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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服务器及设备技术

技术编号:34171103 阅读:53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7-17 10:4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服务器及设备,具备传感接入设备的实体人作为数字人,通过传感接入设备识别数字化编码的信号,提供与识别时的场景所对应的参数,接入数字人网络。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以基于统一发码的信息处理技术,通过各种传感接入方式,进行基于场景的特定主题接入,精确追溯信息传播过程的各节点,实现了数字货币基于流通领域的价值量化及兑现。化及兑现。化及兑现。

An information processing method, server and device based on scene acces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服务器及设备
本案是分案申请原案专利技术名称:基于统一发码的信息处理网络及方法和传感接入设备原案申请号:201510649977.0原案申请日:2015年10月09日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信息处理的装置、网络及其信息处理方法,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服务器及设备。

技术介绍

信息的传播行为本身具有价值:以广告为例,其本质就是信息发布资源的价值转换,高价的广告必然是通过在同等条件下能够将信息传播到更多人群的资源来发布。即,能够传播到的受众对象越多,其价值也就越大。传统的广告手段,信息只是被“散布”了出去,散布出去以后对于后续的传播过程,完全失去了掌握。而一件商品,从广告信息传播到最终形成交易的过程中,每个传播的行为都为最终的交易贡献了力量。缺少了其中任何一次信息的转达,那么信息就无法到达有交易意向的人,交易就无法成立。因此,信息的传播行为具有价值,而实施传播行为的人,理所应当去获取这些价值作为自己行为的回报。但这种价值一直以来没有被重视,是因为目前缺乏高效的、具有普遍适用性质的技术手段,来追溯整个过程中各传播者实施的有效传播行为,也难以兑现各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的价值。在直销体系中,每一层的上下游关系都是清晰的,便于在交易形成后进行逐级提成。但直销体系没有能够完全体现传播价值的弊病在于,必须成为直销体系中的一员,才能加入这个传播网络,作为传播的受者创造订单直接获取收入成为了一种职业,由于这种功利的性质,再加上一个人不可能去销售所有的东西,客观上缩小了信息(如商品信息)的传播种类和传播范围。而且,这种直销体系下的传播行为、提成发放,都无法通过技术手段来验证实施。信息从发布者的源头开始,一直到最终接收并因此采取某种行为的整个过程,一定是一条经过不同人际圈子的链路,每个中间环节都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人际圈的交点上。人在社会中形成的人际网络,其核心是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学历、工作、兴趣爱好等不同亲密程度的社会关系所形成的多层人际圈的复合体(即,个人处于不同的社群)。人的社会交往中发生的信息的交互和流动,除了见面、电话、短信等点对点方式以外,当前更多地依托于互联网的社交网络平台。虽然现在互联网上通过搜索引擎可以搜索到足够多的信息,但所接触到的并不一定是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并且,对于一个并不是随时随地关心互联网或者电子商务前沿动态的普通消费者而言,并没有足够的关键字储备来实施下一步的搜索。因此,通过这种方式
获得信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通过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则有以下特点:一方面会由于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基于对相应社群中信息接收者的了解程度,对对方是否会接收信息或进一步传播信息有一定的预判,相当于传播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主动过滤行为,使得人际圈中的信息传播有着更强的指向性。另一方面,在一个稳定的人际圈中,每个人通常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使其不至产生破坏当前人际关系的后果。这实际上意味着包括传播信息在内的社交行为,都是以个人的素质评价以及社会信用为担保。因此,通过社交网络,尤其是熟人圈进行的信息传播,传播者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对信息予以证实,尽可能地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不发生连环受骗的前提下,这种传播的真实度、可信度都是非常高的。但是,类似上述的过滤操作现在是由个人自身来判断及实施,尚且缺乏一种有效的技术手段对信息收发者的情况进行权限控制,而且即使设置有权限,也难以将信息收发者的实际情况与设置的权限进行匹配验证,造成现在的信息传播没有针对性,效果不佳。另外,当前社交网络的信息交互基于互联网,但互联网具有与生俱来的缺陷:互联网的用户具有非实名性,都是以IP地址这一个可以随时变幻的“身份识别”呈现,一个人可以在互联网上以不同的角色出现。甚至于,若非人类(某些动物、智能机器人等)通过相应终端在互联网上实施的操作,也无法被辨别。互联网的非实名特性,对于商业化运作来讲是最大的障碍。因此各种商业应用中不约而同的加上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真实姓名等敦促用户填写更详尽的资料,然而这不仅影响用户转化率,还会引起个人隐私泄露等信息安全方面的连锁反应。而且,对于互联网上的信息真伪,作为个人基本上无法求证,因此用户在互联网上自觉或是不自觉地持有怀疑的态度。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商业模式中,商家本来已经花费巨大的成本来维持客户粘性,而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问题,一旦发生无论真伪都会导致用户流失和营销成本的重复投入,所谓的电商模式/互联网思维模式就成为烧钱买流量的误区。互联网时代所引领的虚拟经济,实质上是将实体经济映射于虚拟空间,利用电脑终端和互联网的便捷性拓展新的手段,来应对以及发掘各种消费需求。然而,各种互联网商业模式却难以将网络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紧密结合,次元变换发生在当坐在电脑面前拿起鼠标开始使用互联网的时候,已即从真实的物理世界切换到了虚拟的互联网。这种虚拟的体验当你放下鼠标离开电脑时即刻结束,又返回到了真实的世界。当前人们通过利用互联网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时,这种切换始终存在。而由于存在上述诸多缺陷,制约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也难以将互联网技术覆盖到传统产业。但是,人的社会性又决定了其正常的生活是在线下的实体经济圈中,通常在感知范围不超过以个人为中心的一定距离的范围内完成。人们迫切需要一种手段,能够使其在线下(例如某个店铺)进行实地体验的同时,能够从虚拟世界中找到对应的资源(例如是商品信息),将真实世界中的活动随时随地和虚拟世界进行关联。然而,现在也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来解决该问题。接入互联网中虚拟世界的方式,可以是在浏览器中录入一个链接(URL: Uniform Resource Location)。在移动互联网中,有着一种更为简便直接的形式:二维码(dimensional barcode)。二维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二维方向上分布
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来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手机二维码是二维码技术在移动终端上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用户在联网的任何真实世界中快速地接入互联网。申请号为200510033918.7,申请日为2005年3月31日,专利技术名称为“移动终端购物方法及其系统”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采用二维码来实现移动终端购物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支付子系统发送支付请求消息并由支付子系统完成支付。专利号为ZL200480005625.1,申请日为2004年3月8日,专利技术名称为“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的中国专利公开了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和系统,具体为采用二维码来提供内容提供服务、地理信息提供服务、产品信息提供服务、出租车呼叫服务、个人联络信息提供服务或支付服务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服务供应商服务器发送服务提供请求消息,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自身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或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与其他服务器通信,以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但是,智能手机作为移动互联网中实地感知的主要手段,不能克服互联网所存在的上述固有缺陷。目前还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智能手机感知二维码的过程过于繁复:从手机屏幕解锁到打开某个APP(应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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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具备传感接入设备的实体人作为数字人,通过传感接入设备识别数字化编码的信号,提供与识别时的场景所对应的参数,接入数字人网络。2.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包含编码介质;所述数字人网络,以对信息进行初始发布的发布者为中心,并由其他数字人及其行为参与构建;所述发布者将其初始发布的信息,以编码介质的形式进行发布,供其他数字人识别。3.如权利要求2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信息进行初始发布的发布者,将与初始发布的信息相对应,且与该初始发布的发布者绑定的编码介质进行发布;识别所述编码介质的数字人,获得初始发布的信息,并接入到以该初始发布的发布者为中心的数字人网络。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识别所述编码介质的数字人,作为传播者时,通过与其绑定的另一编码介质,来传播至少包含初始发布信息的内容;对与传播者绑定的编码介质进行识别的其他数字人,至少获得初始发布信息,并接入到该传播者所接入的以初始发布的发布者为中心的数字人网络。5.如权利要求3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人网络中,以初始发布的发布者为中心形成若干个传播链条,每个传播链条包含若干级传播者;通过分辨传播者的标识信息,对其各自的传播行为进行追溯和记录。6.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信息进行初始发布的发布者,是信息的提供者;或者,对信息进行初始发布的发布者,与信息的提供者有交互;所述提供者向与其交互的一个或多个初始发布的发布者提供信息。7.如权利要求6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信息的提供者,根据不同初始发布的发布者的属性、或其各自所处场景及所对应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不同,提供不同的信息或提供相同的信息;或者,信息的提供者,根据同一个初始发布的发布者的属性、或其各自所处场景及所对应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不同,提供不同的信息或提供相同的信息。8.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接入的数字人网络中,每个节点所对应的数字人,具有各自的动态社会地位/社会威望指数,以及社会态度/开放态度;数字人的动态社会地位/社会威望指数,表示在设定时间段内对该数字人的行为进行量化评价的指标,体现了该数字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对其他数字人的影响力,并可根据该数字人的行为而得到调整;数字人对信息发送时的公开程度或范围,以及信息接收时的来源或范围所设置的权限,体现了该数字人的社会态度/开放态度。9.如权利要求8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的动态社会地位/社会威望指数,作为其他数字人对该数字人所传播信息的可信程度进行判断的依据,或者作为其他数字人设置社会态度/开放态度时考量的因素。10.如权利要求8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设定的编码规
则生成的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具有对应的编码介质;数字人识别编码介质,接入到以该编码介质的发布者为中心的数字人网络;所述发布者是以编码介质形式发布初始信息或对获知的初始信息进行传播分享的另一数字人。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获取以下至少一项信息,用来判断是否接收发布者所发布的编码介质或该编码介质对应的信息内容,判断是否接入该发布者的数字人网络:获取发布者的动态社会地位/社会威望指数,判断其可信程度;获取发布者的社会态度/开放态度,判断其与本数字人的社会态度/开放态度是否匹配;获取发布者在请求生成或发布编码介质时对应的场景、该场景对应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或该场景下该发布者的属性状态,来了解其执行相应操作时所处场景的情况。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个数字人具有以其自身为中心的数字人网络,通过识别编码介质,将以其自身为中心的数字人网络,与该编码介质的发布者所在的数字人网络整合。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编码介质的发布者和与其关联的交互方之间,具有以该发布者自身为中心的交互网络;对编码介质识别的数字人和与其关联的交互方之间,具有以该数字人自身为中心的另一交互网络;通过该数字人对编码介质的识别,使这两个交互网络得以整合。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编码介质的发布者和与其关联的交互方之间,具有以该发布者自身为中心的交互网络;数字人通过识别编码介质,与发布者进行关联,接入到所述交互网络,与发布者或与其关联的交互方进行交互。15.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布者自身为中心的交互网络是一自组交互网络。16.如权利要求10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所处的场景、该场景对应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或该场景下该数字人的属性状态,符合该编码介质的发布者的开放态度,使数字人得以发现投放在该场景的编码介质,或者使数字人得以与编码介质的发布者交互而获得该编码介质。17.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包含编码介质;对数字人识别编码介质时对应的时间、地点、该数字人的数字人标志,与发布者请求生成或发布该编码介质时对应的时间、地点、该发布者的数字人标志进行匹配,使该数字人与该发布者之间得以交互。18.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人网络是基于特定主题的社交网络;所述主题是预先定义的,或者是在设定条件满足时触发的。19.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人网络是基于特定主题的社交网络;数字人接入时的场景及所对应的时间、地点、环境和数字人的属性状态之中一个或多个因素不同,则所接入的数字人网络的主题不同,获得的接入效果不同。20.如权利要求4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识别与初始发布的发布者绑定的编码介质时,获得有关发布者的信息及该发布
者初始发布的信息;数字人识别与传播者绑定的编码介质时,获得有关发布者的信息及该发布者初始发布的信息,和有关传播者的信息;其中,有关发布者的信息,包含以下一种或多种:发布者的标识信息、发布者的动态社会地位/社会威望指数、发布者请求生成编码介质时对应的场景、该场景对应的物理世界特质、该场景下发布者的属性状态;其中,有关传播者的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传播者的标识信息、传播者的动态社会地位/社会威望指数、传播者请求生成编码介质时对应的场景、该场景对应的物理世界特质、该场景下传播者的属性状态、传播者自己提供的信息。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识别与初始发布的发布者绑定的编码介质时,根据识别获得的信息,判断是否符合该数字人设置的权限或条件,进而判断是否接入到以该初始发布的发布者为中心的数字人网络;数字人识别与传播者绑定的编码介质时,根据获得的信息,判断是否符合该数字人设置的权限或条件,进而判断是否接入到传播者所接入的以初始发布的发布者为中心的数字人网络。22.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作数字人网络的接入点的编码介质布置在各种场景;数字人通过传感接入设备对位于其可发现区域的任意一个编码介质进行识别。23.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真实世界被虚拟地分隔成一个个方格空间,与该数字人交互的各方通过数字人提供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了解数字人所属方格空间的性质。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作为数字人网络的接入点的编码介质布置在多个方格空间;数字人识别位于其所处方格空间的编码介质,并提供接入时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25.如权利要求23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集与接入点的场景相对应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用于分辨数字人接入时所处的真实世界。26.如权利要求23~25中任意一项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物理世界特质元素,包含以下的一项或多项:时间参数、位置参数、环境参数。27.如权利要求24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发现编码介质时所处的方格空间,与该编码介质的发布者的传播策略相匹配。28.如权利要求1或22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包含编码介质;线下真实世界包含多个对实体资源进行标记的编码介质,线上虚拟世界包含这些编码介质所关联的信息,通过所述编码介质将真实世界中的场景、实施识别接入的数字人个体,与虚拟世界中的信息进行关联。29.如权利要求1或22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包含编码介质;数字人通过对编码介质的识别,触发了向虚拟世界请求获取编码介质所代表的线上资源的指令;传感接入设备与线上的云服务后台连接并交互。30.如权利要求28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编码介质作为商家、或商品、或服务的实体标识存在。
31.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包含编码介质;发布编码介质的渠道具有关于场景的接入受益权;所述渠道包含线上渠道和/或线下渠道。32.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通过传感接入设备识别数字化编码的信号,接入数字人网络成为其中一个节点,来提供服务或信息,和/或,获取服务或信息。33.如权利要求32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包含编码介质;数字人向与其交互的其他数字人或者系统,提供识别编码介质时或接入数字人网络时的场景及对应的时间、地点、该数字人的一项或多项属性状态,所述属性状态包含标识信息,用于对该数字人进行筛选、或开放相应权限、或提供匹配服务、或提供相应内容、或执行交互操作、或兑付凭证、或调整对应属性时的参考依据。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的传感接入设备根据编码介质中定义的要求,采集相应场景的物理世界特质元素、该数字人在该场景下的一项或多项属性状态,在交互时提供给其他数字人或者系统。35.如权利要求32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数字人在策略规定时刻或执行设定操作时对应的时间、地点、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属性,与服务提供策略、属性调整策略中的预设条件匹配,作为使数字人获得相应服务、使该数字人的属性得到相应调整的依据。36.如权利要求32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识别编码介质,连接到其编码信息所定义的后台,获取与该编码信息对应的信息;数字人的以下行为被后台记录,用作结构化大数据:该数字人打开该信息进行阅读时,对其附加上了该数字人的标识信息,形成一个与该数字人关联的新的信息;数字人对与其关联的新的信息,可以对外传播或者不进行传播。37.如权利要求32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是社交网络平台的注册用户,建立有一个或多个朋友圈,对社交网络平台中与其关联的用户进行分组;数字人设置有权限,将其收发编码介质、收发信息的范围,限定在社交网络平台的若干级朋友圈之内;收发的信息和编码介质,均可被追溯来源。38.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设定的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化编码的信号,具有对应的编码介质;所述信息处理方法中涉及的编码介质,由核心服务器根据设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或者经过核心服务器授权后根据设定的编码规则来生成。39.如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场景接入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人具有可供识别的数字人标志,对应于设备信息和/或使用人的身份信息;数字人标志在设定范围内是唯一的;基于可供识别的数字人标志,数字人执行的行为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徐蔚
申请(专利权)人:徐蔚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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