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2964932 阅读:14 留言:0更新日期:2019-12-31 19:46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该电动吸尘器提高了运转时盖体将集尘室密闭的密闭性。电动吸尘器(1)具备:具有集尘室(12)的主体部(11)。电动吸尘器(1)具备盖体(21),该盖体(21)以能够相对于主体部(11)进行转动的方式被支承于主体部(11),通过转动对集尘室(12)进行开闭。盖体(21)具有:盖体主体(22)以及臂部(26)。臂部(26)具备:将主体部(11)和盖体(12)连接起来的轴(32)、以及突出设置于盖体主体(22)的基端部(28)。轴(32)设置于比基端部(28)靠集尘室(12)侧的位置。

Electric vacuum cleaner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吸尘器
本专利技术涉及利用盖体对主体部的集尘室进行开闭的电动吸尘器。
技术介绍
以往,关于使用纸包等集尘袋的电动吸尘器,已知有:利用盖体对安装集尘袋的集尘室进行开闭的电动吸尘器。盖体的转动轴支承于具备集尘室的主体部,从而盖体能够相对于主体部进行转动。在电动吸尘器运转时,集尘室的真空度因电动送风机的驱动而上升,由此,盖体压紧密封部件,确保密闭性。转动轴在盖体压紧密封部件的压紧方向上形成为直线状的情况下,有时因转动轴强烈抵抗而阻碍盖体压紧密封部件,因此,希望提高运转时盖体对集尘室进行密闭的密闭性。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4-108420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提高了运转时盖体对集尘室进行密闭的密闭性的电动吸尘器。本专利技术的电动吸尘器具备:具有集尘室的主体部。且电动吸尘器具备盖体,该盖体以能够相对于主体部进行转动的方式被支承于主体部,通过转动对集尘室进行开闭。盖体具有盖体主体和臂部。臂部具备:将主体部和盖体连接起来的轴、以及突出设置于盖体主体的基端部。轴设置于比基端部靠集尘室侧的位置。根据上述构成,臂部的轴设置于比基端部靠集尘室侧的位置,由此,在电动吸尘器运转时集尘室的真空度升高的情况下,将盖体向集尘室拉拢的力使臂部难以支撑,从而能够提高运转时盖体将集尘室密闭的密闭性。附图说明图1是一个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吸尘器主体的局部截面图。图2是上述吸尘器主体的立体图。图3是上述电动吸尘器的立体图。附图标记说明:1…电动吸尘器、11…主体部、12…集尘室、21…盖体、22…盖体主体、26…臂部、28…基端部、32…轴。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参照附图,对一个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图3中,1是电动吸尘器。在本实施方式中,使用者使电动吸尘器1在地板表面上行进而移动,对地板表面上的尘埃进行清扫,从而对地板表面进行清扫。在本实施方式中,作为电动吸尘器1,以卧式电动吸尘器为例进行说明,不过,也可以为立式电动吸尘器、杆式电动吸尘器、以及便携式电动吸尘器等,还可以为自主移动式扫地机器人等。以下,在本实施方式中,以将卧式电动吸尘器1载置于地板表面等平面的状态为基准,对前后方向、左右方向以及上下方向进行说明,但并不限定于此,可以根据电动吸尘器1的形状等而适当设定各方向。电动吸尘器1具备吸尘器主体2。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吸尘器主体2上以能够装卸的方式连接有风路体3。风路体3形成吸入风路。在本实施方式中,风路体3具备:软管体4、延长管5、以及吸入口体6。另外,风路体3具备:供使用者把持操作的操作部7。在操作部7配置有对电动吸尘器1的起动以及停止进行设定的设定单元8。此外,在电动吸尘器1为立式、杆式、以及便携式的情况下,风路体3采用对应于各个形态的结构即可,在电动吸尘器1为扫地机器人的情况下,则不需要风路体3。在吸尘器主体2上形成有吸入口9。吸入口9位于吸尘器主体2的前端。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吸入口9连接有风路体3。另外,如图1及图2所示,吸尘器主体2具备主体部11。在主体部11形成有集尘室12。集尘室12形成于吸尘器主体2的前部。集尘室12与吸入口9相连通。本实施方式的集尘室12的上侧开口。在集尘室12的开口缘安装有用于将集尘室12密闭的密封部件13。密封部件13由例如可弹性变形的部件形成。密封部件13沿着集尘室12的开口缘连续地配置。另外,在集尘室12安装集尘袋14。集尘袋14从含尘空气中过滤尘埃并捕集。作为集尘袋14,使用纸包、布包等。图1中,集尘袋14示出了被折叠的使用前的状态,但含尘空气被导入内部将使得该集尘袋14在集尘室12内膨胀。集尘袋14可以利用配置于集尘室12的保持单元15而安装于集尘室12或从集尘室12卸下。保持单元15面向吸入口9而配置于集尘室12的前部。另外,在主体部11配置有作为吸引源的电动送风机16。电动送风机16配置于主体部11的后部。电动送风机16的吸气侧与集尘室12相连通。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在电动送风机16的吸气侧,在电动送风机16与集尘室12之间配置有过滤器17,不过,过滤器17不是必须的构成。此外,电动送风机16的排气侧与设置于吸尘器主体2的排气口相连通。进而,在主体部11配置有对电动送风机16的动作进行控制的控制部19。在本实施方式中,控制部19配置于电动送风机16的上方,但并不限于该配置。另外,在主体部11配置有向电动送风机16等供电的电源部。在本实施方式中,作为电源部,使用用于从外部电源进行供电的电缆卷盘装置,但也可以使用二次电池等内部电源。另外,如图1所示,吸尘器主体2具备盖体21。盖体21以能够转动的方式被支承于主体部11,通过转动对集尘室12进行开闭。本实施方式的盖体21以位于集尘室12的上侧的方式安装于主体部11。盖体21具备盖体主体22。盖体主体22将集尘室12覆盖。盖体主体22是构成吸尘器主体2的外壳的外壳部。另外,盖体21具备压紧部23,压紧部23用于运转时压紧集尘室12的密封部件13。在本实施方式中,压紧部23是朝向集尘室12突出地形成于盖体主体部22a的背面等的加强筋,该盖体主体部22a为盖体主体22的与集尘室12对置的部分。压紧部23从盖体主体22突出出来,并且,按照集尘室12的开口缘的形状而形成为框状。本实施方式的压紧部23与密封部件13一样,按照集尘室12的开口缘的形状而连续地形成。此外,盖体21具备加强部24。本实施方式的加强部24是多个加强筋,该多个加强筋形成为与作为盖体主体22的与集尘室12对置的部分的盖体主体部22a的背面、以及压紧部23等相连接。另外,盖体21可以利用卡止单元25而卡止于主体部11或脱离主体部11。本实施方式的卡止单元25设置于盖体主体22的前端部,通过使用者进行操作,能够将盖体21相对于主体部11的卡止解除,但不限于该构成,例如也可以设置于主体部11。此外,盖体21具备臂部26。臂部26将盖体21以能够相对于主体部11进行转动的方式支承于主体部11。臂部26突出设置于盖体主体22。另外,臂部26突出设置于伸出部22b的背面,该伸出部22b为盖体主体22的未与集尘室12对置的部分。本实施方式的臂部26设置于盖体主体22的后端部附近。在图1所示的例子中,臂部26在盖体主体22上位于与卡止单元25相反一侧的端部附近,并位于比集尘室12靠后方的位置。另外,臂部26位于压紧部23的外侧。本实施方式的臂部26与集尘室12具有间隔地位于集尘室12的后方。此外,相对于臂部26与盖体主体22的连接部而言,臂部26的盖体21的转动端侧的位置以能够进行转动的方式支承于主体部11。本实施方式的臂部26被支承为:比臂部26与盖体主体22的连接部靠盖体主体22内侧的位置能够相对于主体部11进行转动。此外,在本实施方式中,臂部26以没有从盖体主体22的外缘向外侧突出的方式存在。在图1所示的例子中,臂部26被支承为:比臂部26与盖体主体22的连接部靠前侧的位置能够相对于主体部11进行转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具备:/n主体部,该主体部具有集尘室;以及/n盖体,该盖体以能够相对于所述主体部进行转动的方式被支承于所述主体部,通过转动对所述集尘室进行开闭,/n所述电动吸尘器的特征在于,/n所述盖体具有盖体主体和臂部,/n所述臂部具备:将所述主体部和所述盖体连接起来的轴、以及突出设置于所述盖体主体的基端部,/n所述轴设置于比所述基端部靠所述集尘室侧的位置。/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621 JP 2018-118216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具备:
主体部,该主体部具有集尘室;以及
盖体,该盖体以能够相对于所述主体部进行转动的方式被支承于所述主体部,通过转动对所述集尘室进行开闭,
所述电动吸尘器的特征在于,
所述盖体具有盖体主体和臂部,
所述臂部具备:将...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佐藤毅真野文树平野英纪
申请(专利权)人: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