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upper surface of the car is provided with an armrest on the upper part of the car with a changeable height of the armrest. The armrest height variable section can be varied between a low armrest state with a height dimension of first and a high armrest state with a height dimension of second sizes greater than first sizes. An inner well fixing member with a plate portion is fixed in the hoistway. The plate portion is configured to be between the inner wall surface of the hoistway and the armrest height change portion when the hoistway is viewed from above. The size of up to first from the floor in particular layer of the ground station and the height is set as a reference height, the upper end of the plate part is arranged in a specific position than the floor of the upper part of the station entrance layer and low in height above the reference position, the lower end of the plate part is arranged in the position than below the adjacent floors specific floor of the upper part of the layer station entrance and in the position below the reference height.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电梯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在轿厢的上表面设有扶手的电梯装置。
技术介绍
以往已知有电梯装置在井道内配置从井道的顶部附近一直延伸设置到底部附近的井道内分隔壁,将井道内部划分为轿厢的升降通道和对重的升降通道。在从上方观察轿厢时,井道内分隔壁与轿厢周缘部的间隔在300mm以内。由此,在以往的电梯装置中防止了在轿厢之上进行作业的维护作业人员的掉落(参照专利文献1)。专利文献1:国际公开第2014-013600号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井道内分隔壁的设置范围在上下方向上非常长,因而导致在井道内设置井道内分隔壁的成本(例如,材料成本和安装成本等)较高。另外,例如在作为欧洲安全标准的EN81-20/50中规定,在人(例如维护作业人员等)上到轿厢之上的情况下,应在轿厢之上设置扶手。另外,根据EN81-20/50,在井道的内壁面与轿厢上扶手之间的水平距离为500mm以下的情况下,能够将轿厢上扶手的高度尺寸设为700mm以上且小于1100mm的范围,但是在井道的内壁面与轿厢上扶手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500mm的情况下,只要不在井道内设置掉落防止板,就必须将轿厢上扶手的高度尺寸设为1100mm以上。在轿厢上扶手的高度尺寸增大时,为了确保井道的顶部高度尺寸,相应地井道的高度也升高,导致井道在高度方向上的尺寸增大。另一方面,根据EN81-20/50,在井道的内壁面与轿厢上扶手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500mm的情况下,通过在井道内设置沿上下方向延伸的掉落防止板,使掉落防止板与轿厢上扶手之间的水平距离为500mm以下,由此能够使轿厢上扶手的高度尺寸低于1100mm。但是,为了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梯装置,其中,该电梯装置具有:轿厢,其能够在井道内沿上下方向移动;轿厢上扶手,其设于所述轿厢的上表面,具有扶手高度可变部,该扶手高度可变部能够在从所述轿厢的上表面起的高度尺寸为第1尺寸的低扶手状态、和从所述轿厢的上表面起的高度尺寸为大于所述第1尺寸的第2尺寸的高扶手状态之间变化;以及井道内固定部件,其与特定楼层对应地固定在所述井道内,具有配置在当从上方观察所述井道时位于所述井道的内壁面与所述扶手高度可变部之间的板部,所述特定楼层是最下层以外的至少任意一个楼层,在将从所述特定楼层的层站的地面起向上所述第1尺寸的高度设为基准高度时,所述板部的上端部的位置是比设置在所述特定楼层的层站出入口的上端部低且在所述基准高度以上的位置,所述板部的下端部的位置是比设置在所述特定楼层的下方相邻楼层的层站出入口的上端部高且在所述基准高度以下的位置。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电梯装置,其中,该电梯装置具有:轿厢,其能够在井道内沿上下方向移动;轿厢上扶手,其设于所述轿厢的上表面,具有扶手高度可变部,该扶手高度可变部能够在从所述轿厢的上表面起的高度尺寸为第1尺寸的低扶手状态、和从所述轿厢的上表面起的高度尺寸为大于所述第1尺寸的第2尺寸的高扶手状态之间变化;以及井道内固定部件,其与特定楼层对应地固定在所述井道内,具有配置在当从上方观察所述井道时位于所述井道的内壁面与所述扶手高度可变部之间的板部,所述特定楼层是最下层以外的至少任意一个楼层,在将从所述特定楼层的层站的地面起向上所述第1尺寸的高度设为基准高度时,所述板部的上端部的位置是比设置在所述特定楼层的层站出入口的上端部低且在所述基准高度以上的位置,所述板部的下端部的位置是比设置在所述特定楼层的下方相邻楼层的层站出入口的上端部高且在所述基准高度以下的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所述扶手高度可变部与所述井道的内壁面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500mm,所述扶手高度可变部与所述板部之间的水平距离为500m以下,所述第1尺寸是700mm以上且小于1100mm的尺寸,所述第2尺寸是1100mm以上的尺寸。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所述板部的上端部的位置是从所述基准高度向上500mm的高度以上的位置。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所述板部的下端部的位置是从所述基准高度向下200mm的高度以下的位置。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所述板部的上端部的位置是从所述基准高度向上500mm的高度的位置,且所述板部的下端部的位置是从所述基准高度向下500mm的高度的位置。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所述板部的上端部的位置是从所述基准高度向上100mm的高度的位置,且所述板部的下端部的位置是从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岛林启太,东中恒裕,
申请(专利权)人: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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