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0539327 阅读:44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3-09 11:11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该炼焦煤的挥发分Vdaf>28%,其配用方法包括检测该炼焦煤的胶质层指数和挥发分Vdaf的步骤,并根据胶质层指数和挥发分Vdaf的不同将炼焦煤区分为不同于国家分类标准的1类肥煤、2类肥煤、3类肥煤、1类1/3焦煤、2类1/3焦煤、3类1/3焦煤和4类炼焦煤,限定了各类炼焦煤的配用量。本发明专利技术利用胶质层体积曲线并结合挥发分进行煤质分析、煤种分类,将胶质层最大厚度在25mm左右,在分类边界上的炼焦煤根据实用性重新分类和区别配用,能较好地适应当前的煤资源状况的复杂性、混煤现象的严重性,缓解配煤结构优化的难度增加的问题,稳定焦炭质量。

Classific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Coking Coal with the Maximum Thickness of Glue Layer of 21~28mm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method for classifying and distributing coking coal with a maximum thickness of colloid layer of 21 to 28 mm. The volatile matter Vdaf of the coking coal is more than 28%. Its blending method includes the steps of detecting the gel layer index and volatile matter Vdaf of the coking coal.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ce of gel layer index and volatile matter Vdaf, the coking coal can be divided into 1 type fertilizer coal, 2 type fertilizer coal, 3 type fertilizer coal, 1/3 type coking coal, 2 type 1/3 coking coal, 3 type 1/3 coking coal and 4 type coking coal, which are different from the national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The dosage. The method utilizes the volume curve of the colloid layer and combines volatile matter to carry out coal quality analysis and classification. The maximum thickness of the colloid layer is about 25 mm, and the coking coal on the classification boundary is re-classified and dispensed according to practicability. The method can better adapt to the complexity of the current coal resource situation and the seriousness of the coal blending phenomenon, alleviate the increasing difficulty of coal blending structure optimization, and stabilize coke. Carbon qualit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
本专利技术属于冶金炼焦配煤
,具体涉及一种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
技术介绍
随着炼焦煤资源的复杂化和混煤现象日益严重,高膨胀性优质炼焦煤——肥煤明显减少,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在25mm左右的炼焦煤却出现较多。由于我国对于肥煤分类(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2009,以下简称国家分类标准)的其中一个指标是要求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在25mm以上,对于气煤和1/3焦煤则是要求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在25mm及以下,且这三种煤的挥发分Vdaf存在重叠范围“>28%~37%”,因此,对于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在25mm左右、Vdaf>28%~37%的炼焦煤,一是不同的人检测同一煤样的煤种时,可能得到不同的检测结果;二是即使检测得到的结果相同,但机械地按照国家分类标准进行分类配用。由于有的炼焦煤Y值达到25mm以上,但并不能发挥肥煤的作用;有的炼焦煤Y值在25mm甚至以下,但具有肥煤的高膨胀度,配用不当将导致配合煤胶质体膨胀度过剩,焦炭泡焦量增加,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同时部分用煤单位将Y值为25mm的炼焦煤直接归类为肥煤,但其膨胀度较低,配比调节不合理将导致配合煤的膨胀度不够,煤粒间的结合性较差,不利于焦炭质量的稳定,炼焦生产不能顺畅进行。另外采购过程中降低对肥煤的指标要求,往往使得配煤成本大幅提高。而胶质层体积曲线以典型的“山”型或“之山”型的肥煤减少明显。出现部分“之”型炼焦煤,这部分炼焦煤虽然在指标要求上满足现行国家分类标准对于肥煤的分类要求,但在膨胀性方面无法达到肥煤的水平。对于这部分炼焦煤,焦化企业或以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读数为准,或停留在单纯的判断曲线类型为哪种上,或粗略通过曲线判煤质,无法对炼焦煤种进行合理配用。胶质层体积曲线是煤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膨胀、收缩曲线,通常认为胶质层最大厚度测量仅可以反映胶质体的数量,无法反映胶质体的质量,这在很多文献(例如:何选明.煤化学[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121)中都体现出来。“Y值小于20mm的1/3焦煤参与的炼焦配煤方法”(CN201210161286.2)根据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8%~32%,粘结指数G值≥85的炼焦煤的胶质层体积曲线,结合单种煤成焦结构进行了分类配用。但该专利技术所涉及的炼焦煤仅为一种单一的炼焦煤,性质比较简单,能够按照国家分类标准有效划分,仅是根据胶质层体积曲线是否为“平滑下降”型而将炼焦煤分别作为1/3焦煤和气煤进行使用,使得胶质层体积曲线为“平滑下降”型的那部分1/3炼焦煤能够更加准确地进行配用。“一种炼焦煤的分类方法”(CN200810013044.2)在采用煤岩参数、实验焦炉炼焦试验技术参数M40和M10的同时,结合煤的挥发分、粘结指数和胶质层最大厚度进行了单种煤的分类和使用,没有涉及到胶质层体积曲线。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该方法主要利用胶质层体积曲线进行煤质分析和煤种分类配用,以缓解近年煤质资源复杂化、劣化使得配煤结构优化的难度增加的问题,稳定焦炭质量。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所设计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该炼焦煤的挥发分Vdaf>28%,其配用方法为:检测该炼焦煤的胶质层指数和挥发分Vdaf:A)如果胶质层体积曲线呈“山”型或“之山”型,且37%≥Vdaf>28%,则:A1)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上,定义为1类肥煤,配用量为0~12%;A2)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下10mm以内,定义为2类肥煤,配用量为0~18%;A3)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下10mm以外,定义为1类1/3焦煤,配用量为0~12%。B)如果胶质层体积曲线呈“之”型,且37%≥Vdaf>28%,则:B1)当曲线最高点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以外,定义为3类肥煤,配用量为0~18%;B2)当曲线最高点不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以外,32%≥Vdaf>28%,定义为2类1/3焦煤,配用量为0~16%;B3)当曲线最高点不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以外,37%≥Vdaf>32%,定义为3类1/3焦煤,配用量为0~15%。C)如果胶质层体积曲线呈“山”型、“之山”型或“之”型,且Vdaf>37%,则定义为4类炼焦煤,配用量<7%。以上三类肥煤和三类1/3焦煤仅为本专利技术中炼焦煤的定义,作为单种煤,其定义为肥煤,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可能在25mm及以下,也就是说,根据国家分类标准,可能其定义不是肥煤;其定义为1/3焦煤,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可能在25mm以上,也就是说,根据国家分类标准,可能其属于肥煤而不是1/3焦煤。同样,4类炼焦煤也是本专利技术中炼焦煤的特有定义。上述七类炼焦煤还可以是简单混煤。本专利技术中炼焦煤的命名,是基于其性质与现有典型单种煤在配煤炼焦中所起作用的对应关系,因此,有利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现有配煤的习惯,根据单种煤类型对照选用炼焦煤进行配煤炼焦。所述以上、以内在指范围时都包括本数,以下、以外则不包括本数。比如“10mm以内”包括10mm,“10mm以外”则不包括10mm。以上炼焦煤可单独或同时存在相同配煤结构中,但为保证合理膨胀,国标肥煤、1类肥煤、2类肥煤和3类肥煤的总量控制为10~25%,所述国标肥煤是指按照国家分类标准为肥煤且不是1类肥煤、2类肥煤、3类肥煤、1类1/3焦煤、2类1/3焦煤、3类1/3焦煤和4类炼焦煤的肥煤。同时,控制焦煤的配用量为25~48%,国标1/3焦煤、1类1/3焦煤、2类1/3焦煤和3类1/3焦煤的配用量之和为10~30%,气煤的配用量为0~10%,瘦煤和贫瘦煤的配用量之和为8~12%;所述国标1/3焦煤是指按照国家分类标准为1/3焦煤且不是1类肥煤、2类肥煤、3类肥煤、1类1/3焦煤、2类1/3焦煤、3类1/3焦煤和4类炼焦煤的1/3焦煤。按照以上方法进行炼焦煤分类,同时配合煤性质控制为:粘结指数G值80~84,奥亚膨胀度b值在-5~16%,配合煤成焦结构中粗粒结构在>28%,可充分保证焦炭质量。优选地,所述1类肥煤配用量为:0~8%,所述2类肥煤配用量为:5~16%,3类肥煤配用量为6~18%。优选地,2类1/3焦煤配用量为:3~10%,3类1/3焦煤配用量为:5~15%。优选地,控制焦煤的配用量为35~40%,国标肥煤、1类肥煤、2类肥煤和3类肥煤的配用量之和为15~21%,国标1/3焦煤、1类1/3焦煤、2类1/3焦煤和3类1/3焦煤的配用量之和为20~28%,气煤的配用量为0~5%,瘦煤和贫瘦煤的配用量之和为8~10%,4类炼焦煤的配用量为0~5%。优选地,所述炼焦煤的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4~26mm。优选地,所述配合煤粘结指数G值为80~82,奥亚膨胀度b值在0~10%,配合煤成焦结构中粗粒结构在29~32%。本专利技术利用胶质层体积曲线并结合挥发分进行煤质分析、煤种分类的方法,不同于常规的曲线图型分类和单纯的利用胶质层最大厚度数据,不仅利用了试验过程产生的胶质层最大厚度数据,还进一步结合了胶质层体积曲线,将胶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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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该炼焦煤的挥发分Vdaf>28%,其特征在于:配用方法为:1)检测该炼焦煤的胶质层指数和挥发分Vdaf,根据检测结果,按以下要求进行分类配用:A)如果胶质层体积曲线呈“山”型或“之山”型,且37%≥Vdaf>28%,则:A1)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上,定义为1类肥煤,配用量不高于12%;A2)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下10mm以内,定义为2类肥煤,配用量不高于18%;A3)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下10mm以外,定义为1类1/3焦煤,配用量不高于12%;B)如果胶质层体积曲线呈“之”型,且37%≥Vdaf>28%,则:B1)当“之”型最高点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定义为3类肥煤,配用量不高于18%;B2)当“之”型最高点不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以外,32%≥Vdaf>28%,定义为2类1/3焦煤,配用量不高于16%;B3)当“之”型最高点不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以外,37%≥Vdaf>32%,定义为3类1/3焦煤,配用量不高于15%;C)如果挥发分Vdaf>37%,定义为4类炼焦煤,配用量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胶质层最大厚度为21~28mm的炼焦煤的分类配用方法,该炼焦煤的挥发分Vdaf>28%,其特征在于:配用方法为:1)检测该炼焦煤的胶质层指数和挥发分Vdaf,根据检测结果,按以下要求进行分类配用:A)如果胶质层体积曲线呈“山”型或“之山”型,且37%≥Vdaf>28%,则:A1)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上,定义为1类肥煤,配用量不高于12%;A2)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下10mm以内,定义为2类肥煤,配用量不高于18%;A3)当曲线最高点在“零点线”以下10mm以外,定义为1类1/3焦煤,配用量不高于12%;B)如果胶质层体积曲线呈“之”型,且37%≥Vdaf>28%,则:B1)当“之”型最高点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定义为3类肥煤,配用量不高于18%;B2)当“之”型最高点不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以外,32%≥Vdaf>28%,定义为2类1/3焦煤,配用量不高于16%;B3)当“之”型最高点不位于“零点线”以上25.5mm以外,37%≥Vdaf>32%,定义为3类1/3焦煤,配用量不高于15%;C)如果挥发分Vdaf>37%,定义为4类炼焦煤,配用量<7%;2)国标肥煤、1类肥煤、2类肥煤和3类肥煤四种炼焦煤总量控制为10~25%,所述国标肥煤是指按照国家分类标准为肥煤且不是1类肥煤、2类肥煤、3类肥煤、1类1/3焦煤、2类1/3焦煤、3类1/3焦煤和4类炼焦煤的肥煤;3)控制焦煤的配用量为25~48%,国标1/3焦煤、1类1/3焦煤、2类1/3焦煤和3类1/3焦煤的配用量之和为10~30%,气煤的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雪红薛改凤陈细涛常红兵陈鹏
申请(专利权)人: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湖北,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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