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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治疗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的联合疗法中的针对CD3和CD20的双特异性抗体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2736345 阅读:63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9-18 13:32
提供了使用结合CD3和CD20的双特异性抗体联合Pola‑R‑CHP(维泊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泼尼松)进行人受试者中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例如,先前未经治疗的DLBCL)的临床治疗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靶向cd3和cd20两者的双特异性抗体以及此类抗体联合维泊妥珠单抗(polatuzumab vedotin)和r-chp利妥昔单抗(r-chp rituximab)、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泼尼松或其等效物的用途;例如,用于治疗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例如先前未经治疗的dlbcl的的泼尼松龙方案;例如,在具有2-5的国际预后指数(ipi)评分的受试者中。还提供了有利的治疗方案。


技术介绍

1、dlbcl是最常见的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并且标准一线疗法是r-chop。对于新诊断dlbcl的总体群体,这种组合的治愈率在60%至70%之间(sehn等人,blood 2007;109:1867-61)。试图改善一线治疗的结局,包括加强剂量和添加其他药剂来强化治疗方案,但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改变护理标准。

2、影响一线治疗cr率、疾病复发和os的风险因素包括在国际预后指数(international prognostic index,ipi)或修订的ipi(r-ipi)中:年龄>60岁,ecog>1或kps<6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治疗人受试者中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双特异性抗体和有效量的(a)维泊妥珠单抗、(b)利妥昔单抗、(c)环磷酰胺、(d)多柔比星和(e)泼尼松或其等效物,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24mg的剂量施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48mg的剂量施用。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每周施用一次(每周施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24mg或48mg的所述每周施用进行三又...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治疗人受试者中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双特异性抗体和有效量的(a)维泊妥珠单抗、(b)利妥昔单抗、(c)环磷酰胺、(d)多柔比星和(e)泼尼松或其等效物,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包含: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24mg的剂量施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以48mg的剂量施用。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每周施用一次(每周施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24mg或48mg的所述每周施用进行三又三分之一个21天周期。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每周施用之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每三周施用一次,诸如在21天周期中,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一天施用一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三周施用一次进行至少四个21天周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三周施用一次进行四个21天周期。

9.根据权利要求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24mg或48mg的所述每周施用之前,在所述21天周期的第1周期中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引发剂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24mg或48mg的首次每周剂量之前两周施用所述引发剂量。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引发剂量为0.16mg。

12.根据权利要求9-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所述引发剂量之后且施用24mg或48mg的首次每周剂量之前,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中间剂量。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1周期的第1天施用所述引发剂量并且在第8天施用所述中间剂量,之后是在第15天的24mg或48mg的首次每周剂量。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中间剂量为0.8mg。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皮下施用。

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维泊妥珠单抗每三周施用一次。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三周施用一次维泊妥珠单抗进行六个21天周期。

18.根据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维泊妥珠单抗以1.8mg/kg的剂量施用。

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维泊妥珠单抗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施用。

20.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利妥昔单抗每三周施用一次。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三周施用一次利妥昔单抗进行六个21天周期。

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利妥昔单抗以375mg/m2的剂量施用。

23.根据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利妥昔单抗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1天施用。

24.根据权利要求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磷酰胺每三周施用一次。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三周施用一次环磷酰胺进行六个21天周期。

26.根据权利要求1-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磷酰胺以750mg/m2的剂量施用。

27.根据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环磷酰胺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一天施用。

28.根据权利要求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多柔比星每三周施用一次。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三周施用一次多柔比星进行六个21天周期。

30.根据权利要求1-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多柔比星以50mg/m2的剂量施用。

31.根据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多柔比星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一天施用。

32.根据权利要求1-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泼尼松的等效物是泼尼松龙。

33.根据权利要求1-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泼尼松或泼尼松龙从21天周期的第1天至第5天每天施用一次。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泼尼松或泼尼松龙施用六个21天周期。

35.根据权利要求1-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泼尼松或泼尼松龙以100mg/天的剂量施用。

36.根据权利要求1-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在每个21天周期的第1-5天施用。

37.根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C·W·L·丘M·C·施蒂纳M·H·丁恩I·E·萨弗格卢斯曼
申请(专利权)人:健玛保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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