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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及服务器技术

技术编号:34436075 阅读:65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8-06 16:1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包括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属性状态被调整时,核心服务器对与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关联的交互方的属性状态进行调整。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以基于统一发码的信息处理技术,通过各种传感接入方式,进行基于场景的特定主题接入,精确追溯信息传播过程的各节点,实现了数字货币基于流通领域的价值量化及兑现。领域的价值量化及兑现。领域的价值量化及兑现。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及服务器
本案是分案申请原案专利技术名称:基于统一发码的信息处理网络及方法和传感接入设备原案申请号:201510649977.0原案申请日:2015年10月09日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信息处理的装置、网络及其信息处理方法,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及服务器。

技术介绍

信息的传播行为本身具有价值:以广告为例,其本质就是信息发布资源的价值转换,高价的广告必然是通过在同等条件下能够将信息传播到更多人群的资源来发布。即,能够传播到的受众对象越多,其价值也就越大。传统的广告手段,信息只是被“散布”了出去,散布出去以后对于后续的传播过程,完全失去了掌握。而一件商品,从广告信息传播到最终形成交易的过程中,每个传播的行为都为最终的交易贡献了力量。缺少了其中任何一次信息的转达,那么信息就无法到达有交易意向的人,交易就无法成立。因此,信息的传播行为具有价值,而实施传播行为的人,理所应当去获取这些价值作为自己行为的回报。但这种价值一直以来没有被重视,是因为目前缺乏高效的、具有普遍适用性质的技术手段,来追溯整个过程中各传播者实施的有效传播行为,也难以兑现各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的价值。在直销体系中,每一层的上下游关系都是清晰的,便于在交易形成后进行逐级提成。但直销体系没有能够完全体现传播价值的弊病在于,必须成为直销体系中的一员,才能加入这个传播网络,作为传播的受者创造订单直接获取收入成为了一种职业,由于这种功利的性质,再加上一个人不可能去销售所有的东西,客观上缩小了信息(如商品信息)的传播种类和传播范围。而且,这种直销体系下的传播行为、提成发放,都无法通过技术手段来验证实施。信息从发布者的源头开始,一直到最终接收并因此采取某种行为的整个过程,一定是一条经过不同人际圈子的链路,每个中间环节都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人际圈的交点上。人在社会中形成的人际网络,其核心是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学历、工作、兴趣爱好等不同亲密程度的社会关系所形成的多层人际圈的复合体(即,个人处于不同的社群)。人的社会交往中发生的信息的交互和流动,除了见面、电话、短信等点对点方式以外,当前更多地依托于互联网的社交网络平台。虽然现在互联网上通过搜索引擎可以搜索到足够多的信息,但所接触到的并不一定是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并且,对于一个并不是随时随地关心互联网或者电子商务前沿动态的普通消费者而言,并没有足够的关键字储备来实施下一步的搜索。因此,通过这种方式
获得信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通过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则有以下特点:一方面会由于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基于对相应社群中信息接收者的了解程度,对对方是否会接收信息或进一步传播信息有一定的预判,相当于传播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主动过滤行为,使得人际圈中的信息传播有着更强的指向性。另一方面,在一个稳定的人际圈中,每个人通常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使其不至产生破坏当前人际关系的后果。这实际上意味着包括传播信息在内的社交行为,都是以个人的素质评价以及社会信用为担保。因此,通过社交网络,尤其是熟人圈进行的信息传播,传播者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对信息予以证实,尽可能地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不发生连环受骗的前提下,这种传播的真实度、可信度都是非常高的。但是,类似上述的过滤操作现在是由个人自身来判断及实施,尚且缺乏一种有效的技术手段对信息收发者的情况进行权限控制,而且即使设置有权限,也难以将信息收发者的实际情况与设置的权限进行匹配验证,造成现在的信息传播没有针对性,效果不佳。另外,当前社交网络的信息交互基于互联网,但互联网具有与生俱来的缺陷:互联网的用户具有非实名性,都是以IP地址这一个可以随时变幻的“身份识别”呈现,一个人可以在互联网上以不同的角色出现。甚至于,若非人类(某些动物、智能机器人等)通过相应终端在互联网上实施的操作,也无法被辨别。互联网的非实名特性,对于商业化运作来讲是最大的障碍。因此各种商业应用中不约而同的加上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真实姓名等敦促用户填写更详尽的资料,然而这不仅影响用户转化率,还会引起个人隐私泄露等信息安全方面的连锁反应。而且,对于互联网上的信息真伪,作为个人基本上无法求证,因此用户在互联网上自觉或是不自觉地持有怀疑的态度。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商业模式中,商家本来已经花费巨大的成本来维持客户粘性,而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问题,一旦发生无论真伪都会导致用户流失和营销成本的重复投入,所谓的电商模式/互联网思维模式就成为烧钱买流量的误区。互联网时代所引领的虚拟经济,实质上是将实体经济映射于虚拟空间,利用电脑终端和互联网的便捷性拓展新的手段,来应对以及发掘各种消费需求。然而,各种互联网商业模式却难以将网络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紧密结合,次元变换发生在当坐在电脑面前拿起鼠标开始使用互联网的时候,已即从真实的物理世界切换到了虚拟的互联网。这种虚拟的体验当你放下鼠标离开电脑时即刻结束,又返回到了真实的世界。当前人们通过利用互联网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时,这种切换始终存在。而由于存在上述诸多缺陷,制约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也难以将互联网技术覆盖到传统产业。但是,人的社会性又决定了其正常的生活是在线下的实体经济圈中,通常在感知范围不超过以个人为中心的一定距离的范围内完成。人们迫切需要一种手段,能够使其在线下(例如某个店铺)进行实地体验的同时,能够从虚拟世界中找到对应的资源(例如是商品信息),将真实世界中的活动随时随地和虚拟世界进行关联。然而,现在也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来解决该问题。接入互联网中虚拟世界的方式,可以是在浏览器中录入一个链接(URL: Uniform Resource Location)。在移动互联网中,有着一种更为简便直接的形式:二维码(dimensional barcode)。二维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二维方向上分布
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来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手机二维码是二维码技术在移动终端上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用户在联网的任何真实世界中快速地接入互联网。申请号为200510033918.7,申请日为2005年3月31日,专利技术名称为“移动终端购物方法及其系统”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采用二维码来实现移动终端购物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支付子系统发送支付请求消息并由支付子系统完成支付。专利号为ZL200480005625.1,申请日为2004年3月8日,专利技术名称为“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的中国专利公开了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和系统,具体为采用二维码来提供内容提供服务、地理信息提供服务、产品信息提供服务、出租车呼叫服务、个人联络信息提供服务或支付服务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服务供应商服务器发送服务提供请求消息,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自身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或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与其他服务器通信,以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但是,智能手机作为移动互联网中实地感知的主要手段,不能克服互联网所存在的上述固有缺陷。目前还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智能手机感知二维码的过程过于繁复:从手机屏幕解锁到打开某个APP(应用)的二维码扫描功能,至少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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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属性状态被调整时,核心服务器对与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关联的交互方的属性状态进行调整。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一个交互方通过成为其他的一个或多个交互方的注册用户,使得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与其他的一个或多个交互方形成关联;和/或,任意一个交互方与其执行配合互动操作时的对方交互方是相互关联的;和/或,任意一个交互方被核心服务器指定为相关关联的交互方;和/或,任意一个作为核心服务器的交互方,对与发布者所提供信息有关联的策略进行制定或更新。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交互方和与之关联的交互方之间具有交互网络;第二交互方和第三交互方分别接入该交互网络,与第一交互方分别进行关联。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交互方向第一交互方发布的信息,包含以下的任意一项或其任意组合:分享信息、搜索请求信息、求助请求信息。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多个主题的第一交互方各自根据次级权重指数,对与其各自关联的第二交互方相应标识信息下的属性状态进行调整。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核心服务器接收各个第一交互方提供的第二交互方相应标识信息下的属性状态,根据综合权重指数对第二交互方所有标识信息下的属性状态进行综合调整。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多个第二交互方分别与同一个第一交互方相关联,第一交互方对操作的执行逻辑进行设定,并将执行逻辑提供给核心服务器。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多个第一交互方分别与同一个第三交互方相关联,统一由第三交互方实现第一交互方与核心服务器之间的信息交互。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其中一个或多个属性的状态,随着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另外一个或一些属性的状态变化来调整,和/或,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其中一个或多个属性的状态,随着与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关联的交互方的一个或一些属性的状态变化来调整,和/或,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其中一个或多个属性的状态,随着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的设定操作的执行情况变化来调整,和/或,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其中一个或多个属性的状态,随着与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关联的交互方的设定操作的执行情况变化来调整。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其中一个属性,是该交互方的货币份额,所述任意一个交互方的货币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能够在被指定的一些交互方之间进行分配调整。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其中一个属性,是为所述交互方对应设定的权重指数;核心服务器能够根据权重指数,对同一交互方的不同项属性进行配合调整,或对不同交互方的同一项属性进行配合调整。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核心服务器对每一个交互方设置一属性账户,每一属性账户下对应包括若干个属性,每个属性对应包含多个主题项,核心服务器获知交互方的一个或多个标识信息与其中一个主题项之间的关联情况,或者,获知交互方的一个或多个标识信息与其中多个主题项之间的关联情况,由核心服务器在属性账户中相应的主题项下进行属性值的调整。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核心服务器可以为不同的主题项和与之对应的不同主题,设置有相应的权重指数,用来计算相匹配的属性调整数值。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交互方在不同主题下执行的同一类操作,核心服务器根据主题的权重指数计算得到对相应属性调整的不同数值。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交互方采用一个标识信息注册成为一个服务器或多个服务器的对应注册用户,或采用多个标识信息注册成为多个服务器对应的注册用户,所述多个服务器具有各自对应的主题,交互方根据需要在其多个标识信息中切换。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互方的对应一个标识信息或对应多个标识信息与该交互方在核心服务器中的属性账户中绑定关联。17.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核心服务器为交互方不同的操作和/或执行同一类操作时的不同物理世界特质设置相应的权重指数。18.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核心服务器根据一个事项的权重指数单独地计算属性值,和/或,将若干个事项的权重指数计算的属性值进行组合运算;所述事项为核心服务器设置权重指数时依据的事项。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服务器将若干个事项的权重指数计算的属性值进行组合运算包括:所述核心服务器对一交互方的一项操作先根据对应不同操作的第一权重指数计算,再以执行该操作时的物理世界特质对应的第二权重指数计算,又以执行该操作的该交互方的标识信息对应的主题,根据对应不同主题的第三权重指数计算,最后得到对相应属性的调整数值。20.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一个交互方的其中一个属性,是为所述交互方对应设定的评价指数;每个主题对应的后台服务器对其所在主题下该交互方完成的行为动作进行评价并得到对应的评价指数,所述核心服务器对该交互方在所有主题下获得的评价指数进行综合计算。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核心服务器为各后台服务器的评价指数设定相对应的权重指数,于接收各后台服务器发送的交互方在各主题下的评价指数后,核心服务器对其做综合评价时,进一步参考各主题的后台服务器本身所具有的评价指数,以相应的权重指数进行计算后得到该交互方最终的评价指数。22.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题对应的
后台服务器知晓同一用户具体多个身份标识的情况下,所述后台服务器先对各身份标识进行的行为动作进行分别评价后,再针对不同身份标识的权重指数,计算获得所述主题下用户的统一评价指数,发送给核心服务器进行综合评价。2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任意交互方需要向其他交互方发送的信息以编码介质的形式来传送,所述编码介质的生成由信息的发送方,向核心服务器请求,由核心服务器或其授权方来生成包含信息对应编码的编码介质。2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综合评价用到的综合评价指数的评定,按照统一的规则和/或协议来进行;该规则和/或协议,确定了各主题下可被评价的行为动作及其权重指数,以及需要参考的交互方完成行为动作时的场景及场景所对应的权重指数。2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各主题下可被评价的行为动作相同或不相同,其被设定有相同或不同的权重指数;交互方在各主题下可被评价的行为动作是相同或不相同的。2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各主题的后台服务器知晓其他主题的后台服务器的评价规则及核心服务器综合评价的规则,或者只知晓本主题所对应的评价规则;核心服务器知晓所有主题的后台服务器的评价规则及综合评价的规则,或者只知晓综合评价的规则。27.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关于属性调整的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各主题的后台服务器评价时依据的规则,由各个后台服务器分别制定;或者由核心服务器制定,并分别通知各后台服务器;或者...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徐蔚
申请(专利权)人:徐蔚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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