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6429249 阅读:191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0-22 01:55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标记装置。标记装置具有:发光部,其能够放出光;壳体部,其在内部收纳发光部;以及支承部,其能够支承壳体部。壳体部可以具有:透过部,其使来自发光部的光在壳体部的侧部透过;以及棚顶部,其覆盖被收纳在壳体部的内部的发光部。壳体部可以具有侧壁部,该侧壁部被设置在多个窗体中的相邻的每2个窗体之间。

Marking device

The present invention provides a marking device. The marking device has a luminous part which can emit light; the shell part has a light emitting part in the interior; and a supporting part which can support the shell part. The shell part can have a transmission part, which enables the light from the luminous part to pass through the side part of the shell part; and the top part of the shed covers the luminous part which is accommodated in the interior part of the shell part. The shell part can have a side wall portion, which is arranged between the adjacent 2 forms in the plurality of form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标记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标记装置。
技术介绍
在美国专利申请公开第2015/0271991号说明书中,作为割草机的一例,公开了机器人割草机10(自走式割草机器人)。该机器人割草机10对作为信标的边界标记810(标记装置)进行识别,由此能够识别出进行割草的范围(作业范围)。对于作业者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希望标记装置易于通过割草机被识别出来。换言之,优选割草机不会错误地识别出用于确定作业范围的标记装置。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一个观点在于提供更为正确地被割草机识别出来的标记装置。本专利技术的其他观点通过参照以下例示的形态和最佳实施方式以及附图,可供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得以明确。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割草机用的标记装置,该标记装置具有:发光部,其能够放出光;壳体部,其在内部收纳所述发光部;以及支承部,其能够支承所述壳体部,所述壳体部具有:透过部,其使所述光在所述壳体部的侧部透过;以及棚顶部,其覆盖被收纳在所述壳体部的所述内部的所述发光部,所述透过部由多个窗体构成,所述壳体部还具有侧壁部,该侧壁部被设置在所述多个窗体中的相邻的每2个窗体之间。附图说明图1是通过多个标记装置确定的作业范围的说明图。图2A表示标记装置的结构例(外观例)。图2B和图2C表示壳体部和发光部的结构例(外观例)。图3表示窗体和侧壁体的配置例。图4A至图4C是来自发光部的光(内部光)的说明图。图5表示割草机的结构例(功能框图例)。具体实施方式以下说明的最佳实施方式用于容易理解本专利技术。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注意,本专利技术不应根据以下说明的实施方式而被不当地限定。图1表示通过多个标记装置确定的作业范围的说明图。图1中,可供割草机50行驶或移动的作业范围通过虚线示出,在一例中,该作业范围例如通过10个标记装置10-1、10-2、···、10-9、10-10而被确定。换言之,割草机50能够在作业范围内执行例如割草等作业。另外,割草机50(可行驶的作业机50)典型的是自走式割草机器人。例如自走式割草机器人例如从10个标记装置10-1、10-2、···、10-9、10-10中识别至少1个标记装置(优选为多个标记装置),并且能够一边在种植有草的作业范围内行驶,一边执行割草。图1中,作业范围例如通过10个标记装置10-1、10-2、···、10-9、10-10确定,但割草机50用的作业范围也可以通过至少3个标记装置确定。换言之,可以将至少3个标记装置分别配置在角部,通过这些角部来设定出作业范围。当然,标记装置的数量(总数)例如可以是2个或1个,割草机50例如可以根据2个或1个标记装置来推定规定的作业范围。换言之,作业系统100具有割草机50和至少1个标记装置。图2A表示标记装置10的结构例(外观例),图2B和图2C分别表示壳体部12和发光部的结构例(外观例)。图2A中,标记装置10例如被嵌入或设置在作为草地的作业地内。换言之,作业者或用户为了确定草地的作业范围,能够在草地的与作业范围的例如角部对应的位置处插入标记装置10。割草机50用的标记装置10具有:壳体部12,其在内部收纳例如图2C所示的发光部20;以及能够支承壳体部12的支承部15。发光部20能够放出光(内部光),壳体部12具有:透过部(例如多个窗体17-2、18-2、19-2),其使该光(内部光)在壳体部12的侧部透过;以及棚顶部11,其覆盖被收纳在壳体部12的内部的发光部20(例如多个发光体27、28、29)。如图2A所示,收纳发光部20的壳体部12具有覆盖发光部20的棚顶部11。因此,例如作为太阳光S1的外部光对标记装置10进行照射时,能够防止外部光进入发光部20或窗体17-2等透过部。假设标记装置10的壳体部12不具有棚顶部11的情况下,可设想到例如太阳光S1被窗体17-2反射。换言之,在标记装置10的壳体部12不具有棚顶部11时,割草机50存在将反射光(太阳光S1)误识别为发光部20(内部光)或窗体17-2的可能性。图2A中,标记装置10的壳体部12具有能够应对朝向发光部20的外部光(太阳光S1)的棚顶部11,因此,图1的割草机50能够更正确地识别图1的例如10个标记装置10-1、10-2、···、10-9、10-10中的各个标记装置。优选棚顶部11是能够遮断太阳光S1的遮光部。棚顶部11(遮光部)能够遮断作为外部光的太阳光S1,因此太阳光S1被棚顶部11吸收或减退。因此,图1的割草机50能够更正确地识别图1的例如10个标记装置10-1、10-2、···、10-9、10-10中的各个标记装置。图2B中,透过部例如由3个窗体17-2、18-2、19-2构成,图2C中,发光部20具有例如3个发光体27、28、29。多个窗体17-2、18-2、19-2中的各个窗体(例如窗体17-2)能够使来自多个发光体27、28、29中的对应的1个发光体(例如发光体27)的光透过。壳体部12具有侧壁部(例如侧壁体13-2),该侧壁部被设置在多个窗体17-2、18-2、19-2中的相邻的每2个窗体(例如窗体17-2、18-2)之间。图2C中,发光部20具有多个发光体27、28、29。因此,标记装置10能够向多个方向放出光。换言之,图1的割草机50在作业范围内行驶或移动时,割草机50不易看丢图1的例如10个标记装置10-1、10-2、···、10-9、10-10中的各个标记装置。图2B中,壳体部12具有侧壁部(例如侧壁体13-1、13-2、13-3),因此,侧壁体13-1、13-2、13-3能够防止多个发光体27、28、29(多个内部光)相互干涉。此外,例如侧壁体13-2能够防止太阳光、路灯等外部光S2进入发光部20或窗体17-2等透过部中(参照图2A)。另外,在作业地是草地、该草地含有水滴(雨水等)时,太阳光S3会在草地上反射,例如侧壁体13-2能够防止作为反射光的太阳光S3进入发光部20或窗体17-2等透过部中(参照图2A)。优选除透过部以外的壳体部12、换言之例如侧壁体13-2等侧壁部和透过部的周围部17-1、17-3能够形成遮光部。除透过部以外的壳体部12(棚顶部11、侧壁部和周围部)能够遮断外部光S1、S2、S3,因此外部光S1、S2、S3在除透过部以外的壳体部12被吸收或减退。因此,图1的割草机50能够更正确地识别图1的例如10个标记装置10-1、10-2、···、10-9、10-10中的各个标记装置。图2B中,侧壁部例如由3个侧壁体13-1、13-2、13-3构成,多个侧壁体13-1、13-2、13-3分别以等间隔被配置在壳体部12的侧部,多个发光体27、28、29能够从壳体部12的侧部(具体是3个窗体17-2、18-2、19-2)全方位(360度)地放出光(多个内部光)。在侧壁部由多个侧壁体13-1、13-2、13-3构成时,多个侧壁体13-1、13-2、13-3(侧壁部)能够更可靠地防止多个发光体27、28、29(多个内部光)相互干涉。此外,在多个侧壁体13-1、13-2、13-3分别以等间隔被配置在壳体部12的侧部时,发光部20能够高效地放出多个内部光。此外,在发光部20将多个内部光全方位地放出时,图1的割草机50在作业范围内行驶或移动时,割草机50更不易看丢图1的例如10个标记装置10-1、1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标记装置

【技术保护点】
一种割草机用的标记装置,该标记装置具有:发光部,其能够放出光;壳体部,其在内部收纳所述发光部;以及支承部,其能够支承所述壳体部,所述壳体部具有:透过部,其使所述光在所述壳体部的侧部透过;以及棚顶部,其覆盖被收纳在所述壳体部的所述内部的所述发光部,所述透过部由多个窗体构成,所述壳体部还具有侧壁部,该侧壁部被设置在所述多个窗体中的相邻的每2个窗体之间。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3.31 JP 2016-0718461.一种割草机用的标记装置,该标记装置具有:发光部,其能够放出光;壳体部,其在内部收纳所述发光部;以及支承部,其能够支承所述壳体部,所述壳体部具有:透过部,其使所述光在所述壳体部的侧部透过;以及棚顶部,其覆盖被收纳在所述壳体部的所述内部的所述发光部,所述透过部由多个窗体构成,所述壳体部还具有侧壁部,该侧壁部被设置在所述多个窗体中的相邻的每2个窗体之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用的标记装置,其中,所述发光部具有多个发光体,所述多个窗体分别构成为,使来自所述多个发光体中的对应的1个发光体的光透过。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割草机用的标记装置,其中,所述侧壁部由多个侧壁体构成,所述多个侧壁体分别以等间隔被配置在所述壳体部的所述侧部上,所述多个发光体构成为,从所述壳体部的所述侧部全方位地放出所述光。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割草机用的标记装置,其中,所述多个侧壁体的数量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木上南山中真御菩萨池勉广瀬好寿山下健政濑川正树石川一洋黄崇节
申请(专利权)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ZMP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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