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改进的振动传递的非手术型骨锚式听力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2081956 阅读:31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9-12 16:2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具有改进的振动传递的非手术型骨锚式听力系统,该听力系统包括配置来附着到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一部分皮肤的连接器,所述连接器包括片结构,所述片结构包括:第一侧,具有从第一侧突出的并配置来可分离地连到骨导系统的声音处理器的桥基部;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具有突出部的第二侧;及其中所述突出部配置成从所述第二侧的表面按远离所述桥基部的方向突出,其中所述突出部配置来在所述连接器被附着到皮肤时邻接颅骨的皮肤。

Non-surgical bone anchor hearing system with improved vibration transmiss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具有改进的振动传递的非手术型骨锚式听力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非手术型骨锚式装置,也称为非手术型骨导装置,其配置成设置在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上,以将从周围接收的声音传入听力受损人员的听觉通路。声音作为振动能通过用户的颅骨经骨结构传入听觉通路。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涉及非手术型骨导助听器解决方案的连接器片,其中非手术型骨导助听器解决方案被优化以提供改善且高效的、向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传递振动。
技术介绍
人的听觉通路由外耳、中耳和内耳组成。在外耳中,从人的环境传输的声音被收集并传到鼓膜。声波传到鼓膜上导致鼓膜振动,藉此声音被传入中耳。在中耳中,所传输的振动迫使中耳的结构即镫骨、锤骨和砧骨振动,这导致卵圆窗振动。卵圆窗的振动作为能量被传入内耳,其中基膜开始移动从而导致人听觉通路的神经细胞兴奋。听力受损可在人听觉通路的任何先前提及的部分出现,及根据听觉通路损害的位置,听力损失可被分类为传导、感觉神经或混合听力损失,混合听力损失是传导和感觉神经听力损失的组合。最常见类型的听力损失由内耳或神经通路有问题引起。尽管声音通过外耳和中耳传到内耳可能正常,但信息不能被编码为大脑能使用的电信号。具有该类型听力损失的人可受益于助听器或耳蜗植入系统。传导性听力损失由通过外耳和/或中耳的声音传输的阻滞引起。这可因慢性中耳炎、耳硬化症(降低镫骨的活动性的钙化)、外耳畸形或者例如鼓膜穿孔等引起。传导性听力损失可以许多方式进行治疗,包括使用骨锚式听力系统。最后一种类型的听力损失为混合听力损失。混合听力损失可能因例如慢性感染而出现,其影响听觉通路使得耳蜗不能适当地起作用。这样的混合听力损失例如可通过使用骨锚式听力系统进行治疗。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总体上涉及骨锚式听力系统,其设计成使用人体的自然能力将声音通过振动传到内耳。在骨导系统如骨锚式系统和/或非手术型骨导系统中,外耳和中耳被绕过,应用将振动直接传入内耳的装置。骨导系统将环境声音转换为振动,其通过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传入内耳。第一骨导系统一般由放在听力受损人员耳后的骨中的小的钛植入件组成。经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连接到该植入件的声音处理器确保声音可被转换为振动,振动通过植入件传到颅骨及传入内耳。这些植入的骨锚式系统已证明在将振动直接传入内耳方面非常好,但具有需要手术的缺点,而受益于骨锚式听力解决方案的患者经常不愿意承受这样的手术来改善其听力。因而,非手术型骨导听力解决方案已被认为是一种备选方案。非手术型骨导听力解决方案一般具有与手术植入件一样的功能。最常使用的非手术解决方案一般包括软带或头带,其将声音处理器连接到用户的颅骨,从而使能将能量振动传递到听觉通路。这样的系统的另外的研发已聚焦于去掉头带,代之以应用更简单的贴片,其连接到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皮肤并由使其能将振动力传到颅骨的材料制成。这样的贴片可在一侧包括胶粘层,该胶粘层配置来将图片的一侧附着到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皮肤。在与胶粘层相对的另一侧,贴片包括骨导装置的声音处理器装置连接到其的固定部。声音处理器一般内置在包括信号处理装置的装置中,其配置成接收声学声音信号并经信号处理器将所述信号转变为传到人的颅骨的振动。骨锚式/骨导听力解决方案(手术及非手术系统)的设计被持续优化,以改进向接受者的颅骨的振动传递,而且产生了不显眼且美观上吸引听力受损人员佩戴的系统。尤其对于非手术型骨导解决方案,当信号处理器连接到贴片时,其重量的分布很重要,因为植入部分被摒弃,该装置仅通过将其保持在适当位置的头带和/或通过例如黏合剂连接到听力受损人员的头部皮肤的表面。因而,非手术型骨导解决方案能被紧紧地保持在用户皮肤上而不因其信号处理器的重量掉落则很重要,同时还要提供足够的振动传递。在非手术型骨导解决方案中另外的考虑包括反馈的最小化及装置的透气性。因而,本专利技术的目标在于提供一种非手术型骨导听力解决方案,其解决上面提及的、在设计高效且吸引人的非手术型骨导装置时的至少部分问题。本专利技术至少提供非手术型骨导技术的备选方案,其在装置被安装到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皮肤时提高该装置的振动传递、稳定性和透气性。因而,本专利技术公开了骨导听力系统的连接器,其配置来附着到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一部分皮肤。该连接器包括具有第一侧及与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的片结构,第一侧具有从其突出的桥基部并配置成可分离地连接到骨导系统的声音处理器。片结构的第二侧具有突出部,该突出部配置成从第二侧的表面按远离桥基部的方向突出,其中突出部配置来在片结构被附着到皮肤时邻接颅骨的皮肤。因而,连接器片被实质上配置为片结构,其在一侧具有桥基部及在对向的第二侧具有突出部。突出部配置成接触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皮肤,从而使片结构的至少一点能与用户的皮肤恒定接触,确保恒定的振动传递。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片结构确保经片结构的突出部在皮肤与片结构之间实现恒定且直接的接触,藉此优化振动传递。应注意,皮肤与片结构之间的接触越好,越高效地确保声能的振动。因此,该解决方案克服了已知的非手术型解决方案的至少部分问题,在已知的非手术型解决方案中,声音处理器通过利用例如头带保持在头上的结构传递振动能。这样的解决方案不必然朝向用户皮肤施加恒定的压力,及不提供恒定的振动传递的风险高。因而,片结构的突出部通过在片结构被附着到头部时确保与用户皮肤的恒定且直接的压力而解决上面的问题。因而,为了将片结构附着到用户皮肤,连接器可包括胶粘垫,其被附着到片结构。因而,片结构可配置成与胶粘垫连接,其中胶粘垫配置成覆盖片结构的第二侧,从而使片结构能通过胶粘方式附着到用户皮肤。为确保高效的振动传递及优化的设计,至少一突出部可形成片结构的一体部分。因而,片结构与突出部一起形成为单一部件,其随后与胶粘垫连接。这样,确保突出部不能从片结构去除或者与片结构分离,从而经片结构与皮肤之间的恒定接触点确保振动传递。一般地,突出部确保振动较少衰减,因为突出部提供到皮肤的恒定压力,这确保振动以最小化的衰减更高效地传递。因而,使片结构具有在此描述的突出部确保较小的振动衰减效应,这导致声音由听力受损人员更好地感知。在至少一实施例中,通过提供相对于桥基部居中设置的突出部,振动能传递尤其得以优化。“居中设置”应当理解为,突出部和桥基部共享共同的中心点,通过该中心点可画出一轴。换言之,其可理解为,突出部的中心点与桥基部的中心点实质上对准。这确保通过桥基部(因在该点与声音处理器连接引起)传递的振动能将被高效地直接传到突出部,振动通过突出部直接传到皮肤。突出部的顶点可总是与皮肤接触,并确保实现振动的直接传递。突出部和桥基部可一起形成片结构的主体部分,该主体部分应当理解为形成片结构的一部分,至少突出部和/或桥基部设置在该部分处。为了确保更好的振动传递,突出部可用实质上刚硬的材料形成。因而,片结构和突出部可用相同的材料形成。至少突出部被提供成具有确保优化的振动传递的硬度。为确保片结构可被高效地连接到听力受损人员头部的皮肤,片结构包括胶粘垫。因而,连接器片可包括片结构和附着到其的胶粘垫。胶粘垫可包括一个或多个载体层及至少一胶粘层,其中一个或多个载体层可具有开口,其中突出部延伸穿过该开口。因而,在实施例中,突出部不被任何层覆盖。至少在突出部的顶点,突出部不被任何载体层或胶粘层覆盖。这确保实现突出部的实质上硬或刚硬的材料与用户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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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骨导听力系统,包括配置来附着到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一部分皮肤的连接器,所述连接器包括片结构,所述片结构包括:‑第一侧,具有从第一侧突出的并配置来可分离地连到骨导系统的声音处理器的桥基部;‑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具有突出部的第二侧;及其中所述突出部配置成从所述第二侧的表面按远离所述桥基部的方向突出,其中所述突出部配置来在所述连接器被附着到皮肤时邻接颅骨的皮肤。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3.01 EP 18159384.91.一种骨导听力系统,包括配置来附着到听力受损人员的颅骨的一部分皮肤的连接器,所述连接器包括片结构,所述片结构包括:-第一侧,具有从第一侧突出的并配置来可分离地连到骨导系统的声音处理器的桥基部;-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具有突出部的第二侧;及其中所述突出部配置成从所述第二侧的表面按远离所述桥基部的方向突出,其中所述突出部配置来在所述连接器被附着到皮肤时邻接颅骨的皮肤。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导听力系统,其中所述片结构配置成与胶粘垫连接,所述胶粘垫配置成覆盖所述第二侧及配置成使所述片结构能以胶粘方式附着到用户的皮肤。3.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骨导听力系统,其中所述突出部形成为所述片结构的一体部分。4.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骨导听力系统,其中所述突出部相对于所述桥基部居中设置,其中所述突出部和所述桥基部一起形成所述片结构的主体部分。5.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骨导听力系统,其中所述胶粘垫包括一个或多个载体层和至少一胶粘层,所述一个或多个载体层具有所述突出部延伸穿过其的开口。6.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骨导听力系统,其中所述桥基部和/或所述突出部中的至少一个被设置在所述片结构的所述主体部分中,所述主体部分定义为所述片结构的中心点,其在从片结构的顶部到底部测量时处于片结构的中间,其中顶部和底部沿片结构的纵轴形成。7.根据权利要求4-6任一所述的骨导听力系统,其中所述片结构包括两个以上突出...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H·彼特斯M·埃里克松H·斯滕哈马尔M·菲利普松C·瓦萨尔B·伯恩
申请(专利权)人:奥迪康医疗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丹麦,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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