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监督管理系统
,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
技术介绍
目前,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形式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导审批,省级药监部门配合监督实施。以往的实施过程中,仍然采用纸质化形式申报、备案和事后监管。地方药监部门虽然耗费大量的监管力量但成效并不明显。同时,国家总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在省级监管部门人力不足和管理手段落后的窘境下,也难以得到有效地贯彻与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要求企业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进行自查,否则,一经发现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企业乃至临床试验机构都将受到严惩。截止去年底,已经有400多家企业主动撤回了951个药品注册申请,约为申请总数的60%,占比惊人。在实现本专利技术过程中,专利技术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药监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存在难度较大、人力紧张、效率不高的情况发生,临床试验基础数据填报单位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收集不及时,多为封闭式、纸质化管理,行业内部无统一的相应数据上报标准,缺乏大数据的筛查和统计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能够通过整合、共享和实时更新临床试验项目、机构日常、药物管理数据提高药物临床试验监督管理效率。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包括通过互联网相连的监管层和基础数据层;所述监管层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平台;所述基础数据层包括临床试 ...
【技术保护点】
一种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互联网相连的监管层和基础数据层;所述监管层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平台;所述基础数据层包括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平台和医学伦理委员会管理平台;所述基础数据层采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并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通过互联网传输至所述监管层。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互联网相连的监管层和基础数据层;所述监管层包括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平台;所述基础数据层包括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平台和医学伦理委员会管理平台;所述基础数据层采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并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通过互联网传输至所述监管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平台,包括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所述数据接口与所述基础数据层交互传输临床试验监管数据,并与所述功能模块实现临床试验监管数据交互管理;所述功能模块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数据信息进行网络化监管。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模块包括组织机构监管模块、试验项目监管模块、严重不良事件模块、试验药物监管模块、受试者监管模块、监督检查模块、查询统计模块、公共信息模块;所述组织机构监管模块用于管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研发机构信息;所述试验项目监管模块用于实时监测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信息;所述严重不良事件模块用于管理药物临床试验出现的不良事件;所述试验药物监管模块用于监测临床试验药物在各个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数据;所述受试者监管模块用于实时监测各受试者的具体临床试验数据;所述监督检查模块用于使用规范的检查项目进行现场视察临床试验检查,并通过系统筛查出临床试验机构和临床试验项目中的风险点;所述查询统计模块用于临床试验项目数据、临床试验机构数据、严重不良事件数据、药物数据信息受试者数据的查询、统计结果及展现;所述公共信息模块用于对平台内的临床试验机构信息、制药企业信息、试验项目信息进行公开的展现。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接口包括数据同步接口模块、接口监测模块和上报数据网络接口模块;所述数据同步接口模块用于与所述基础数据层交互传输临床试验监管数据;所述上报数据网络接口模块用于与外部临床试验信息系统对接;所述接口监测模块用于实时管理所述数据同步接口模块和所述上报数据网络接口模块调用的安全性、稳定性及应用频率。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物临床试验网络化监督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平台,还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系统;所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系统包括申请人管理模块、持有人管理模块、受托生产企业模块、监督管理模块、数据同步接口模块;所述申请人管理模块用于同步申请人信息填报数据,处理及管理申请人信息;所述持有人管理模块用于处理及管理持有人基础信息;所述受托生产企业模块用于管理受托生产企业基础信息,处理及管理...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宫玮,杨震宇,朱瑞玲,
申请(专利权)人:天津阿贝斯努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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