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具有牵引机和拖车作为鞍式半挂车的道路车辆牵引组合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道路车辆牵引组合。
技术介绍
构造为鞍式半挂车的拖车一般已知并且包括拖车结构,在该拖车结构处在下后部的结构区域中固定连接地布置有一个或多个轴作为工作轴。在前部的结构区域中,中部地使得所谓的鞍座主销向下伸出,利用该鞍座主销能够执行与在作为鞍式牵引组合的用于行驶运行的鞍式牵引机或移动架(转动架)上的鞍板耦合。对于没有耦合至鞍式牵引机时的驻位,拖车还在前部的区域中具有能够移入的和/或能够翻下的支脚。在这样的鞍式牵引组合中,驱动经过至少一个经驱动的轴作为鞍式牵引机的驱动轴来进行。在长的和/或重的牵引组合中,所述驱动经过所述鞍式牵引机的单个的驱动轴常常不利或者不可能。从而能够在重的牵引组合中却同时使得驱动轴的适当的轴荷除了经提高的轮胎磨损外也观察提早地到达牵拉极限。出于该原因,在这里通常使用6x4(六个轮,其中四个经驱动的轮)鞍式牵引机。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任务在于,这样改型作为鞍式半挂车的拖车,即,由此整个鞍式组合的能效以及行驶动态的性质被改善并且扩大功能和使用可行方案。此任务利用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解决。优选的改型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公开。按照权利要求1建议了一种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其具有牵引机,尤其具有鞍式牵引机和拖车作为鞍式半挂车,其中,所述拖车具有拖车结构和至少两个布置在后部的结构区域中的轴。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拖车包括两个彼此无关的和能够耦合的拖车结构单元。被构造作为第一结构单元的是在能够立起的换桥的形式中的拖车结构或构造作为能够立起的载荷支架。被设置作为第 ...
【技术保护点】
一种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具有牵引机,尤其具有鞍式牵引机和拖车作为鞍式半挂车,其中,所述拖车具有拖车结构和至少两个布置在后部的结构区域中的轴,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车结构(4)构造为能够立起的换桥的形式,独立能够移动的、在下后部的结构区域中从下方起与所述拖车结构(4)能够耦合和能够解耦的以及能够锁止的拖车轴模块(5; 26; 34)被设置,在该拖车轴模块处布置有至少两个轴(9、10; 31、32、33; 35),并且所述拖车轴模块(5; 26; 34)的至少一个轴被构造作为所述牵引组合(1)的驱动模块和暂时的驱动轴(9; 31),具有借助于控制单元(37)依赖于所述牵引组合(1)的所求取到的驱动需求和所求取到的行驶运行状态能够自动地操控和在时间上受限地能够接通的驱动单元(36)。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9.02 DE 102016010575.51.一种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具有牵引机,尤其具有鞍式牵引机和拖车作为鞍式半挂车,其中,所述拖车具有拖车结构和至少两个布置在后部的结构区域中的轴,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车结构(4)构造为能够立起的换桥的形式,独立能够移动的、在下后部的结构区域中从下方起与所述拖车结构(4)能够耦合和能够解耦的以及能够锁止的拖车轴模块(5;26;34)被设置,在该拖车轴模块处布置有至少两个轴(9、10;31、32、33;35),并且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的至少一个轴被构造作为所述牵引组合(1)的驱动模块和暂时的驱动轴(9;31),具有借助于控制单元(37)依赖于所述牵引组合(1)的所求取到的驱动需求和所求取到的行驶运行状态能够自动地操控和在时间上受限地能够接通的驱动单元(36)。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相应于具有在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上的鞍板(12)和在所述拖车结构(4)的下侧处的鞍座主销(14)的鞍板鞍座主销连接部,构造用于使得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与所述拖车结构(4)耦合和解耦,并且所述锁止装置具有至少一个能够操纵的、在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处和/或在所述拖车结构(4)处的锁销(15、16),其中,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在耦接的状态中在锁定装置被锁定时为了道路行驶模式被定向在直行方向上,并且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在锁定装置没有锁定并且鞍板鞍座主销连接部存在时,尤其为了调度模式带有或不带有牵引机(2)地相对于所述拖车结构(4)能够摆转,其中优选地,尤其在锁定机构的区域中,设置了滑槽或者滑动引导部,以用于在相对于所述拖车结构的摆转时引导拖车轴模块。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其特征在于,尤其具有在行驶方向上指向的、用于所述拖车结构(4)的鞍座主销(14)的进入缝隙(13)的鞍板(12)在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上布置在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的前部的区域中,并且在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的后部的区域中在两侧布置有各一个能够移出的锁销(15、16)或者销容纳部(17)以及滑槽或者滑动引导部,其中优选设置的是,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利用相应的传感装置自动地或手动地在所述拖车结构(4)处能够耦合和/或能够锁定。4.按照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具有至少一个被操控的轴(10;33;35),优选作为不能驱动的具有轴臂操控部(11)和操控梯形件的工作轴,其中,所述操控部(11)在锁定的行驶模式中在笔直定向中能够锁止(18),其中优选设置的是,所述操控部(11)通过具有所配设的扭矩分配的驱动轴的轮选择式的或侧式的驱动能够辅助,和/或所述被操控的轴(10;33;35)的至少一个左侧的和至少一个右侧的轮为了减小磨损而按照阿克曼原理能够操控。5.按照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车轴模块(26;34)构造为拖车轴模块-移动架的组合并且在后侧利用用于第二鞍板(28)的区域(27)延长用于耦接另外的拖车(25)并且在这个延长区域(27)中布置有至少一个尤其能够操控的和/或能够驱动的轴(33;35)。6.按照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道路车辆牵引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车结构(4)具有后部的能够进入和/或能够翻接的支脚(22)和至少一个前部的能够进入和/或能够翻接的支撑轮(20)以及两个鞍座主销(6、14),并且所述支脚(22)和所述至少一个支撑轮(20)的高度具有至少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的高度,其中优选设置的是,所述支脚(22)和/或所述至少一个支撑轮(20)的操纵自动地、优选由所述拖车轴模块(5;26;34)控制地进...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P瓦格纳,J弗莱施哈克,T伊勒,C科尔斯,B克拉延哈根,
申请(专利权)人:曼卡车和巴士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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