HCDR2具有SEQIDNO:19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9中多达一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包括HCDR1的重链可变区(VH),所述HCDR1具有SEQIDNO:18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8中多达一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包括HCDR1、HCDR2和HCDR3序列的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HCDR1、HCDR2和HCDR3序列分别包含如SEQIDNO:18、19、20中所示的序列。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包括LCDR1、LCDR2和LCDR3序列的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LCDR1、LCDR2和LCDR3序列分别包含如SEQIDNO:22、DDN、23中所示的序列。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包括HCDR1、HCDR2和HCDR3序列的重链可变区(VH)以及包括LCDR1、LCDR2和LCDR3序列的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HCDR1、HCDR2和HCDR3序列分别是如SEQIDNO:18、19、20中所示的序列并且所述LCDR1、LCDR2和LCDR3序列分别是如SEQIDNO:22、DDN、23中所示的序列。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重链可变区(VH),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含与如SEQIDNO:17中所示的VH序列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VH包含如SEQIDNO:17中所示的序列。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轻链可变区(VL),所述轻链可变区(VL)包含与如SEQIDNO:21中所示的VL序列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VL包含如SEQIDNO:21中所示的序列。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抗原结合区包含重链可变区(VH)和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VH包含如SEQIDNO:17中所示的序列并且所述VL包含如SEQIDNO:21中所示的序列。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第一抗原结合区与如SEQIDNO:31中所示的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CD137或其成熟多肽结合。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第一抗原结合区以如下的程度与如SEQIDNO:30中所示的人CD137或其成熟多肽结合,所述程度高于其与如SEQIDNO:33中所示的突变体人CD137或其成熟多肽结合。


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第一抗原结合区以如下的程度与如SEQIDNO:34中所示的突变体人CD137或其成熟多肽结合,所述程度与其与如SEQIDNO:30中所示的人CD137或其成熟多肽结合相同。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抗体的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所述抗体与包含以下的抗体竞争人CD137结合:
a.重链可变区,其包含重链互补决定区3(HCDR3),所述HCDR3具有SEQIDNO:11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1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和
轻链可变区,其包含轻链互补决定区3(LCDR3),所述LCDR3具有SEQIDNO:14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4中多达四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或
b.重链可变区,其包含重链互补决定区3(HCDR3),所述HCDR3具有SEQIDNO:52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52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和
轻链可变区,其包含轻链互补决定区3(LCDR3),所述LCDR3具有SEQIDNO:55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55中多达四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与如SEQIDNO:40中所示的氨基酸序列中的至少一个氨基酸结合。


2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
a.与包含如SEQIDNO:15中所示的VH序列和如SEQIDNO:16中所示的VL序列的抗体结合至人CD137的相同表位;或
b.与包含如SEQIDNO:49中所示的VH序列和如SEQIDNO:53中所示的VL序列的抗体结合至人CD137的相同表位。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抗体的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所述抗体具有包含以下的抗体对CD137的特异性:包含HCDR3的重链可变区,所述HCDR3具有SEQIDNO:11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1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和包含LCDR3的轻链可变区,所述LCDR3具有SEQIDNO:14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4中多达四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或
b.抗体的重链可变区和轻链可变区,所述抗体具有包含以下的抗体对CD137的特异性:包含HCDR3的重链可变区,所述HCDR3具有SEQIDNO:52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52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和包含LCDR3的轻链可变区,所述LCDR3具有SEQIDNO:55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55中多达四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包含HCDR3的重链可变区(VH),所述HCDR3具有SEQIDNO:11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1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或
b.包含HCDR3的重链可变区(VH),所述HCDR3具有SEQIDNO:52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52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重链可变区(VH),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含:
a.HCDR2,其具有SEQIDNO:10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10中多达两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b.HCDR2,其具有SEQIDNO:52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52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包含HCDR1的重链可变区(VH),所述HCDR1具有SEQIDNO:9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9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或
b.包含HCDR1的重链可变区(VH),所述HCDR1具有SEQIDNO:50中所示的序列或其中SEQIDNO:50中多达三个氨基酸被修饰的序列。


2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包含HCDR1、HCDR2和HCDR3序列的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HCDR1、HCDR2和HCDR3序列分别包含如SEQIDNO:9、10、11中所示的序列;或
b.包含HCDR1、HCDR2和HCDR3序列的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HCDR1、HCDR2和HCDR3序列分别包含如SEQIDNO:50、51和52中所示的序列。


2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包含LCDR1、LCDR2和LCDR3序列的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LCDR1、LCDR2和LCDR3序列分别包含如SEQIDNO:13、GAS、14中所示的序列;或
b.包含LCDR1、LCDR2和LCDR3序列的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LCDR1、LCDR2和LCDR3序列分别包含如SEQIDNO:54、SAS、55中所示的序列。


2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包含HCDR1、HCDR2和HCDR3序列的重链可变区(VH)和包含LCDR1、LCDR2和LCDR3序列的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HCDR1、HCDR2和HCDR3序列分别是如SEQIDNO:9、10、11中所示的序列并且所述LCDR1、LCDR2和LCDR3序列分别是如SEQIDNO:13、GAS、14中所示的序列;或
b.包含HCDR1、HCDR2和HCDR3序列的重链可变区(VH)和包含LCDR1、LCDR2和LCDR3序列的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HCDR1、HCDR2和HCDR3序列分别是如SEQIDNO:50、51和52中所示的序列并且所述LCDR1、LCDR2和LCDR3序列分别是如SEQIDNO:54、SAS、55中所示的序列。


2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重链可变区(VH),其包含与如SEQIDNO:15中所示的VH序列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或
b.重链可变区(VH),其包含与如SEQIDNO:49中所示的VH序列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3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VH包含如SEQIDNO:15中所示的序列;或
b.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VH包含如SEQIDNO:49中所示的序列。


3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轻链可变区(VL),其包含与如SEQIDNO:16中所示的VL序列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或
b.轻链可变区(VL),其包含与如SEQIDNO:53中所示的VL序列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5%、至少97%、至少99%或100%同一性的序列。


3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VL包含如SEQIDNO:16中所示的序列;或
b.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VL包含如SEQIDNO:53中所示的序列。


3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中所述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包含:
a.重链可变区(VH)和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VH序列包含如SEQIDNO:15中所示的序列并且所述VL序列包含如SEQIDNO:16中所示的序列;或
b.重链可变区(VH)和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VH序列包含如SEQIDNO:49中所示的序列并且所述VL序列包含如SEQIDNO:53中所示的序列。


3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结合剂,其包含与人CD137结合的第一抗原结合区和与人PD-L1结合的第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I阿尔汀塔斯D萨提基恩R拉德梅克P帕伦U沙辛F吉塞克A缪克C格伦维茨
申请(专利权)人:健玛保生物技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丹麦;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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