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制造室内用地板部件的组合物
本专利技术涉及适用于制造室内用地板部件的组合物,制造所述室内用地板部件的方法,以及所述组合物在该制造方法中的用途。
技术介绍
在房屋和其他类型的建筑物中,地板可以由大量可能的材料制成。通常,大多数地板都是木地板,如木板或镶木地板。尽管时至今日,木地板的外观和触感都是受追捧的,但可商购的木地板有几个缺点。一方面,木地板会具有不均匀的外观,因为没有两块木地板是相同的,而另一方面,由于空气湿度和/或温度的变化,木地板会出现尺寸收缩/膨胀。这种尺寸收缩/膨胀的倾向使得木地板无法使用,因为在最坏的情况下,膨胀张力的累积会对木地板造成严重的破坏。木地板的另一个固有缺点是它构成火灾隐患。虽然可以将阻燃剂应用于木地板,但是这种试剂增加了木地板的成本,并且从毒理学角度来看还可能存在问题。基于中密度纤维板(MDF)和高密度纤维板(HDF)的复合木地板也是如此。虽然尺寸收缩得到改善,但这些纤维板从用作MDF和HDF地板中的黏合剂材料的树脂中释放挥发性有机组分(VOC),当在通风减少的室内使用时,这种情况会加剧。聚合物材料也用于地板,但存在本身易燃的问题,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制造室内用地板部件的组合物,其包含a.胶结料,b.纤维素纤维共混物,其中所述纤维素纤维共混物包含当根据ISO 5267‑1测量时具有第一SR细度的纤维素纤维和具有第二SR细度的纤维素纤维,其中所述第一SR细度为5至45,优选为20至40,所述第二SR细度为45至80,优选为50至70。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7.15 EP 16179813.71.一种用于制造室内用地板部件的组合物,其包含a.胶结料,b.纤维素纤维共混物,其中所述纤维素纤维共混物包含当根据ISO5267-1测量时具有第一SR细度的纤维素纤维和具有第二SR细度的纤维素纤维,其中所述第一SR细度为5至45,优选为20至40,所述第二SR细度为45至80,优选为50至70。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纤维素纤维以6干重%至25干重%、优选10干重%至25干重%存在;其中所述纤维素纤维优选地选自合成纤维素纤维或天然纤维素纤维,或其组合;和/或其中所述纤维素纤维是原始纤维或再生纤维,或其组合。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胶结料以60干重%至90干重%、优选70干重%至75干重%存在,其中所述胶结料为水硬性黏合剂材料,优选为根据EN197-1的水硬性黏合剂材料。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其还包含二氧化硅、填料、颜料或添加剂、或其组合,在存在填料的情况下,优选所述填料为碳酸钙,所述填料存在的量小于30干重%,优选为15干重%至25干重%,在存在二氧化硅的情况下,所述二氧化硅存在的量小于20干重%,优选小于15干重%。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其基本上不含聚合物纤维,和/或其中具有至少第一SR细度和第二SR细度的纤维素纤维之间的重量比为1:1至3: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纤维素纤维共混物还包含具有第三SR细度的纤维素纤维,其中所述第三SR细度处于第一SR细度和第二SR细度之间,优选地,其中所述第三SR细度独立地与第一SR细度和第二SR细度间隔约5至25、或10至15的SR细度。7.一种室内用地板部件或室内用多层地板部件,其至少包含由固化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成的结构,其中所述结构优选为承载层。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室内用地板部件或室内用多层地板部件,其中所述结构通过机械加工,特别是铣削由固化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成的地板部件坯料而获得。9.一种室内用联锁地板部件或室内用多层联锁地板部件,其至少包括由固化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成的结构、第一联锁结构和第二联锁结构,其中所述结构优选为承载层,其中所述第一联锁结构和第二联锁结构由固化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成,其中优选地,所述第一联锁结构的形式与所述第二联锁结构的形式基本上互补,其中最优选地,承载层、第一联锁结构和第二联锁结构由固化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整体地一体形成。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室内用联锁地板部件或室内用多层联锁地板部件,其中所述结构、第一联锁结构和第二联锁结构通过机械加工,特别是铣削包含固化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的多层地板部件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托马斯·恩德尔,
申请(专利权)人:斯维斯佩尔集团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