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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编码介质的数字货币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4856531 阅读:28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7-10 19:09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编码介质的数字货币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解析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通过解析获得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参数:储值资金金额、储值资金的指定账户、消费次数;其中,服务提供设备参与对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或存储、或对外提供;服务提供设备经由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所述移动终端实现连接。本发明专利技术中,消费者的储值卡账号及预存金额等,都能以储值卡二维码的形式体现;储值卡二维码可以单独发布或发送给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并在其中存储;或储值卡二维码的图片可预存在SD卡和/或SIM中,由运营方直接发放SD卡和/或SIM,以保证使用的便捷及安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编码介质的数字货币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本案是分案申请原案专利技术名称: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连接的系统及服务提供方法原案申请号:201610835052.X原案申请日:2016年09月20日
本专利技术涉及对条形码图像的应用技术,特别涉及一种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移动终端,基于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构建的服务提供系统及其服务提供方法。
技术介绍
移动支付,即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利用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发送支付指令产生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行为,从而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移动支付的本质需要解决两个问题:身份验证与账户体系。基于支付交易结算的即时性的不同,移动支付可分为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不同于远程支付直接将互联网技术嫁接到移动设备上;近场支付(红外线支付、蓝牙支付、声波支付、iBeacon支付(低耗蓝牙)和NFC支付等)还需要移动终端与识读设备具备统一的技术基础以及配套的硬件构造,通过近距离通信技术相连接,为信息识读与账户验证提供信息传输的前提,以满足对用户账户信息的存储、识别及验证功能。随着商业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以二维码和NFC支付为代表的近场支付模式逐渐获得市场的青睐。以APPLEPAY为主的移动支付方式,是将银行卡绑定在手机上,通过安全芯片SE来进行敏感数据、加密运算等业务处理,再通过NFC芯片来完成通讯,这样必须在移动终端外部配备对NFC芯片进行识别的相应设备“NFCPOS机”,致使部署成本增加,限定了使用场景。与之相比,二维码支付,是由移动终端通过扫描二维码来实现通讯交互的光感接入,该移动终端无需增加NFC芯片或安全芯片SE,外部也不需要再额外配置POS机,二维码的部署场景不受限制,因而使用方便,更易推广普及。然而,伴随而来的就是支付安全问题,即使密码验证、指纹验证等身份认证技术得以创新与演进,当前移动终端仍基于普通的硬件配置(如照相机、解码器)及应用软件程序配合即可完成支付交易,缺乏芯片级别的加密。另外,手机上的二维码服务,目前分为手机被读类应用及手机主读类应用两大类。手机被读类应用通常是终端用户通过各种在线或非在线方式完成交易后,二维码形式的电子凭证通过移动网络传输并显示在移动终端的屏幕上。商家可通过专用设备识读并验证交易的真实性。手机被读类应用可用于电子票、电子优惠券、电子提货券、电子会员卡和支付凭证等。在手机被读类应用中,移动终端一般只作为存储和显示二维码的设备。目前,基于被动扫码模式实现的移动支付,以消费者的移动终端屏幕上显示微信或支付宝的付款码为例,商家的专用智能终端扫码识别出与付款码相应的用户付款账号进行结算;然而,若商家终端被病毒利用,在扫码同时对付款码恶意拍照,进而传播及盗刷,则消费者难以短时察觉,且几乎无法避免损失。手机主读类应用是将带有照相机的移动终端作为识读二维码的工具,并且在移动终端上安装二维码识读软件。通过照相机拍摄多种载体上的二维码图像,并通过二维码识读软件对拍摄到的二维码图像解码,不用输入URL地址,而可以使移动终端快速连接到二维码的编码信息所对应的网页。然而,在移动支付时使用类似的主动扫码,其获取的对象通常是URL地址链接,而非支付标记(即通过唯一数值的标记来替代银行卡主账号,同时确保该数值的应用被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商户、渠道或设备),这样容易被病毒木马所劫持构成安全隐患。此外,不具有统一的扫码标准,如微信和支付宝的线下贴码重复布点,相互不可通用。申请号为200510033918.7,申请日为2005年3月31日,专利技术名称为“移动终端购物方法及其系统”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采用二维码来实现移动终端购物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支付子系统发送支付请求消息并由支付子系统完成支付。专利号为ZL200480005625.1,申请日为2004年3月8日,专利技术名称为“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的中国专利公开了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和系统,具体为采用二维码来提供内容提供服务、地理信息提供服务、产品信息提供服务、出租车呼叫服务、个人联络信息提供服务或支付服务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服务供应商服务器发送服务提供请求消息,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自身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或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与其他服务器通信,以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由上述两件专利申请所揭示的技术方案可知,现有的移动终端还必须连接后台服务器,由后台服务器实现各种服务的提供。但如果连接移动终端与后台服务器的无线网络信号较差或没有无线网络时,移动终端难以在离线状态下获得各种服务的提供。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移动终端,基于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而构建的服务提供系统及其服务提供方法,通过对条形码图像等编码介质技术的应用,既能快捷地接入通讯,获得移动支付的便利,又能获得芯片级别的加密处理,提升安全性;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在于使服务提供设备能够在移动终端一侧单独实现服务的提供,无需后台服务器的参与;或者,使服务提供设备通过与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的协作来提供服务。本专利技术的又一目的在于对主读类应用和被读类应用均可适用,以及对这两类方式的复合应用。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基于编码信息解析的服务提供方法,经由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对该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提取出与所解析的编码信息相对应的服务信息;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基于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以及由该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的辅助信息,来提供服务;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绑定的信息;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维持同一种网络连接状态;或者,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包含多个阶段,其中至少一个阶段具有不同的网络连接状态;所述网络连接状态是在线或离线;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不接入能与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及第一移动终端,接入到能与一个或多个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协作来提供服务;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通过对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获取到的第一编码介质解码得到,或者是由服务提供设备从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处接收得到。可选地,任意的交互方与其他的任意一个或多个交互方,相互之间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所述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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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编码介质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n解析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n通过解析获得服务信息,所述服务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参数:储值资金金额、储值资金的指定账户、消费次数;/n其中,服务提供设备参与对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或存储、或对外提供;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经由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所述移动终端实现连接。/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编码介质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解析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
通过解析获得服务信息,所述服务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参数:储值资金金额、储值资金的指定账户、消费次数;
其中,服务提供设备参与对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或存储、或对外提供;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经由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所述移动终端实现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获取服务信息中的参数,用于支付操作;
所述支付操作进一步包含:从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或者,从指定账号的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或者,从消费次数中核销。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支付操作的执行同时或执行之后,更新对应于服务信息中的参数的一种或多种。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在其解析得到或所存储的指定账户下记录待支付金额,待连接后台服务器时提供指定账户及待支付金额,以便后台服务器进行结算,在指定账号的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或在指定账户下形成账单。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通过识别第三方编码介质,获取订单信息、收款账号。


6.如权利要求2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与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连接的后台服务器,对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获取服务信息中对应的参数,以进行支付操作。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联网状态或离线状态下服务提供设备从其解析得到或所存储的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
或者,将支付与结算的阶段分离,包含以下:联网状态或离线状态下服务提供设备在其解析得到或所存储的指定账户下记录待支付金额;服务提供设备和/或移动终端再在联网状态下,连接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进行费用结算。


8.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展示、或发送、或发布对应于服务信息中参数的编码介质,供外部的编码介质识别设备识别,并基于与预定规则配套的编码解析规则来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获得相应的服务信息,以进行支付操作。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部的编码介质识别设备是商家的编码介质识别设备。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应于所述参数的编码介质或其媒介载体,被发布;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可对发布的编码介质进行获取及存储;
或者,对应于所述参数的编码介质或其媒介载体,被发送到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存储。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储值资金是数字货币。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对应于服务信息中的参数,由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其各自指定的编码介质生成装置,来生成对应于服务信息中参数的编码介质。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的所述编码介质可用于资产交易;
所述资产交易包含兑换或转让。


1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或发行方来更新对应于所述参数的一种或多种。


1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支付操作的执行同时或执行之后,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或与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连接的后台服务器来更新所述参数的一种或多种。


1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用户原先具有对应于第一参数的第一编码介质;
通过调整更新第一参数得到第二参数,由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其各自指定的编码介质生成装置,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来生成对应的第二编码介质;所述第二编码介质可被存储、或展示、或传输、或发布;
所述第二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可供具有配套编码解析规则的任意一方解析,获得第二参数,用于支付操作。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编码介质被提供给第二用户;
解析第二编码介质对应编码信息得到的信息中,进一步包含第一用户的识别信息,和/或第二用户的识别信息。


18.如权利要求2~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付操作进一步包含:
服务提供设备单独地,或通过与移动终端和/或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交互,根据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或移动终端的用户所对应的属性信息,来对支付涉及的金额进行调整;
或者,服务提供设备单独地,或通过与移动终端和/或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交互,根据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所对应的位置信息,来对支付涉及的金额进行调整;
或者,服务提供设备单独地,或通过与移动终端和/或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交互,对用户发起的服务提供请求或缺省的服务提供请求进行处理。


1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解析所述编码介质对应编码信息得到的服务信息中,还包含以下任意一种:
第一识别信息,表示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移动终端的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
第二识别信息,表示由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方服务器的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2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获得动态生成的含支付标记的编码介质;
所述支付标记,是一种替代指定账户的数值,所述数值在特定范围内是唯一的。


21.如权利要求1或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指定账户与移动终端、或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的一方或多方绑定。


22.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为支付标记设置有域控属性,所述域控属性包含支付标记的交易次数、交易金额、有效期、支付渠道。


23.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支付标记应用在根据指定账户进行交易的各个环节。


24.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编码规则的制定来完成支付标记化;支付标记化指用所述数值替代指定账户进行交易验证。


25.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付标记是嵌入在服务提供设备中的,和/或由服务提供设备生成。


26.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可唯一识别移动终端、或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和/或三者之间的关联信息,可作为支付标记。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存有编码规则;
根据编码规则,可将服务信息生成对应的编码信息;所述服务信息叠加有作为支付标记的,可唯一识别移动终端、或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和/或三者之间的关联信息;
其中,根据编码规则,可完成支付标记化,以支付标记替代敏感信息。


2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通过运行其中配置的应用程序,进行解析或支付的操作;
或者,服务提供设备通过与移动终端配合运行应用程序,使服务提供设备及移动终端配合,进行解析或支付的操作;所述移动终端配置的应用程序与服务提供设备配置的应用程序相关联;
或者,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单独运行各自配置的应用程序,使服务提供设备及移动终端配合,进行解析或支付的操作;所述移动终端配置的应用程序是通用的支付程序,或者所述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各自配置的应用程序相关联。


2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向对应的移动终端反馈扣款支付结果并向移动终端的用户展示。


3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实时地接收到后台服务器反馈给其的扣款支付结果并向对应的用户展示。


31.如权利要求29或3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反馈的扣款支付结果包含扣款成功或扣款未成功。


32.如权利要求2~3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服务提供设备、移动终端、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中的一方执行验证或由其中的多方配合执行验证,验证通过后进行解析或支付的操作。


33.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验证,包含:
判断用户提供的密码信息,与预置密码是否一致;
或者,判断从用户处采集的生理特征识别信息,与预置的生理特征识别信息是否一致;
或者,通过身份识别问题进行验证;
或者,通过短信验证;
或者,判断用户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所对应的属性信息,是否与规定的属性信息匹配;
或者,判断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所对应的位置信息,是否与规定的位置信息匹配;
或者,判断服务提供设备是否与移动终端的接口保持连接;
或者,判断服务提供设备是否具有数字证书,及进一步通过数字证书确认用户身份及验证移动终端与数字证书的关联性。


34.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编码介质为储值卡条形码图像,条形码图像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一维码、二维码、多维码以及由明暗光线、紫外线、红外线构成的光学点阵图。


35.如权利要求1~3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存储卡、SIM卡、USB设备、eSIM卡。


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时,与具有对应SIM卡槽或SIM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移动终端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移动终端连接。


37.如权利要求1~3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通过蓝牙接口或红外接口或wifi与所述移动终端连接。


38.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编码介质是以图片形式预存在所述存储卡或所述SIM卡,并由运营方发放所述存储卡或所述SIM卡。


39.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内预存有与预定规则配套的编码解析规则。


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至少存储对应参数的编码介质和/或编码解析规则的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由设定机构发行。


41.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设定机构包含银行或保险公司或电信运营商或商家。


42.如权利要求1~4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相连接;
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始终连接;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进行解析或支付的操作时,与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连接。


43.如权利要求1~4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是穿戴式设备或者服务提供设备是嵌于穿戴式设备内的部分装置;
和/或,移动终端是穿戴式设备或穿戴式设备与移动终端连接。


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穿戴式设备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
配饰、眼镜、眼镜夹、头饰、帽子、领带夹、胸针、领结、手镯、手表、耳机、衣物、鞋子。


45.一种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经由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所述移动终端实现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包含:
编码解析单元,用于解析其存储或获取的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获得相应的服务信息,所述服务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参数:储值资金金额、储值资金的指定账户、消费次数;
传输单元,用于与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交互,至少传输所述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或解析提取出的所述服务信息;
存储单元,用于至少存储所述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或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参与对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或存储、或对外提供。


4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所获取的服务信息中的参数,用于支付操作;
所述支付操作进一步包含:从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或者,从指定账号的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或者,从消费次数中核销。


47.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在其解析得到或所存储的指定账户下记录待支付金额,待连接后台服务器时提供指定账户及待支付金额,以便后台服务器进行结算,在指定账号的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或在指定账户下形成账单。


48.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解析单元通过识别第三方编码介质,获取订单信息、收款账号。


49.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联网状态或离线状态下服务提供设备从其解析得到或所存储的储值资金金额中扣款;
或者,将支付与结算的阶段分离,包含以下:联网状态或离线状态下服务提供设备在其解析得到或所存储的指定账户下记录待支付金额;服务提供设备和/或移动终端再在联网状态下,连接协同处理的后台服务器进行费用结算。


50.如权利要求46~4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移动终端将其存储的的对应于服务信息中参数的编码介质进行展示,或者,移动终端将接收服务提供设备的传输单元发送的对应于服务信息中参数的编码介质进行展示,或者,服务提供设备通过其传输单元发送或发布对应于服务信息中参数的编码介质,使其供外部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徐蔚
申请(专利权)人:徐蔚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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