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多发性硬化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8736767 阅读:41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8-22 05:17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治疗患者中的多发性硬化(MS)的方法,以及用于这种用途的具有说明书的制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治疗多发性硬化的方法对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5年10月6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238,103、2015年10月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238,674、2015年12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271,985、2016年2月16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296,049、2016年4月14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322,734、2016年5月2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342,633、和2016年6月2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2/355,299的权益,上述公开内容通过引用整体结合于此用于全部目的。ASCII文本文件中的序列表的提交ASCII文本文件中的以下提交的内容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CRF)(文件名:146392035245SEQLISTING.txt,记录日期:2016年10月4日,大小:41KB)。专利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患者中多发性硬化的方法,以及用于这种用途的具有说明书的制品。专利技术背景多发性硬化(multiplesclerosis,MS)是人中枢神经系统(CNS)的炎性脱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改善患有多发性硬化的人类患者中的功能能力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D20抗体,其中所述患者在治疗后具有功能能力的改善;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a)包含SEQ ID NO:8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b)包含SEQ ID NO:2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0.06 US 62/238,103;2015.10.07 US 62/238,674;1.一种改善患有多发性硬化的人类患者中的功能能力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D20抗体,其中所述患者在治疗后具有功能能力的改善;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a)包含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b)包含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在治疗后具有12周确认的能力丧失改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在治疗后具有24周确认的能力丧失改善。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中功能能力的改善持续至少12周。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中功能能力的改善持续至少24周。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计时25英尺行走(T-25FW)测试或EDSS评分来测量功能能力的改善。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计时25英尺行走(T-25FW)测试和EDSS评分来测量功能能力的改善。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初次抗-CD20抗体暴露,随后是第二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暴露各自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一次暴露和第二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三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三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二次暴露和第三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四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四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三次暴露和第四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11.根据权利要求8-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暴露包括约600mg的单一剂量。13.根据权利要求8-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初次暴露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另外的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14.根据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两次、三次和/或四次暴露后,所述患者具有改善的功能能力。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包含SEQIDNO:14或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和包含SEQIDNO:13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16.一种抑制患有多发性硬化的人类患者中的复合能力丧失进展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D20抗体,其中所述施用导致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事件减少,并且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a)包含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b)包含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导致12周确认的复合能力丧失进展减少。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导致24周确认的复合能力丧失进展减少。19.根据权利要求16-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扩展的能力丧失状态量表(EDSS)评分、计时25英尺行走(T25-FW)和9孔钉测试(9-HPT)来确定所述确认的复合能力丧失进展。20.根据权利要求16-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初次抗-CD20抗体暴露,随后是第二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暴露各自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一次暴露和第二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三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三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二次暴露和第三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四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四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三次暴露和第四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23.根据权利要求20-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暴露包括约600mg的单一剂量。25.根据权利要求20-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初次暴露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另外的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26.根据权利要求20-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或者两次、三次或四次暴露后,所述患者中的复合能力丧失进展得到抑制。27.根据权利要求16-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包含SEQIDNO:14或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和包含SEQIDNO:13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28.一种抑制患有多发性硬化的人类患者中的能力丧失进展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D20抗体,其中所述施用导致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事件减少,并且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a)包含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b)包含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导致12周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减少。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导致24周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减少。31.根据权利要求28-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扩展的能力丧失状态量表(EDSS)评分来确定所述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32.根据权利要求28-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初次抗-CD20抗体暴露,随后是第二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暴露各自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一次暴露和第二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三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三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二次暴露和第三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四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四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三次暴露和第四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35.根据权利要求32-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暴露包括约600mg的单一剂量。37.根据权利要求32-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初次暴露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另外的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38.根据权利要求32-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或者两次、三次或四次暴露后,所述患者中的复合能力丧失进展得到抑制。39.根据权利要求28-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包含SEQIDNO:14或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和包含SEQIDNO:13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40.一种使患有多发性硬化的人类患者中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发病延迟或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风险降低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D20抗体,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a)包含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b)包含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导致12周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发病延迟或风险降低。42.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导致24周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发病延迟或风险降低。43.根据权利要求40-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在基线处具有T1钆染色损伤。44.根据权利要求40-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在基线处不具有T1钆染色损伤。45.根据权利要求40-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初次抗-CD20抗体暴露,随后是第二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暴露各自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一次暴露和第二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三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三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二次暴露和第三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四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四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三次暴露和第四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48.根据权利要求45-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49.根据权利要求4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暴露包括约600mg的单一剂量。50.根据权利要求45-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初次暴露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另外的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51.根据权利要求40-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两次、三次和/或四次暴露后,所述患者中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发病延迟或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风险降低。52.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两次、三次和/或四次暴露后,所述患者中12周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发病延迟或风险降低。53.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两次、三次和/或四次暴露后,所述患者中24周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的发病延迟或风险降低。54.根据权利要求51-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扩展的能力丧失状态量表(EDSS)评分来确定所述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55.根据权利要求40-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包含SEQIDNO:14或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和包含SEQIDNO:13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56.一种治疗患有多发性硬化的人类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D20抗体,其中治疗导致无疾病活动迹象(NEDA)达至少12周,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包含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包含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治疗导致无疾病活动迹象(NEDA)达至少24周。58.根据权利要求56-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初次抗-CD20抗体暴露,随后是第二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暴露各自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一次暴露和第二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59.根据权利要求58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三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三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二次暴露和第三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60.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四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四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三次暴露和第四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61.根据权利要求58-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62.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暴露包括约600mg的单一剂量。63.根据权利要求58-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初次暴露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另外的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64.根据权利要求58-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治疗导致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两次、三次和/或四次暴露后,NEDA达至少12周。65.根据权利要求56-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包含SEQIDNO:14或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和包含SEQIDNO:13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66.一种治疗患有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的人类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D20抗体,其中治疗导致所述患者在96周时不具有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事件,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a)包含SEQIDNO:8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b)包含SEQIDNO:2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67.根据权利要求66所述的方法,其中治疗还导致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a)所述患者在96周时无复发;b)所述患者在96周时不具有T1钆增强性损伤;c)所述患者在96周时不具有新的和/或扩大的T2损伤。68.根据权利要求66或67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初次抗-CD20抗体暴露,随后是第二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暴露各自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一次暴露和第二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69.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三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三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二次暴露和第三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70.根据权利要求69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抗-CD20抗体施用至所述患者以提供第四次抗-CD20抗体暴露,其中第四次暴露为约600mg的抗体,并且其中第三次暴露和第四次暴露之间的间隔为约20-24周或约5-6个月。71.根据权利要求68-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次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72.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暴露包括约600mg的单一剂量。73.根据权利要求68-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初次暴露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和/或第四次另外的暴露包括所述抗-CD20抗体的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其中每个剂量为约300mg,并且所述第一剂量和第二剂量隔开约两周或约14天。74.根据权利要求68-7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抗-CD20抗体的一次、两次、三次和/或四次暴露后,所述患者在96周时不具有确认的能力丧失进展事件。75.根据权利要求66-7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CD20抗体包含:包含SEQIDNO:14或SEQIDNO:26的氨基酸序列的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戴维·莱珀特安妮玛丽·李桂璋米凯莱·利博纳蒂唐娜·马斯特曼让保罗·普费芬克雷格·史密斯阿尔吉尔达斯·约纳斯·卡卡里卡·魏斯科普张佳萌彼得·S·陈秀记·加雷恩
申请(专利权)人: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