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辆前照灯的照明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6705710 阅读:56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2-02 19:56
用于车辆前照灯的照明装置,其包括第一发光模块(105)、第二发光模块(106)和第三发光模块(107),其中,第一发光模块(105)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总光分布(A),且第二发光模块(106)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部分光分布(F),且第三发光模块(107)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二部分光分布(Z),且其中,在第一和第二发光模块(105,106)同时发光的情形中第一总光分布(A)至少部分重叠第一部分光分布(F),从而构成第二总光分布(AF),其中,第二部分光分布(Z)处在hh线(hh)下方且至少部分重叠第二总光分布(AF),且其中,在所有三个发光模块(105,106,107)同时激活的情形中构成第三总光分布(AF’)。

A lighting device for the headlights of a vehicle

Lighting device for vehicle headlights, which comprises a first light emitting module (105), second (106) light emitting module and third light emitting module (107), wherein the first light emitting module (105) to be loaded into the vehicle in the area before the vehicle in the state in advance to the general distribution of the first light (A), and second (106) in the light emitting module is loaded into a vehicle state in the vehicle in the region before the first part of a predetermined light distribution (F), and third (107) in the light emitting module is loaded into a vehicle in the state in second part given in the vehicle before in the area of light distribution (Z), which, in the first and second light emitting module (105106) and in the case of the first total luminous light distribution (A) at least partially overlap the first part of the light distribution (F), which constitute the total second light distribution (AF), among them, the second part The light distribution (Z) is below the HH line (Hh) and at least partially overlaps second total light distribution (AF), and it forms third total light distribution (AF ') when all three light modules (105106107) are activated simultaneousl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车辆前照灯的照明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车辆前照灯的照明装置,其包括第一发光模块、第二发光模块和第三发光模块,其中,第一发光模块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总光分布,且第二发光模块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部分光分布,且第三发光模块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二部分光分布,且其中,在第一和第二发光模块同时发光的情形中第一总光分布至少部分重叠第一部分光分布,从而构成第二总光分布。另外,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带有至少一个这样的照明装置的车辆前照灯。此外,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带有至少一个这样的、优选带有两个这样的车辆前照灯的机动车。
技术介绍
根据法律规章,车辆前照灯的光分布须满足一系列前提条件。除了法规要求之外,经常还须实现客户要求(例如关于光分布的均匀性)。例如出于法规原因,由较亮地照亮的光分布区域至变暗的光分布区域的过渡被定义为模糊的明暗界限(HD界限),其中,HD界限既不可太清晰也不可太模糊地画出,这也就是说HD界限的最大的锐度(HD界限的硬度通过指数G来确定)在法律上被规定(在ECE成员国中该尺寸数的下边界同样被规定)。HD界限的这样的模糊所引起的是,HD界限被驾驶员感觉为“更柔和”且在主观上更舒适。该HD界限的锐度或者模糊的量化通过沿着穿过HD界限的垂直截面的梯度的最大值实现。为此,在测量点处的照明强度的对数以0.1°的间隔来计算且构成其差值,由此获得梯度函数。该函数的最大值被称作HD界限的梯度。因为该定义仅不精确地复现人的亮度感知,经不同感知的HD界限可具有相同的测得的梯度值或者在看起来类似的HD界限的情形中可测得不同的梯度。分段的光分布的产生构成了另一主题。这样的光分布例如在产生动态光分布(例如防眩目的远光)的情形中得到使用。在专业术语中经常提到所谓的ADB系统(自适应远光灯(AdaptiveDrivingBeam))。在特殊的实施形式的情形中,这样的动态光分布由一个或多个单光分布来构建。为此,例如以各个相应地关联有辅助光学系统的光源相应地产生在光图像中的较小的部段,这些光部段的叠加然后得出总的光分布。通过切断各个光源,在此可切断在光图像中的各个部段,即不发光。在此,部段通常以行和/或列来布置。用于产生法律所规定的总光分布的不同的发光模块的使用可引起如下,即,形成清晰的、感觉不舒适的在由各个发光模块所产生的光分布之间的过渡。使得这些过渡或所谓的不均匀性在车辆的前部视野中可被识别。因此如果使用具有在强度过渡中的非常大梯度的光分布,则人的眼睛非常清楚地感知该光分布。由现有技术已知的用于使梯度柔和的方式是辅助光学系统的曲率的匹配(参见例如DE102009053581B3),只要光学系统(透镜直径、透镜的顶焦距)允许。该方式尤其在设有辅助光学系统的装置的情形中得到使用。这样的匹配可例如通过使用在成像透镜的边界面上的微型结构来获得且由现有技术已知。随着在辅助光学系统的出口面处的曲率变化,例如呈条状的光分布在尺寸上被改变且由此经确定的光流部分分布到较大的面积上。因此产生HD区域的加宽且人的眼睛反差更低地感知照明过渡。该方式然而仅可受限制地使用。例如,在分段的远光分布的下部区域处的较大的梯度(之后还将参照该梯度)不可以该方式来操纵。在另一由现有技术已知的方式中,在辅助光学系统元件处进行均匀化的起毛(例如通过喷砂)的过渡。喷砂的过程总是导致在工具中或在透镜表面处的不同的几何形状。这具有的缺点是,每个生产批件看起来不同且(大多数)引起梯度值的较小的波动。上述解决方案因此非普遍地而是仅可被使用在特殊情况中(参见例如DE102006052749A1,DE102008036193A1,EP2518397A2,DE102007052745A1,DE102007052742A1)。
技术实现思路
现有技术的所描述的缺点应被去除。因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以其可实现满足法规值且同时不被感觉有干扰的光图像的照明装置。为了达到符合法规的光强值,首先须测量由照明装置射出的光的强度。该测量通常以如下方式进行,即,以在照明装置前的确定的距离垂直于照明装置的光学轴线布置测量屏幕且被照明。在测量屏幕上定义了特殊的正交的坐标对(hh线和vv线)。在测量屏幕上的点的位置以度数来说明。在此,光强值以二维分布的形式来记录且例如示出为等照度线-图表(等照线)。光强变化曲线示出了沿着确定的曲线穿过照度分布的截面,其中,截面曲线通常是直的线,其平行于纵坐标(vv线)在等照度线-图表上延伸。这样的光强变化曲线被用在不同光分布的比较中。上面所描述的目的利用一种先前所提及的照明装置根据本专利技术由此来实现,即,第一总光分布是近光分布,第一部分光分布是部分远光分布,第二总光分布是远光分布,第二部分光分布完全处在法律规定的hh线下方或由下方邻接到hh线处且至少部分重叠远光分布,其中,在同时激活所有三个发光模块的情形中构成第三总光分布。在优选的实施形式中的一个的情形中,照明装置如此地构造,即,预先给定的第一部分光分布具有下边界,其至少部分处在预先给定的第一总光分布中,该下边界在同时发光的第二和第三发光模块的情形中被第二部分光分布至少部分重叠。被证实是适宜的是,通过相关的光强变化曲线描述光分布。因此,第二总光分布根据本专利技术通过沿着定义的截面曲线所记录的第一光强变化曲线来表征。在此有用的是,第三总光分布通过沿着定义的截面曲线所记录的第二光强变化曲线来表征。根据本专利技术,因此第一总光分布与第一部分光分布的重叠被与第一总光分布、第一部分光分布和第二部分光分布的重叠相比较。该比较借助于有表征性的光强变化曲线实现且通过两个曲线的曲率半径来量化(之后讨论曲率半径作为用于量化的量的使用),其中,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一光强变化曲线和第二光强变化曲线相应地可至少两次被持续区分。在该处须注意的是,光强变化曲线通过插值、例如样条插值形成。在该插值的情形中,对补偿曲线的光滑度(例如样条插值的阶数)的确定的规定可预先给定较短的光滑度特性,其须满足光强变化曲线。优选地,在此光强曲线沿着直线的截面曲线来记录。此外特别有利的是,直线的截面曲线平行于等照度线-图表的纵坐标延伸。为了比较光强变化曲线需要相应的量。在该点上应再次指出的是,该具体的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降低光分布的不均匀性的强度。不均匀性的强度在如下中反映,光强值在确定的区域内变化有多强。关于光强变化曲线这意味着,曲线在确定的间隔内多快地上升或者下降。作为该强度变化率的量有利的是,沿着上升或者下降区域选择曲率半径变化的程度。因此,在其中最小曲率半径较大的上升或者下降区域相比在其中最小曲率半径较小的上升或者下降区域显得“更平坦”。因此,在第一种情况中在该区域中的光分布被认为更舒适。于是有利的是,在第一光强变化曲线的至少一个在其中光强值单调上升的上升区域中、优选在所有上升区域中的最小曲率半径小于或等于在第二光强变化曲线的在其中光强值单调上升的上升区域中、优选在所有上升区域中的最小曲率半径。此外可设置成,在第一光强变化曲线的至少一个在其中光强值单调下降的下降区域中、优选在所有下降区域中的最小曲率半径小于或等于在第二光强变化曲线的在其中光强值单调下降的下降区域中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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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车辆前照灯的照明装置

【技术保护点】
用于车辆前照灯的照明装置,其包括:‑ 第一发光模块(105),‑ 第二发光模块(106),‑ 第三发光模块(107),其中,‑ 所述第一发光模块(105)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所述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总光分布(A),且‑ 所述第二发光模块(106)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所述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部分光分布(F),且‑ 所述第三发光模块(107)在被安装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所述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二部分光分布(Z),且其中,‑ 在第一和第二发光模块(105,106)同时发光的情形中所述第一总光分布(A)至少部分重叠所述第一部分光分布(F),从而构成第二总光分布(AF),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总光分布是近光分布(A),所述第一部分光分布是部分远光分布(F),所述第二总光分布是远光分布(AF),所述第二部分光分布(Z)完全处在所述hh线(hh)下方且由下方邻接到所述hh线(hh)处且至少部分重叠所述第二远光分布(AF),其中,在同时激活所有三个发光模块(105,106,107)的情形中形成第三总光分布(AF’)。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3.25 AT A50238/20151.用于车辆前照灯的照明装置,其包括:-第一发光模块(105),-第二发光模块(106),-第三发光模块(107),其中,-所述第一发光模块(105)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所述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总光分布(A),且-所述第二发光模块(106)在被装入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所述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一部分光分布(F),且-所述第三发光模块(107)在被安装到车辆中的状态中在所述机动车之前的区域中产生预先给定的第二部分光分布(Z),且其中,-在第一和第二发光模块(105,106)同时发光的情形中所述第一总光分布(A)至少部分重叠所述第一部分光分布(F),从而构成第二总光分布(AF),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总光分布是近光分布(A),所述第一部分光分布是部分远光分布(F),所述第二总光分布是远光分布(AF),所述第二部分光分布(Z)完全处在所述hh线(hh)下方且由下方邻接到所述hh线(hh)处且至少部分重叠所述第二远光分布(AF),其中,在同时激活所有三个发光模块(105,106,107)的情形中形成第三总光分布(AF’)。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先给定的第一部分光分布(F)具有下边界(25),其至少部分处在所述预先给定的第一总光分布(A)中,该下边界(25)在第二和第三发光模块同时发光的情形中被所述第二部分光分布(Z)至少部分重叠。3.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总光分布(AF)通过沿着定义的截面曲线(SL)所记录的第一光强变化曲线(5)来表征。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总光分布(AF’)通过沿着定义的截面曲线(SL)所记录的第二光强变化曲线(6)来表征。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强变化曲线(5)和所述第二光强变化曲线(6)相应地可至少两次被持续区分。6.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面曲线(SL)是直线。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线的截面曲线(SL)平行于vv线(vv)延伸。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光强变化曲线(5)的至少一个在其中所述光强值单调上升的上升区域(52,54)中、优选在所有上升区域中的最小曲率半径(r1)小于或等于在所述第二光强变化曲线(6)的在其中所述光强值单调上升的上升区域(62,64)中、优选在所有上升区域中的最小曲率半径(r2)。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光强变化曲线(5)的至少一个在其中所述光强值单调下降的下降区域(50)中、优选在所有下降区域中的最小曲率半径小于或等于在所述第二光强变化曲线(6)的在其中所述光强值单调下降的下降区域(60)中、优选在所有下降区域中的最小曲率半径。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发光模块(107)如此地构造和/或布置,即,其照亮水平伸展的呈条状的部段(Z),其中,部段宽度相对部段高度的比例至少为2比1、优选地直至10比1。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发光模块(107)如此地构造和/或布置,即,其照亮水平伸展的呈条状的部段(Z),该部段水平地处在大约-20°与大约+20°之间的区域中。12.根据权利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L陶德特S托马塞蒂格H弗兰克
申请(专利权)人: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奥地利,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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