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特异性结合至寨卡病毒表位的多特异性抗体及其用途本专利技术涉及特异性结合至不同的寨卡病毒(ZIKV)表位的多特异性抗体及其抗原结合片段。这样的抗体有效地中和了寨卡病毒(ZIKV)的感染,并最小化或消除寨卡病毒逃逸突变体的生成。本专利技术还涉及编码此类抗体和抗体片段的核酸。另外,本专利技术涉及本专利技术的抗体和抗体片段在预防和治疗ZIKV感染中的用途。寨卡病毒(ZIKV)是一种由蚊子传播的黄病毒,其导致公共卫生突发事件。ZIKV于1947年首次从乌干达的寨卡森林中猕猴中分离出来(G.W.A.Dick,S.F.Kitchen,A.J.Haddow,Zikavirus.I.Isolationsandserologicalspecificity.Trans.R.Soc.Trop.Med.Hyg.46,509-520(1952)),1954年在尼日利亚报道了第一例人类感染F.N.Macnamara,Zikavirus:areportonthreecasesofhumaninfectionduringanepidemicofjaundiceinNigeria.Tr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分离的多特异性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异性结合不同的寨卡病毒表位。/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831 EP PCT/EP2017/0718911.一种分离的多特异性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异性结合不同的寨卡病毒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中和寨卡病毒感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消除寨卡病毒逃逸突变体的生成。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不促进寨卡病毒感染的抗体依赖性增强。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中包含的每个CDR或每个可变区分别是人CDR或人可变区,最优选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中包含的所有恒定区和可变区是人恒定区和人可变区。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单克隆抗体。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双特异性、三特异性、四特异性或五特异性的,优选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双特异性、三特异性或四特异性的,更优选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双特异性或三特异性的,甚至更优选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双特异性的。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二价、三价、四价、六价或八价的,更优选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二价或四价的,最优选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四价的。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是双特异性且四价的。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分子恰好包含每个不同表位结合位点的两个拷贝,其特异性结合至少两个不同的寨卡病毒表位。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为IgG型,优选为IgG1型,更优选包含IgG1CH1-CH2-CH3型的重链恒定区和IgGCL型的轻链恒定区,甚至更优选包含的IgG1CH1-CH2-CH3型的重链恒定区包含根据SEQIDNO:91或92的氨基酸序列或其功能序列变体或由其组成,和包含的IgGCL型的轻链恒定区包含根据SEQIDNO:93或94的氨基酸序列或其功能序列变体或由其组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Fc部分。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在Fc部分中包含突变,所述突变减少抗体与Fc受体的结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1或13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CH2L4A突变、CH2L5A突变或两者。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具有串联Fab-Ig抗体形式。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具有DVD-Ig抗体形式。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不包含Fc受体的结合位点,优选地,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不包含Fc区域,更优选地,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不包含Fc部分。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ZIKVE蛋白)上的(至少两个)不同表位特异性结合。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I(EDIII)结合。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I包含SEQIDNO:263或2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由其组成。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中所述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I包含SEQIDNO:26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由其组成。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表位结合,所述表位包含EDIII侧向脊(LR)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和/或EDI-EDIII铰链区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表位包含EDIII的侧向脊(LR)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和EDI-EDIII铰链区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
24.根据权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在ZIKV感染性病毒体上展示的四级表位结合。
25.根据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EDII)结合。
26.根据权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i)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I(EDIII)结合并(ii)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EDII)结合。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I包含SEQIDNO:263或265所示,特别是SEQIDNO:26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由其组成。
28.根据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表位结合,所述表位包含EDIII侧向脊(LR)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和/或EDI-EDIII铰链区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
29.根据权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i)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I(EDIII)结合并且(ii)与ZIKV感染性病毒体上展示的四级表位结合。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结构域III包含SEQIDNO:263或265所示,特别是SEQIDNO:26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或由其组成。
31.根据权利要求29或30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与寨卡病毒包膜蛋白的表位结合,所述表位包含EDIII侧向脊(LR)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和/或EDI-EDIII铰链区的一个或多于一个氨基酸残基。
32.根据权利要求1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可以抑制ZIKV的附着后步骤。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可以防止膜融合。
34.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可引起ZIKV(颗粒)的聚集。
35.根据权利要求1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至少一个CDR,优选至少一个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3、75、39、21、57、101、105、109、113、117、121、125、129、133、137、141、145、149、153、157、161、165、169、173、177、181、185、189、193、197、201、205、209、213、217、221、225、229、233、237、241、245、249、253、257和261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或由其组成。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至少一个CDR,优选至少一个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3、39和21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或由其组成。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至少一个CDR,优选至少一个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3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或由其组成。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其他CDRH1、CDRH2和CDRH3,所述轻链包含其他CDRL1、CDRL2和CDRL3,其中至少一个CDR,优选其他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21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或由其组成。
39.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其他CDRH1、CDRH2和CDRH3,所述轻链包含其他CDRL1、CDRL2和CDRL3,其中至少一个CDR,优选其他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39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或由其组成。
40.根据权利要求1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
(i)至少一个重链CDRH1包含根据SEQIDNO:1、19、37、55、73、99、103、107、111、115、119、123、127、131、135、139、143、147、151、155、159、163、167、171、175、179、183、187、191、195、199、203、207、211、215、219、223、227、231、235、239、243、247、251、255和259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ii)至少一个CDRH2包含根据SEQIDNO:2、20、38、56、74、100、104、108、112、116、120、124、128、132、136、140、144、148、152、156、160、164、168、172、176、180、184、188、192、196、200、204、208、212、216、220、224、228、232、236、240、244、248、252、256和260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和/或
(iii)至少一个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3、21、39、57、75、101、105、109、113、117、121、125、129、133、137、141、145、149、153、157、161、165、169、173、177、181、185、189、193、197、201、205、209、213、217、221、225、229、233、237、241、245、249、253、257和261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
(i)至少一个重链CDRH1包含根据SEQIDNO:1、19、和37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ii)至少一个CDRH2包含根据SEQIDNO:2、20、和38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和/或
(iii)至少一个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3、21、和39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
(i)至少一个重链CDRH1包含根据SEQIDNO:1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ii)至少一个CDRH2包含根据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和/或
(iii)至少一个重链CDRH3包含根据SEQIDNO:3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43.根据权利要求1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
(i)至少一个CDRL1包含根据SEQIDNO:4、22、和40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ii)至少一个CDRL2包含根据SEQIDNO:5、6、23、24、41和42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和/或
(iii)至少一个CDRL3包含根据SEQIDNO:7、25和43中任一项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重链和轻链,所述重链包含至少一个CDRH1、至少一个CDRH2和至少一个CDRH3,所述轻链包含至少一个CDRL1、至少一个CDRL2和至少一个CDRL3,其中
(i)至少一个CDRL1包含根据SEQIDNO:4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ii)至少一个CDRL2包含根据SEQIDNO:5或6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和/或
(iii)至少一个CDRL3氨基包含根据SEQIDNO:7的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
45.根据权利要求1至44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包含(i)根据SEQIDNO:1至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ii)根据SEQIDNO:19至2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iii)根据SEQIDNO:37至3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iv)根据SEQIDNO:55至5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v)根据SEQIDNO:73至7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vi)根据SEQIDNO:99至10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vii)根据SEQIDNO:103至10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viii)根据SEQIDNO:107至10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ix)根据SEQIDNO:111至11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根据SEQIDNO:115至11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i)根据SEQIDNO:119至12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ii)根据SEQIDNO:123至12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iii)根据SEQIDNO:127至12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iv)根据SEQIDNO:131至13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v)根据SEQIDNO:135至13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vi)根据SEQIDNO:139至14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vii)根据SEQIDNO:143至14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viii)根据SEQIDNO:147至14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ix)根据SEQIDNO:151至15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根据SEQIDNO:155至15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i)根据SEQIDNO:159至16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ii)根据SEQIDNO:163至16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iii)根据SEQIDNO:167至16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iv)根据SEQIDNO:171至17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v)根据SEQIDNO:175至17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vi)根据SEQIDNO:179至18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vii)根据SEQIDNO:183至18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viii)根据SEQIDNO:187至18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ix)根据SEQIDNO:191至19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根据SEQIDNO:195至19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i)根据SEQIDNO:199至20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ii)根据SEQIDNO:203至20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iii)根据SEQIDN0:207至20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iv)根据SEQIDNO:211至21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v)根据SEQIDNO:215至21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vi)根据SEQIDNO:219至221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vii)根据SEQIDNO:223至225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viii)根据SEQIDNO:227至229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xxix)根据SEQIDNO:231至233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其功能序列变体;(xl)根据SEQIDNO:235至237的CDRH1、CDRH2和CDRH3氨基酸序列,或具有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8%、至少90%、至少92%、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或至少99%的序列同一性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达维德·科尔蒂,
申请(专利权)人:胡默波斯生物医学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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