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0546915 阅读:60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3-09 19:4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建模仿真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主要包括接收敌情信息与确定待射击目标、可射击条件判断、待射击目标排序、确定射击任务、确定毁伤指标、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弹种使用排序、射击单位排序、确定射击兵力和射击弹药(含种类和数量)、确定发射速度、下达射击命令等多个步骤。本发明专利技术适用于“人不在环”作战仿真建模,符合炮兵群的一般作战使用原则与流程,能有效弥补作战想定只根据交战方作战决心设定若干关键时节作战实体的作战任务的不足,无需事先规划炮兵群整个作战过程中的射击行动,降低了作战想定的拟制难度;该方法计算简单、易编程实现,在作战仿真尤其是大规模作战仿真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建模仿真
,特别涉及废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
技术介绍
作战仿真是按照已知的或假定的情况,对作战环境和作战过程进行模拟分析的技术、方法和活动。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提高,作战仿真已经成为检验作战计划、评价武器装备效能以及研究新的作战理论的有效手段。对于大多数作战仿真尤其是大规模作战仿真而言,作战仿真进程较长,且往往需要多次重复运行以期得到统计结果,故一般会采用“人不在环”的仿真模式。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仿真系统中各作战单元实体的行动过于依赖事先输入的作战想定,并严格按照想定预案调用各种行为模型,这与实际作战存在明显差异。为确保仿真的可信度,作战想定设计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内容,这不仅工作量大,事实上也难以做到,因此,具有在一定自主决策能力的作战实体军事概念建模成为作战仿真领域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炮兵团是合成军队团以上指挥员掌握的主要火力突击力量,由建制和配属的两个以上炮兵营编成,是联合作战背景下陆军战役、战术级作战仿真的重要内容。炮兵团作为支援火力,既要在规定的作战时节执行计划内作战任务,又可根据上级、友邻的目标通报或是依赖于自身配属侦察力量(包括侦察车、无人机、便携式侦察装备等)发现的目标信息独立制定打击方案。由于作战仿真进程的不可控性和战场态势发展的随机性,作战想定很难规划出炮兵团在整个作战过程中的射击行动,因此只能是根据交战方作战决心给定若干关键时节的炮兵作战任务,其它时间段则需要依托仿真模型自主决策射击方案。炮兵团自主射击决策建模需要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是必须符合炮兵的一般作战使用原则与流程,以确保仿真的置信度,二是构建的模型要计算简单、易编程实现,以适合作战仿真尤其是大规模作战仿真的运算效率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适用于“人不在环”作战仿真决策建模,并同时满足仿真置信度和运算效率的需求。本专利技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包括待射击目标排序,确定射击任务,根据射击任务确定毁伤指标,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确定弹种、发射速度、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进一步的,该智能射击决策方法还包括接收敌情信息并确定待射击目标、确定是否满足可射击条件。进一步的,所述待射击目标排序,具体根据待射击目标的射击价值高低进行排序,待射击目标Mi的射击价值Ci,为:其中,n为目标因素的个数;Cij为预先设定的目标排序因素取值表中第j个因素的取值;Wj为第j个因素的权重,i取值为1~n。进一步的,目标排序因素为7个,具体为:目标性质、目标距攻击轴线距离、目标危害程度、目标易毁性、目标机动性、目标的系统独立性和目标位置的可靠性;其中,目标性质、目标距攻击轴线距离、目标危害程度为目标性质度量指标;目标易毁性、目标机动性、目标的系统独立性、目标位置为射击有利性度量指标。进一步的,所述确定射击任务,根据待射击目标的种类确定相应的射击任务,具体分为:歼灭射击任务、破坏射击任务、重点压制射击任务、一般压制射击任务、临时压制射击任务、妨害射击任务;所述歼灭射击任务,针对核、生、化综合设施,核、生、化武器,导弹发射架,集结步兵,空(机)降部队,突破口内第一线排支撑点;所述破坏射击任务,针对防御工事、工程设施及建筑物;所述重点压制射击任务,针对指挥所、战术火箭、战术导弹、突破口内第二线排支撑点、电子战设备、通信枢纽和C4ISR系统;所述一般压制射击任务、临时压制射击任务,针对歼灭射击任务、破坏射击任务、重点压制射击任务之外的待射击目标;所述妨害射击任务,用于扰乱、妨害、迟滞敌人行动,通常针对机动目标。进一步的,所述确定毁伤指标,具体为:所述歼灭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50%~60%;重点压制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30%~50%;一般压制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20%~30%;临时压制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10%~20%;妨害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小于10%。进一步的,所述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按下式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min{有效射击时间,最长射击时间}其中,所述有效射击时间是用于衡量待射击目标在遭受打击时进行机动转移而达不到毁伤要求的上限时间;所述最长射击时间是衡量对敌射击过程中招致敌方火力单位反击,为提高自身生存概率所允许的上限时间。进一步的,所述确定弹种、发射速度、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具体为:(一)弹种排序:优先选择高性能弹药,顺序依次为末制导子母弹、末制导炮弹、末敏弹、制导炮弹(弹道修正弹)、常规子母弹、杀爆弹;同时满足如下限定条件:①激光末制导炮弹对云层高度、风速和目标速度的限制;末敏弹和制导炮弹则对风速和目标速度的限制;②激光末制导炮弹需要观察所协同作战,即存在连观察所未毁、处于侦察状态且满足激光照射距离要求;③非整体弹一般不用于打击有盖目标;④末制导子母弹和末敏弹主要用于打击装甲、车辆目标;⑤各种弹种必须满足射程要求;(二)射击单位排序:炮兵群编配多个炮兵营,排序因素包括营火炮种类、营火炮射程和营火炮数量,依次为火箭炮种优先、火炮射程近优先、营现存火炮数量多优先,当以上条件均一致时,炮兵营作战编号较小的优先;(三)确定弹种、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首先分析优先级最高的炮兵营能否满足射击要求;对于特定弹种,由最优火力分配方法即可计算得到满足毁伤指标的所需弹药消耗量;若是弹药储备量不足,或是所需弹药消耗量过大导致需要射击时间超出允许射击持续时间限制,则应转至下一优先级较低的弹种进行分析计算;如果全营所有弹种都不能满足射击要求,则记录当前炮兵营所能达到的最大毁伤效果,并转至下一个炮兵营进行分析;若所有炮兵营均不能按指标要求完成射击任务,则选择毁伤效果最高的炮兵营进行射击;(四)确定发射速度:火箭炮采用等速射,加农/加榴/榴弹炮按最大速度发射,发射速度由火炮性能参数确定;对于激光末制导炮弹,发射速度必须考虑激光指示器单个目标照射持续时间和照射间歇时间的限制,故发射速度取为:激光末制导炮弹发射速度=单个目标照射持续时间+照射间歇时间;(五)形成射击命令信息:所述射击命令信息包括参与射击的炮兵营,具体指定到炮兵连;待射击目标信息;使用弹种、发射速度及用弹量。进一步的,步骤(三)中,弹种、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的计算流程具体为:步骤1、对优先级最高的炮兵营进行分析步骤1.1末制导子母弹射击决策,以连为射击单位:①判断营属各连有无该弹种,有则根据各连储备量进行射击单位排序,储备量从大到小依次记为NA1、NB1、NC1…,无则进入下一弹种决策;②判断是否满足弹种使用要求,不满足则进入下一弹种决策;③按最优火力分配准则计算得到所需弹药消耗量Nmin1;④选择A连实施射击,记弹药消耗量为nA1无允许射击持续时间限制时,nA1=min(Nmin1,NA1)有允许射击持续时间限制时,nA1=min(Nmin1,NA1,VTmaxPA)式中,V为炮弹平均发射速度,Tmax为允许射击持续时间,PA表示A连现存火炮数量;⑤若nA1=n1=Nmin1,表示可完成任务,退出并终止射击决策;否则,计算并记录当前弹种可造成的最大毁伤效果RNmax1(n1),进入下一弹种决策;步骤1.2末制导炮弹射击决策,以连为射击单位:①判断营属各连有无该弹种,有则根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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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待射击目标排序,确定射击任务,根据射击任务确定毁伤指标,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确定弹种、发射速度、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炮兵团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待射击目标排序,确定射击任务,根据射击任务确定毁伤指标,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确定弹种、发射速度、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智能射击决策方法还包括接收敌情信息并确定待射击目标、确定是否满足可射击条件。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射击目标排序,具体根据待射击目标的射击价值高低进行排序,待射击目标Mi的射击价值Ci,为:其中,n为目标因素的个数;Cij为预先设定的目标排序因素取值表中第j个因素的取值;Wj为第j个因素的权重,i取值为1~n。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目标排序因素为7个,具体为:目标性质、目标距攻击轴线距离、目标危害程度、目标易毁性、目标机动性、目标的系统独立性和目标位置的可靠性;其中,目标性质、目标距攻击轴线距离、目标危害程度为目标性质度量指标;目标易毁性、目标机动性、目标的系统独立性、目标位置为射击有利性度量指标。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射击任务,根据待射击目标的种类确定相应的射击任务,具体分为:歼灭射击任务、破坏射击任务、重点压制射击任务、一般压制射击任务、临时压制射击任务、妨害射击任务;所述歼灭射击任务,针对核、生、化综合设施,核、生、化武器,导弹发射架,集结步兵,空(机)降部队,突破口内第一线排支撑点;所述破坏射击任务,针对防御工事、工程设施及建筑物;所述重点压制射击任务,针对指挥所、战术火箭、战术导弹、突破口内第二线排支撑点、电子战设备、通信枢纽和C4ISR系统;所述一般压制射击任务、临时压制射击任务,针对歼灭射击任务、破坏射击任务、重点压制射击任务之外的待射击目标;所述妨害射击任务,用于扰乱、妨害、迟滞敌人行动,通常针对机动目标。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毁伤指标,具体为:所述歼灭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50%~60%;重点压制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30%~50%;一般压制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20%~30%;临时压制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为10%~20%;妨害射击任务的毁伤程度小于10%。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按下式确定:允许射击持续时间=min{有效射击时间,最长射击时间}其中,所述有效射击时间是用于衡量待射击目标在遭受打击时进行机动转移而达不到毁伤要求的上限时间;所述最长射击时间是衡量对敌射击过程中招致敌方火力单位反击,为提高自身生存概率所允许的上限时间。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弹种、发射速度、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具体为:(一)弹种排序:优先选择高性能弹药,顺序依次为末制导子母弹、末制导炮弹、末敏弹、制导炮弹(弹道修正弹)、常规子母弹、杀爆弹;同时满足如下限定条件:①激光末制导炮弹对云层高度、风速和目标速度的限制;末敏弹和制导炮弹则对风速和目标速度的限制;②激光末制导炮弹需要观察所协同作战,即存在连观察所未毁、处于侦察状态且满足激光照射距离要求;③非整体弹一般不用于打击有盖目标;④末制导子母弹和末敏弹主要用于打击装甲、车辆目标;⑤各种弹种必须满足射程要求;(二)射击单位排序:炮兵群编配多个炮兵营,排序因素包括营火炮种类、营火炮射程和营火炮数量,依次为火箭炮种优先、火炮射程近优先、营现存火炮数量多优先,当以上条件均一致时,炮兵营作战编号较小的优先;(三)确定弹种、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首先分析优先级最高的炮兵营能否满足射击要求;对于特定弹种,由最优火力分配方法即可计算得到满足毁伤指标的所需弹药消耗量;若是弹药储备量不足,或是所需弹药消耗量过大导致需要射击时间超出允许射击持续时间限制,则应转至下一优先级较低的弹种进行分析计算;如果全营所有弹种都不能满足射击要求,则记录当前炮兵营所能达到的最大毁伤效果,并转至下一个炮兵营进行分析;若所有炮兵营均不能按指标要求完成射击任务,则选择毁伤效果最高的炮兵营进行射击;(四)确定发射速度:火箭炮采用等速射,加农/加榴/榴弹炮按最大速度发射,发射速度由火炮性能参数确定;对于激光末制导炮弹,发射速度必须考虑激光指示器单个目标照射持续时间和照射间歇时间的限制,故发射速度取为:激光末制导炮弹发射速度=单个目标照射持续时间+照射间歇时间;(五)形成射击命令信息:所述射击命令信息包括参与射击的炮兵营,具体指定到炮兵连;待射击目标信息;使用弹种、发射速度及用弹量。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射击决策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中,弹种、射击兵力及弹药消耗量的计算流程具体为:步骤1、对优先级最高的炮兵营进行分析步骤1.1末制导子母弹射击决策,以连为射击单位:①判断营属各连有无该弹种,有则根据各连储备量进行射击单位排序,储备量从大到小依次记为NA1、NB1、NC1…,无则进入下一弹种决策;②判断是否满足弹种使用要求,不满足则进入下一弹种决策;③按最优火力分配准则计算得到所需弹药消耗量Nmin1;④选择A连实施射击,记弹药消耗量为nA1无允许射击持续时间限制时,nA1=min(Nmin1,NA1)有允许射击持续时间限制时,nA1=min(Nmin1,NA1,VTmaxPA)式中,V为炮弹平均发射速度,Tmax为允许射击持续时间,PA表示A连现存火炮数量;⑤若nA1=n1=Nmin1,表示可完成任务,退出并终止射击决策;否则,计算并记录当前弹种可造成的最大毁伤效果RNmax1(n1),进入下一弹种决策;步骤1.2末制导炮弹射击决策,以连为射击单位:①判断营属各连有无该弹种,有则根据各连储备量进行射击单位排序,储备量从大到小依次记为NA2、NB2、NC2…,无则进入下一弹种决策;②判断是否...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胡正东陈波王进勇余灵张军李知君汤望李豪华秦应心羊应君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晶品镜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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